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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觀》

《周易·繫辭下》云:“天下之動,貞觀者也。”《周易·觀·彖》云:“大觀在上,順而巽,中正以觀天下。觀,盥而不薦,有孚顒若。下觀而化也。觀天之神道而四時不忒,聖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爾雅·釋詁》云:“觀,示也。”《説文》云:“示,天垂象,見吉凶,所以示人也。從二,三垂,日月星也。觀乎天文以察時變,示神事也。”

帛書《黄帝·觀》云:

[黄帝]命力黑,浸行伏匿,周流四國,以觀無恒善之法則。力黑視象,見黑則黑,見白則白,地□□□□□□□□□□□惡。人則視竞。人静則静,人作則作。力黑已布制建極,□□□□□曰:天地已成而民生,逆順無紀,德虐無刑,静作無時,先後無名。今吾欲得逆順之□□□□□□□□□,以爲天下正。

“[黄帝]命力黑。”“力黑”又作力墨、力牧,傳説爲黄帝四輔之一,屬東方之神。《素問·陰陽應象大論》云:“東方生風,風生木,木生酸,酸生肝,肝生筋,筋生心。肝主目,其在天爲玄,在人爲道,在地爲化。化生五味,道生智,玄生神。”《管子·宙合》云:“目司視。”《釋名·釋形體》云:“目,默也。默而内識也。”《論語·述而》云:“子曰:默而識之,學而不厭,誨人不倦,何有於我哉?”

“浸行伏匿,周流四國。”整理小組注釋:“浸讀爲潜。潜行,秘密出行;伏匿,隱藏。” 今按,《周易·繫辭上》云:“聖人以此洗心,退藏於密,吉凶與民同患,神以知來,知以藏往。”《周易·繫辭下》云:“易之爲書也不可遠,其爲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虚,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爲典要,唯變所適。”周、環同意,《鶡冠子·環流》云:“美惡相飾,命曰復周,物極必反,命曰環流。”

整理小組於“無恒”與“善”之間斷句,可商。“無恒”即大恒,帛書《易傳·繫辭》云:“是故易有大恒,是生兩儀。兩儀生四馬,四馬生八卦,八卦生吉凶,吉凶生六業。”《釋名·釋言語》云:“善,演也,演盡物理也。”“無恒善之法則”即天命,《詩經·烝民》云:“天生烝民,有物有則。”《詩經·皇矣》云:“不識不知,順帝之則。”

“力黑視象,見黑則黑,見白則白。”《周易·繫辭上》云:“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見矣。”又云:“見乃謂之象。”帛書《經法·道法》云:“見知之道,唯虚無有。虚無有,秋毫成之,必有形名。形名立,則黑白之分已。”《春秋繁露·五行五事》云:“視曰明,明者知賢不宵,分明黑白也。”

“人静則静,人作則作。”《周易·繫辭上》云:“動静有常,剛柔斷矣。”《周易尚氏學》云:“動者乾之常,静者坤之常。因其動静之迹,而識其剛柔之性也。” 《禮記·樂記》云:“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於物而動,性之欲也。物至知知,然後好惡形焉。”人之動静,即性情。《説文》云:“性,人之陽氣,性善者也。”又云:“情,人之陰氣,有欲者。”帛書《經法·道法》云:“生有害,曰欲,曰不知足。生必動,動有害,曰不時。”

“力黑已布制建極。”《國語·越語》云:“必有以知天地之恒制。”韋昭注:“制,度也。”《素問·六節藏象論》云:“天度者,所以制日月之行也。”王冰注:“制,謂凖度。”《説文》云:“制,裁也。”《周易·泰·象》云:“后以財成天地之道,以左右民。”《釋文》云:“財,荀本作裁。”《尚書·洪範》云:“皇建其有極,歛是五福,用敷賜厥庶民。惟時厥庶民於汝極,賜汝保極。”

“曰:天地已成而民生,逆順無紀。”《周易·序卦》云:“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周易·説卦》云:“數往者順,知來者逆。”順逆猶往來。《周易·繫辭下》云:“日往則月來,月往則日來,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寒暑相推而歲成焉;往者屈也,來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禮記·月令》云:“毋失經紀。”鄭玄注:“經紀,謂天文進退度數。”

