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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成之聞之》簡“君子貴誠之”章與《君奭》有關的問題

1.“不説之司”

至於《成之聞之》引《君奭》後評論説“害(蓋)道不説(悦)之司(詞)也”,各家箋釋也意見不一。“説”,整理者讀爲“悦”,顧史考讀爲“輟” 。“司”,整理者讀爲“詞”,郭沂讀爲“辭” ,陳偉、李鋭讀爲“始” ,顧史考讀爲“治” 。而簡文的“不説之司”,多數學者從讀爲“不悦之詞”,只有陳偉、李鋭讀爲“不悦之始”,顧史考讀爲“不輟之治”。

“不説之司”,學界一般認爲與“召公不説”有關。但是顧史考却指出:

這個讀法大概是受到《書序》的影響,即其所謂:“召公爲保,周公爲師,相成王,爲左右。召公不説(悦),周公作《君奭》。”或即如廖名春所説:“周公是指責君奭不能與更多的人合作,所以下文解釋説‘道不説(悦)之司(詞)也。’所謂‘不悦之詞’即‘勿有合在言’,是周公對君奭的批評。”這種説法固然有其依據,然而問題在於,不管是召公“不悦”抑是周公“不悦”,且無論簡序如何排列,都很難看出此“不悦之詞”與任何上下文的可能關係。依筆者之見,此文所言應該是跟同簡下面所云“恒”的概念有直接的瓜葛才是。

因此,我們有必要重新考察有關問題。

《書序》稱:“召公爲保,周公爲師,相成王爲左右。召公不説,周公作《君奭》。”並未明言此事發生於何時。馬融注:“召公以周公既攝政致太平,功配文武,不宜復列在臣位,故不説,以爲周公苟貪寵也。”鄭玄注:“周公既攝王政,不宜復列於臣職,故不説。”孔穎達疏:

案《經》周公之言皆説己留在王朝之意,則召公不説周公之留也。故鄭、王皆云“周公既攝王政,不宜復列於臣職,故不説”。然則召公大賢,豈不知周公留意?而“不説”者,以周公留在臣職,當時人皆怪之,故欲開道周公之言,以解世人之惑。召公疑之,作《君奭》,非不知也。《史記·燕世家》云“成王既幼,周公攝政,當國踐阼,召公疑之,作《君奭》”,此篇是致政之後,言畱輔成王之意,其文甚明。馬遷妄爲説爾!

孫星衍疏曰:

馬注見《釋文》。鄭注見《書疏》。……云“不宜復列臣位,以爲苟貪寵”者,不説周公之歸政而不去位之魯也。鄭注見《書疏》,意同馬氏。《中論·智行篇》云:“召公見周公之既反政而猶不知,疑其貪位,周公爲之作《君奭》,然後説。”“知”當作“去”。

王先謙則認爲馬、鄭爲古文家説,與今文家不同:

