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认为:“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劳动是理解人类社会历史与人自身的钥匙,一切社会问题都应该从劳动实践出发去理解。劳动是人类特有的属性,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是人类社会一切财富与价值的唯一源泉。
1.中文劳动词源学意义
劳(láo),甲骨文作
,金文作
,战国文字演变为
,篆文基本继承了战国文字的写法
,隶书作
,楷书作
,简体为劳。
劳字甲骨文作从二火、从衣,表示烛火下缝缀衣服的辛劳,衣中小点代表缝缀的痕迹。金文有作从二火、从衣,火上加短横画的;也有作从二火、从心,表示心力的操劳。战国文字省略“衣”旁改写作“冖”旁,其下从力,表示屋内灯下劳作的意思。《说文解字》(以下简称《说文》)为“从力,荧省”,表示大火烧门,人救火时全力出动,最为劳剧。劳字的发展与组成从“衣、心、力”三系,主要是从“力”的一系发展成为现代汉字的。
劳,属于基本汉字,造字法为会意字。本义为辛勤、劳苦。一般指人类创造物质或精神财富的活动,也有辛苦、辛勤、用力等意。
动(dònɡ),甲骨文作
,金文作
,战国文字作
,篆文作
(重,包袱+力,强调使用体力),隶书作
,楷书作
,简体为动。金文动字不从力,作从辛从目、重声的“童”字。战国文字增加从辵或从力的意符,而两种写法都被《说文》所吸收。战国文字从辵、童声演变到《说文》古文改成从辵、重声,因为童、重古代音读相通。篆文则作从力、重声,从力表示动作的进行,重声表示读音。隶书、楷书继承篆文左声右形的写法,在六书中属于形声。《说文》:“動,作也。从力,重聲。
,古文動从辵。”
动,属于基本汉字,造字法为形声字(左形右声)。动的基本字义为,从力,从重,表示用力搬动重物;简体动字,从云(飘忽不定),从力,表示用力移动改变原来位置或脱离静止状态,与静相对。
由劳与动两个字组成的劳动一词,最基本的含义就是人们为了实现一定的意图耗费体力而进行的活动。
2.英文劳动词源学意义 劳动的英文单词为“labour”。词根-labor-,意思是“工作”;词根来源于拉丁语动词laboro,laborare,laboravi,laboratus(工作),大部分观点认为来源于拉丁词labos,拉丁语词干以辅音结尾的名词的属格有的s也变成了r,所以就成了labor。
公元1300年左右,指“一项任务、一个项目,例如海格力斯的‘劳动’”;14世纪末指“身体的努力;困难,艰辛”,这个意思源自古法语labor“劳累,工作,努力,任务;磨难,苦难”(12世纪,现代法语labeur),源自拉丁语labor“劳累,努力;艰难,痛苦,疲劳;一项工作,劳动的产物”,其起源不确定。本土词是work。可以指“劳动者群体”“分娩的身体努力”“工人阶级成员”等。英文的释义为“work,especially physical work”。显然,这里所指的劳动主要是体力劳动或者体力劳动者。
3.劳动的发展 从人类产生与发展的历史来看,早期的劳动主要是指体力劳动。分工是群居动物所特有的,但是人类社会诞生初期,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原始人群内部只存在按照性别与年龄划分的自然分工,而没有社会分工。研究表明,早期的人类历史上有三次社会大分工。
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畜牧业与农业分离。原始社会后期,人类征服自然的能力有所提高,促进了劳动生产率的增长,部落间出现产品交换,为私有制的产生创造了物质条件。
人类历史上的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手工业与农业分离。原始社会末期,因金属工具的使用与改良,生产力水平大大提高,商品经济得到迅速发展。以手工业为中心的城市开始出现,除了自由人与奴隶之间的差别外,又出现了富人与穷人的差别,私有制开始形成。
人类历史上的第三次社会大分工: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分离。产品日益增多,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直接产品交换越来越不便利,交换规模不断扩大,于是专门从事交换的中间人——商人应运而生。此时,脑力劳动从体力劳动中分离出来,这是在奴隶社会初期,这次分工促进了奴隶制的巩固与发展。社会分工大大降低了时间的转换成本,简化了劳动,节约了劳动力,提高了劳动效率。
4.劳动的概念 概念是人们对事物本质的认识,逻辑思维的最基本单元和形式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产物。关于劳动的概念,主要有以下几种学说。
有学者认为:“劳动就是人们耗费一定的劳动力进行的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活动,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条件。”从内容上讲,劳动把人类劳动与动物本能区别开来,同时又把人类有意识、有目的的非劳动活动区别开来。例如,看电影、打游戏、滑雪、游泳、旅游等休闲娱乐活动,这些虽然也是人类有意识、有目的的实践活动,但并没有进行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而且不符合逻辑原则,因此不能用“劳动力”的种概念解释“劳动”的属概念,即不能用下位概念解释上位概念。
