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三次和第四次审判时,勇一郎的妻子聪子也来到法庭上提交了证词。虽然聪子已经向勇一郎提起了离婚诉讼,但当时两人尚未正式离婚。
聪子因为对心爱的伤害罪被提起公诉,千叶地方法院于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六日判处聪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五年。
在对聪子进行问询时,出于保护隐私的考虑,采用的是在其他房间远程问询的方式。在法庭上无法看到聪子本人,只能听到她的声音。
聪子是在冲绳县的一家公司工作时与勇一郎相识的。当时聪子二十岁,勇一郎二十九岁。最初,勇一郎给聪子留下了开朗、温柔的印象。然而不久后,因聪子的前男友问题,勇一郎与聪子产生了矛盾,甚至限制过聪子的人身自由。由于聪子的前男友也在同一家公司工作,勇一郎威胁对方辞职。最终,前男友不堪勇一郎的骚扰,只能选择离职。
勇一郎频繁地给聪子打电话和发短信。二〇〇八年,两人因聪子怀孕而结婚,但在三年后离婚。聪子在生下心爱后被诊断出患有“产后抑郁症”,于是带着心爱回到娘家生活。心爱的抚养权归聪子所有。
二〇一六年夏天,聪子主动联系勇一郎,第二年两人复婚。当时,聪子二十九岁,勇一郎三十八岁,心爱正在读小学二年级。
“在离婚之后,我一直忘不掉勇一郎,于是才主动联系了他。”
复婚后,两人和心爱先是在冲绳县的公寓内生活。此时虽然勇一郎依然限制聪子的人身自由,但并没有虐待心爱。同年,他们的第二个女儿出生。聪子再次因精神问题住院治疗,心爱则再次被聪子的父母接回去抚养。
后来,心爱在学校生病发烧,校方联系了勇一郎。于是,勇一郎将心爱从学校接走,带回了自己居住的公寓。之后,勇一郎又带着两个女儿从冲绳县回到了位于千叶县野田市的老家。
聪子出院后,由于父母反对她与勇一郎复婚,她在没有告知父母的情况下直接从冲绳县搬到野田市,与勇一郎一起生活。
再次见到心爱时,聪子询问她在野田市的生活,结果得到的回答是“像地狱一样”。据说勇一郎总是在夜里叫心爱起来罚站,还让她照顾妹妹。
心爱将这些事情告诉了和她住在一起的姑姑真由,真由也将情况告知了自己的父母,但勇一郎用“你们相信一个小孩子的话吗?”说服了他们,所以没有人及时对心爱伸出援手。
据说聪子在野田市的公寓里生活时,有时候晚上醒来,会看到心爱只穿着内衣跪坐在地板上。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心爱就读的山崎小学进行了一次关于霸凌的问卷调查。心爱在问卷中举报了父亲对自己的家庭暴力。
在那之后,心爱就被儿童保护机构暂时保护了起来。
勇一郎对学校和儿童保护机构的做法感到极为愤怒。在临时保护期结束后,他立即通过聪子要求心爱写一篇否认问卷调查内容的作文。于是,聪子在家中让心爱写下:“我所说的被父亲殴打都是骗人的。”
勇一郎为了避免心爱再次被儿童保护机构带走,让妻子帮他监视周围的情况,并通过LINE
汇报结果。
勇一郎为了惩罚心爱,会让她罚站好几个小时,或者做蹲起。聪子也在心爱的身上看到过伤痕。她认为如果心爱身上的伤痕被学校发现,心爱就可能再次被儿童保护机构带走,于是给学校打电话请假,不让心爱去上学。
聪子的这些行为为勇一郎对心爱的虐待提供了帮助,但聪子表示她非常害怕勇一郎,不敢违背他的意志。
二〇一八年年末,心爱从爷爷奶奶家回到野田市的公寓生活,却遭到勇一郎变本加厉的虐待,连她的脸上都出现了伤痕。勇一郎原本计划二〇一九年年初全家一起外出旅行,但因为害怕心爱脸上的伤痕被别人看到,不得不取消行程。
在法庭上,检方播放了勇一郎与聪子一起训斥心爱的视频。
对于自己的行为,聪子这样解释:“我不是对心爱发火,只是将对勇一郎的怨气发泄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