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食同源形成了既可以做药品,又可以做食品的“药食两用”品种,历代医书和本草对这些品种均有大量而详细的论述。
古人对“药食两用”品种的记载主要体现在主流本草和食物(食疗)、救荒类本草上。主流本草记载着大量药食同源物品,食物类本草记载了大量食物类药物,体现了古人重视“药食两用”物品在食疗和食养中的作用。
作为我国现存最早的本草学专著,《神农本草经》中上品就收录了50余种食物,如大枣、枸杞子、薏苡仁、生姜、杏仁、乌梅、核桃、莲子、蜂蜜、百合等,主要强调了这些品种的补益作用,可以“久服”“多服”。梁·陶弘景《本草经集注》在《神农本草经》的基础上,增补《名医别录》的365种药物,首次按药物的自然属性分为“草、木、虫鱼、果、菜、米谷”等类,其中82种食物专列在果部(23种)、菜部(30种)、米谷部(29种)。其后的主流本草,如《新修本草》《证类本草》《本草品汇精要》《本草纲目》等多延续了陶弘景的药物自然属性分类方法,不断增补可食药物。如唐·苏敬等编撰的官修《新修本草》(尚志钧辑本)收载219种食物,兽部56种,虫鱼部72种,果部25种,菜部38种,米部28种。唐·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卷二十六专门列有“食治篇”,分“果实”“菜蔬”“谷米”“鸟兽(附虫鱼)”4篇,共收录药食之物154种(果实29种、菜蔬58种、谷米27种、鸟兽虫鱼40种)。
宋·曹孝忠等编撰的官修《证类本草》收载467种食物,主要有兽部58种,禽部56种,虫鱼部187种,果部53种,米谷部48种,菜部65种。明·刘文泰等编撰的官修《本草品汇精要》收载506种食物,主要有米谷部51种,果部67种,菜部74种,兽部62种,禽部65种,虫鱼部187种。明·李时珍《本草纲目》收载食物约615种,主要有谷部73种(含麻麦稻类、稷粟类、菽豆类、造酿类),菜部150种(含熏辛类、柔滑类、蓏菜类、水菜类、芝栭类),果部127种(含五果类、山果类、夷果类、味果类、蓏果类、水果类),兽部66种(含畜类、兽类),禽部77种(含水禽类、原禽类、林禽类、山禽类),鳞部76种(含蛇类、鱼类、无鳞鱼类),介部46种(含龟鳖类、蚌蛤类),并列有饮食禁忌等内容。
在食物、食疗、救荒类本草文献中,唐·孟诜《食疗本草》(谢海洲辑本)收录食物268种,分上、中、下三卷,卷上包括草部、木部、果部98种,卷中包括兽部、禽部、虫鱼部89种,卷下包括米谷部、菜部81种,并附4款饮食方。唐·昝殷《食医心鉴》(丹波元坚辑本)三卷,按15类疾病收集食治方论述食物的治疗作用。
元·吴瑞《日用本草》八卷,按诸水、五谷、五畜、诸禽、虫鱼、五果、五菜、五味等八类收载540余种食物(明·钱允治校注同名书则改为三卷,按米谷、瓜菜、飞禽、走兽、鳞甲、五味等七类收载可食药物170余种)。元·忽思慧《饮膳正要》三卷收载230种食物,其中米谷部49种、兽部35种、禽部18种、鱼部22种、果部39种、菜部40种,附料物诸品28种。
明清数十种食物类本草文献中,以卢和著、汪颖编《食物本草》二卷本为代表,在前人食物分六类(米谷、兽、禽、鱼、果、菜)基础上新增两类(水、味),收载食物386种(水33种、谷35种、菜87种、果57种、禽57种、兽35种、鱼60种、味22种)。明代宫廷佚名写本《(绣像)食物本草》彩绘386种食物丹青493图,大部分一味一图,少数一味多图,如鸡5图,茶10图,梨11图,酒16图,李21图。后经王贵、钱允治增补为四卷本、七卷本(403种),姚可成增《本草纲目》《野菜博录》等缉补成二十二卷本,收载食物达1682味,为食物本草类书籍之冠。明·高濂《遵生八笺》在卷十一至十三《饮馔服食谱》中收集茶、粥、汤、面、蔬、曲等食品配制法及其食疗法。清·何克谏《增补食物本草备考》(又名《增注备载食物本草》)收载食物383种,包括水类30种、谷类34种、菜类80种、果类60种、禽类42种、兽类32种、鱼类77种、味类28种。另附14类食治方103首。
此外,还有明代吴禄《食品集》二卷(347种食物)、宁源《食鉴本草》二卷(252种食物)、穆世锡《食物辑要》八卷(430余种食物)、赵南星《上医本草》四卷(229种食物)、施永图《山公医旨·食物类》(574种食物)、吴文炳《药性全备食物本草》(459种食物),清代朱彝尊《食宪鸿秘》(饮、饭、粉、粥、饵等十六属食物)、沈李龙《食物本草会纂》(600余种食物)、朱本中《饮食须知》(190种食物)、汪启贤《饮食须知》(120种食物)、李文培《食物小录》(200种食物)、李化楠《醒园录》(121种食物)、袁枚《随园食单》(海鲜、点心、饭粥、茶酒等十三单食谱)、章穆《调疾饮食辨》(653种食物)、文晟《本草饮食谱》(300余种食物)、田绵淮《本草省常》(350种食物)、王士雄《随息居饮食谱》(300余种食物)、吴汝纪《每日食物却病考》(200余种食物)。
明·朱橚《救荒本草》收载414种可食植物,分草部245种、木部80种、米谷部20种、果部23种、菜部46种,每部下再按可食部位细分为叶可食(237种)、实可食(61种)、根可食(28种)、花可食(5种)、茎可食(3种)、根笋可食(3种)及多部位皆可食(77种)等。明·鲍山《野菜博录》有草部二卷、木部一卷,收载435种野菜食物,详述煮食法。明·王磐《野菜谱》一卷,收载野菜60种。明·屠本畯《野菜笺》一卷,记载野菜22种。清·顾景星《野菜赞》一卷,收载44种野菜。清·陈仅《济荒必备》三卷,分为辟谷神方四十五则、代匮易知七十三则、备荒食物二十二则。历代本草记录的代表性食物种类见表1。
表1 历代本草记录的代表性食物种类统计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统计的历代本草收载的食物数量,按照药食同源理论和药食两用物质评价标准,包括了一些不宜作为食物的药用品种,如虫鱼部的斑蝥、红娘子,米谷部的罂粟、大麻,菜部的龙葵,兽部的龙骨、底野迦等。尤其明代姚可成《食物本草》二十二卷本收录的玉石部、草部、木部近千余种所谓“食物”,其实是大量药性峻猛或有毒矿物药、有毒中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