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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的解读:小说史研究的特殊理路

从20世纪初开始,小说研究渐成为中国古典文学研究之“显学”,而自鲁迅先生《中国小说史略》问世后,“小说史”研究也越来越受到研究界之关注。 近一个世纪以来,小说史之著述层出不穷,“通史”的、“分体”的、“断代”的、“类型”的,名目繁多,蔚为壮观。然就理论角度言之,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小说史”之梳理大多以西方小说观为参照,或折衷于东西方小说观之差异而仍以西方小说观为圭臬。流播所及,延而至今。然而,中国小说实有其自身之“谱系”,与西方小说及小说观颇多凿枘之处,强为曲说,难免会成为西人小说观念视野下之“小说史”,而丧失了中国小说之本性。近年来,对中国小说研究之反思不绝于耳,出路何在?梳理中国小说之“谱系”或为有益之津梁,而术语正是中国小说“谱系”之外在呈现。所谓“术语”是指历代指称小说这一文体或文类的名词称谓,这些名词称谓历史悠久,涵盖面广,对其作出综合研究,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考知中国小说之特性,进而揭示中国小说之独特“谱系”,乃小说史研究的一种特殊理路。自《庄子·外物》“小说”肇端,至晚清以“说部”指称小说文体,小说之术语可谓多矣。大别之,约有如下数端:一是由学术分类引发的小说术语,如班固《汉书·艺文志》列“小说家”于“诸子略”,乃承《庄子》“小说”一脉,后世延伸为“子部”之“小说”;刘知幾《史通》于“史部”中详论“小说”,“子”“史”二部遂成中国小说之渊薮。“说部”“稗史”等术语均与此一脉相承,此类术语背景最为宏廓,影响最为深远,是把握中国小说“谱系”之关键。二是完整呈现中国小说文体之术语,如“志怪”“笔记”“传奇”“话本”“章回”等,此类术语既是小说文体分类的客观呈现,又显示了中国小说的文体发展。三是揭示中国小说发展过程中小说文体价值和文体特性之术语,如“演义”本指“言说”,宋儒说“经”即然(如《大学衍义》《三经演义》),而由“演言”延伸为“演事”,即通俗化地叙述历史和现实,乃强化了通俗小说的文体自觉。四是由创作方法引伸出的文体术语,如“寓言”本为“修辞”,是言说事理的一种特殊方式,后逐步演化为与小说文体相关之术语。“按鉴”原为明中后期历史小说创作的一种方法,推而广之,遂为一阶段性的小说术语,所谓“按鉴体”。由此可见,小说文体术语非常丰富,基本呈现了中国小说之面貌。

一、术语与中国小说之特性

近代以来,“小说史”之著述大多取西人之小说观,以“虚构之叙事散文”来概言中国小说之特性,并以此为鉴衡追溯中国小说之源流,由此确认了中国小说“神话传说—志怪志人—传奇—话本—章回”之发展线索和内在“谱系”。此一线索和“谱系”确为近人之一大发明,清晰又便利地勾画出了符合西人小说观念的“中国小说史”及其内在构成。然则此一线索和“谱系”并不全然符合中国小说之实际,其“抽绎”之线索和“限定”之范围是依循西方观念之产物,与中国小说之传统其实颇多“间隔”;“虚构之叙事散文”只是部分地界定了中国小说之特性,而非中国小说之本质属性。

那中国小说之本质属性是什么呢?以“小说”和“说部”为例, 我们即可明显地看出中国小说的丰富性和独特性。

首先,中国小说是一个整体,在其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无论“文白”,不拘“雅俗”,古人将其统归于“小说”(或“说部”)名下,即有其内在逻辑来维系,其丰富之性质远非“虚构之叙事散文”可以概言。

