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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关于娜拉

2022年10月,搜狐网上一篇《永远不要低估一个女人的力量》的文章,介绍了因婚姻破裂而出走的58岁旅游博主苏敏,并称她“被誉为中国版娜拉”。 2000年9月,台北《联合报》“二十世纪回眸专辑”有篇专文《娜拉不想离家》,作者兼精神科医师王浩威以一位女病人的故事拉开序幕,缕述百年前后的近代中国,女性面对家庭与社会的处境大不相同。“一百年前,不准娜拉离家;一百年后,不准不离开。” 镜头拉回81年前,郭沫若(1892—1978)曾于《〈娜拉〉的答案》(1942)一文将清末革命女杰秋瑾(1875—1907)冠以“不折不扣的中国的娜拉”头衔。 上述三例,暗示“娜拉”似在中国大陆与中国台湾地区有相当的知名度与代表性。王浩威还效法前人,将“娜拉”封为“那一位民国初年进步男女共同向往的典范”。 娜拉究竟是谁,且如何见闻于华人社会?此问题,须从娜拉的原型及其如何传入中国说起。

娜拉(Nora)是挪威剧作家易卜生(Henrik Ibsen, 1828—1906)的代表作《玩偶之家》( A Doll's House ,在中国又称《娜拉》)的女主角。 [1] 此剧乃根据真实故事改编,批判19世纪末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家庭与婚姻的黑暗面。 [2] 娜拉是一位中产阶级家庭主妇,曾为救丈夫而伪造文书。未料数年后东窗事发,其夫却只顾自身名节,震怒并辱骂她不足为人妻母。娜拉于焉领悟八年婚姻无异于儿戏,自己只是丈夫的玩偶,没有独立的意志与自主权。她因而向其夫表明要先“教育自己”以“做一个人”,最后舍弃三个小孩与丈夫,飘然离去。

《玩偶之家》一剧,以娜拉开门进家为始,关门离家而终,家门内外的象征意义相当强烈。 [3] 易卜生安排让娜拉出走,“是在于让人们彻底了解问题所在,不是要强迫他们在此一特殊案例中采取这种特殊的解决之道”。 [4] 该剧于1879年首度公演以来,因其开放性的结局,而在世界各地陆续掀起关于“娜拉出走”的讨论热潮。每个上演此剧的社会,各以其文化思维与价值标准,来理解并评估娜拉。中国社会亦不例外。由于不同文化背景使然,中国论者对《玩偶之家》与娜拉的诠释,颇有别于西方剧作家及舆论观点。

让我们以年代为序,快速扫描娜拉在近代中国社会留下的重要痕迹:1914年,上海“春柳社”成员陆镜若(1885—1915)等人首次公演《玩偶之家》。1918年,《新青年》首次出版专刊“易卜生号”,正式将娜拉介绍给国人。1919年,胡适(1891—1962)以《娜拉》为样本写了中国版娜拉的《终身大事》。 “五四”爱国学潮时期,“曾到处上演《娜拉》” ,“也到处有人在家庭里真的做了‘娜拉’” 。1923年,鲁迅(1881—1936)发表“娜拉走后怎样”的演讲,提出中国离家女性的出路问题。1934年,以议论时局著称的《国闻周报》,标出“娜拉走后究竟怎样”的主题,展开两个多月的讨论。1935年初,南京发生引起京沪等地热议的“娜拉事件”,上海电影“新女性”掀起与娜拉相关的讨论。同年,左翼的上海业余剧人协会公演“娜拉”,由蓝苹(1914—1991)出饰娜拉一角,大受好评,电台还有“娜拉”广播剧。1935年因此被中国文艺界称为“娜拉年”。1936年2月到4月,上海《申报》首次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刊载《娜拉》全剧。

以上介绍虽简要,却透露娜拉在20世纪前三分之一的中国社会频繁出现的现象。一个外国女性形象,在中国能起什么作用,不禁令人好奇。“娜拉”在中国,代表什么?该形象的塑造与转变,传达怎样的时代与性别信息?

Why娜拉?