也有学者认为:“劳动就是按照预定的目的,运用某种生产工具及劳动资料,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以改造自然物的方式来满足某种需要的生产活动。”还有学者认为:“劳动是人类通过改变外在于劳动主体的客观条件以满足人类生存、发展、享受等多层次消费需要的有目的的体力和脑力活动。”这些概念的解释,从形式上都不符合逻辑原则。
部分学者以劳动的物质规定性和社会规定性为依据,把劳动表述为:“劳动是人们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下,制造和使用工具来改造自然物,使其适合自己需要的有目的的活动。”这一表述充分体现了劳动的物质规定性,但劳动的社会规定性却被忽视了。
也有学者指出,劳动在本质上是人的创造性活动,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劳动本质的思考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劳动的意义在于它是人类生存与发展过程中的永恒主题,它创造了人及其人类世界,是人的本质力量的表现和确证,是理解社会发展史的钥匙,同样也是理解今天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应有之义。
还有人认为,对人类起源过程中的劳动的理解应跳出狭义劳动的界定范围,“劳动”本身是伴随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离不开体力和脑力的消耗。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对劳动的解释为,劳动是“人类创造物质或者精神财富的活动”。马克思认为,“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
综合诸多观点,可以将劳动理解为:劳动是人类社会特有的一种有目的的调整和控制人与外界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的社会实践活动。
劳动是人类社会特有的一种有目的的调整和控制人与自然界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的社会实践活动,这既是劳动的概念,也是劳动的本质。
1.劳动是沟通主客体的桥梁和纽带 劳动实践是全部社会生活的基础,没有生产劳动就没有人的出现,劳动创造了人,创造了客体性存在,而且构建出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即劳动是人的本质。劳动是主体改造客体的过程,主体的目的通过对象化得到实现,由此确证了它的本质力量,从而获得一种幸福感或者成就感。劳动不仅是谋生的手段,更是通向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桥梁。一切劳动都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下进行的,孤立于社会之外的生产劳动是不存在的。
2.劳动是有目的的活动 马克思认为:“动物仅仅利用外部自然界,简单地通过自身的存在在自然界中引起变化,而人则通过他所作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这便是人同其他动物的最终的本质的差别,而造成这一差别的又是劳动。”劳动是人在理性支配下进行的有目的、有意识的实践活动,与动物的天生的本能的生命活动有着本质区别。
恩格斯认为,人的劳动是有意识和目的对象的活动,在劳动过程中,人可以有意识地制造、使用工具,改变、支配自然界,实现自己的需要,这种劳动是具有能动性和创造性的。而动物的活动只是一种本能行为,只能被动消极地适应自然界,“不能在地球上打下自己的意志的印记”。
3.劳动是改变自然、创造物质的唯一源泉 “劳动和自然界在一起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由此可知,创造财富必须有两个要素:一个要素是自然,它提供劳动资料;另一个要素是劳动,它把劳动资料变为财富。
4.人类通过创造性劳动,将自然界提供的有用物质变为财富 人类要生存,就必须取得一定的生活必需品,满足衣食住行的需要,但是自然界不能直接提供这些物质,需要人类通过创造性劳动,将自然界的有用物质变为人类所需的财富。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劳动可分为多种类型。
按照传统的劳动分类理论,劳动可分为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两大类。
1.体力劳动 体力劳动是劳动者以运动系统为主要运动器官,以大脑和其他生理系统运动为辅的主体运动。
