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4年9月15日,第二次直奉战争爆发,直系总统曹锟下令讨伐奉系,任吴佩孚为“讨逆军总司令”,率部进攻据守山海关的张作霖奉军,直系将领冯玉祥也奉命率部离京开赴直奉战争前线。10月22日夜,冯玉祥的部队突然倒戈,从滦平前线秘密班师回北京,23日凌晨发动震惊中外的“北京政变”。24日,直系军阀政府被推翻,总统曹锟被囚,吴佩孚的势力被逐出北京。“北京政变”成功后,冯玉祥将军被推为国民军总司令,并成立了中华民国临时执政府,由国民军支持的黄郛担任临时执政府代总理,摄行总统职务。
冯玉祥为了给“北京政变”找一个与革命相关的借口,借由张勋丁巳复辟所提供的口实,主张消灭复辟祸根、驱逐逊帝溥仪出宫。冯玉祥称,民国六年 (1917) 张勋复辟,破坏共和,捣乱虽在张逆,祸根实在清廷,不取消《清室优待条件》,不把逊帝请出宫,难免有人再搞复辟,共和政体势难安宁。现宜驱逐溥仪出宫,修改优待条件。
溥仪、润麒、溥杰与英文教师庄士敦于御花园合影
袁世凯在《清室优待条件》上的亲笔签注
冯玉祥是这样评价自己驱逐溥仪出宫之举的:
这摄政内阁虽是过渡时期的政治机构,但成立后,却做了一件富有意义的事,那便是修改《清室优待条件》,驱逐溥仪出宫。
在中华民国的领土内,甚至在中华民国的首都所在地,竟然还存在着一个废清皇帝的小朝廷,这不仅是中华民国的耻辱 (稍明事理的人,此时无不以留着辫子为可耻;如今留着溥仪,即不啻为中华民国留了一条辫子,可耻孰甚?), 且是中外野心家时刻企图利用的祸根。民六讨伐复辟的时候,我即极力主张扫除这个奇怪的现象,铲除这一个祸根,可是当时竟未如愿。这次入京,便决心以全力贯彻之。在商得摄政内阁的同意后,便令鹿瑞伯去执行。 1
其实,溥仪在这场政变中不过是充当了一个特殊的符号而已,他本人既没有复辟的主观意愿,更没有复辟的客观条件与可能,但从冯玉祥、清室善后委员会,到今天的学界,一直都在不断地强化“复辟”。冯玉祥自称此举“可告天下后世而无愧” 2 ,既可避免“重演复辟之奇祸”,又使“国家得消灭违反共和之隐患” 3 ,意图通过此举使“北京政变”享有一个正义的名声,为国民军获得广泛的支持,以维持其对首都的控制。
冯玉祥像
冯玉祥发动的这场政变被许多历史当事人称为“革命”,认为是辛亥革命的延续。有人指出:国民军倒曹,标举“革命旗帜”,修订优待条件,“竟辛亥革命未竟之功”,为民国断绝危险,乃“全国国民一致赞成之事”。如何认定事变的真正性质?赵世炎说:“什么是革命?一个革命是社会经济变动,新生产力与旧生产关系矛盾,发生新阶级与旧阶级的冲突,经过激烈的阶级争斗,产生新的社会经济形势,及新的政治制度之统治。” 4 也就是说,“革命”须是颠覆性的政治变化,一般至少应含二义:一为不满现政府之措施,颠覆而易以自身信仰之政策;二为起兵“革命”时即标举主张,定为共同目的。而冯玉祥在政变中的处置殊少“革命”含义。他不仅承认既有法统及曹锟当选总统的合法性,还曾表示,发动政变系“革军权万能之命,非革政治之命,故曹总统之地位,吾并未推翻” 5 。对于“法统”所出机关国会,冯玉祥也未根本否定,将通电补送参、众两院,后来黄郛代阁之建立,形式上仍经曹锟总统“任命”,而胁迫曹锟退位,亦令其向国会“辞职”。但国会并未开会接受曹锟辞职,故依照法律,曹锟仍是合法总统。而冯以非常手段囚禁曹锟,其合法性自然遭到质疑。时人就批评冯玉祥“对付政局之手续,始终承认历年之法统” 6 ,故将政变后的北京政局弄得“似革命非革命,似依法非依法” 7 。
