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元朝末期,财政的入不敷出非常严重。扩大征税的政策经常遭到各种抵抗。如果说有什么成功的经验,那么主要可以总结出这两条:加强盐业专卖的管理和卖官。元文宗图帖睦尔在1330年开始实施所谓的入粟补官制度。
当年,天下大旱,太师答剌罕等大臣建议在江南、陕西和河南等处实施捐米买官的制度,没有米也可以折合等价钞票,具体的折算价格为陕西每石八十两、河南每石六十两、江南每石四十两,并且实授茶盐流官。一般用来卖的官阶在七品以下,各个品级的官位明码标价。
据《元史·选举志》记载,在陕西,官员的价格为:“一千五百石之上,从七品;一千石之上,正八品;五百石之上,从八品;三百石之上,正九品;二百石之上,从九品;一百石之上,上等钱谷官;八十石之上,中等钱谷官;五十石之上,下等钱谷官;三十石之上,旌表门闾。”而在江南三省,由于当地比较富裕,价格就比较贵:“一万石之上,正七品;五千石之上,从七品;三千石之上,正八品;二千石之上,从八品;一千石之上,正九品;五百石之上,从九品;三百石之上,上等钱谷官;二百五十石之上,中等钱谷官;二百石之上,下等钱谷官。”
尽管元朝对各种宗教都比较宽容,但是也对师号有所控制,以便引导宗教的发展。到了元朝晚期,佛教和道教信徒也可以通过捐米获得国家赐予的师号。“僧道入粟:三百石之上,赐六字师号,都省给之;二百石之上,四字师号,一百石之上,二字师号,礼部给之。”
入粟补官在元文宗时期仅仅实施了几个月就暂停了。到了1345年,由于灾荒等原因,财政再次陷入巨大的危机。为了赈灾,元朝政府又恢复了这一做法。1355年,农民起义不断,国家没有足够的财政资源来镇压起义,甚至无力维持政府的正常运转。于是元朝政府大张旗鼓,命令官员到处宣传,尤其要到富裕的江南地区宣传入粟补官,一手交银,一手交印,交完钱马上上任,可以购买的官员级别也上升了不少,这时可以购买的官位主要为州县五品到七品官员,级别比十多年前的最高品级(七品)提高很多,由此可见国家财政的紧迫程度。为了筹措财政收入,元朝政府已经到了病急乱投医的程度。
尽管如此,处于危机中的百姓仍然没有足够的银子来购买官位,有钱人也看到了元朝的末路而不愿意购买,入粟补官并没有填补财政的巨大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