2.脑力劳动 脑力劳动是劳动者以大脑神经系统为主要运动器官,以其他生理系统运动为辅的主体运动。
需要强调两点:一是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不能截然分开。体力劳动是脑力劳动的基础,人的任何一种活动都是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共同作用的结果;二是要注意生理性运动,也称生理力运动。这是除体力运动与脑力运动之外的另一种生物组织主体运动形式,属于细胞运动,实际上是物质、能量、信息的一种交换或代谢过程。
根据劳动对象不同,劳动可分为农业生产劳动、工业生产劳动、手工业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
1.农业生产劳动 农业生产是指种植农作物的生产活动,包括粮、棉、油、麻、丝、茶、糖、菜、果、药、杂(绿肥作物、饲养作物及其他作物)等农作物的生产。笼统地说,凡是农业生产过程中有劳动力的使用和消费的劳动,都属于农业生产劳动。
2.工业生产劳动 工业生产主要是在工厂里进行。在工厂,劳动者利用动力和机械设备,将原料制成产品。凡是从事工业生产的劳动,都属于工业生产劳动。
3.手工业生产劳动 手工业是指使用简单工具,从事小规模生产的工业。凡是从事小规模生产的劳动,都可称之为手工业生产劳动。手工业最初与农业融为一体,属于农民副业性质的家庭手工业。随着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手工业脱离农业,便形成独立的个体手工业。
4.服务性劳动 凡是给社会分工与协作提供服务的都可称为服务业。凡是在服务业从事服务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劳动者,运用特定的设备和工具,直接满足消费者对服务产品需要的劳动,都属于服务性劳动。
根据劳动的复杂程度,具体涉及劳动者知识、经验、技能,以及实际耗费的体力、脑力等因素,劳动可分为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
1.简单劳动 简单劳动是指无须经过专门训练和培养、没有专长的一般劳动者就可以从事的劳动。简单劳动所生产的产品,剩余价值较低。
2.复杂劳动 复杂劳动是指需要经过专门训练和培养、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技能的劳动者才能从事的劳动。同样的时间,复杂劳动创造的价值量高于简单劳动创造的价值量。
根据商品生产的劳动二重性,劳动可分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
1.具体劳动 具体劳动是指在具体形式下进行的劳动,是有形的、看得见的劳动。具体劳动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
2.抽象劳动 抽象劳动是指抛开具体劳动形式的、一般的、没有差别的劳动,是人类劳动力(脑力+体力)一般生理意义上的支出或者消耗。抽象劳动反映的是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关系,即人们之间的社会生产关系,属于劳动的社会属性。抽象劳动形成商品的价值。
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是对立统一的。统一性表现在不管是时间上还是空间上,二者都是不可分割的,生产者进行具体劳动时,同时也付出了抽象劳动;对立性表现在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是生产商品时同一劳动的两种不同属性,但不是两种不同的劳动。
根据劳动者付出劳动的必要程度,劳动可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
1.必要劳动 必要劳动是指劳动者为维持自身及家庭生活和再生产劳动力所必需的劳动。通俗地讲,必要劳动就是劳动者为维持自己和家庭生活所必须付出的劳动。在必要劳动中所花费的时间就是必要劳动时间,在必要劳动时间内的劳动为必要劳动,是再生产劳动力本身价值的劳动。
2.剩余劳动 剩余劳动是指超过维持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需要的劳动,也就是生产剩余产品所消耗的劳动。在私有制社会,它是为剥削者所占有的劳动。剩余劳动时间是指劳动者的劳动时间中用于生产维持劳动者自身及家庭生活所必需的生活资料时间以外的部分。剩余劳动时间内的劳动为剩余劳动,生产剩余价值被资本家占有,这是剩余价值的来源,也是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秘密,是马克思一生两大发现之一。
根据劳动主体作用于劳动客体方式的不同,劳动可分为常规劳动和创新劳动。
1.常规劳动 常规劳动是指利用已有的知识、经验和技能,以常规方式对劳动对象进行加工或者改造的劳动过程。常规劳动是在现有的生产条件下生产商品的劳动,是依据既定生产条件以常规方式进行的劳动。常规劳动未必就是简单劳动,有时相当复杂,需要积累大量经验、技能和诀窍,不仅包括体力劳动,也常常包括脑力劳动。