《書序》:“召公爲保,周公爲師,相成王爲左右。召公不説,周公作《君奭》。”未明言所以不説之故。《史記·燕世家》:“其在成王時,召公爲三公。自陝以西,召公主之;自陝以東,周公主之。成王既幼,周公攝政,當國踐阼,召公疑之,作《君奭》。君奭不説周公,周公乃稱‘湯時有伊尹’云云,於是召公乃説。”據此,召公不説,在周公攝政踐阼之時。《漢書·孫寶傳》:“周公上聖,召公大賢,尚猶有不相説。著於經典,兩不相損。”《王莽傳》群臣奏言:“臣聞周成王幼少,周道未成,成王不能共事天地,修文、武之烈。周公權而居攝,則周道成,王室安;不居攝,則恐周隊失天命。《書》曰:‘我嗣事子孫,大不克共上下,遏失前人光,在家不知命不易。天應棐諶,乃亡隊命。’説曰:周公服天子之冕,南面而朝群臣,發號施令,常稱王命。召公賢人,不知聖人之意,故不説也。”又引《禮·明堂位》云:“‘周公朝諸侯於明堂,天子負斧依南面而立。’謂‘周公踐天子位,六年朝諸侯,制禮作樂,而天下大服’也。召公不説。時武王崩,縗麤未除。由是言之,周公始攝則居天子之位,非乃六年而踐阼也。”《後漢·申屠剛傳》剛對策曰:“臣聞成王幼少,周公攝政,聽言下賢,均權布寵,無舊無新,惟仁是親,動順天地,舉措不失。然近則召公不説,遠則四國流言。”是西漢今文家皆以周公作《君奭》在攝政當國時,與《史記》合。孫云:“李賢《申屠剛傳》注:‘言周公既還政成王,宜其自退,今復爲相,故不説也。’《君奭》編篇在《多士》之後,疑非踐阼時矣。”皮云:“孫説非也。《列子·楊朱篇》:‘武王既終,成王幼弱,周公攝天子之政,召公不説,四國流言。’列子六國時人,與史公説同,是今文説遠有所本。”“嵇康《管蔡論》云:‘周公居攝,召公不説。’嵇生三國時,今文《尚書》猶存,故得引其説。伏生傳《尚書》二十九篇,次序先後不盡可考,今之《書序》出於馬、鄭,乃古文説。《史記》所載《書序》與今本《書序》多異,乃今文説。史公既以作《君奭》在踐阼之時,則其所據今文篇次必與馬、鄭不同,不得據馬、鄭《書序》編篇在《多士》之後以駁今文也。李賢之注,顯與申屠背違,豈足依據。即孫寶以明經爲郡吏,亦非治古文者,其所引經典當是今文博士説,與申屠策、群臣奏不異。王鳴盛乃引孫寶説謂與馬、鄭合,陳喬樅又引鄭注謂與《孫寶傳》所言略同,豈知西漢人自據今文以爲攝政之初,馬、鄭自據古文以爲反政之後,即不敢駁馬、鄭,聽其各自爲説可矣,何必牽引西漢文書説以强合於馬、鄭,使今、古文糾紛莫辨哉!”先謙案:皮説是也。周公踐阼,本聖人之權道,召公不知其心而疑之。《大傳》云:“周公盛養成王,使召公奭爲傅。”則在京師之時必多,篇末云“往,敬用治”者,蓋召公分陝,始出巡行,故周公於其往時,特作是篇,以誠相告。紬繹篇中語意,若如古文説在反政後,不合之處甚多,仍當以今文説爲正。

又:

《史記集解》引馬云:“召公以周公既攝政致太平,功配文、武,不宜復列在臣位,故不説。以爲周公苟貪寵也。”《書疏》引鄭云:“周公既攝王政,不宜復列於臣職,故不説。”《燕世家》:“成王時,召公爲三公,自陝以西,召公主之;自陝以東,周公主之。成王既幼,周公攝政當國踐阼,召公疑之,作《君奭》。君奭不説周公,周公乃稱‘湯時有伊尹’云云。於是召公乃説。”案:“不説”者,疑公之當國踐阼也,此史公用今文説,裴引馬氏古文説注之,誤矣。《周紀》《魯世家》不載作《君奭》事,無以考其篇次。據《燕世家》,以爲踐阼時作。當列《大誥》《金縢》之次,不當在《多士》《無佚》之後。古文《書序》但云“召公不説”,脱去“周公踐阼,召公疑之”之語,遂不知召公不説何事、此書作於何時,乃列之《成王政》《將蒲姑》前,馬、鄭遂以召公不説周公復列臣位解之。由於篇次既淆,故事實全誤。殊不知周公退居臣列,匔匔如畏,聖德愈光,召公相得益章,豈有願其去而不説其留之理?周公舍天子而不爲,而召公乃以列臣位爲苟貪寵,於情事又豈有合乎?

