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英宗时期,在正统年间和天顺年间,对待海东青及其田猎活动的态度前后不一。明英宗即位之初,便发布了“今后鹰犬及珍禽异兽等物,不许进献”
的诏令。但是各处似乎对诏令熟视无睹,此后仍多次向明廷进贡海东青等珍禽异兽。正统五年,“哈密忠顺王倒瓦答失里遣使臣马黑麻、都督裴纳都纳遣使臣虎皮马黑木等,俱来朝贡马、驼、鹰及貂鼠皮、药品”
。正统八年,“朝鲜国王李祹遣陪臣权孟孙等,赍表谢恩,贡海青、白鹰及方物”
。正统十年,“毛怜等卫都指挥哈儿秃、益实等卫野人女直奴生哥、泰宁卫都指挥纳哈出等,遣指挥土木儿等,来朝贡海青”
。
面对这些进贡,明英宗不仅没有怪罪他们违诏令而行事,相反给予了诸多赏赐,“赐宴并彩币、袭衣等物有差”
。这种矛盾性提醒我们,仅凭这类史料难以探究正统帝对海东青的具体态度。结合《朝鲜王朝实录》的相关记载,“今上皇帝曾不差人捕捉,只令本国采捕进献,诚本国之幸也”
,明英宗不像永乐帝和宣德帝那样多次派人去朝鲜抓捕海东青,并下令要求朝鲜自行进献即可。由此可见,正统帝对海东青的喜爱和重视程度远不如永乐帝和宣德帝,海东青遂逐渐陷入无人问津的境地。
然而此后海东青又再次受到重视,是在正统十四年土木堡之变后。明英宗被瓦剌部俘获,北狩时间长达一年,最后于1457年重登帝位,以天顺为其年号。天顺年间,明英宗一反常态,变得相当重视海东青且热衷于田猎活动,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着力提高养鹰人员的待遇并扩充养鹰队伍。天顺元年,明英宗“给养鹰余丁口粮每月三斗”
,而皇帝赏赐养鹰人员的诏令在《明实录》中仅有这一次。至天顺三年,明英宗“选三千营官军一百人,充御马监勇士养鹰”
,养鹰人员得以扩充。这些现象均反映了朱祁镇对海东青等猎鹰资源的日益重视。
其次,诏谕朝鲜国,敦促其进献海东青:“自王绍位以来,修贡虽勤,而海青未尝一进,岂以此鸟为微物而不足贡乎?抑以为非中国所需而不之贡乎?……王自今以后,仍照尔先王时例,每岁或贡三、五、七连,以备应用。”
读此敕谕,不难发现其措辞颇为严厉。此则敕谕耐人细读。针对有人认为此鸟为微物以及仅为东北边地所需,英宗加以驳斥。在英宗看来,此鹰非无足轻重,亦为中原所需。此处存问:在此时的英宗心中,此鹰对其王朝政治的重要性到底是什么呢?朝鲜迎该敕谕时为世祖六年一月,即天顺四年一月,而世祖即位之后,“海青未尝一进”,这说明朱祁镇复辟以来,从未收到朝鲜国进贡的海东青。对此,明英宗表示强烈不满,并强硬要求朝鲜每年至少进贡三连海东青。接到诏谕后,朝鲜国兢惶之至,立即“差陪臣户曹参议李孝长管送进献”
海东青。此后朝鲜国多次向明廷进献海东青,天顺四年,“庚申朝鲜国遣陪臣金有礼等,来朝贡海东青”
。天顺六年,“朝鲜国王李瑈遣陪臣朴大孙等,来朝贡海青、文鱼”
。
此外,田猎次数明显增加。据《明实录》记载,明英宗在正统年间(1436—1449)只到南海子进行过一次田猎,即正统十年“丙午上畋于南海子”
。而在天顺年间(1457—1464),明英宗驾幸南海子多达十次。田猎次数的明显增加,既表现了明英宗对田猎的热衷,也体现了他对田猎活动的日益重视。
由此观之,明英宗在正统年间和天顺年间对海东青及其田猎活动的态度可谓大相径庭。究其原因,美国学者鲁大维认为,明英宗是“想借此昭示他本人是永乐帝和宣德帝这两位热衷于狩猎的君主的正统继承人”
,此说有其合理性,但尤有进说。皇位之争使英宗、代宗反目成仇,朱祁镇复辟之后首要之事便是巩固皇权,即确立自己政权的正统性,名臣于谦正是因此获罪而死。《明史》记载:“英宗尚犹豫曰:‘于谦实有功。’有贞进曰:‘不杀于谦,此举为无名。’帝意遂决。”
“此举”即夺门之变,将于谦树立为迎立外藩的阴谋集团的典型,这是明英宗为复辟正名、维护自己政权正统性的表现。正统年间,明英宗是明宣宗的长子,乃名正言顺的皇位继承人,其政权的正统性无需证明。然而在天顺年间,他是借政变重登大宝,重新论证和彰显其政权正统性便成为摆在眼前的政治诉求。因而明宣宗热衷于狩猎的特征便成了其切入点,明英宗特意凸显自己对田猎的热衷,无疑昭示自己才是明宣宗的正统继承人。