2.创新劳动 创新劳动是指运用新设计、新方法、新技术和新知识,以创新方式对劳动对象进行加工或者改造的劳动过程。它是变革原有生产条件和劳动方式,使之成为新的社会生产条件的劳动。
3.常规劳动与创新劳动的关系 常规劳动是以前有过的某种劳动,具有可模仿和重复的性质,某种常规劳动在社会生产中常常会受到较好的普及和推广。创新劳动是从未有过的某种劳动,具有独创、首创、不可模仿和重复等性质。
常规劳动是创新劳动的基础,创新劳动是常规劳动的延伸和发展。没有常规劳动的积累,创新劳动无法产生;没有创新劳动的推动,常规劳动无法进步。在一定条件下,常规劳动和创新劳动可以相互转化。例如,某项技术经过反复实践和应用逐渐成为一种常规操作,而当引入新的理念或技术时,这种常规操作可能被打破,成为一种创新。常规劳动和创新劳动共同推动着社会生产力和科技的发展,促进社会进步。
从社会作用的角度,劳动可分为个别劳动和社会劳动。
1.个别劳动 个别劳动就是“自产自销”的劳动,即生产者为了满足自身的生活需要而生产物质资料时所付出的劳动。
2.社会劳动 社会劳动就是“自产他销”的劳动,即生产者为了满足他人的生活需要而生产物质资料时所付出的劳动。
在现实生活中,个人生活与社会生活是融合统一的。任何人都不能脱离社会而生存,而社会也必须由一个个相对独立的个体构成。
根据内容不同,劳动可分为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
1.日常生活劳动 主要是指个人生活事务方面的活动,包括校园爱国卫生运动,以及各种有助于提高生活能力和养成良好习惯的劳动。
2.生产劳动 主要指从事工农业活动,直接创造物质财富的活动,目的是体验从简单劳动到复杂劳动、从原始劳动向创造性劳动的发展过程,学会使用劳动工具,掌握相关劳动技术,感受劳动创造价值,增强劳动产品质量意识,体会平凡劳动中的伟大。
3.服务性劳动 是指运用特定的知识和技能以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劳动。广义的服务性劳动把社会的分工与协作看作为彼此提供服务。狭义的服务性劳动与农业劳动、工业劳动和商业劳动等并列为社会分工的产物——服务业,目的是树立服务意识,践行并提高服务技能,强化社会责任感。
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劳动分类也越来越繁杂。有些分类的界限是明确的,而有些分类的界限则存在重合。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分类方法,如根据劳动者的承担者不同,可分为个人劳动和集体劳动。
从哲学和经济学的角度考虑,劳动具有社会价值和个体价值。
劳动价值是指劳动者通过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劳动的社会价值是指生产劳动为人类社会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
1.劳动是创造物质资料的活动 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人们通过劳动创造物质财富,以满足最基本的吃喝住穿等物质需求,维持社会的正常循环和发展。如今,其内容或许发生了一些变化,但劳动提供物质生活资料的根本性质没有改变,这也是劳动最一般的价值所在。
2.劳动是创造精神财富的活动 物质决定精神,物质富有精神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人们在劳动中创造美,创造文化,创新文化知识,丰富和积累了很多精神财富,促进了文化的发展,以及社会政治制度和精神文明的发展。
对于个体来讲,劳动不仅具有自我谋生价值,还有自我实现价值。
1.自我谋生价值 劳动具有自我谋生价值,通俗地讲,就是劳动是为了活着、为了生活。劳动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了条件,也开拓了更广阔的空间。任何社会都不会提倡不劳而获,无功受禄,坐享其成;无论时代如何变迁,永远不变的是劳动者身上所体现出的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的伟大劳动精神。
2.自我实现价值 劳动具有自我实现价值,通俗地讲,就是劳动是为了更好地活着、更好地生活。劳动是人们创造物质财富的主要方式,是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进步的源动力。通过劳动,人们不仅能够获得物质回报,更能实现自我价值和精神追求。
在劳动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一些问题。劳动本身是正价值的实践活动,但是不当的劳动也会给劳动者和社会带来负价值。首先,劳动需要公平、合理地安排,避免出现过度劳动或劳动不足的情况。其次,劳动需要尊重劳动者,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劳动者提供所需的工作环境。再次,我们也要认识到,劳动不仅仅是人们追求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手段,更是人们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