作为一个“通名”性质的术语,“小说”之名延续久远,其指称之对象颇为复杂。清人刘廷玑即感叹:“小说之名虽同,而古今之别则相去天渊。” 概而言之,主要有如下内涵:(1)“小说”是无关于政教的“小道”。此由《庄子·外物》发端,经班固《汉志》延伸,确立了“小说”的基本义界:即“小说”是无关于大道的琐屑之言;“小说”是源于民间、道听途说的“街谈巷语”。此“小说”是一个范围非常宽泛的概念,大致相对于正经著作而言,大凡不能归入正经著作的皆可称之为“小说”。后世“子部小说家”即承此而来,成为中国小说之一大宗。(2)“小说”是指有别于正史的野史和传说。这一观念的确立标志是南朝梁《殷芸小说》的出现,清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卷三十二云:“案此殆是梁武作通史时事,凡此不经之说为通史所不取者,皆令殷芸别集为《小说》,是此《小说》因通史而作,犹通史之外乘也。” 而唐刘知幾的理论分析更为明晰:“是知偏记小说,自成一家,而能与正史参行,其所由来尚矣。爰及近古,斯道渐烦,史氏流别,殊途并骛。” “偏记小说”与“正史”已两两相对,以后,司马光撰《资治通鉴》,明言“遍阅旧史,旁采小说”, 亦将小说与正史对举。可见“小说”与“史部”关系密切,源远流长。(3)“小说”是一种由民间发展起来的“说话”伎艺。这一名称较早见于南朝宋裴松之注《三国志》所引《魏略》中“诵俳优小说数千言讫”一语, “俳优小说”显然是指与后世颇为相近的说话伎艺。《唐会要》卷四言韦绶“好谐戏,兼通人间小说”, 唐段成式《酉阳杂俎》续集卷四记当时之“市人小说”, 均与此一脉相承。宋代说话艺术勃兴,“小说”一辞遂专指说话艺术的一个门类。 以“小说”指称说话伎艺,与后世作为文体的“小说”有别,但却是后世通俗小说的近源。(4)“小说”是虚构的叙事散文。此与现代小说观念最为接近,而这一观念已是明代以来通俗小说发展繁盛之产物。“说部”亦然,作为小说史上另一个具有“通名”性质的术语,“说部”之名亦源远流长,其指称之对象亦复与“小说”相类。一般认为,“说部”之体肇始于刘向《说苑》和刘义庆《世说新语》,而“说部”之名称则较早见于明王世贞《弇州四部稿》,所谓“四部”者,即《赋部》《诗部》《文部》和《说部》。明人邹迪光撰《文府滑稽》,其中卷九至卷十二亦名为《说部》。至清宣统二年(1910),王文濡主编《古今说部丛书》十集六十册,乃蔚为大观。 清人朱康寿《浇愁集叙》曾对“说部”指称之沿革作了历史清理,认为“说部”乃“史家别子”“子部之余”。 清人李光廷亦分“说部”为“子”“史”二类。 近代以来,“说部”专指“通俗小说”,王韬《海上尘天影叙》云:“历来章回说部中,《石头记》以细腻胜,《水浒传》以粗豪胜,《镜花缘》以苛刻胜,《品花宝鉴》以含蓄胜,《野叟曝言》以夸大胜,《花月痕》以情致胜。是书兼而有之,可与以上说部家分争一席,其所以誉之者如此。” 显然,“说部”指称之小说也远超我们当前对小说的认识范围。

由此可见,作为“通名”之“小说”“说部”,均从学术分类入手,逐步延伸至通俗小说,由“子”而“史”再到“通俗小说”乃“小说”“说部”指称小说之共有脉络。其中最切合“虚构之叙事散文”这一观念的仅是通俗小说。故以“虚构”“叙事”等标尺来追寻中国小说之源流,其实并不合理,乃简单化之做法;这种简单化的做法使我们对中国小说性质的认识无限地狭隘化,而中国小说“神话传说—志怪志人—传奇—话本—章回”之发展线索和内在“谱系”正是这种“狭隘化”认识的结果。“小说”之脉络固然清晰,但却是舍去了中国小说的丰富性和独特性。

其次,中国小说由“子”而“史”再到“通俗小说”,在这一“谱系”中,“子”“史”二部是中国小说之渊薮,也是中国小说之本源。

从班固《汉书·艺文志》始,历代史志如《隋书·经籍志》、新旧《唐书》及《四库全书总目》等大多隶“小说家”于“子部”。“子部”之书本为“言说”,“小说家”亦然,故《隋书·经籍志》著录之“小说家”大多为“讲说”之书(余者为“博识类”),《旧唐书·经籍志》因之。史志“子部·小说家”之著录至《新唐书·艺文志》而一变,除承续《隋志》外,一些本隶于“史部·杂家”类之著述及少数唐代传奇集(唐人视为偏于“史”之“传记”)被阑入“子部·小说家”。至此,“小说家”实际已揉合“子”“史”,后世之公私目录著录之“小说家”大抵如此。 而其中之转捩乃魏晋以来史部之发展及其分流,“杂史”“杂传”之繁盛引发了史学界之反思,刘勰《文心雕龙·史传》、《隋书·经籍志》、刘知幾《史通》等均对此予以挞伐,于是一部分本属“史部”之“杂史”“杂传”类著述改隶“子部·小说家”。宋元以来,中国小说之“通俗”一系更是讨源“正史”,旁采“小说”,所谓“正史之补”的“史余”观念在通俗小说发展中绵延不绝。故“子”“史”二部实乃中国小说之大宗。而“子”“史”二部与叙事之关系亦不可不辨,案“说”之本义有记事以明理之内涵,晋陆机《文赋》曰:“奏平彻以闲雅,说炜晔而谲诳。”李善注曰:“说以感动为先,故炜晔谲诳。”方廷珪注曰:“说者,即一物而说明其故,忌鄙俗,故须炜晔。炜晔,明显也。动人之听,忌直致,故须谲诳。谲诳,恢谐也。” 故中国小说有“因言记事”者,有“因事记言”者,有“通俗演义”者。“因言记事”重在明理,即“子之末流”之小说;“因事记言”重在记录,乃“史之流裔”;而“通俗演义”方为“演事”,为“正史之补”,后更推而广之,将一切历史和现实故事作通俗化叙述者统名之曰“演义”。