宋陳經《尚書詳解》卷三十六則認爲召公不悦的是“周公之復留”:

此篇乃召公欲退而周公留之,故作此書也。二公輔相成王,營洛邑,周公復子明辟,二公之功亦成矣,二公之心皆欲去矣。周公既爲成王所留,召公不欲周公之留也,是以有不悦之意。然則以周公之留爲是,則召公之不悦,得無恝然忘情於君乎!以召公之不悦爲是,則周公之復留,得無貪禄固位乎!據此二公之心,各有所向,功成身退者,人臣之常道,此召公之志也;與周家相爲無窮者,宗臣之深憂,此周公之志也。周、召乃同心一體之人,周固不可無召,而召亦不可無周,周公既爲成王留,則召公安得猶退!《洛誥》之書,乃成王留周公之辭;《君奭》之書,乃周公留召公之辭。古之大臣,國爾忘家,公爾忘身,視天命之無窮,皆以爲切己之事。故此篇多言天命之不足恃,惟在得人以繼持之耳。

宋史浩《尚書講義》卷十七又爲之辯解:

此書之作,周公不失爲聖,召公不失爲賢,其初不失同心,其終不失相勉,以濟治周南、召南,萬世知其爲不可及也。而解者曰:召公疑周公,又曰不説周公歸政而復留,又曰不説成王之不知周公,誤矣。若曰召公疑周公,則武王不應使之左右成王,不知而使之,是武王之不智也。若曰不説其復留,是召公欲專政,周公力言之以自留,周公之固位也。若曰不説成王之不知,則召公身爲大臣,不能開悟人主,而徒爲緘默以不説,豈所望於召公哉!况《卷阿》《公劉》之戒,召公非不敢言者,何獨於周公而默然乎!是知解者之誤也。

清陳喬樅撰《今文尚書經説考》卷二十四《周書二十二》平議曰:

案此篇《書叙》云:“召公爲保,周公爲師,左右相成王,召公不説。周公作《君奭》。”馬融注云:“召公以周公既攝政,致太平,功配文武,不宜列在臣位,故不説。以爲周公苟貪寵也。”此古文説也。今考《漢書》言“成王幼少,周公居攝”云云,引此經爲證,則今文家之説。蓋以此篇爲作於居攝時也。何以明之?《漢書》引經引説之後,又引《禮記·明堂位》曰:“周公朝諸侯於明堂,天子負斧依南面而立。謂周公踐天子位六年,朝諸侯,制禮作樂而天下大服也。召公不説。時武王崩,縗麤未除。由是言之,周公始攝政,則居天子之位,非乃六年而踐祚也。”此言“召公不説。時武王崩,縗麤未除”,則今文家以《君奭》之作在周公攝政之時,而非在周公復辟之後,顯然明矣。今文家之言似爲近得其實。彼時管、蔡流言於國,正值危疑之秋,故雖以召公賢人,猶不能知周公之意。此召公不説之有由來也。周公惟以繼志述事爲心,欲成王業而致太平,不敢稍避嫌疑,恐隊天命,故作此篇,以自表白於君奭。曰:“於戲!君已曰:時我,我亦不敢寧於上帝命,弗永遠念天威。”此追述召公曩時之語言,君已謂輔成周道是我之責,我亦不敢弗任其責而不永念天威。又云:“予小子旦,非克有正,迪惟前人光施於我冲子。”言予小子非取曰能有改正,亦惟道揚前人光美,施於我冲子而已。周公以成王爲冲子,自是幼少之時,若在復辟之後,則成王年逾二十,早有成人之道,豈得稱爲冲子哉!《尚書》篇次或亦不無錯出,故《成王政》《將蒲姑》二篇事本在前而編於後,未可以《君奭》編次在《雒誥》《多士》後,而遂以爲作於致政之後也。

但是魏源《書古微》却提出新説:

問:《書序》:“召公爲保,周公爲師”,“召公不説,周公作《君奭》。”《王莽傳》群臣上奏,引此篇爲説曰:昔“周公服天子之冕,南面而朝群臣,發號施令,常稱王命,召公賢人,不知聖人之事”云云。此篡賊之黨,藉六藝以文奸言,不足齒及。至史遷《燕世家》以爲在踐阼之前,召公不説其盛滿居攝;《後漢·申屠剛傳》以爲在還政之後,疑其不退位。二説不合,而編次《多士》之後,斷非踐阼之時。《後漢·孫寶傳》:周公上聖,召公大賢,猶有不相説。於經典兩不相損。此並古文家説也。畢竟何以不説?致馬融有疑其苟位貪寵之語,大礙經義者何?