“德虐無刑。”整理小組注釋云:“德,奬賞。虐,討伐;废免。刑,通型,凖則。《國語·越語下》云:德虐之行,因以爲常。韋昭注:昭謂德有所懷柔及爵賞也,虐謂有所斬伐及黜奪也。” 《爾雅·釋詁》云:“刑,法也。”《韓非子·二柄》运:“明主之所導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謂刑德?曰:殺戮之謂刑,慶賞之謂德。爲人臣者畏誅罸而利慶賞,故人主自用其刑德,則群臣畏其威而歸其利矣。”

“静作無時。”《禮記·學記》云:“當其可之謂時。”《周易·艮·彖》云:“艮,止也。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動静不失其時,其道光明。”《老子》第八章云:“動善時。”河上公注:“夏散冬凝,應期而動,不失天時。”

“先後無名。”《詩經·緜》云:“予曰有先後。”毛傳:“相導前後曰先後。”“先後”如上下尊卑,《吕氏春秋·權勛》云:“故太上先勝。”高誘注:“先,猶上也。”《周易·序卦》云:“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春秋繁露·深察名號》云:“名者,大理之首章也。”《老子》第四十一章云:“道隱無名。”河上公注:“道潜隱,使人無能指名也。”

“以爲天下正。”《老子》第三十九章云:“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盈,萬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爲天下正。”河上公注:“言侯王得一,故能爲天下平正。”帛書《經法·道法》云:“故唯執[道]者能上明於天之反,而中達君臣之半,富密察於萬物之所終始,而弗爲主,故能至素至精,浩彌無形,然後可以爲天下正。”

帛書《經法·觀》云:

静作之時,因而勒之,爲之若何?黄帝曰:群群□□□□□□爲一囷,無晦無明,未有陰陽。陰陽未定,吾未有以名。今始判爲兩,分爲陰陽,離爲四[時],□□□□□□□□□□□,因以爲常,其明者以爲法而微道是行。行法循□,□□牝牡,牝牡相求,會剛與柔。柔剛相成,□牝牡若刑。下會於地,上會於天。得天□之微,時若□□□□□□□□□□寺地氣之發也,乃夢者夢而兹者兹,天因而成之。弗因則不成,□養則不生。

“静作之時,因而勒之。”整理小組注釋:“勒,整頓。”可商。今按,《管子·心術上》云:“是故有道之君,其處也若無知,其應物也若偶之,静因之道也。”又云:“無爲之道,因也。因也者,無益無損也,以其形,因爲之名,此因之術也。”又云:“因也者,舍己而以物爲法者也。感而後應,非所設也,緣理而動,非所取也。”“勒”讀爲革。《詩經·斯干》云:“如鳥斯革。”《釋文》云:“革,韓詩作勒。”《周易·革·彖》云:“天地革而四時成。”《象》云:“革,君子以治曆明時。”《周易·雑卦》云:“革,去故也。”《漢書·異姓諸侯王表》顔師古《集注》云:“革,變也。”

“黄帝曰:群群□□□□□□爲一囷。”《説文》云:“囷,廪之圜者。”《釋名·釋宫室》云:“囷,綣也。藏物繾綣束縛之也。”《老子》第二十五章云:“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爲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爲之名曰大。”河上公注:“謂道無形,混沌而成萬物,乃在天地之前。”又云:“我不見道形容,不知當何以名之,見萬物皆從道所生,故字之曰道也。”《老子》第十四章云:“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繩繩不可名,復歸於無物。是謂無狀之狀,無物之象,是謂忽恍。迎之不見其首,隨之不見其後。”

“今始判爲兩,分爲陰陽,離爲四[時]。”《淮南子·天文》云:“道曰規始於一,一而不生,故分而爲陰陽,陰陽合而萬物生。”又云:“天地之襲精爲陰陽,陰陽之專精爲四時,四時之散精爲萬物。”

“因以爲常。”《古微書》引《河圖握矩紀》云:“中央法黄龍曰常。”《淮南子·天文》云:“積陽之熱氣生火,火氣之精者爲日;積陰之寒氣爲水,水氣之精者爲月。”《釋名·釋兵》云:“日月爲常,畫日月於其端。天子所建,言常明也。”《周易·繫辭下》云:“日往則月來,月往則日來,日月相推而明生焉。”

“其明者以爲法而微道是行。”《老子》第十六章云:“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歸根曰静,是謂復命,復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鶡冠子·兵政》云:“道生法,法生神,神生明。”《鶡冠子·環流》云:“法之在此者謂之近,其出化彼謂之遠。近而至,故謂之神;遠而返,故謂之明。明者在此,其光照彼。其事形此,其功成彼。从此化彼者法也,生法者我也,成法者彼也。生法者日在而不厭者也。生、成在己,謂之聖人。”又云:“一爲之法,以成其業,故莫不道。一之法立,而萬物者來屬。法貴如言,言者萬物之宗也。是者,法之所與親也;非者,法之所與離也。是與法親,故强;非與法離,故亡。法不如言,故亂其宗。故生法者命也,生於法者亦命也。命者,自然者也。”