第三,中国小说揉合“子”“史”,又衍为“通俗”一系,其中维系之逻辑不在于“虚构”,也非全然在“叙事”,而在于中国小说贯穿始终的“非正统性”和“非主流性”。

无论是“子部·小说家”、“史部”之“偏记小说”,还是后世之通俗小说,其“非正统”和“非主流”乃一以贯之。小说是“小道”,相对于“经国”之“大道”,是“子之末流”;小说是“野史”,与“正史”相对,是“史家别子”。此类言论不绝如缕。兹举清人二例申述之,纪昀于《四库全书总目》“子部·小说家类二”有“案语”曰:“纪录杂事之书,小说与杂史最易相淆,诸家著录,亦往往牵混。今以述朝政军国者入杂史;其参以里巷闲谈、词章细故者,则均隶此门。《世说新语》,古俱著录于小说,其明例矣。” “杂史”之属本在史部不入流品,而“小说”更等而下之。在《四库全书简明目录》“小说家”类的评论中,纪昀更是明辨了所谓“小说之体”:“(《朝野佥载》)其书记唐代轶事,多琐屑猥杂,然古来小说之体,大抵如此。”“(《大唐新语》)《唐志》列诸杂史中,然其中谐谑一门,殊为猥杂,其义例亦全为小说,非史体也。”“(《菽园杂记》)其杂以诙嘲鄙事,盖小说之体。” 其中对小说“非主流”“非正统”之认识已然明晰。清罗浮居士《蜃楼志小说序》评价白话小说亦然:“小说者何?别乎大言言之也。一言乎小,则凡天经地义,治国化民,与夫汉儒之羽翼经传,宋儒之正诚心意,概勿讲焉;一言乎说,则凡迁、固之瑰玮博丽,子云、相如之异曲同工,与夫艳富、辨裁、清婉之殊科,宗经、原道、辩骚之异制,概勿道焉。其事为家人父子日用饮食往来酬酢之细故,是以谓之小;其辞为一方一隅男女琐碎之闲谈,是以谓之说。然则最浅易、最明白者,乃小说正宗也。” 在中国古代,“小说”出入“子”“史”,又别为通俗小说一系,虽文类庞杂,洋洋大观,但“非正统”“非主流”依然如故。浦江清对此的评断最为贴切:“有一个观念,从纪元前后起一直到十九世纪,差不多两千年来不曾改变的是:小说者,乃是对于正经的大著作而称,是不正经的浅陋的通俗读物。” 于是,小说之功能在中国古代便在于它的“辅助性”,“正统”“主流”著述之辅助乃小说之“正格”。故“资考证”“示劝惩”“补正史”“广异闻”“助谈笑”是中国小说最为普遍之价值功能, 从“资”“示”“补”“广”“助”等语词中我们不难看出小说的这种“辅助”作用。

综上,将中国小说之特性定位于“虚构之叙事散文”,并以此作为研究中国小说之逻辑起点实不足以概言中国小说之全体。以“神话传说—志怪志人—传奇—话本—章回”作为中国小说之“谱系”亦非中国小说之“本然状态”,脱离“子”“史”二部来谈论中国小说之“谱系”实际失却了中国小说赖以生存的宏廓背景和复杂内涵。而小说“非正统”“非主流”之特性更是显示了小说在中国古代的存在价值和生存状态。

二、术语与中国小说之文体

中国小说文体源远流长,且品类繁多,各有义例。梳理其渊源流变,前人已颇多述作。 概而言之,一是从语言和格调趣味等角度分小说为文白二体;二是在区分文白之基础上,再加细分。以如下划分最具代表性:“古代小说可以按照篇幅、结构、语言、表达方式、流传方式等文体特征,分为笔记体、传奇体、话本体、章回体等四种文体。” 古人对“文白二体”在术语上各有表述,而四种文体在中国小说史上亦各有其“名实”,即均有相应之术语为之“冠名”。虽然其“冠名”或滞后,如“传奇”之确认在唐以后,“章回”之名实相应更为晚近;或“混称”,如“话本”“词话”“传奇”等均有混用之现象。然细加条列,仍可明其义例,分其畛域,故考索术语与中国小说文体之关系对理解中国小说之特性亦颇多裨益。鉴于学界对此已有一定研究,系统梳理亦非单篇著述所可概言,兹仅就术语与中国小说文体关系紧密者,举数例作一讨论:

一是“演义”与中国小说文体之发展关系密切。在中国小说史上,白话小说(含章回与话本)之兴起乃中国小说发展之一大转捩,如何界定其文体性质是小说家们迫切关注的问题。“演义”这一术语的出现即顺应着小说发展之需要,实则是旨在强化白话小说在中国小说史上的“文体自觉”。

“演义”作为白话小说之专称始于《三国志通俗演义》,本指对史书的通俗化,后渐演化为专指白话小说之一体。这一“文体自觉”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明其特性”,“演义”一辞非始于白话小说,章太炎序《洪秀全演义》谓:“演义之萌芽,盖远起于战国,今观晚周诸子说上世故事,多根本经典,而以己意饰增,或言或事,率多数倍。” 并将“演义”分成“演言”与“演事”两个系统,所谓“演言”是指对义理之阐释,而“演事”则是对史事的推演。明代以来,白话小说繁盛,“演义”便由《三国志通俗演义》等历史小说逐步演化为指称一切白话小说,而其特性即在于“通俗”。雉衡山人《东西两晋演义序》云:“一代肇兴,必有一代之史,而有信史、有野史。好事者藂取而演之,以通俗谕人,名曰‘演义’,盖自罗贯中《水浒传》《三国传》始也。” 故“通俗”是“演义”区别于其他小说的首要特性。《唐书演义序》说得更为直截了当:“演义,以通俗为义也者。故今流俗即目不挂司马班陈一字,然皆能道赤帝,诧铜马,悲伏龙,凭曹瞒者,则演义之为耳。演义固喻俗书哉,义意远矣。” 其次是“辨其源流”,“演义”既以通俗为归,则其源流亦应有别。绿天馆主人《古今小说叙》谓:“若通俗演义,不知何昉。按南宋供奉局,有说话人,如今说书之流。其文必通俗,其作者莫可考。泥马倦勤,以太上享天下之养。仁寿清暇,喜阅话本,命内珰日进一帙,当意,则以金钱厚酬。于是内珰辈广求先代奇迹及闾里新闻,倩人敷演进御,以怡天颜。然一览辄置,卒多浮沉内庭,其传布民间者,什不一二耳。然如《玩江楼》《双鱼坠记》等类,又皆鄙俚浅薄,齿牙弗馨焉。暨施、罗两公,鼓吹胡元,而《三国志》《水浒》《平妖》诸传,遂成巨观。” 以“通俗”为特性,以说话为源头,以“教化”“娱乐”为功能是“演义”的基本性质,这一“文体自觉”对白话小说的发展无疑是有积极作用的。可见,“文白二体”是中国小说最显明之文体划分,古人从“特性”“源流”“功能”角度辨别了“演义”(白话小说)之性质,其义例、畛域均十分清晰。

二是“笔记”为中国小说之一大体式,是文言小说之“正脉”;但“笔记”一体尚隐晦不彰,究明“笔记”之名实可以考知“笔记体小说”之源流义例。

“笔记”一体之隐晦乃事出有因。一者,“笔记”在传统目录学中并未作为一个“部类”名称加以使用,一般将此类著作归入“子部·杂家”“子部·小说家”,或“史部·杂史”“史部·杂传记”等,也即“笔记”乃“隐”于“子”“史”二部之中,其“名实”并不相应。二者,“笔记”之内涵古今凡“三变”,其实际指称亦复多变不定。“笔记”一辞源出魏晋南北朝,“辞赋极其清深,笔记尤尽典实”, “今之常言,有文有笔,以为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 故笔记或泛指执笔记叙之“书记”, 或泛指与韵文相对之散文,而非特指某种著述形式。至宋代,“笔记”始为书名而成为一种著述体例,宋祁《笔记》肇其端,宋以降蔚然成风。此类著作大多以随笔札记之形式,议论杂说、考据辨证、记述见闻、叙述杂事。相类之名称还有“随笔”“笔谈”“笔录”“漫录”“丛说”“杂志”“札记”等。宋以来,对“笔记”之界定亦时有之,洪迈《容斋随笔》卷一释“随笔”就涉及了此类著述之体例:“予老去习懒,读书不多,意之所之,随即纪录,因其后先,无复诠次,故目之曰随笔。” 《四库全书总目》将“笔记”作为指称议论杂说、考据辨证类杂著的别称:“杂说之源,出于《论衡》。其说或抒己意,或订俗讹,或述近闻,或综古义,后人沿波,笔记作焉。大抵随意录载,不限卷帙之多寡,不分次第之先后。兴之所至,即可成编。” 20世纪初以来,“笔记小说”连用, 成为一个相对固定的文类或文体概念。1912年,王文濡主编《笔记小说大观》,收书二百多种,以“子部·小说家”为主体,扩展到与之相近的“杂史”“杂传”“杂家”类著作。“笔记小说”由此被界定为一个庞杂的文类概念。1930年,郑振铎撰《中国小说的分类及其演化的趋势》一文,将“小说”划分为短篇小说(笔记、传奇、评话)、中篇小说、长篇小说,其中,“笔记小说”被界定为与“传奇小说”相对应的文言小说文体类型:“第一类是所谓‘笔记小说’。这个笔记小说的名称,系指《搜神记》(干宝)、《续齐谐记》(吴均)、《博异志》(谷神子)以至《阅微草堂笔记》(纪昀)一类比较具有多量的琐杂的或神异的‘故事’总集而言。” 至此,“笔记小说”乃作为一个文体概念流行开来。