冯玉祥的“革命”既难成立,他所发动的“北京政变”只是一场军人干政而已。虽然他表示发动政变是要“革军权万能之命”,实际就是“军权万能”。由他组织的摄政内阁实际上并不具有合法性。“北京政变”于1924年10月23日凌晨发生。摄政内阁虽是10月31日成立,但按照冯玉祥自己的说法,组建摄政内阁的决定在10月23日晚筹建国民军的会上便已做出 8 ,而曹锟11月2日才被迫提出辞呈 9 。这表明组建摄政内阁的决定先于总统及内阁总理辞职做出,蓄意逼宫的意图十分明显。曹锟被迫递交辞呈后,将其选出并因此背了“贿选”骂名的国会并未接受其辞职;而有政治经验的曹锟虽被迫递交辞呈,却拒绝将总统印信交出。再次受到威逼,曹锟无奈之下才交出印信。政变之后囚禁总统,却用总统名义安排组阁;总统辞呈未经国会接受,新内阁也未见国会批准成立,却以内阁代摄总统职权:整个过程都是军事力量在支配,黄郛等人确系“违宪摄阁”。“违宪摄阁”对优待条件加以修改,自然应受到非议。
1924年11月4日,冯玉祥召京畿警卫司令鹿钟麟 (字瑞伯) 、京师警察总监张璧 (字玉衡) 到国民军总司令部驻地旃檀寺面谈。那天鹿钟麟患感冒,张璧一人前往。《冯玉祥日记》记述:11月4日下午“一点半,张玉衡来,余言,步兵当急移于城外,并即日请宣统出宫,以免段芝泉来后重生枝节” 10 。张璧以为:这件事过于重大,应当由内阁下命令方好。由卫戍司令部和警察厅自行办理,容易引起外人误会。当晚,摄政内阁立即召开内阁会议,通过了令溥仪自废尊号、离开故宫,以及修改优待条件的决议。修改清室优待条件由黄郛 (时为代理内阁总理,并摄行总统职权) 提出,经摄政内阁国务会议共同商定后,由司法总长张耀曾即座起草,黄郛斟酌修改。
临时执政府摄政内阁会议议决通过的《修正清室优待条件》如下:
今因大清皇帝欲贯彻五族共和之精神,不愿违反民国之各种制度仍存于今日,特将清室优待条件修正如左:
第一条 大清宣统帝从即日起,永远废除皇帝尊号,与中华民国国民在法律上享有同等一切之权利。
第二条 自本条件修正后,民国政府每年补助清室家用五十万元,并特支出二百万元,开办北京贫民工厂,尽先收容(清室)族人、旗籍贫民。
第三条 清室应按照原优待条件第三条,即日移出宫禁,以后得自由选择住居,但民国政府仍负保护责任。
第四条 清室之宗庙、陵寝永远奉祀,由民国酌设卫兵,妥为保护。
第五条 清室私产归清室完全享有,民国政府当为特别保护。其一切公产,应归民国政府所有。
摄政内阁司法总长张耀曾撰拟,经黄郛改笔之《修正清室优待条件》
摄政内阁令京畿警卫司令鹿钟麟、京师警察总监张璧负责执行溥仪移出宫禁事宜。 11
张璧列席了摄政内阁会议。散会后已是夜半之时,他即刻前往天安门内的鹿钟麟驻地,传达了冯玉祥和摄政内阁会议的决定,约好第二天八点到鹿钟麟处会齐出发。
彼时报刊中有关二人与溥仪交涉出宫情形的记载多为简略,又无甚外人在场,因而时人对此事的认知中多含有想象的成分。即使到了今天,各类研究论著中依然存在同样的问题——有关驱逐溥仪出宫过程的叙述并不完全是事实,且时有矛盾之处。如说派京畿警卫司令鹿钟麟、京师警察总监张璧与国民代表李煜瀛负责执行,各家叙述在以下问题中存在很大的差异:黄郛在其中的作用是什么?负责执行者是否包括李煜瀛?如果包括李煜瀛,其是否为摄阁所指定?不同的叙述反映了作者对于事件的判断和采择,但现有的叙述对于史源的利用是不完全的。
当事人鹿钟麟、溥仪虽在事后都对此有回忆性的文字记述,但因时、地、身份、处境的不同,在叙述时难免会携有不同的倾向性。张璧则未见相关文字。溥仪的英文老师庄士敦因为当时身处宫外,对于11月5日的行动也是一无所知,《紫禁城的黄昏》所写只是他在宫外的所历、所见、所闻。爱新觉罗·溥佳《溥仪出宫的前前后后》亦相类。而李煜瀛之侄、1929年出任国立北平故宫博物院秘书长的李宗侗在其自传中记述的《溥仪出宫的详情》一篇,是“于民国廿年九月下半月为此特别访问张玉衡先生于他的杨梅竹斜街住所楼上,最近在台湾并先后与家叔及徐次辰 (永昌) 先生加以印证,综合他们的谈话以成此篇” 12 。且从《李宗侗自传》来看,作者本着客观精神,不溢美、不辩诬,只叙事实经过,洵难得也 (不然,则作者应花大笔墨来洗刷“盗宝案”。而作者反而回避,这对研究者来说是遗憾的事,但亦见作者态度) ,因而《溥仪出宫的详情》中的次第叙述——接受任务时鹿钟麟患感冒,张璧独见冯玉祥,又参加列席内阁会议,第二天一早临时抓李煜瀛做证人,以及对所以请李煜瀛原因的分析,均丝丝入扣,合情合理,值得研究者给予关注。