长久以来,“娜拉”在中国始终因被视为新女性形象而闻名。 人们传诵“五四”时代被译介来华的娜拉,指其为“易卜生所举来做模范的‘觉醒的妇人’” 。有学者还指出:“曾经叱咤风云、名噪一时的‘五四’新女性皆是中国的‘娜拉’!” 丰富与多元的史料揭露娜拉在“五四”时期被引入中国后,出现女子出走与妇女解放风潮。但娜拉显然并非近代中国头一个享有高知名度的外国女性形象。清末女权意识方兴,改革与革命思潮涌现之际,有志之士已竞相译介各类外国女杰。著名者如罗兰夫人(Madame Roland,1754—1793)、比切·斯托夫人(Harriet Beecher Stowe, 1811—1896)、苏菲亚(Сóфья Львóвна Перóвская, 1853—1881)与圣女贞德(Jeanne d'Arc, 1412—1431)等。 [5] 但这些外国杰出女性,在女子中小学教育方起步的清末,顶多只是改革/革命派精英男女认同的典范。当时真有能力效法她们爱国救亡或贡献社会的中国女性,寥寥无几。纵然五四新文化运动掀起继清末之后又一波思想变革浪潮,上述外国女杰也不复发展空间。

那么,与娜拉同属外国文艺创作主角,且在中国也享有盛名的茶花女(the Lady of the Camellias)呢?茶花女乃法国作家小仲马(Alexandre Dumas fils, 1824—1895)在1848年出版的小说《茶花女》( La Dame aux Camélias )主角玛格丽特·戈蒂埃(Marguerite Gautier)之别名。此小说描述贫苦乡下女子成为巴黎上流社会交际花后,结识一名青年并陷入情网,但两人却因青年的家庭问题而被硬生生拆散,最终天人永隔。《茶花女》首部中译本,为林纾与王寿昌于1899年合译并出版的《巴黎茶花女遗事》。该书迅即广受欢迎,在民国时期还有众多翻译、改编、重写与再创作版本。 有学者称誉此小说为“中国近代以来影响最巨的浪漫主义译作”,女主角茶花女对爱执着的坚贞崇高形象,也深入人心。 而茶花女与娜拉形象最主要的差别,在于前者散发牺牲的美德,后者展露独立的自觉。

此一差别,已然揭示娜拉得以受五四新文化人青睐的原因。陈独秀(1879—1942)主编的《新青年》,明确期许中国新世代展现自主进取的精神。 陈独秀、吴虞(1872—1949)与鲁迅等知识分子联袂批判儒家礼教,汇聚“五四”的激烈反传统思潮。这些抨击传统家族威权、呼吁个性解放的新文化人,只会属意觉醒后要求自立的娜拉,不会惊艳于自我牺牲的茶花女。娜拉原是个平凡的中产家庭主妇,婚姻中的生活重心是丈夫与小孩。但她醒悟离家的举措,却席卷五四青年男女之心,并启发他们抵抗家庭与婚制传统。此后,她的反抗与自立精神,持续为中国论者发扬。娜拉“已婚出走”的身份,在民国社会被多方延伸转化,使她成为所有反传统离家女性的象征。要言之,娜拉正是“五四”反传统思维召唤出的近代中国“新女性”象征。

娜拉与近代中国大叙事

然而,娜拉在中国,果真只是新女性代表吗?

或者,换个角度问:民国论者构建与宣扬娜拉精神,为的是谁/什么?

当时的报章刊物、时人论著与文艺创作等史料,大体反映出娜拉最初乃“五四”知识男性的论述产物。自20世纪20年代以降,伴随着女子中高等教育逐步开展,为数渐增的知识女性或坐而言或起而行地,加入再现娜拉的行列。北伐后到抗战前的20世纪20年代后期到20世纪30年代前期,从女学生成长为各领域专业女性的论者,接棒发扬娜拉新意象。此一随时而移的娜拉形象,看似只象征新女性,且只为女性服务,实则不然。

本书将阐明,娜拉得以在中国社会发挥如此广大深远的思想影响,关键在其超越性别、阶级、族群和年龄籓篱的自立与反抗意识。当娜拉现身“五四”中国时,体现的是具普世意味的新人理型。易言之,新人性是娜拉的原型,新女性是衍型。但娜拉衍型的相关论述,很快便凌驾其原型,并广为后世接受。