“笔记”从“泛称”到“著述形式”再到“文类文体概念”,其内涵和指称对象是多变的;而“笔记”在目录学中又非单独之“部类”,这一境况致使“笔记”一体隐晦不彰。然则“笔记”作为“小说”文体类别还是有迹可循的,其作为“小说”文体概念也有其理据。而其关捩或在于辨其“名实”,“名实”清则笔记一体之源流义例随之豁然。而笔记一体之“名实之辨”实为“体用之辨”,以“小说”为“体”(内容价值),以“笔记”为用(形式趣味)。

所谓以“小说”为“体”是指从内容价值角度可以为“笔记体小说”划分范围,这在唐代刘知幾《史通》中就有明确表述。在《杂述》一篇中,刘知幾划分“偏记小说”为十类,其中“逸事”“琐言”“杂记”三类即为“笔记体小说”。“逸事”主要载录历史人物逸闻轶事,如和峤《汲冢纪年》、葛洪《西京杂记》、顾协《琐语》、谢绰《拾遗》等;“琐言”以记载历史人物言行为主体,如刘义庆《世说》、裴荣期《语林》、孔思尚《语录》、阳玠松《谈薮》等;“杂记”则主要载录鬼神怪异之事,如祖台《志怪》、刘义庆《幽明》、刘敬叔《异苑》等。 明代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九流绪论》将“小说家”分为六类,其中“志怪”相当于刘知幾所言之“杂记”,“杂录”相当于刘知幾所言之“逸事”“琐言”,再加上“丛谈”中兼述杂事神怪的笔记杂著均可看作“笔记体小说”。《四库全书总目》“小说家类一”谓:“迹其流别,凡有三派,其一叙述杂事,其一记录异闻,其一缀辑琐语也。” 三派都可归入“笔记体小说”。笔记之价值亦有说焉,曾慥《类说序》:“小道可观,圣人之训也。……可以资治体,助名教,供谈笑,广见闻,如嗜常珍,不废异馔,下箸之处,水陆具陈矣。” 《四库全书总目》“小说家类一”称:“中间诬谩失真,妖妄荧听者,固为不少,然寓劝戒、广见闻、资考证者,亦错出其中。” 所谓以“笔记”为“体”是指从形式趣味角度为“笔记体小说”界定其特性。《史通·杂述》谓:“言皆琐碎,事必丛残。固难以接光尘于《五传》,并辉烈于《三史》。古人以比玉屑满箧,良有旨哉。” 纪昀《姑妄听之自序》谓:“陶渊明、刘敬叔、刘义庆,简淡数言,自然妙远。” 均表达了笔记的形式旨趣。

概而言之,“笔记体小说”的主要文体特性可概括为:以记载鬼神怪异之事和历史人物轶闻琐事为主的题材类型;“资考证”“广见闻”“寓劝戒”的价值定位;“据见闻实录”的写作姿态,以及随笔杂记,简古雅赡的篇章体制。

三是中国小说之诸种文体有不同的价值定位,这同样体现在“术语”的运用之中。古人将“传奇”与“笔记”划出畛域,又将“演义”专指白话小说,即有价值层面之考虑,其目的在于确认文言小说为中国小说之正宗,笔记又为文言小说之正脉。