于自传中,李宗侗给出了李煜瀛出现的答案。据他所言,在次日鹿钟麟、张璧执行任务前,为避嫌,“乃用电话约李先生 (李煜瀛) 来天安门,告诉他请他作证的意思。李先生慨然应允,乃同入宫。时已九点钟矣。张等已调保安队两队及军士多名分布于神武门外。当时守卫故宫外之护军已调往北苑改编,景山已换国民革命军驻守” 13 。李煜瀛的出现,最终促成了故宫博物院的诞生。
溥仪出宫当日移驻神武门之国民军十一师四十三团一营四连兵士
回到当日,鹿钟麟、张璧二人率领国民军二十多名士兵和四十多名警察至神武门,由西筒子步行而入。未到隆宗门即遇内务府之绍英等人。绍英等人和溥仪商议后,同意了《修正清室优待条件》,“但迁往颐和园,需要修理,不是仓促所能办到的事,需容其三个月”。后表示“三个月搬家可以改为一个月”,又将一个月减为十天,最后说“收拾物件需三天可以完毕,到彼时方才可以搬家”。而这时李煜瀛说:“物品不必收拾,有关历史文化之物品,以不搬走为是,因系国宝,不宜归一人一姓。你们今天出去后,只将无职守的太监开去,各宫殿仍旧归原看守人看守,并加封条,以专责成。”
当时的鹿钟麟和张璧一心执行着“即日将溥仪驱逐出宫”的命令,未曾想到文物的处置。而李煜瀛长期在法国生活,对法国大革命后兴起的博物馆相当熟悉,才有了这样的对话。
李煜瀛的这句话提醒了鹿钟麟他们,除了要让溥仪出宫,还要考虑文物的处置,有历史文化价值的东西当收归国家所有。这是初次谈及文物的归属,也是后来财物划分公私的源头,以及日后成立故宫博物院的前提。双方因皇宫物品的归属问题争执不下,至下午三点多钟,溥仪生父、醇亲王载沣
得溥仪通知来到故宫,感到再坚持不搬已不可能,且有风险,力主即刻出宫。下午五点来钟,“溥仪及他的后妃,后面跟随宫女太监多人,最后是绍英等四人,最后面是摄政王,步行由御花园而出”,乘坐国民军司令部为之预备的汽车,前往后海北岸的醇亲王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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溥仪出宫后,留守故宫的国民军士兵和警察,会同清室内务府人员,逐一为溥仪及其后妃住所,各个存储文物、物品的主要宫殿和场所都贴上封条,加了锁。
溥仪出宫后军警查封宫殿(1924年11月5日)
宫女出神武门(1924年11月7日)
宫女经内右门出宫(1924年11月7日)
瑨、瑜二太妃箱笼运出神武门(1924年11月21日)
宫中太监在军警监视下于隆宗门外收拾箱笼,准备出宫
清室内务府大臣绍英、宝熙陪同鹿钟麟查看永寿宫(1924年11月7日)
学界普遍认为,驱逐溥仪出宫是完成辛亥革命未成的事业,得到当时民众的欢迎,并以出宫次日北京全城挂灯笼、放爆竹为证。殊不知这些行为是执行的京师警察厅的命令,并不能代表民意。冯玉祥驱逐溥仪出宫事件受到了社会各派的广泛关注,各派对冯玉祥之举评价不一,从中也反映了他们对民主共和的不同认识。
清朝宗室、遗老遗少们自然以保皇为号召,围绕保障溥仪安全、恢复优待条件以及复辟道路,奔走于社会各势力之间寻求支持,其间又夹杂着派系之间的争宠,最终目的均是企图复辟帝制。如康有为斥责冯玉祥之举,要求恢复《优待条件》、溥仪复号还宫,意图保留小朝廷。
夫中华之为民国,以清朝让之,非民国自得之也,故有优待皇室之条件,载在盟府,通告万国。自前岁冯贼玉祥乃毁法破约,逼帝搜宫,盗窃宝玉大弓,尽夺禁城皇产陵地至今。……望恢复皇室优待条件,以昭万国之大信,无贻千秋之谤议,以维人心,以对皇室,诸公岂无意乎?惟诸公图之。 15
革命力量则赞成冯玉祥对逊清皇室的举措。如11月11日,孙中山致电冯玉祥称:“报载执事鱼日