此外,鲁大维还认为北狩期间,明英宗深受蒙古习俗的影响,将“田猎与政治声望、军事实力、社会地位以及帝王权势”紧密联系在一起
,故而日益重视田猎活动。对此观点,笔者不敢苟同。据《明实录》记载,正统二年,“宥行在尚宝司司丞夏瑄罪,初瑄拥傔从、鹰狗,纵猎于通州诸处,诈云将以为圣寿。……事觉,下法司,引伏当瑄赎徒还调,上特宥之”
,夏瑄因田猎而僭越,对帝王权势是一种挑衅,但是明英宗并未严惩,而是“特宥之”。天顺三年,“庚辰武安侯郑宏下狱,宏以清明谒陵,校尉言其挟鹰犬,沿途纵猎。祭毕,驰神道以归。六科十三道被旨劾之,三法司、锦衣卫廷鞫其罪,坐绞命,严禁之”
。然而郑宏最终并未被施以绞刑,“宥武安伯郑宏罪,罚禄一年,谕令读书习礼”
,明英宗作出了和先前一样的决策。夏瑄与郑宏均因田猎而僭越,侵犯了帝王的权势,但都得到了明英宗的宽恕。如若明英宗复辟后将田猎与帝王权势相联系,理应重罚郑宏,以儆效尤,再度宽恕岂不是自损政治声望和权势?有学者曾指出,田猎是明英宗的心灵避难所,在田猎和其他形式的娱乐消遣活动中,“厌倦政治风浪的正统帝可以纵情逸乐”
。田猎活动确可以作为其排解内心压抑情绪的渠道,但是因为厌倦政治风浪而热衷田猎的说法并不能令人足够信服。若是厌倦政治风浪,终老南宫也许是更好的选择。
综上,笔者认为,明英宗对海东青及田猎活动态度的突然改观,更多地是为了急于确立和彰显自身政权的正统性,这从明英宗诏谕朝鲜国进献海东青一事中尤能看出。据《明实录》记载,正统年间,朝鲜向明廷朝贡海东青共两次。第一次为正统八年,“甲午朝鲜国王李祹遣陪臣权孟孙等,赍表谢恩,贡海青、白鹰及方物”
;第二次为正统十三年,“朝鲜国王李祹遣陪臣李先齐,捧表文贺明年正旦,贡马及海青等物”
。正统帝即位后八年,朝鲜国才第一次进献海东青,第二次也相隔五年之久,但朝鲜国并没有因此受到正统帝的怪罪。考虑到朝鲜国迎敕是天顺四年一月初,这意味着明英宗颁布该诏令时为天顺三年,为什么明英宗复辟后仅仅三年未收到朝鲜进献的海东青便勃然大怒?或者说为什么明英宗偏偏选择在三年这个时间点敦促朝鲜进献海东青?频繁的田猎活动导致对海东青的需求量增大,这自然是其中一因,但主要原因应是明英宗认为自身政权的正统性尚未得到藩属国的承认。据《明实录》记载,景泰年间,朝鲜国曾进献过一次海东青:景泰三年,“甲申朝鲜国王李珦遣陪臣李蓄等,来朝贡海青”
。三年是明英宗的最低心理期限,他渴望通过朝鲜同等甚至超规格的朝贡待遇,论证和昭示自身政权的正统性。三年之期一过,便急切下诏敦促朝鲜进献海东青,这也解释了诏谕措辞颇为严厉的原因。
这一结论亦可用其他史料加以佐证。天顺二年,“振因驾幸南海子轮直不得随侍上,言:‘将军所以镇抚百伪,驾出不令卫左右,恐有奸党猝生变。’上怒,诏锦衣卫鞫之”
。明英宗深知自己是通过政变途径重回皇位,南宫复辟三人组对于景泰帝而言正是奸党,因此对奸党一词极度敏感,才会有如此过激的反应。天顺三年,“驾幸南海子,传令营把总都指挥同知陈信言:‘臣闻宣德间,猎围有圣旨牌悬者方许入场,请如故事,庶无牌者易禁止。’上即命御用监检阅无所谓牌者,因令信呈样具以进。上曰:‘朝廷自有制度,信乃敢轻薄烦扰如此。’锦衣卫其收信,拷问之”
。陈信建议恢复宣德时期进出南海子的政策,无圣旨牌者不可进。建议相当中肯,却惹得明英宗龙颜大怒,令锦衣卫将杨信捕入大牢。郑宏“驰神道以归”,依法应施以绞刑,尚能得到宽恕;陈信提了一个合理化建议,却要遭受牢狱之灾。谏言中的“请如故事”正是症结所在,明英宗将其视为怀疑自身政权正统性的信号,因而大发雷霆。这些事件都说明明英宗复辟后极度缺乏政治安全感,从而促使他采取各种措施确认和彰显自身政权的正统性,要求朝鲜如常进献海东青亦是诸多措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