曰:此書前人皆以“不説”爲不説周公,故妄啓疑竇,違經害義。……召公深知爲臣之不易,自恐耄荒,萬幾有闕,且有周公任之,故睪然深思,謙讓引退,不敢安位也。豈其不説周公哉!周公留之,首以“天壽平格”爲言,蓋以召公齒德達尊,至親夾輔,在周公之上,何可一日去位?周公,武王之弟,武王克殷,年已六十,又七年而崩,年六十有七(見《泰誓篇》下)。周公攝政七年之後,三年而薨,共七十歲爾!而召公則康王時尚爲太保,計年百餘歲。周公知其禀賦之厚,可托後事,故於其求退而歷述前代與國同休之老臣,以勸留之。……若耆耇之人復不降志以造就成人小子,則英材不生,何由致鳴鳳之祥,成假天之業,使文王之德丕冒海隅乎?何以遠鑒天威,近迓天休,揚我俊民,登之在位,使目前同心襄助,將來繼武以保太平乎?故我念天命之艱,鞠躬盡瘁,死而後已,不敢耄倦,使後人迷誤效尤,動輒引退爲高也。

因此,抛開此事究竟是發生在今文家所説的攝政之時抑或古文家所説的歸政之後不論,從文獻記載來看,“召公不説”都是事實俱在,簡文“害道不説之司也”讀爲“蓋道不悦之詞也”亦文從字順。簡文引《君奭》:“曩我二人,毋有答讒言。”然後接着評述説“蓋道不悦之詞也”。由於周公没有正面回應讒言,因此“召公不説”。“召公不説”之所以産生,與周公的所作所爲有關。周公惟以治國平天下爲己任,不以個人毁譽得失縈懷,没有采納瞻前顧後、退位自保的避嫌做法,積極澄清流言;反而采取當仁不讓、“清者自清”的心證做法,任憑謡諑四起,以致一時形迹可疑,難以取信於人,甚至見疑於成王君臣等親友。

2.“ 惪”

”,整理者讀爲“含”,裘按讀爲“念”,張桂光釋爲“恂” ,單育辰認爲該字似從“匀”得聲,可通“循” 。結合前述歷史背景,我們認爲“ 惪”當讀爲“貪德”或“貪得”。“ ”從“含”聲,“含”從“今”聲,故可讀爲同從“今”聲之“貪”。郭店簡《語叢二》“ 生於 (欲)”,李零讀“ ”爲“貪” 。得、德古音相通。《史記·項羽本紀》“吾爲若德”,《漢書·項籍傳》作“吾爲公得”,上博簡《民之父母》12“屯(純) (德)同明” ,“ ”爲“得”之本字,與德聲通。是其證。

前文説過,古文家認爲召公不悦,是懷疑周公“貪位”。《君奭》孔穎達《正義》曰:“案《周書序》云:‘召公爲保,周公爲師,召公不説。周公作《君奭》。’……謂周公既致政,仍留爲大師,召公謂其貪於寵禄,故不説也。”前引馬融注:“召公以周公既攝政致太平,功配文武,不宜復列在臣位,故不説。以爲周公苟貪寵也。”《正義》引鄭玄、王肅説略同。又《中論·智行篇》:“召公見周公既反政而猶不知去,疑其貪位,周公爲之作《君奭》,然後説。”《荀子·儒效》則反其道而言之:

武王崩,成王幼,周公屏成王而及武王,以屬天下,惡天下之倍周也。履天下之籍,聽天下之斷,偃然如固有之,而天下不稱貪焉。

對此,宋程頤《程氏經説》卷三《詩解·狼跋》評價説:

周公攝政,居危疑之地,雖成王不知,四國流言,終不能損其聖德者,以其忠誠在於王家,無貪欲之私心也。狼,獸之貪者,猛於求欲,故檻於機穽羅縶,前跋後疐,進退困險。詩人取之以言。夫狼之所以致禍難危困如是者,以其有貪欲故也。若周公者,至公不私,進退以道,無利欲之蔽,以謙退自處,不有其尊,不矜其德,故雖在危疑之地,安步舒泰,‘赤舄几几’然也。……此大舜所謂“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争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争功”也。使周公有貪欲崇高得名之心,其能得天下之與!如是乎,唯其處己也,夔 然有恭畏之心;存誠也,蕩蕩焉無顧慮之意。所以不失其聖,德音所以不瑕也。