微、美古通,帛書《老子》甲本云:“視之而弗見,名之曰微。” 《論語·學而》云:“有子曰:禮之用,和爲貴,先王之道斯爲美,小大由之。”

“行法循□”,“循”下脱“理”者。《釋名·釋言語》云:“順,循也,循其理也。”《鶡冠子·泰録》云:“理者,所以紀名也。”《禮記·喪服四制》云:“理者義也。”《周易·説卦》云:“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窮理盡性以至於命。”《周易·乾·文言》云:“君子黄中通理,正位居體,而暢於四支,發於事業,美之至也。”

“牝牡相求,會剛與柔。”《周易·乾·文言》云:“子曰:同聲相應,同氣相求。”《後漢書·馮衍傳》云:“美《關雎》之識微兮,愍王道之將崩。”李賢注:“薛夫子《韓詩章句》,詩人言雎鳩貞潔,以聲相求。必於河之洲,蔽隱無人之處。”《禮記·中庸》云:“君子之道費而隱,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知焉。”“費”讀爲蔽,《周易·歸妹·象》云:“君子以永終知蔽。”《韓詩外傳》卷五引孔子之言:“《關雎》至矣乎!夫《關雎》之人,仰則天,俯則地。幽幽冥冥,德之所藏;紛紛沸沸,道之所行。如神龍變化,斐斐文章,大哉《關雎》之道也!萬物之所繫,群生之所懸命也。”

“柔剛相成,□牝牡若刑。”《周易·繫辭下》云:“剛柔相推,變在其中矣。”疏云:“剛柔,即陰陽也。論其氣即謂之陰陽,語其體即謂之剛柔也。”《老子》第一章云:“有名,萬物之母。”河上公注:“有名謂天地。天地有形位、陰陽,有柔剛,是其有名也。”帛書《易傳·易之義》云:“曲句焉柔,正直焉剛。” 《周易·繫辭上》云:“剛柔者,晝夜之道也。”《周易·説卦》云:“立地之道,曰柔與剛。”

“下會於地,上會於天,得天□之微。”《周易·乾·文言》云:“聖人作而萬物睹,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則各從其類也。”《禮記·中庸》云:“《詩》云:鳶飛戾天,魚躍於淵。言其上下察也。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及其至也,察乎天地。”《文選·歸田賦》云:“諒天道之微昧。”李善注:“微昧,幽隱。”

“寺地氣之發也,乃夢者夢而兹者兹。”《春秋繁露·五行五事》云:“雷者土之氣,其音宫。”《後漢書·郎顗傳》云:“雷者所以開發萌芽,辟陰除害。”又云:“雷者號令,其德生養。”《説文》云:“雷,陰陽薄動,雷雨生物者也。”震爲雷,《周易·説卦》云:“帝出乎震。”李鼎祚《集解》引崔憬曰:“帝者,天之王氣也。至春分而震王,而萬物出生。”“夢”讀爲萌,《漢書·律曆志上》云:“孳萌萬物。”颜師古《集注》云:“萌,始生也。”“兹”讀爲滋,《國語·晋語》云:“遂滋長。”韋昭注:“滋,長也。”

“天因而成之。弗因則不成,□養則不生。”《管子·心術上》云:“無爲之道,因也。因也者,無益無損也。以其形,因爲之名,此因之術也。”《説文》云:“養,供養也。”《荀子·天論》云:“正其天官,備其天養,順其天政,養其天情,以全其天功。如是則知其所爲,知其所不爲,則天地官而萬物役矣。”

帛書《黄帝·觀》云:

夫民之生也規規,生食與繼。不會不繼,無與守地。不食不人,無與守天。是□□赢陰布德,□□□□民功者,所以食之也。宿陽修刑,童陰、長夜氣、閉地繩者,[所]以繼之也。不靡不黑,而正之以刑與德。春夏爲德,秋冬爲刑,先德後刑以養生。姓生已定,而適者生争,不諶不定。凡諶之極,在刑與德。刑德皇皇,日月相望,以明其當,而盈□無匡。