新女性作为中国娜拉的衍型,透露出中国新女性论述的本质,并非专为女性自身需求服务,而是以宣传符合各种大叙事的新女性特质及表现为宗旨。法国哲学家利奥塔(Jean-François Lyotard,1924—1998)表示,每个时代皆存在占主导地位的思想或信仰体系,即所谓大叙事(grand récit)。近现代社会的大叙事,自我标榜为具现普世真理与正义,并以应然的典范权威支配实然发展。 [6] 近代中国亦不例外。自天朝体系受国际体系挑战的清后叶以降,中国便在救亡、自强、变革与解放等诉求下,发展出接受西方价值观的大叙事。而从性别视角观之,这些大叙事,清一色都是男性本位。男性本位观,即以男人主导的权威、机制及组织,来开展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活动以及建立性别关系。原则上,维持既有分工秩序的性别论述,都属男性本位。这绝不表示,男性本位思维不支持女权。男性本位观的女权思想鼓励女人做男人从事的事,到男人主宰的社会场域活动,却不会相应鼓励男人做女人做的事,或发展良好的女性化气质。一言以蔽之,男性本位观抱持“男人是人,女人(至多)是类男人”的心态。这使男性本位的大叙事虽允许甚至鼓吹女权,女人却始终无法挑战男性性别优势。

许多近代中国的女权思想,都基于男性本位大叙事而发。梁启超(1873—1929)的《新民说》(1902—1906)与金天翮(1873—1947)的《女界钟》(1903),可谓清末最具代表的男性本位女权论述。这些受西潮启发,而欲振衰起敝的改革/革命精英,都不约而同将目光望向受无识与缠足所苦的女性。梁启超形容得最为贴切,全中国若有半数之人都是分利者,国家如何得兴? [7] 因此,欲新中国,不只须新民,还得新女性。从清末到民国,各种大叙事随时间推移而生,不少都以反传统为基调,以追求中国的现代性。新女性是这些大叙事实践过程中的核心部分。娜拉,便成为这些大叙事着意宣扬的新女性象征。

本书即旨在揭露近代中国多种反传统的男性本位大叙事,如何发挥娜拉的意象来塑造随时因势而变的新女性形象,以为其服务。自“五四”以来,以追求个性解放为重的新文化运动,开启了启蒙觉醒的大叙事。此一大叙事强调欲新中国,须新文化;欲新文化,须新青年。它的矛头,指向种种约束青年行动与人生选择——如求学与婚姻——的权威体制。觉醒的重点,在于突破被视为阻碍个人发展的陈俗旧习,这些旧习既广涉礼教纲常,也包含家族/家庭专制。走出传统,不论思想或行动层次,便成为接受启蒙觉醒大叙事的关键。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反传统思想,将清末已出现的文明结婚激化推进为自由结婚。以欧美自由恋爱及科学优生思想为基础的自由婚恋大叙事,在20世纪20年代前半期迅速形成。提倡者将自由婚恋定位为同时可裨益个人、男女双方、社会乃至国族的现代性核心。与此同时,由国共两党主导的妇女运动,被融入政党推动的国族大业,而以解放平权大叙事的面貌出现。此叙事强调男女平等,妇女解放须以社会解放为依归,号召女性在社会公共领域为自己争权、为社会谋利且为国家效劳。以上重点有别的民国大叙事,都需要女性不仅独立自主,且做对社会有用的人。

《玩偶之家》中娜拉觉醒后立意出走的表现,成为上述三类大叙事之理想新女性的公约数。娜拉坚定果决,有自知之明但也有闯荡社会的勇气。她的反抗与自立精神,成为这些大叙事论者共同拥护的新女性主要特质。娜拉的出走,更从“五四”以降,成为新女性追求现代生活与社会贡献的重要指标。

本书从近代中国男性本位大叙事的多元视角,考察娜拉被诠释与实践的演进过程。此一研究策略,不仅可揭示民国时人频繁宣扬娜拉意象的宏观动机,也能检视娜拉形象允许民国女性“做自己”的限度。此外,考察男性本位论述,也能突破以生理性征为区隔的僵化性别分析。其实,民国时期许多女作者的女性/女权论述,都属男性本位。这类论述多主张法律上男女平等,宣扬女性在公共领域从事各类活动以及参与政治。

