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人注重作战忠诚勇敢,但是对经商与财务管理不太擅长,于是他们创新金融制度,设立了斡脱。这种社会分工大大提高了蒙古军队的作战能力。
斡脱商人主要包括两类人,分别是来自伊朗的波斯商人,以及中国西部沙漠绿洲地区的畏兀尔人,在当时的背景下,波斯商人信奉伊斯兰教,而畏兀尔人以佛教信仰为主。
斡脱结合了金融、信息、贸易、仓储、运输等多种功能,是综合性商业组织,体现了商人和蒙古贵族之间的信托关系,这是为了适应社会发展而衍生出来的一种商业关系,和日本近代的综合商社制度非常类似。和日本明治维新后的国家崛起离不开商社财阀制度一样,蒙古帝国的崛起也离不开斡脱制度。
斡脱经营的高利贷,在元朝被称为“羊羔儿息”,其年息高达100%,次年息转为本,又复生息。蒙古贵族把掠夺所得钱财交给斡脱来经营,获取高利息。在一些地方,官吏没办法筹措税收,就借斡脱的高利贷,利息累积数倍,卖了妻儿也不够偿还,这已经影响到了社会安定。中书令耶律楚材奏请大汗下令,利息最高不能超过本金。
斡脱不仅仅是高利贷组织。西域商人借助蒙古帝国的强大军事力量,建立了横跨欧亚大陆的商业网络,到处寻找能获得高额回报的投资。这在客观上也推动了中国和中亚以及欧洲的商业交流。在元朝征服南宋,统一全国之后,泉州港就成为中西贸易的中心,西域商人就成了泉州港最大的商人群体。
无论是政府组织还是个人,长期征战都需要各种后勤支援和金融服务。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政府和军队需要大额的金融收入,也需要购买粮食和兵器等军需物品或者在机构间实现金融转账的服务。蒙古军队所需的部分军需品和金融服务都是依靠商业贸易来完成的。蒙古军队远征所需的地理人文信息也主要由西域商人提供,我们可以观察到,蒙古军队沿着商队的经商路线一路征伐。
对蒙古士兵个人来说,外出征战需要借贷和远距离转账。他们可能外出征战数年,很多人需要赊账购买战马、铠甲和刀枪等武器,金银等战利品则需要送回远在草原的亲属那里,掠夺的财富也需要投资保值和增值,这都需要金融服务。
成吉思汗起家的时候,蒙古贵族就选择和商人合作,他们从商人那里获取贷款用于征战,或者用掠夺来的金银等资产做投资,比如通过商人放贷;商人也可以使用官方的各种驿站(“站赤”),并获得蒙古军队的保护。官商合作,互惠互利,形成伙伴关系,共同承担风险,实现双赢,斡脱制度因而成形(“斡脱”一词音译自蒙古语ortoq,突厥语ortaq,意为“伙伴”)。这一制度客观上加重了蒙古帝国对占领地的掠夺。
由于这种历史渊源,在蒙古帝国的整个历史中,斡脱在财政金融体系中占据了重要地位。斡脱商人阿合马在元世祖忽必烈手下负责财政金融事务将近二十年,这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蒙古统治阶层,包括大汗阔窝台,都会拿出大量的银子给色目商人投资。
在传统的蒙古帝国体制下,国库通向私人腰包,这就给国家财政和社会稳定带来了很大的伤害。元朝的统治阶层想把银子,包括国家财政收入都拿出去投资,以获取高额回报,这种做法一方面减少了国家的财政可支配额度,另一方面加大了财政掠夺的力度,产生了不断加税的动力。而同一时期的斡脱商在某些时候甚至获得了限定行业/地区的包税权,这被称为“买扑”或“扑买”。在此制度下,商人向国家包缴一定税收即可,转而向百姓征收更高税额以额外获利。《新元史·太宗本纪》记载,1239年年底窝阔台经斡脱商游说,决定把中国北方的税收权力交给商人奥都剌合蛮,买扑中原银课二万二千锭,以四万四千锭为额,这就是100%的毛利。次年正月,窝阔台任命奥都剌合蛮为提领中原诸路课税所官。由于税收额度加大,百姓苦不堪言,只能借斡脱商的高利贷来交税,当年就导致了很多人卖儿鬻女来交税或者还贷,乃至被迫逃亡。《新元史·食货志》记载,为了防止债务人借了斡脱的钱逃亡不还,元朝在1295年下令,“贷斡脱钱而逃匿者罪之,仍以其钱赏首告者”。
奥都剌合蛮投资和买扑的收益很高,故而不忘窝阔台的恩情。他知道窝阔台喜欢喝酒,于是在1241年向窝阔台进献美酒,窝阔台畅饮一夜,第二天早上在行宫暴毙而亡。窝阔台在位十三年,享年五十六岁。