“夫民之生也規規。”整理小組注釋:“《莊子·庚桑楚》:若規規然若喪服母。《釋文》:規規,細小之貌。《荀子·非十二子》:瞡瞡然。注:瞡瞡,小見之貌。食,飲食。繼,生育。” 今按,《史記·律書》云:“規矩誠錯。”《索隱》云:“規,員也。”員,讀爲芸,衆多之意,《老子》第十六章云:“夫物芸芸,各歸其根。”

“生食與繼。”《大戴禮記·本命》云:“化於陰陽,象形而發,謂之生。”《禮記·中庸》云:“天命之謂性。”《墨子·七患》云:“食者,國之寳也。”《淮南子·主術》云:“食者,民之本也。”《爾雅·釋詁》云:“胤,繼也。”舍人注:“胤,繼世也。”《説文》云:“胤,子孫相承續也。”

“不會不繼,無與守地。不食不人,無與守天。”《説文》云:“會,合也。”《荀子·富國》云:“男女之合,夫婦之分,婚姻聘内送逆無禮,如是,則人有失合之憂,而有争色之禍矣。”楊倞注:“合,配也。”《白虎通·天地》云:“地者,易也,言萬物懷任交易變化也。”又,《禮記·表記》云:“仁者人也。”鄭玄注:“人也,謂施以仁恩也。”《荀子·天論》云:“故人之命在天,國之命在禮。”《孟子·盡心上》云:“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存其心,養其性,所以事天也。”

“是□□贏陰布德,□□□□民功者,所以食之也。”“贏陰”即盛陰。帛書《經法·六分》云:“王天下者有玄德。” 《荀子·儒效》云:“以從俗爲善,以貨財爲寶,以養生爲己至道,是民德也。”《大戴禮記·四代》云:“公曰:善哉!載事何以?子曰:德以監位,位以充局,局以觀功,功以養民。民於此乎上。公曰:禄不可後乎?子曰:食爲味,味爲氣,氣爲志。發志爲言,發言定名,名以出信,信載義而行之,禄不可後也。”《荀子·禮論》云:“君者,既能食之矣,又善教誨之者也。”楊倞注:“食,謂禄廪。”

“宿陽修刑”,“宿陽”猶言老陽。《漢書·翟方進傳》云:“是時宿儒有請何胡常。”颜師古《集注》云:“宿,久舊也。”《管子·五行》云:“天道以九制。”尹知章注:“九,老陽之數也。”《説文》云:“九,陽之變也。”《大戴禮記·四代》云:“子曰:陽德出禮,禮出刑。刑出慮,慮則節事於近,而揚聲於遠。”

“童陰、長夜氣、閉地繩者,[所]以繼之也。”“童”讀爲重,重陰即太陰。《白虎通·五行》云:“水,太陰也。”《素問·脉解》云:“太陰,子也。”王冰注:“太陰始於子,故云子也。”太陰子時夜半,“長夜”喻夜行,《管子·形勢解》云:“明主之使遠者來而近者親也,爲之在心。所謂夜行者,心行也。心能行德,則天下莫能與之争矣。”《楚辭·遠游》云:“一氣孔神兮,於中夜存,虚以待之兮,無爲之先,庶類以成兮,此德之門。”《孟子·告子上》云:“夜氣不足以存,則其違禽獸不遠矣。”

《説文》云:“閉,闔門也。”《周易·繫辭上》云:“闔户謂之坤。”坤爲地,“地繩”讀爲地孕。《詩經·大明》毛傳:“身重也。”《釋文》云:“重謂懷孕也。”《管子·侈靡》云:“地重人載,毁敝而養不足。”《老子》第二十六章云:“重爲輕根,静爲躁君。是以君子終日行,不離輜重。雖有榮觀,燕處超然,奈何萬乘之主而以身輕天下。輕則失臣,躁則失君。”厚、重義同,《周易·坤·象》云:“君子以厚德載物。”

《周易·繫辭上》云:“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釋名·釋言語》云:“善,演也,演盡物理也。”《周易·坤·文言》云:“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由辯之不早辯也。《易》曰:履霜堅冰至。盖言順也。”

“不靡不黑,而正之以刑與德。”《爾雅·釋言》云:“靡,無也。”《釋名·釋采帛》云:“黑,晦也,如晦冥時色也。”“不靡”者有,“不黑”者明。自無入有,天造草昧;見龙在田,天下文明。陽爲德,陰爲刑,刑德如日月之道。《周易·繫辭下》云:“日月之道,貞明者也。”