令前清皇室全体退出旧皇城,自由择居,并将溥仪帝号革除。此举实大快人心,无任佩慰。复辟祸根既除,共和基础自固,可为民国前途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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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在丁巳复辟时,曾倡议“戮伪主溥仪,以惩负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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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当激愤,而此时对溥仪出宫,态度已趋平和。孙中山卧病北京饭店时,接到原清室内务府的哀告信,汪精卫以孙中山先生秘书处名义复函,指出清室对《优待条件》中应履行之条款已悉行破弃,“逮民国六年复辟之举,乃实犯破坏国体之大眚,《优待条件》之效用至是乃完全毁弃无余,清室已无再请民国政府践履《优待条件》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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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继、王法勤、丁惟汾、续桐溪、彭养光、焦易堂、王用宾等通电赞同令溥仪出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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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军阀如段祺瑞 (字芝泉) 在溥仪出宫当天致电冯玉祥:“要知清室逊政,非征服比,优待条件全球共闻,虽有移住万寿山之条,缓商未为不可,迫之于优待不无剌谬,何以昭大信于天下乎?望即从长计议之可也。” 20 段氏在接见清室代表载洵时表示“办理清室出宫事件,类于孩提之胡闹” 21 ,并派代表向清室致歉。张作霖在与庄士敦的密谈中表达了对冯玉祥之举的不满:“他 (张作霖) 大骂冯玉祥、黄郛等人,如此对待皇上简直是罪大恶极。他打算帮助皇上挽回残局,不过,他不想招致国人猜忌,以免有阴谋复辟帝制之嫌。” 22 段、张的表态,或有维持《优待条件》之意,但都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举措。
发言最多的是自由派知识分子,他们对冯玉祥之举评价不一。周作人、钱玄同、王世杰、周鲠生、李书华、李宗侗均赞成冯玉祥的当机立断,认为此举完成了革命未竟之业,铲除了复辟的一大祸端 23 。而胡适在溥仪出宫当天就致函外交总长王正廷,称:“我是不赞成清室保存帝号的,但清室的优待乃是一种国际的信义,条约的关系。条约可以修正,可以废止,但堂堂的民国,欺人之弱,乘人之丧,以强暴行之,这真是民国史上的一件最不名誉的事。” 24 胡适发出此信后,还亲赴醇亲王府向溥仪表示慰问,声称“这在欧美国家看来,全是东方的野蛮” 25 。胡适认为冯玉祥以暴力替代程序,有损于民主共和,因此更注重从法理层面探讨问题,体现了其对建立法治国家、维护民主权利的要求。周作人在致胡适信中说:
这次的事 (指冯玉祥驱逐溥仪出宫——引者) 从我们秀才似的迂阔的头脑去判断,或者可以说是不甚合于“仁义”,不是绅士的行为,但以经过二十年拖辫子的痛苦的生活,受过革命及复辟的恐怖的经验的个人的眼光来看,我觉得这乃是极自然、极正当的事,虽然说不上是历史上的荣誉,但也决不是污点。 26
溥仪为首的逊清皇室已经彻底离开了紫禁城,不管冯玉祥的出发点是什么,结果已经产生了,紫禁城后来因此被改建为故宫博物院。历史上,动机与结果往往是分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