因此,《成之聞之》有關簡文可以重新讀爲:“行不信則令不從,信不著則言不樂。民不從上之令,不信其言,而能貪德者,未之有也。”

按照我們對簡文的理解,反過來回看《君奭》的時代,似乎仍以古文家之説爲妥。召公的“惟予二人,而無造言?”應當發生在周公攝政之初,四國流言之時;而周公的“曩我二人,毋有答讒言”則是追憶往昔,二人不曾爲讒言左右,“國爾忘家,公爾忘身”。此對話的時代背景顯然應置於歸政之後爲宜。因此,《後漢書·申屠剛傳》所謂的“近則召公不説,遠則四國流言”,嚴格説來,其實並非發生在同一時期。

3.今本《君奭》的所謂“誤字”

前引今本古文《尚書·君奭》:“公曰:君,告汝朕允。”孔傳釋爲:“告汝以我之誠信也。”孔穎達《正義》曰:“周公呼召公曰:君,我今告汝,以我之誠信。”又《尚書·君奭》:“予不允,惟若兹誥。”孔傳釋爲:“我不信,惟若此誥。”蔡沈釋爲:“周公言我不信於人,而若此告語乎。” 孫星衍解釋爲:“周公言予不誠,而惟若此相告乎?言以誠告也。” 只有王先謙解釋爲:“不允,允也,《詩經》多此例。上云‘告汝朕允’,故知此‘不允’爲允,言予之誠心惟若此誥,予惟曰在我二人成之。” 我們認爲只有蔡沈的解釋是正確的。《爾雅·釋詁》:“允,誠也。”曾運乾曰:“允,信也。” 傳統解釋都是把“允”解釋爲誠信的。

近代自從發現《三體石經》以來,學者多從《三體石經》古文,把“允”視爲“兄”的誤字。章太炎甚至徑改經文爲“告女朕兄”“予不兄”:

今本作“允”,此從《三體石經》。兄即貺。《釋詁》:“貺,賜也。”……告女朕兄者,祈女貺我也。欲其解愠,故云然。又案《論衡·氣壽》篇云:“召公,周公之兄也。”疑亦本此爲説,則當讀告女朕兄保奭爲句,猶《康誥》言“孟侯朕其弟小子封”爾。然不如讀貺爲愜。

……

《無逸》“無皇曰”,今文作“無兄曰”,此兄亦皇之借,言我不暇若兹誥,故次言“予惟曰”云云。案《無逸》《君奭》二篇古文三“兄”字非甚難憭,而末師悉改爲“允”,前二事尚可通,至此則難通矣。

金兆梓也分别解釋説:

“允”,歷來都訓“誠”,殊迂曲,恐未是。按《魏石經·無逸》篇之“允若時”之“允”作“ ”,照古文字形明明是“兄”字,疑此允亦“兄”之譌。就上引王充《論衡·氣壽》篇文,原説召公是周公之兄,則此“允”似也應作“兄”,用以稱召公。“朕允保奭”意即“我兄太保奭”也。

……

“允”亦“兄”之訛。《白虎通·德篇·三綱六紀》:“兄者,况也。”“况”,《國語·晋語》“衆况厚之”《注》:“益也。”又《釋名·釋親屬》:“兄,荒也;荒,大也。”“兄”又通“皇”,《無逸》“毋皇曰”,《漢石經》作“毋兄曰”,可證。“皇”,《説文解字》:“大也。”“不兄”即“兄”也(按,此句疑誤)。“兄”,益而大之也。故“不允”即“不兄”,猶今語“誇大”或“强調”。

顧頡剛、劉起釪等又引于省吾《雙劍誃尚書新證》曰:

于氏《新證》云:“僞《傳》讀‘告汝朕允’句,訓‘允’爲誠信。訓‘予不允’(見下文)之‘允’爲信。非是。按二‘允’字並‘兄’之訛。《無逸》‘允若時’,《魏三體石經》作‘兄若時’,可證。其古文兄作 ,與允相似。《白虎通·不臣篇》:‘召公,文王子也。’《論衡·氣壽篇》以召公爲周公之兄。《穀梁·莊三十年傳》:‘燕,周之分子也。’分子,别於世子。然則《史》《漢》但謂召公與周同姓,未可據也。‘公曰’,句。‘君’,句。‘告汝’,句。‘朕允保奭’,句。‘朕允保奭’即‘朕兄保奭’,言‘我之兄保奭’也。……若云‘告汝以我之誠信’,下文又言‘我不信惟若此誥’,則上下文相反矣。”此讀爲“我兄保奭”,確爲有識。

……

于省吾《新證》:“二‘允’字並‘兄’之訛。……‘不兄’之‘兄’讀‘皇’。《無逸》‘無皇曰’,《漢石經》‘皇’作‘兄’。‘皇’,暇也。言‘予不暇惟若此誥’也。不暇誥,猶言無暇多誥。下言‘予不惠若兹多誥’。《洛誥》云‘朕不暇聽’,古人言語質直蓋如是也。……或曲爲之解曰:‘不允,允也。’然則下文‘予不惠若兹多誥’,與此語例同,如訓爲‘予惠若兹多誥’,豈遠於辭乎!”是此句徑當釋爲“予不暇惟若此誥”。

現在我們從《成之聞之》簡“君子貴誠之”章來看,下文引《詔命》曰“允師濟德” [3] ,“允師”一詞亦見《詩·周頌·酌》:“實維爾公允師。”鄭箋云:“允,信也。”足證今本古文《尚書·君奭》“允”字不誤,傳統訓釋恰恰是言之有據的。由於周公輔政,“遠則四國流言,近則王不知”(《詩序·狼跋》),“近則召公不説,遠則四國流言”(《後漢書·申屠剛傳》),甚至見疑於親友。周公“忠而見疑,信而被謗”,一時難以自辯,個人誠信受到了質疑。周公采取的態度是“清者自清”,對讒言不予理會。這也即簡文所説“曩我二人,毋有答讒言”。周公甚至自白“告君乃猷裕,我不以後人迷”,孫星衍注:

《廣雅·釋詁》云:“裕,容也。迷,誤也。”言告君乃謀容人之道,我之心迹,不與後人疑誤也。

可見周公自剖心迹,頗有“雖千萬人吾往矣”的决絶態度。

4.竹簡的進一步編連

值得注意的是,顧史考、陳劍均認爲簡36當與簡29連讀 。陳劍指出:

此第36號簡很有可能當與下第29號簡連讀,但缺乏確證。前引顧史考《郭店楚簡〈成之〉等篇雜誌》謂:“以文章形式的考慮,姑將簡36置於(簡29)前(原注:但亦無必然關係)。”所謂“以文章形式的考慮”,是指將此兩簡連讀後,先引“君子曰”次引《書》,與下29+23+22一段話亦先引“君子曰”次引《書》形式相近。

鄧少平繼而對簡文作了重新編連,他指出,如果將簡21插入其中,這個問題便可得到解决。這樣編連之後的相關簡文如下:

君子曰:從允釋過,則先者豫,來者信。是以知而求之,不疾其去人弗遠矣;勇而行之,不果其疑也弗往矣。《君奭》曰“襄我二人,毋有合才音”,蓋道不悦之詞也。

這是一個極富啓發性的意見。我們認爲非常合理,可以信從。這樣一來,整個段落可以重新編連如下:

君子曰:從允懌(釋) (訛),則先者余(豫), (來)者 (信)。36是以智而求之不疾,丌(其)迲(去)人弗遠 (矣); (勇)而行之不果,丌(其) (疑)也弗枉 (矣)。21《君奭》曰:“壤(曩)我二人,毋又(有) (答)才(讒)音〈言〉。”害(蓋)道不説(悦)之司(詞)也。君子曰:唯(雖)又(有)丌(其)亘〈極〉而29可,能冬(終)之爲難。“槁木三年,不必爲邦 (期)。”害(蓋)言 (寅)之也,是 (以)君子貴30城(誠)之。 (聞)之曰:“古之甬(用)民者,求之於 (己)爲亘〈極〉。”行不 (信)則命(令)不從,1 (信)不 (著)則言不樂。民不從上之命(令),不 (信)丌(其)言,而能 (貪)惪(德)者,未之2又(有)也。古(故)君子之立(蒞)民也,身備(服)善以先之,敬 (慎)以肘(守)之,其所才(讒)者内(退) (矣),3民 (孰)弗從?型(形)於 (中), (發)於色,丌(其) (審)也固 (矣),民 (孰)弗 (信)?是 (以)上之亘(恒)24 (務),才(在) (信)於衆。《詔命》曰:“允帀(師)淒(濟)惪(德)。”此言也,言 (信)於衆之可 (以)25淒(濟)惪(德)也。

“允”,多數學者從整理者讀爲本字;陳偉讀爲“悛” ,當從整理者讀“允”,釋爲“信”。“ ”,多數從整理者讀爲“過”,疑應讀爲“訛”,《説文》作“譌”:“譌言也。從言,爲聲。《詩》曰:‘民之譌言。’”丁福保《説文解字詁林》案曰:“《慧琳音義》七十七卷十一頁‘譌’字注引《説文》‘僞言也’,蓋古本如是。二徐本‘僞’誤作‘訛’,宜改。” 今本《詩經·小雅·正月》作“民之訛言”,漢熹平石經亦作“訛”。鄭箋:“訛,僞也。人以僞言相陷人。”“釋訛”即去除訛言。“余”,崔永東讀爲本字 ,涂宗流、劉祖信讀爲“餘” ,李零讀爲“除”或“舍” ,廖名春、陳偉讀爲“舒” ,郭沂讀爲“虚” ,顔世鉉讀爲“豫” 。兹從顔世鉉讀。“枉”,學者多從整理者讀爲“往”,我們認爲當讀如本字,對應於“勇而行之不果”,做事瞻前顧後,那麽“其疑也弗枉矣”,受到懷疑也並不冤枉。

5.“君子貴誠之”章引《君奭》的目的和意義

按照我們前述的理解,簡文引《君奭》所要表達的正是“誠信”之“誠”,而非“成就”之“成”,因此與《中庸》“君子誠之爲貴”的思想是一貫的。但是,廖名春却認爲:

“是以君子貴成之”與《中庸》“君子誠之爲貴”並没有什麽關係。《中庸》“君子誠之爲貴”之“誠”是實的意思,依朱熹説:“故人之心一有不實,則雖有所爲亦如無有,而君子必以誠爲貴也。”陳偉引孫星衍説以支持郭,也是有問題的。如上所述,所謂“襄我二人,毋有合哉言”,是周公指責君奭不能與更多的人合作,依孫星衍説,簡文“道不説(悦)之司(詞)也”則不好解釋。因此,簡29“君奭曰‘襄我二人,毋有合哉言’曷?道不悦之詞也”則是引證《尚書》批評不團結之語,來支持簡36的“從允釋過”説,與下文的“是以君子貴成之”並没有直接的關係。與“成之”有直接聯繫的應是簡30的“終之”,正因爲“終之爲難”,所以下文才説“是以君子貴成之”。郭沂其實也注意到了這一點,故説:“成”,成就、完成,實現。“成之”同上文“終之”義近。既然如此,又何必扯上《中庸》“君子誠之爲貴”呢?所謂“恒”,當釋爲“亟”。簡29、30“君子曰”説“唯有其亟而可”,簡1説“古之用民者,求之於己爲亟”,都是强調在上者的身體力行爲急務。所以它們相接是言之成理的。

那麽究竟是否如廖名春所説呢?需要我們仔細分析。事實上,對於如何取信於民,《禮記·中庸》曾經區分出不同的時間層次與具體做法:

在下位,不獲乎上,民不可得而治矣。獲乎上有道,不信乎朋友,不獲乎上矣。信乎朋友有道,不順乎親,不信乎朋友矣。順乎親有道,反諸身不誠,不順乎親矣。誠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誠乎身矣。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誠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容中道,聖人也;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之者也。