基于对民国几类大叙事的分析,本书将论证娜拉形象在中国的演变,同时映照出新女性与女权论述在中国的多种发展空间,及其难以突破的困境。娜拉的反抗与自立精神,赋予中国女性走出传统的重要动力。我们将在本书中看到民国多类大叙事,不约而同以娜拉的出走来激励女性。拜娜拉论述之赐,许多民国女性理直气壮争取在社会上的立足之地。然而,“女性加入男性专擅的活动领域”之类的思维,既未挑战男性社会优势,也未改变女性的家务责任。因此,职业女性及男性本位的新女性论述,皆陷入矛盾困境。对职业女性而言,虽得社会发展机会,却须面临传统女性不曾有的公私领域“双重负担”。而新女性论述总是以符合男性本位的国族与性别价值观来评估、规范女性的言行表现。基本上,那些只满足女性小我而非为社会或国族大我的行径,皆容易被男性本位大叙事批判为自私。从围绕娜拉延伸的各种女性论述,便可发现此种趋势。由此可知,并非所有效法娜拉出走的中国女性,都会获得上述大叙事论者的认同与肯定。中国娜拉的新女性论述,是在符合男性本位的现代性叙事前提下出发的。此即中国娜拉论述的局限。

大叙事·娜拉·中国女性

本书除绪论与结论外,共分四章,阐述四种近代中国大叙事为何及如何建构娜拉为中国新女性形象,以及中国女性实际出走的演进历程。《玩偶之家》虽于民初传入中国,但清末萌芽的新女性论述,已然为娜拉在中国的发展铺路。本书第一章“召唤娜拉”,探讨受救亡图存意识激发的国族自强大叙事所发展的新女性论述。我将从跨文化脉络出发,说明娜拉现身中国的国际与国内思想背景。清末内外多种危机催生的国族自强大叙事,孕育出中国前所未见的女权概念,并开始援用外国女性作为中国新女性典范。为求较宏观地掌握娜拉在中国的形象塑造及演变,本章也重点勾勒易卜生的创作理念,以及《玩偶之家》在欧、美与日本演出引发的讨论。借此,我们可更清楚地理解中国论者赋予娜拉的含义与特质。

第二章“自救娜拉”,勾勒娜拉被迎进中国的新文化大叙事氛围及其最初意象。经过民初数年复古风潮回流后,《新青年》擘画了启蒙觉醒的大叙事,以推进新文化、新中国的大业。在《新青年》“易卜生号”的宣传下,娜拉的出走举动,随即成为新青年的行为典范。此一发展,须从个人主义激发的反传统思想观察,才能理解娜拉在当时普受青年男女欢迎之因。我将论析,娜拉形象的原型,是为全中国男女——尤其新青年——而塑造的。当时实践娜拉精神之人,是想脱离传统家族专制,“做一个人”的新青年。男性新文化健将先提升娜拉到体现新人性的普世层次,继而积极号召女青年自救做人。这番论述操作,奠定了娜拉作为中国新女性代言人的思想地位。精英男性成功以娜拉的“形象塑造者”自居;被新文化与爱国学潮驱策出走的女青年,则成为“形象接受者”。本章也将概述《玩偶之家》(当时多沿用胡适在《新青年》对该剧的译名《娜拉》)在“五四”中国公演的情形,以多方了解娜拉形象激起的各界反应。

第三章“抗婚娜拉”,阐明继出走意象在“五四”中国确立后,娜拉最普遍被议论与实践的表达形态。“五四”的娜拉要求“做一个人”的形象,落实到中国后最本土的表现,即因应传统媒妁安排而出现的抗婚举措。因此,“五四”娜拉的出走,有别于《玩偶之家》中娜拉走出的夫家门,得先离开父家门。在离开婚姻之前,中国娜拉必须先解除婚约。以译介并发扬西方恋爱自由与科学优生观为主轴的自由婚恋大叙事,此时开始强势涌入各大进步报刊。抗婚娜拉的面貌与自立精神,正是在此大叙事的传播下,被发扬到全中国。本章将聚焦时人如何通过发挥娜拉的反抗精神,来推动自由婚恋思想,以挑战传统婚制。这类思想,主要由抗婚出走、自由恋爱、自由结婚与自由离婚四大步骤组成。我也将考察中国女性实际的抗婚出走表现,以及当时发扬娜拉意识的文艺再现。这些实际人生与创作世界中的出走,交相展现出娜拉对中国女性及新女性论述的启发。