“姓生已定,而適者生争,不諶不定。”《白虎通·姓名》云:“姓者生也,人禀天氣所以生者也。”“姓生”指族姓。“適”同“敵”。《禮記·禮運》云:“今大道既隱,天下爲家,各親其親,各子其子,貨力爲己。大人世及以爲禮,城郭溝池以爲固,禮義以爲紀,以正君臣,以篤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婦,以設制度,以立田里,以賢勇知,以功爲己。故謀用是作,而兵由此起。”

整理小組注釋:“諶,讀爲戡,平定。” 今按,《爾雅·釋詁》云:“諶,誠也,信也。”《説文》云:“諶,誠諦也。”《荀子·不苟》云:“君子養心莫善於誠,致誠則無它事矣。唯仁之爲守,唯義之爲行。誠心守仁則形,形則神,神則能化矣;誠心行義則理,理則明,明則能變矣。變化代興,謂之天德。”

“凡諶之極,在刑與德。”今按:“諶之極”,至神之極。《禮記·中庸》云:“至誠如神。”《鶡冠子·道端》云:“至神之極,見之不忒。”帛書《經法·論》云:“至神之極,見知不惑。” 《鶡冠子·王鈇》云:“天者誠其日德也。日誠出誠入,南北有極,故莫弗以爲法則。天者信其月刑也,月信死信生,終則有始,故莫弗以爲政。”《荀子·王霸》云:“德雖未至也,義雖未濟也,然而天下之理略奏矣。刑賞已諾信乎天下矣,臣下曉然皆知其可要也。政令已陳,雖睹利敗,不欺其民;約結已定,雖睹利敗,不欺其與。如是,則兵勁城固,敵國畏之;國一綦明,與國信之。雖在僻陋之國,威動天下,五伯是也。”

“刑德皇皇,日月相望,以明其當,而盈□無匡。”《國語·越語》云:“天道皇皇。”韋昭注:“皇皇,著明也。”《周易·繫辭上》云:“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禮記·表記》云:“以人望人。”疏云:“望,比也。”《管子·宙合》云:“應變不失之謂當。”《荀子·正論》云:“聖王之生民也,皆使當厚優。”楊倞注:“當謂得中也。”《國語·越語》云:“月盈而匡。”韋昭注:“匡,虧也。”

帛書《黄帝·觀》云:

夫是故使民毋人埶,舉事毋陽察,力地毋陰敝。陰敝者土芒,陽察者奪光,人埶者摐兵。是故爲人主者,時室三樂,毋亂民功,毋逆天時。然則五穀溜孰,民□蕃滋。君臣上下,交得其志,天因而成之。

今按,帛書《經法·國次》云:“毋陽竊,毋陰竊,毋土敝,毋故埶,毋黨别。陽竊者天奪[其光,陰竊]者土地芒,土敝者天加之以兵,人埶者流之四方,黨别[者]□内相攻。陽竊者疾,陰竊者幾,土敝者亡地,人埶者失民,黨别者亂,此謂五逆。”

“時室三樂。”今按,《禮記·學記》云:“當其可之謂時。”《詩經·賓之初筵》云:“以奏爾時。”毛傳:“時,中者也。”“室”,原字从扌,室聲,讀爲實。《爾雅·釋詁》云:“實,是也。”《説文》云:“是,直也。”《鶡冠子·泰鴻》云:“天明三以定一,則萬物莫不至矣。”又云:“三時生長,一時煞刑,四時而定,天地盡矣。”《春秋繁露·陰陽義》云:“是故天之道,以三時成生,以一時喪死。”“樂”指天樂,《莊子·天道》云:“與人和者謂之人樂,與天和者謂之天樂。”《國語·越語下》云:“四封之内,百姓之事,時節三樂,不亂民功,不逆天時,五穀稑熟,民乃蕃滋。君臣上下,交得其志。”《吕氏春秋·重己》云:“節乎性也。”韋昭注:“節,猶和也。”《周易·泰·彖》云:“泰,小往大來吉亨,則是天地交而萬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

“天因而成之。”《國語·晋語》云:“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韋昭注:“成,謂所生長以成功也。”《尚書·大禹謨》云:“地平天成。”孔傳:“五行叙曰成。”

帛書《黄帝·觀》云:

夫并時以養民功,失德後刑,順於天。其時贏而事絀,陰節復次,地尤復收,正名修刑,螫虫不出,雪霜復清,孟谷乃蕭,此災□生,如此者,舉事將不成。其時絀而事贏,陽節復次,地尤不收,正名施刑,蟄虫發聲,草苴復榮,已陽而有陽,重時而無光,如此者,舉事將不行。