如果“不獲乎上,不信乎朋友”又該怎麽辦?只有“明乎善,誠乎身”,“擇善固執”,“勇而行之”;“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我心”,胸懷坦蕩,光明磊落,“從允釋訛”,耐心等待真相大白、讒謗自止的那一天。《墨子·非命中》曰:“於召公之設命亦然,曰:‘敬哉!無天命,惟予二人,而無造言?不自天降,自我得之。’”召公如此,周公亦是如此。這也正是簡文所説的“古之用民者,求之於己爲極”。簡文接着説:“行不信則令不從,信不著則言不樂。民不從上之令,不信其言,而能貪德者,未之有也。故君子之蒞民也,身服善以先之,敬慎以守之,其所讒者退矣,民孰弗從?形於中,發於色,其審也固矣,民孰弗信?是以上之恒務,在信於衆。”這些叙述與周公的所作所爲若合符節,周公的言行不啻是對簡文的最佳注解,程頤所謂“唯其處己也,夔 然有恭畏之心;存誠也,蕩蕩焉無顧慮之意”,完全合乎《中庸》上述的存誠之道。據此而論,《成之聞之》簡“君子貴誠之”章引《君奭》與引《中庸》其實一脉相承,毫無扞格之嫌,都是講述如果不能取信於人,又該如何存誠自處的道理。

郭沂最早指出,本章從闡釋《君奭》之語入手,導出“恒”和“成之”這兩個重要概念 。李學勤也指出,“以上簡文先引《君爽》説明誠之的重要,然後詳論‘在内’即‘誠之’的意義,前後一貫,可證簡的這樣聯綴是合理的”。李先生還指出,“亘”當爲“亟(極)”的誤字。戰國至漢初文字,“亘”與“亟”每相淆混,馬王堆帛書《周易》的“太極”,就將“亟”寫作“亘”,簡文的情形相同。“極”,《尚書·洪範》傳:“中也。” 其説甚是。周公修身而誠、反躬自省的思想與《中庸》其實也是精神相通的。

衆所周知,寫文章講究前後呼應,不能東一榔頭西一棒槌,前言不搭後語。如果是一篇完整的作文,首先應當圍繞主題,環環相扣,徐徐道來。很多人不理解爲什麽《成之聞之》簡“君子貴誠之”章要引《君奭》,前後文之間有何聯繫?其實,簡文引《君奭》“毋有答讒言”這些“不悦之詞”,是針對無法取信於親友有感而發;下文説“行不信則令不從,信不著則言不樂。民不從上之令,不信其言,而能貪德者,未之有也”也是描述不能取信於民的不良後果。全文也都與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有關,把治民歸到修身,無論是説“古之用民者”如何如何,或者説“故君子之蒞民也”如何如何,還是説“民不從上之令”如何如何,整段文字前後呼應,都與如何取信於民、反身而誠有關。

總之,按照我們自己的理解,郭店簡《成之聞之》“君子貴誠之”章之所以要引《尚書·君奭》,是由於《君奭》“毋有答讒言”的態度既回應了上文所説的“從允釋訛”,也與下文所談如何取信於人、反身而誠的文章主旨精神一致,前後呼應,中心内容渾然一體,完整通貫。爲了深化主題,簡文引經據典,導出下文,“援古以證今”,又可謂深得文章典雅之道了。

【作者簡介】 王志平,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研究員,主要研究領域爲漢語史與出土文獻研究。

[1] 裘錫圭《戰國文字釋讀二則》;又《裘錫圭學術文集》第3卷《金文及其他古文字卷》,頁446。李家浩則認爲:“‘ ’實際上是‘合’字的異體。”參見李家浩《包山二六六號簡所記木器研究》,《國學研究》第2卷,北京大學出版社,1994年,頁544。

[2] 楊樹達《積微居金文説(增訂本)·晋公 再跋》,中華書局,1997年,頁56。

[3] 《成之聞之》簡36:“君子曰:從允懌(釋) (訛),則先者餘(豫), (來)者 (信)。”疑亦當與所引《君奭》有關。詳見後文。 y+tYaRqpygTL9JBvpF/eRd8i2WJ9GdHxCmi9DOer+qYSYPo4EiY8eNrRR5dN63k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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