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本古文《尚書》除了“襄我”是否絶句的分歧以外,基本都是把“言”屬下讀的。今本作“哉”,只能於此斷句。對此差異,廖名春指出:
“哉”從“才”聲,“才”“哉”可通,但其本字當作“在”。“音”當爲“言”字之訛。今本將“言”歸下讀看來成問題。“言”當爲語氣助詞,歸上讀,其用法和簡文《六德》篇“男女卞(辨)生言,父子新(親)生言,君臣宜(義)生言”之“言”同。“毋”與“汝”則有否定句與疑問句之别。
《成之聞之》簡文的“毋又
才音”,多數學者認爲“音”爲“言”之誤,從今本來看,這種意見正確可從。但是,按照多數人對簡文“毋有合在言”的理解,文字不是很通順,語法分析非常彆扭。如果認爲“在言”是動詞“合”的補語的話,可是“在言”這個介賓結構作補語不是一個習慣用法。更常見的用法是介詞“於”引導的介賓結構作補語——也就是説,“合於言”才是更爲合法的動補結構。這種簡文解釋貌似可通,仔細分析却有語法銜接上的困難。廖名春認爲“言”當爲語氣助詞,但他所説的“言”實際上是“焉”字的通假,“毋有合在焉”又該如何解釋呢?
前面説過,周秉鈞認爲《墨子·非命中》“惟予二人,而無造言?”與今本《君奭》“襄我二人,汝有合哉?”一爲告詞,一爲答詞,正好前後呼應。這是非常敏鋭的發現。如果認爲周公“襄我二人,毋有
才言”是對召公“惟予二人,而無造言?”的回應,我們可以由此得到很多新的啓發。
按照上述看法,簡文“襄”李學勤等讀爲“曩”,指昔時。無論是從語法,還是從語境分析,都非常合適。與簡文“
”對應的今本作“合”,章太炎認爲“合即‘既合而來奔’之合,今答字也”
,金兆梓亦讀爲“答”。而馬楠也讀“
”爲“答”。諸説甚是。
“
”是“荅(答)”的古字。聞一多《敦煌舊鈔本楚辭音殘卷跋》“屈原答靈氛曰”條:“卷作‘
’。案:
,古答字。《爾雅》有之,然已譌作畣,從田,於義無施。他書用古字者莫不皆然,蓋習非勝是,沿誤久矣。作
者平生惟此一見。六書命脉,不絶如縷,真堪一字千金矣。”
“
”字戰國文字多見,或讀爲“合”“盒”“盍”“會”等。望山2號墓簡47:“雕杯二十
。”朱德熙、裘錫圭、李家浩釋文:“‘
’從‘曰’,‘合’聲,‘答’之古文作‘畣’,應即由‘
’訛變。信陽109號簡‘……爲之女(如)可(何)?
曰……’,‘
曰’即‘答曰’。字在此當讀爲‘合’。‘合’字古訓‘配’,訓‘對’。二十合即二十對。”
類似者如郭店《老子》甲組簡34:“未智(知)牝戊(牡)之
(合)
(朘)
(怒)。”“
”讀爲“合”。又戰國玉璜銘:“上變下動,相
和同。”“
”亦讀爲“合”
。而包山楚簡266“
梪”,即合豆,也即蓋豆。
“
”的另外一種用法是讀同“答”。上博《魯邦大旱》簡1“孔子
曰”,整理者注:“從曰,合聲,讀爲‘答’。《集韵·入·合》:‘答、畣、畗,德合切,當也。古作畣、畗,通作荅。’簡文從曰。從曰、從田,常通用。”
上博簡《柬大王泊旱》5“
尹
曰”,簡10“相
、中餘
”,簡11“太宰進
”,簡13“太宰
”,簡23“太宰
曰”;上博簡《曹沫之陳》13、20、64“曹沫
曰”,簡24、34、35、36、38、40、42、43、45、46、49、50、53、54、56、57、60“
曰”;清華簡《湯處於湯丘》3、12、17“小臣
曰”,簡13、15、17、19“小臣
”;《湯在啻門》簡1、3、6、11、18、20“小臣
曰”,簡13“小臣
”;《殷高宗問於三壽》簡2“少壽
曰”,簡4“中壽
曰”,簡6、14“彭祖
曰”;《管仲》簡1、3、14、17、24“管仲
曰”,簡3、6、7、10、12、21、24“管仲
”等,諸“
”字整理者均讀爲“答”。