“夫并時以養民功,失德後刑,順於天。”郭店楚簡《唐虞之道》云:“並於大時,神明將從,天地祐之。” 大時即大中,《周易·大有·彖》云:“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應之,曰大有,其德剛健而文明,應乎天而時行,是以元亨。”“失”,當爲先,形近易混。整理小組注釋引《管子·勢》云:“故不犯天時,不亂民功,秉時養人,先德後刑,順於天。”

整理小組注釋:“《淮南子·時則》:孟春始贏,孟秋始縮。帛書的意思是:春夏是生長的季節,與此相應,應該行賞。如果不行賞而行刑,便是時贏而事絀。” 今按,《周易·剥·彖》云:“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也。”《周易·豐·彖》云:“日中則昃,月盈則食,天地盈虚,與時消息。”《禮記·月令》云:“(孟春)行冬令,則水潦爲敗,雪霜大摯,首種不入。”又云:“季春行冬令,則寒氣時發,草木皆肅,國有大恐。”又云:“(孟秋)行春令,則其國乃旱,陽氣復還,五穀無實。”又云:“(仲秋)行夏令,則其國乃旱,蟄虫不藏,五穀復生。”

帛書《黄帝·觀》云:

天道已既,地物乃備,散流相成,聖人之事。聖人不巧,時反是守。優未愛民,與天同道。聖人正以待天,静以須人,不達天刑,不襦不傳。當天時,與之皆斷。當斷不斷,反受其亂。《觀》

“天道已既,地物乃備。”《大戴禮記·哀公問孔子》云:“公曰:敢問君何貴於天道也?孔子對曰:貴其不已也,是天道也。不閉其久也,是天道也。無爲而成也,是天道也。已成而明,是天道也。”《穀梁傳·桓公五年》云:“既者盡也,有繼之辭也。”

《鶡冠子·泰鴻》云:“地者承天之演,備載以寧者也。”《廣雅·釋詁一》云:“地,大也。”“地物”猶言大物,指禮。《國語·周語中》云:“以復先王之職,大物其未可改也。”《禮記·禮器》云:“禮器是故大備。大備,盛德也。”《禮記·祭统》云:“備者,百順之名也。無所不順者之謂備,言内盡於己,而外順於道也。”

“散流相成,聖人之事。”《素問·脉要精微論》云:“陰氣未散。”王冰注:“散謂散布而出也。”《文選·上林賦》云:“流離輕禽。”李善注引張揖曰:“流離,放散也。”《老子》第二十八章云:“爲天下谷,常德乃足,復歸於樸。樸散則爲器,聖人用之,則爲官長。故大制不割。”“聖人之事”是中和之事,《禮記·中庸》云:“子曰:舜其大知也與!舜好問而好察邇言,隱惡而揚善,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其斯以爲舜乎!”

“聖人不巧,時反是守。”《史記·太史公自序》云:“聖人不朽,時變是守。”《國語·越語下》云:“上帝不考,時反是守。”《周易·乾·文言》云:“終日乾乾,與時偕行。”《文言》云:“終日乾乾,反復道也。”《大戴禮記·哀公問五義》云:“所謂聖人者,知通乎大道,應變而不窮,能測萬物之情性者也。”

“優未愛民,與天同道。”《淮南子·原道》云:“其德優天地而和陰陽。”高誘注:“優,柔也。”“未”讀爲妹。《周易·雑卦》云:“歸妹,女之終也。”帛書《稱》云:“安徐正静,柔節先定,善予不争,此地之度而雌之節也。”

“聖人正以待天,静以須人。”《大戴禮記·少間》云:“天政曰正。”《管子·正》云:“出令時當曰正。”《賈子·道術》云:“方直不曲謂之正。”《釋名·釋言語》云:“政,正也,下所取正也。”《荀子·解蔽》:“故心未嘗不動也,然而有所謂静,不以夢劇亂知謂之静。”

“不達天刑,不襦不傳。”帛書《經法·亡論》云:“約而倍之,謂之襦傳。” 帛書《黄帝·兵容》云:“聖人不達刑,不襦傳。”

“當天時,與之皆斷。當斷不斷,反受其亂。”帛書《易傳·繆和》云:“古之君子,時福至則進取,時亡則以讓。夫福至而能既焉,散走其時,唯恐失之。故當其時而弗能用也,至於其失之也,唯欲爲人用,豈可得也哉?” MXLjCZErcMFo8sfKIM3Eden5vqruozqDwi85f7rHt0qeXymbi65rHyrBYhQuQJs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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