譬如“传奇”。在中国古代,“传奇”作为一个术语,内涵颇为复杂,既可指称小说文体,也可指称戏曲文体,还可表示一种创作手法。在小说领域,“传奇”首先是作为书名标示的,如裴铏《传奇》(元稹《莺莺传》亦名《传奇》);宋元以来,专指一种题材类型,为说话伎艺“小说”门下类型之一种(如“烟粉”“灵怪”“传奇”),以表现男女恋情为其特色;以后又指称文言小说之一种体式,专指那种“叙述宛转,文辞华艳”的小说作品。但综观“传奇”一辞在小说史上的演变,我们不难看到一个“奇怪”的现象:当人们用“传奇”一辞指称与“传奇”相关之书籍、创作手法乃至文体时,往往含有一种鄙视的口吻。我们且举数例:宋陈师道《后山诗话》:“范文正公为《岳阳楼记》,用对语说时景,世以为奇。尹师鲁读之,曰:‘传奇体尔。’” 此针对由裴铏《传奇》引伸的一种创作手法,而其评价明显表现出不屑之口吻。元虞集以“传奇”概括一种小说文体,然鄙视之口吻依然,其《道园学古录》卷三十八《写韵轩记》谓:“盖唐之才人,于经艺道学有见者少,徒知好为文辞。闲暇无所用心,辄想象幽怪遇合、才情恍惚之事,作为诗章答问之意,傅会以为说。盍簪之次,各出行卷以相娱玩。非必真有是事,谓之‘传奇’。” 明胡应麟专门评价裴铏《传奇》,谓:“唐所谓‘传奇’自是小说书名,裴铏所撰,中如蓝桥等记诗词家至今用之,然什九妖妄寓言也。裴晚唐人,高骈幕客,以骈好神仙,故撰此以惑之。其书颇事藻绘而体气俳弱,盖晚唐文类尔。” 对“传奇”之鄙视以清代纪昀最为彻底,其《四库全书总目》摒弃“传奇”而回归“子部·小说家”之纯粹(欧阳修《新唐书·艺文志》将唐代传奇阑入“子部·小说家”)。而在具体评述时,凡运用“传奇”一辞,纪昀均带有贬斥之口吻,如“小说家类存目一”著录《汉杂事秘辛》,提要谓:“其文淫艳,亦类传奇。”《昨梦录》提要云:“至开封尹李伦被摄事,连篇累牍,殆如传奇,又唐人小说之末流,益无取矣。” 而细味纪昀之用意,传奇之“淫艳”“冗沓”“有伤风教”正是其摒弃之重要因素,其目的在于清理“小说”“可资考证”“简古雅赡”“有益劝戒”之义例本色,从而捍卫“小说”之传统“正脉”。

“演义”亦然。将“演义”专指白话小说,突出中国小说的“文白二分”也有价值层面之因素。虽然人们将“演义”视为“喻俗书”,但在总体上没能真正提升白话小说之地位,“演义”之价值仍然是有限的。这只要辨别“演义”与“小说”之关系便可明了,“演义”与“小说”是古人使用较为普遍的两个术语,两者之间的关系大致这样:“小说”早于“演义”而出现,其指称范围包括文言小说和白话小说两大门类,“演义”则是白话小说的专称。而在价值层面上,“演义”与“小说”则有明显的区别。我们且举二例以说明之:明万历年间的胡应麟曾对“演义”与“小说”作过区分,其所谓“小说”专指文言小说,包括“志怪”“传奇”“杂录”“丛谈”“辨订”“箴规”六大门类,而“演义”则指《水浒传》《三国志通俗演义》等白话小说。《庄岳委谈下》云:“今世传街谈巷语有所谓演义者,盖尤在传奇、杂剧下。”又云:“关壮缪明烛一端则大可笑,乃读书之士亦什九信之,何也?盖繇胜国末村学究编魏、吴、蜀演义,因传有羽守邳见执曹氏之文,撰为斯说,而俚儒潘氏又不考而赞其大节,遂致谈者纷纷。案《三国志》羽传及裴松之注,及《通鉴》《纲目》,并无其文,演义何所据哉?” 其鄙视之口吻清晰可见。而清初刘廷玑的判定则更为斩钉截铁:“演义,小说之别名,非出正道,自当凛遵谕旨,永行禁绝。” 胡、刘二氏对小说(包括文言、白话)均非常熟悉,且深有研究,其言论当具代表性。

要而言之,从术语角度观照中国小说文体,可以清晰地梳理出中国小说之文体构成和文体发展。且从价值层面言之,术语也显示了小说文体在中国古代的存在态势,那就是“重文轻白”“重笔记轻传奇”,这一态势一直延续到晚清。

三、术语与20世纪中国小说之研究

20世纪以来,小说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形成了自身的特色。我们完全可以认为,20世纪是中国小说研究史上最为丰收的一个世纪,小说研究从边缘逐步走向了中心,而小说作为一种“文体”也在中国文学创作中渐据“主体”之地位。促成这一转变的有多种因素,而其中最为关键的仍然在术语——“小说”与“novel”的对译。