之后,元朝政府为了控制人群和社会的流动性,按职业和民族划分人户,不同的人户有不同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政府还专设了独立的斡脱户。《通制条格·户令一》记载斡脱户是“见赉圣旨、诸王令旨随处做买卖之人,钦奉先帝圣旨,见住处与民一体当差”。
1268年,忽必烈还建立了监督斡脱的总监,政府可以较低利率借钱给斡脱商,这使得斡脱商和政府建立了直接联系,获得金融特许权。他们从政府获得低息贷款,然后以高息将钱款贷给他人,获取高额利润。
在社会动荡、信用体系不健全以及生产力不高的农业社会,金融投资风险很高。古来征战几人回,如果债务人战死或者逃亡,投资可能就收不回。金融资本为了应对高风险,必然提高利息,这是斡脱的一个主要特征。同时,斡脱商作为一个整体和蒙古军队整体建立了金融信托关系,投资风险也得以分散。
斡脱制度在客观上激励和帮助蒙古帝国四处征伐的同时,也为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金融和贸易服务。通过斡脱制度,斡脱商在13—14世纪,在欧亚大陆建立了一个庞大商业网络
,实现了第一次全球化。
不同于中国历史上的其他朝代采取的抑制商业发展的政策,元朝对商业发展非常支持。忽必烈除了给予斡脱低息的政府贷款,还建设了很多基础设施,方便商人营商。他把大运河延长到北方的大都,并修建了完备的官道和驿站系统,便于贸易的开展。他命令在道路的两侧每隔两三步就种上树木,这样商人从远处就可以找到官道,并且可以在树荫下休憩。
1276年,元朝大军攻进临安,南宋残余势力沿海岸线逃亡,试图定都泉州。控制泉州的斡脱商蒲寿庚怒于南宋残余势力的轻视,暗通蒙古人,杀了南宋的很多海外宗室,并追杀宋端宗和末帝,逼迫二位皇帝进一步南逃。元朝对蒲寿庚也给了很大的回报。1278年,蒲寿庚被任命为福建行省尚书左丞。同时,元朝给予泉州港优惠的关税:据《元史·世祖本纪》记载,“唯泉州物货三十取一,余皆十五抽一”。这使得在元朝,泉州港一直是中国对外贸易的中心,以斡脱为中心的元朝商业网络已经从陆地扩展到了海上。元朝的造船技术也获得了空前的发展,可以建造大船远航南洋和西洋。到了明朝早期,据《明史·郑和传》记载,郑和下西洋的宝船“修四十四丈、广十八丈者六十二”,其排水量可能已经超过万吨。
斡脱商在中国南部沿海地区通过海运经营国际贸易,中国的贸易船只可以远航到阿拉伯海和波斯湾沿岸地区。马可·波罗很有可能是通过陆路从意大利来到中国,而后乘坐海船从中国南部出发至今伊朗下船,再走陆路回到意大利的。
在忽必烈统治的后期,元朝的财政陷入困境,为了增加收入,大臣卢世荣甚至想停止私人对外贸易,而让政府和斡脱商垄断,获取更高的收益,但是没有成功。
作为中西方“海上丝绸之路”的东起点,泉州港在元末之前一直非常繁荣,来自不同民族、信仰不同宗教的商人云集,包括印度人、犹太人,以及日本人等,他们都与中国商人开展各种贸易。元朝末年,战乱四起,商人开始建立武装组织以求自保。泉州势力最大的商人群体成立了号称“亦思巴奚”的民兵组织。1357—1366年,由万户赛甫丁和阿迷里丁率领的民兵控制了泉州,并一度占领福州和莆仙,对抗元朝政府。
1366年,尽管元朝政权已经在风雨中飘摇,亦思巴奚动乱还是被福建行省平章事陈友定平定下来。这场动乱造成了大量色目人死亡,大量外国商人因此逃离或者被驱离泉州,这也导致了泉州港的衰落。史称“波斯戍兵之乱”或者“亦思巴奚兵之乱”。
随着泉州港对外贸易的衰落以及朱元璋等起义军占领了富裕的长江中下游,地方治安的恶化使得国内贸易不再畅通,斡脱失去了海上贸易的出海口以及国内贸易通道。由于权力斗争,元朝和蒙古帝国的其他汗国(钦察汗国、察合台汗国、窝阔台汗国、伊儿汗国)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欧洲到中国的陆上“丝绸之路”也不再通畅。中国国内,以及中欧之间都已经很难进行贸易。贸易量的减少使得元朝中央政府失去了大量税收,财政更加捉襟见肘,这加剧了元朝末年的经济和政治危机。
等到明朝建立后,朱元璋认为商人的流动性对传统农业社会的稳定是巨大的威胁,于是决定回归保守的统治策略。明朝采取了海禁政策,中国的对外贸易陷入低潮。但是,斡脱建立的贸易网络刺激了欧洲诸国在15世纪末开始的大航海活动,为了追求财富,欧洲各国试图通过航海寻找通往中国的道路,这也带来了中国16世纪的开放和晚明的万历中兴,也就是本书提出的第二波全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