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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人生价值

一个人的人生对他人(包括其他个人、集体、社会)的有益影响,就是一个人的人生价值。所谓对他人的有益影响,是指促成(即促进其发生)他人的某些优佳状况或避免他人的某些劣差状况。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增进或维护他人利益”。一个人的人生对他人的有益影响,主要来自他的行为,特别是他的利他行为(以促成他人某些优佳状况为目标的行为)。如果一个人的某一行为,对他人产生了某些有益的影响(即促成了他人某些优佳状况),那么这一行为就使他的人生具有了更多一些的人生价值。

如果一个人在人生中从事了某一个对他人具有有益影响的行为,那么在从事这一行为的过程中,每一时段(或时刻)的这一行为,都会产生对他人的一定的有益影响。而全部这一行为的总的有益影响,就是每一时段的该行为所产生的有益影响的总和。例如一个纺织工人从事了数十年的纺织工作,那么他在每一时段的纺织工作,都会产生一定的对他人的有益影响。于是,他数十年的纺织工作的总的有益影响,就是每一时段的纺织工作所产生的有益影响的总和。

人在一生中的许多行为,都会产生一定的对他人的有益影响。一个人的总的人生价值,就是所有这些行为所产生的有益影响的总和。例如一个纺织工人,通过长年的日常工作生产出布匹衣物,对他人产生了有益影响;同时,他通过长年照顾和关爱家人,对作为他人的家人产生了有益影响;同时,他有时会帮助他人,如扶老人过马路、为路人指路等,这也对他人产生了有益影响,等等。所有这些行为,都具产生了一定的对他人的有益影响。于是,他的总的人生价值,就是所有这些有益影响的总和。

一般来说,一个人的人生对他人也会产生一些不利影响(或称有害影响)。衡量一个人的人生价值的大小,还需要考虑到他的人生对他人所产生不利影响。一个人的总人生价值的大小,是他一生中对他人的全部有益影响与不利影响之总和。在不利影响确定不变的情况下,有益影响越大,人生价值就越高;在有益影响确定不变的情况下,不利影响越大,人生价值就越低。如果这一总和是正数,那么他一生中对他人的总影响是有益的,他的人生是具有人生价值的;如果这一总和为负数,则他一生中对他人的总影响是不利的,他的人生是不具有人生价值的或者说他的人生价值是负值的。这一正数的数值越大,这一总影响的有益程度越高,他的人生价值就越大;这一负数的数值越大,这一总影响的不利程度越高,他的人生价值的负值就越大。

如果一个人的一生所产生的对他人影响之总和,是较大程度地有益的,或者说他的一生较大地有益于他人,那么我们就说他的人生价值较大;如果一个人的一生所产生的对他人影响之总和,是较小程度地有益的,或者说他的一生较小地有益于他人,那么我们就说他的人生价值较小;如果一个人的一生所产生的对他人影响之总和,是不利影响,或者说他的一生有害于他人,那么我们就说他的人生价值是负值。

一个人在一生中的每个时段,都会从事多个行为,所有这些行为产生的对他人影响之总和,就是他的这一时段的人生价值。一个人一生中的不同时段,会具有不同的人生价值。有的时段会相对高一些,有的时段会相对低一些。所有各个时段的人生价值的总和,就是他全部一生的总的人生价值。

一般来说,绝大多数人的人生,都或大或小地具有一定的人生价值。一个农民的人生,能够通过日常的土地耕种,为他人提供粮食,并为社会经济增长做出贡献,以及通过各种其他利他行为造成各种对他人的有益影响,从而具有一定的人生价值。一个纺织工人的人生,能够通过日常的纺织工作,为他人提供布匹衣物,并为企业提供产值,且为社会经济增长做出贡献,以及通过各种其他利他行为造成各种对他人的有益影响,从而具有一定的人生价值。即使是一个无业游民的人生,也能够通过关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等家人,为作为他人的家人提供照顾,以及从事一些助人为乐的行为,为其他不相识人的提供某些帮助,等等,从而具有一定的人生价值。至于做出重大成就的政治家、企业家、科学家、艺术家,以及较多地助人为乐者,其人生则具有更大的人生价值。

(当然,职业行为在产生利他影响的同时,本人也获得了工资回报,但这是另一个问题。一个行为只要产生了利他影响,那么无论是否有回报,或什么时候获得回报,或什么形式的回报,该行为产生了利他影响这一事实,都是存在的。而且,职业行为往往是一个人的专长,职业行为所创造的利他影响,往往远远大于他所获得的工资回报。例如一个医生一个月收入一万元,而他在一个月里救治了数百上千人的疾病,其利他价值远远大于一万元。又如一个纺织工人一个月收入几千元,而他在一个月里缝制了数百上千件衣服,满足了数百上千人的需要,其利他价值远远大于几千元。)