一般认为,现代“小说”之观念是从日本逆输而来的,“小说”一词的现代变迁是将“小说”与“novel”对译的产物。从语源角度看,最早将“小说”与“novel”对译的是英国传教士马礼逊的《华英字典》(1822),在日本,出版于1873年的《外来语の语源》《附音插图英和字汇》也收有“novel”的译语“小说”,但两者影响均不大。而真正改变传统小说内涵、推进日本现代小说发展的是坪内逍遥(1859—1935)的《小说神髓》(1885)。坪内逍遥“试图把中国既有的‘小说’概念和戏作文学(日本江户后期的通俗小说)统一到‘ノベル’(novel)这一西方的新概念上来”。 由此,“小说”在传统基础上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即以西方“novel”概念来限定“小说”之内涵。近代以来,中国小说之研究和创作受日本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其中最为本质的即是小说观念,而梁启超和鲁迅对后来小说之研究和创作影响最大。

“小说”与“novel”的对译对20世纪中国小说研究史和小说创作史都有深远的影响,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说,它使中国小说学术史和中国小说创作史翻开了新的一页。从研究史角度而言,经过梁启超等人“小说界革命”的努力,小说地位有了明显的提升。虽然近代以来人们对传统中国小说仍然颇多鄙薄之辞,但“小说”作为一种“文体”的地位有了根本性的改变,“小说为文学之最上乘”的言论在20世纪初的小说论坛上成了一个被不断强化的观念而逐步为人们所接受。 正是由于这一观念的推动,近代以来的小说研究开启了不少前所未有的新途,如王国维尝试运用西方美学思想来分析中国传统小说,虽不无牵强,却是开风气之先。胡适以考据方法研究中国小说,虽方法是传统的,但运用考据方法研究中国小说则是以对小说价值的重新体认为前提的。而鲁迅等人的小说史研究更是以新的文学史观念和小说观念为其理论指导。而所有这些研究方法之新途都和“小说”与“novel”的对译关系密切,小说地位的确认和“虚构之叙事散文”特性的明确是中国小说研究形成全新格局的首要因素。这一新的研究格局在20世纪的中国小说研究史上,虽每个时期有其局部之变化,但总体上一以贯之。从创作史角度来看,“小说”与“novel”的对译也促成了中国小说创作质的变化,在这一过程中,如果说梁启超等所倡导的“新小说”只是着重在小说表现内涵上的“新变”,其文体框架仍然是“传统”的,所谓“新小说”乃“旧瓶装新酒”。那么,以鲁迅为代表的小说创作则完成了中国小说真正意义上的“新旧”变迁,开启了全新的现代小说之格局。而小说新格局的产生在根本意义上是中国小说“西化”的结果,郁达夫在其《小说论》中即明确表示“中国现代的小说,实际上是属于欧洲的文学系统的”,而现代小说也就是“中国小说的世界化”。

由此可见,“小说”与“novel”的对译,表面看来似乎只是一个语词的翻译问题,实则蕴涵了深层次的思想内核,是中国小说研究和创作与西方小说观念的对接。中国现代学术史范畴的“小说”研究和中国现代文学范畴的“小说”创作均以此作为“起点”,其影响不言而喻,其贡献也不容轻视。然而,当我们回顾梳理这一段历史的时候,我们也不无遗憾地发现,由“小说”与“novel”对译所带来的“小说”新内涵在深刻影响中国小说研究和创作的同时,也对中国小说研究和创作带来了不少“负面”影响,尤其在小说研究和创作的“本土化”方面更为明显。这主要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一是小说研究的“古今”差异所引起的研究格局之“偏仄”。20世纪以来中国小说研究的“时代特性”是明显的,古今之研究差异更是十分鲜明。从总体来看,中国小说研究的古今差异除了研究方法、理论观念等之外,最为明显的是研究对象重视程度的差异:由“重文轻白”渐演为“重白轻文”,从“重笔记轻传奇”变而为“重传奇轻笔记”。而观其变化之迹,一在于思想观念,如梁启超“小说界革命”看重小说之“通俗化民”;一在于研究观念,如鲁迅等“虚构之叙事散文”的小说观念与传奇小说、白话小说更为契合;而50年代以后之“重白轻文”“重传奇轻笔记”则是思想观念与研究观念合并影响之产物。在20世纪的中国小说研究中,白话通俗小说成了小说研究之主流,而在有限的文言小说研究中,传奇研究明显占据主体地位,其研究格局之“偏仄”成了此时期小说研究的主要不足。更有甚者,当人们一味拔高白话通俗小说之历史地位的时候,所持有的从西方引进的小说观念却是一个纯文学观念(或雅文学观念),这种研究对象与研究观念之间的“悖离”致使20世纪的白话通俗小说研究也不尽如人意。其中首要之点是研究对象的过于集中,《水浒》《三国》《金瓶梅》《西游记》《儒林外史》《红楼梦》等有限几部小说成了人们津津乐道的小说研究主体。文言小说研究亦然,当“虚构之叙事散文”成为研究小说的理论基础时,“叙述婉转”的传奇便无可辩驳地取代了“粗陈梗概”的笔记小说之地位。虽然笔记小说是传统文言小说之“正脉”,但仍然难以避免被“边缘化”的窘境。其实,浦江清早在半个世纪前就提出了不同的看法:“现代人说唐人开始有真正的小说,其实是小说到了唐人传奇,在体裁和宗旨两方面,古意全失。所以我们与其说它们是小说的正宗,无宁说是别派,与其说是小说的本干,无宁说是独秀的旁枝吧。” 惜乎没能引起足够的重视。由此可见,20世纪中国小说研究的这一“古今”差异对中国小说研究的整体格局有着很大的影响。