李守奎隸“
”於“合”字下,按語認爲:“皆讀爲‘回答’之‘答’。《説文》無‘答’字。楚之‘
’及其變形當是‘答’之專字。簡文之‘答’,典籍多作‘對’。”
甚是。清華簡《皇門》9“乃隹(維)乍(詐)區(詬)以
(答)”,今本《逸周書·皇門》作“維作誣以對”,“
”,整理者讀爲“答”,與今本“對”相應。
“
”字可分析爲從曰,合聲,故可通“合”“盒”“盍”等聲。“
”爲應答之“答”的專字
[1]
。春秋金文《晋公盆》:“[以]
(答)[揚皇卿]。”(集成10342)即用爲“答”之本字。《説文》有“荅”而無“答”,“荅”訓“小尗”,唐張參《五經文字》卷中《草部》“荅”字條云:“此荅本小豆之一名。對荅之荅,本作畣,經典及人間行此荅已久,故不可改變。”“
”“荅/答”實爲古今字,“
”從“合”得聲,“合”“荅/答”古通。《左傳·宣公二年》:“既合而來奔。”杜預注:“合,猶荅也。”《陳侯因
錞》(集成4649):“合揚厥德”即“荅/答揚厥德”。武威漢簡《儀禮》“答”字皆作“合”。長沙馬王堆漢墓帛書《戰國縱横家書》“奉陽君合臣曰”,《十問》“容成氏合曰”“彭百(伯)合曰”,“合”均讀爲“荅/答”。額濟納漢簡99ES18SH1:1:“京(景)公召晏子問之曰:子先治奈何?晏子合(荅)曰:始治築壞塞缺,奸人惡之。斬渠通。”研讀班認爲:“‘合曰’之‘合’當讀作‘答’。”
張再興指出:
上博簡五《競建内之》篇有4例用來記録“應答”的“合”字均增加了“言”旁,如第5簡“汲(隰)
(朋)
(答)曰”,字形作
。“
”字的字形結構有可能就是對這種分化的嘗試,按照楊樹達先生的説法,就是從曰合聲,乃荅對之荅本字。
[2]
該字更清晰的字形作“
”(簡2),李守奎均隸定爲“
”,認爲:“簡文中與‘
’同字,皆爲‘問答’之‘答’。與《説文》之‘詥’無涉。”
“
”古書或作“畣”,《爾雅·釋言》:“俞、畣,然也。”郭璞注:“畣者,應也,亦爲然。”邢昺疏:“畣,古答字。”《集韵·合韵》古“答”字亦作“畣”。《汗簡》卷上之二《入部》引《牧子文》“荅”字作“
”;《古文四聲韵》卷五《合韵》“合”字引《牧子文》作“
”,引石經“荅”作“
”。對此,黄錫全《汗簡注釋》“畣”字條指出:
畣蓋合字别體,由
而變。……合孳乳爲荅(俗作答)。如陳侯因
錞“合
氒惪”即“答揚厥德”。《左氏·宣二年傳》“既合而來奔”,注“合,猶荅也”。雲夢秦筒、馬王堆漢墓帛書《戰國縱横家書》等荅字並作合。豐、内、觀本《尚書》荅均作畣。
《説文》:“合,合口也。從亼,從口。”朱芳圃《殷周文字釋叢》認爲:“字象器蓋相合之形。”
而劉釗則認爲合字“最早就應作‘
’,象二‘口’相對形,乃‘答’字初文”
。按照劉釗的觀點,“合”即“答”初文,因此今本作“合”,仍然可以讀爲“答”。
至於對應今本“哉”的“才”字,多數學者從裘按讀爲“在”,只有郭沂讀爲“兹”。“兹言”指“襄我二人”上文的“監於殷喪大否,肆念我天威”,這兩句話緊扣“恒”的議題
。思路頗爲跳躍,也很不容易捕捉。
我們認爲“才”通“纔”,可讀爲同從“毚”聲的“讒”。《説文·糸部》:“纔,帛雀頭色。一曰微黑,色如紺。纔,淺也。讀若讒。從糸,毚聲。”
段玉裁《説文解字注》卷十三上:
江沅曰:今用爲才字,乃淺義引伸。
清王鳴盛《蛾術編》卷三十一《説字十七》:
“纔”字注:“帛雀頭色。一曰微黑色,如紺。纔,淺也。讀若讒。從糸,毚聲。士咸切。”此字訓淺,則俗以爲“但”字、“僅”字解,亦通。古作“財”“裁”“才”,《漢·鼂錯傳》“遠縣纔至”,《賈山傳》“身死纔數月”,《揚雄傳》“纔給事黄門”,則作“纔”;《霍光傳》“死財三年”,《酷吏尹賞傳》“財數十百人”,則作“財”;《王貢兩龔鮑傳》“裁日閲數人”,《蕭望之子育傳》“裁自脱”,則作“裁”。鶴壽案:先生既云“纔”古作“財”“裁”“才”,何以其下仍引《鼂錯》等傳以證作“纔”也?次引《霍光》等傳以證作“財”,然《史記·文帝紀》云“太僕見馬遺財足”,《索隱》曰:“‘財’字與‘纔’同。”《史記》在《漢書》前,何以不引?次引《王貢兩龔鮑》等傳以證作“裁”,然《漢·高後文功臣表》云“裁什二三”,師古曰:“‘裁’與‘纔’同。”《表》在《列傳》前,何以不引?既引《漢書》以證作“財”、作“裁”矣,而作“才”何以獨無引證乎?《説文》云:“才,草木之初也。”“初”即淺義,《晋·謝混傳》云“才小富貴便豫人家事”,此亦“纔”作“才”之證也。“才”與“哉”通,《爾雅》云“初、哉、首、基”,疏云“哉,古文作‘才’”,是也。而“纔”又與“材”同,《漢·杜欽傳》云“乃爲小冠,高廣材二寸”,師古曰:“‘材’與‘纔’同,古通用。”然則“纔”“財”“裁”“才”“哉”“材”六字,古止作一字用。
“纔”字,徐鉉音“士咸切”,徐鍇《説文解字篆韵譜》卷二下平聲《咸部》在“
,士咸反”下。而《廣韵》收録了3個讀音。《咍韵》:“纔,僅也。又藏代切。”繫於“裁,昨哉切”小韵下;又《銜韵》:“纔,帛青色。又音裁。”繫於“衫,所銜切”小韵下;又《代韵》:“纔,僅也。”繫於“載,昨代切”小韵下。《集韵》收録了8個異讀。《咍韵》:“纔,繒色一入。一曰暫也。”繫於“裁,牆來切”小韵下;《咸韵》:“纔,《説文》:‘帛雀頭色。一曰微黑色,如紺。纔,淺也。’”繫於“讒,鋤咸切”小韵下;《銜韵》3個:“纔,帛青色。”繫於“衫,師銜切”小韵下;“纔,帛紺也。”繫於“欃,初銜切”小韵下;“纔,帛雀頭色。”繫於“獑,在銜切”小韵下;《代韵》:“纔,僅也。”繫於“在,昨代切”小韵下;《鑑韵》2個:“纔,雀頭色。”繫於“釤,所鑑切”小韵下;“纔,染帛雀頭色。”繫於“鑱,仕懺切”小韵下。清朱駿聲《説文通訓定聲·謙部》“纔”字條曰:
[假借]爲才。毚、才亦一聲之轉。《廣雅·釋言》:“纔,暫也。”《三蒼》:“纔,微見也。劣也,僅也。”《漢書·文帝紀》:“太僕見馬遺財足。”注:“財與纔同。纔,少也。”《鼂錯傳》:“遠縣纔至。”注:“淺也。猶言僅至也。”按:與用財、材、裁字皆同。
因此,“才”毫無疑問可以讀爲從“毚”聲之“讒”。同樣,下文的“其所才者内
”的“才”學者也多讀爲“在”,劉釗讀爲“存”
;“内”學者多讀爲本字,李零、廖名春讀爲“入”
,都很難理解。我們懷疑此處的“才”亦當讀爲“讒”。“其所讒者内
”,“内”當讀爲“退”。《説文》“
(退)”或從内作“
”。聞一多認爲從内得聲:
今案内泥母,退透母,部位同,例得相通。而《廣韵》“笍,陟衛切”,在端母,尤内字古或讀舌頭之明驗。……雖然一從内,不但以聲通之故,義亦通也。内、入古同字。出則進,入則退,義本相通。故又從内也。
按,馬王堆帛書《繫辭》“聖人以此佚心,内(退)藏於密,吉凶與民同願”;馬王堆帛書《老子》甲本“功述(遂)身芮(退)”,又“吾不進寸而芮(退)尺”;銀雀山漢簡《兵談》“故
(退)可以守固”,《攻權》“□□□故進
(退)不豪”;上博六《景公瘧》“營誑公退(納)武夫,惡聖人”。“内”“芮”“
”諸從“内”聲字並可讀爲“退”,而“退”亦可讀爲從“内”聲之“納”
。所以,“其所才者内
”似可讀爲“其所讒者退矣”。
這樣,按照我們自己的理解,經過重新梳理,簡文可以破讀爲:“《君奭》曰:‘壤(曩)我二人,毋又(有)
(答)才(讒)音〈言〉。“周公”曩我二人,毋有答讒言’恰恰是對於召公“惟予二人,而無造言?”的回應。《詩·小雅·雨無正》:“聽言則答,譖言則退。”“答讒言”也合乎當時的語法和語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