不同的人,人生的价值大小不同。有的人人生价值较大一些,有的人人生价值较小一些。一个人的人生价值的大小,是由他的人生所产生的对他人有益影响的程度和范围来决定的。

一个人的人生所产生的对他人有益影响的程度越深,则人生价值越大。例如,一个清洁工人,通过每天清扫一段马路,对他人产生了有益影响,其人生具有一定的人生价值。一个医生,通过每天治疗一些患者的疾病,也对他人产生了有益影响,其人生也具有一定的人生价值。前者只是为一些他人提供了清洁的环境,而后者则是救治了一些他人的疾病,甚至挽救了一些他人的生命。与这个清洁工人的人生相比,这个医生的人生对他人有益影响的程度显然更深,因此这个医生的人生具有更大一些的人生价值。

一个人的人生所产生的对他人有益影响的范围越大,即受益者越多,则人生价值越大。例如,一个医生,通过医疗工作救治了一定数量的他人的疾病,并挽救了少量他人的生命,其人生具有一定的价值。一个医学家,通过多年的研究工作,发明了一种能够治疗某一重要疾病的新药,从而挽救了成千上万人的生命,其人生也就具有更大一些的价值。

一个人的人生价值的大小,是由他的行为,以及他的状况决定的。一个人的行为特别是利他行为(或具有利他性的利己行为)的数量和质量,会影响他的人生价值,利他行为的数量和质量越大,人生价值就易于(即大概率、较大可能性)越大。一个人所处的状况,也会影响他的人生价值。人的状况中包括了他所具备的能力、财力、人际关系等各项主客观条件,从事同样的利他行为,能力、财力、人际关系等各项主客观条件较优的人,行为的效果(即行为从事以后所产生的影响)易于较佳,从而所产生的对他人的有益影响即人生价值也易于较大。

一个人的人生对他人产生有益影响,主要是通过行为促成他人的优佳状况,如提供清洁的环境、治疗疾病等,但有时也表现为通过行为促成他人的优佳感受。例如一个佛教僧人教导人们降低欲求,他并没有促成这些人的优佳状况,但他促使其中的一些人降低了欲求,从而使他们的感受更为优佳,那么这个僧人的行为也就产生了对他人的有益影响。

一个人的人生对他人产生有益影响,主要是通过他在人生中的行为。但除此以外,一个人的人生中的状况,也会产生对他人的有益影响。例如一个人具有某一优良品性,他的这一状况会对他人起到示范作用,促使某些他人优化自己的品性,并且因而品性更优。又如一个人具有较多的财富,他的这一状况会对他人起到示范作用,促使某些他人从事以赚钱为目标的追求行为,并且因而财富更多。另外,一个人的人生中的欲求或感受,也会产生对他人的有益影响。例如,一个清心寡欲的人,他的低欲求会对他人起到示范作用,促使某些他人向他效仿,降低自己原有的较高欲求。又如,一个某一时段具有快乐感受的人,他的情绪会感染周边的人,使他们这一时段也感受更佳;而一个经常具有快乐感受的人,他的情绪就会经常感染周边的人,经常使周边的人感受更佳。

在很多情况下,人生价值是可以延续至本人死后的时段的。也就是说,在本人死后,他对他人的一些有益影响会仍然存在。例如一个老人死后,他所遗留给子女的财产,使子女受益。又如一个作家死后,他所创作的文学作品仍为一些读者所阅读并从中受益。

人生价值还包括一个特殊的方面。即对爱自己的人来说,一个人的人生的存在本身,就是有价值的。一个人的人生只要存在,就会对爱自己的人产生有益影响;一个人的人生过得好,就会对爱自己的人产生更大的有益影响。一个人的人生过得好,则在自己生前,爱自己的人会感受愉悦,在自己死后,爱自己的人会感伤少而欣慰多。例如,对父母来说,看到子女生活过得好,他(她)会感到愉快;对子女来说,在父母去世以后,如果逝去的父母生前的一生过得好,他(她)的悲伤就会少一些。

需要说明一点的是,人生价值并不完全等同于人的价值。人的价值,是指一个人具备了一定的主观条件,如知识、能力、体质、习性,从而对他人是有价值的(有用处的),能够对他人造成有益影响。同时,对自己也是有价值的(有用处的),能够对自己产生有益影响,即能够促进自己的利益和幸福。而人生价值,是指一个人的人生过程(主要是行为)已经在事实上造成的对他人的有益影响。人的价值,是一种可能性。一个人有了人的价值,就具有了对他人和自己产生有益影响的可能性。人生价值,则是一种既定事实。一个人的人生已经在事实上造成了对他人的有益影响,才算是具有了人生价值。 NAR5SQFF/4QzsJmiBvkiIqXhrN/KF33d2djFMeQ4dBf2E3dfwKiNK2x2X7iZ5ZV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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