二是小说内涵之“更新”所引起的传统小说文体之“流失”。随着“小说”与“novel”的对接,人们开始尝试研究小说的理论和作法,而在研究思路上则由“古今”之比较演为“中外”之比较,并逐步确立了以西学为根基的小说创作理论。刘勇强在《一种小说观及小说史观的形成与影响》一文中对此作了分析:“五四”时介绍的西方以“人物”“情节”“环境”为小说三元素的理论在当时颇有影响,“清华小说研究社的《短篇小说作法》,郁达夫的《小说论》,沈雁冰的《小说研究ABC》等,都接受了这种新的三分法理论。西方小说理论的兴盛,意味着对中国小说的批评从思想层面向文体层面的深入,而古代小说一旦在文体层面纳入了西方小说的分析与评价体系,它要得到客观的认识势必更加困难了”。 其实,这种影响非独针对中国传统小说之批评,它对当时小说创作之影响更为强烈。尤其“要命”的是,这些小说理论的研究者往往又是小说的创作者,理论观念的改变无疑也会改变他们的创作路数,所谓现代小说的产生正是以这一背景为依托的。于是,在这一“中外”小说及小说观念的大冲撞中,传统小说文体被无限地“边缘化”。一方面,传统章回体小说“隐退”到小说主流之外,蛰伏于“言情”“武侠”等小说领域,且在“雅俗”的大框架下充任着不入流品的“通俗小说”角色。同时,颇具中国特色的笔记体小说在中国现代小说史上更是越来越难觅踪影。笔记体小说固然良莠不齐,但优秀的笔记体小说所体现出的创作精神、文体轨范、叙述方式、语言风格却是中国传统小说之菁华。近年来,当作家们感叹小说创作难寻新路,读者们激赏孙犁、汪曾祺小说别具一格的传统风神时,人们自然想到了中国文言小说之“正脉”的笔记体小说。然而,一个世纪以来对传统小说文体的“抑制”和在西学背景下现代小说的“一枝独秀”,已从根本上颠覆了中国古代小说之传统。这或许是20世纪初中国小说研究者在开辟新域时所没有料到的结局。

以上我们从“术语与中国小说之特性”“术语与中国小说之文体”和“术语与20世纪中国小说之研究”三个方面清理了术语与中国小说之关系。由此,我们大致可以延伸出如下观点:(1)中国古代小说是一个整体,无论“文白”,不拘“雅俗”,古人将其统归于“小说”之名,即有其内在逻辑来维系。其中“子”“史”二部是中国古代小说之渊薮,今人以“虚构之叙事散文”观念来梳理和限定中国古代小说,其实不符合中国小说之实际。(2)中国小说乃“文白二分”,文言一系由“笔记”“传奇”二体所构成,而在漫长的古代中国,小说之“重文轻白”“重笔记轻传奇”是一以贯之的传统。(3)20世纪以来中国小说研究的基本格局是“重白轻文”和“重传奇轻笔记”,而形成这一格局的根本乃是“小说”与“novel”的对接,这一格局对中国小说研究产生了深远影响。中国现代学术史范畴的“小说”研究由此生成,同时也影响了现代小说的创作。然而,这一格局也在某种程度上使中国小说研究和创作与传统中国小说之“本然”渐行渐远。其实,从小说术语的解读中,我们已不难看到,中国传统小说是一个非常广博的系统,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始终处于“非主流”“非正统”的地位,但其所体现的文化内核还是非常丰富的,尤其与“子”“史”二部之关系异常紧密。而当我们仅从“虚构之叙事散文”来看待和限定中国传统小说时,我们的研究和创作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与传统中国小说的血脉联系,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失去”了中国小说的“丰赡”和中国小说家的“博学”。

(载《文艺研究》2011年第11期) zf0QngFLA43Zz3nuHj6x9abbb3qwXwOZnRZwUhm3fCHFmQtVpZVegkcCDs8ruZF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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