第四章“志业娜拉”,综述随中国政治社会情势演变而现身的新娜拉形象。所谓“志业”,泛指超越婚姻家庭范畴的各种人生或社会发展。这种强调新女性在公共领域的表现,并将之纳入打造新中国工程的论述,本章称之为解放平权大叙事。这类叙事称扬的娜拉面貌十分多元,但可大体分为两类,一是以个人求职谋经济独立的“职业娜拉”,一是以社会、政党或国家大局为重的“大我娜拉”。20世纪20年代的政党政治、妇女动员以及革命浪潮,都是促使志业娜拉逐渐取代“五四”自救或抗婚娜拉形象的主要时代因素。本章将论说,职业娜拉的应然面与实然面所存在的落差,最可显现男性本位大叙事的新女性论述对女性的制约。我通过舆论对“花瓶”与“摩登女子”的污名化,指明中国职业娜拉面临的困境之一。另一困境,则是伴随1929年经济大恐慌而席卷全球的复古浪潮,要求职业娜拉回家的反挫。但也正是在一片要求妇女返家的呼声中,娜拉论述如浴火重生般,展现新貌。从北伐后到抗战前,原先以小我为重、自救为先的旧型娜拉,逐渐被扬弃。反对妇女回家的男女论者,在解放平权大叙事的旗帜下,建构出为“大我公益”而出走的新型娜拉。本章将举众多实际生活、舞台表演或文艺创作的娜拉表现/再现为例,显示志业娜拉在中国的发展空间及其限度。

通过检视不同大叙事主导的多样娜拉论述,本书既凸显中国论者挪用与发挥娜拉意象的本土意识,也追踪其随时随势而变的新女性面貌。我们将发现,娜拉在中国,显然具有丰沛能量与思想韧性,得以因应不同时局而生存。但是,娜拉持续有启发性的事实,也显露各种男性本位的大叙事仍宰制着社会。

[1] 此剧原名为 Et Dukkehjem ,译为英文后,多以 A Doll's House Nora 的剧名出现。该剧传入中国后,其译名包括《娜拉》、《玩物之家》与《傀儡家庭》。

[2] “娜拉”此一形象确有个真实原型存在,是位名叫劳拉·彼得森(Laura Petersen,1849—1932年)的挪威女作家。她素仰易卜生之大名,曾创作《布兰德的女儿》( Brand's Daughters )以呼应易卜生的剧作《布兰德》( Brand , 1866年)。1870年易卜生开始与她通信,并于翌年与她会面。他们过从甚密,易卜生似曾昵称劳拉为他的“云雀”(skylark)。之后劳拉与丹麦教师维克托·基勒(Victor Kieler)共结连理,不久维克托感染肺结核,医生建议病人宜往气候较暖和的地区静养。劳拉为此暗中借贷一笔款项,使他俩得以赴意大利旅行,并治愈维克托的疾病。1878年借贷之期已届,劳拉被迫还钱,她请易卜生帮忙出版自己创作的小说。但易卜生认为此小说写得不好,无法出版,便去信催促劳拉将事情全盘告知其夫;劳拉不肯,竟开空头支票以应付债务。此伪造文件被揭发后,劳拉始向其夫告白。遽料其夫丝毫不顾念她所为之动机,反而大发雷霆,怒斥她没有资格再为人母。劳拉因此濒临精神崩溃边缘。维克托将她送到公共收容所,并申请离婚以杜绝她再与孩子有所接触。劳拉在收容所被拘禁一个月后,恳求其夫让她回家,他才非常勉强地答应。这个悲惨的真实故事,是刺激易卜生写出《娜拉》的原始动机。见Sally Ledger, Henrik Ibsen (London: Northcote House, 1999), pp. 5—6.

[3] Nada Zeineddine, Because It Is My Name: Problems of Identity experienced by women, artists, and breadwinners in the plays of Henrik Ibsen, Tennessee Williams, and Arthur Miller (Merlin Books Ltd., 1991), p. 11.

[4] William Archer,“Ibsen and English Criticism,” Fortnightly Review , July 1889, cited from Thomas Portlewait ed., William Archer on Ibsen: The Major Essays, 1889—1919 (London: Bloomsbury Academic, 1984), p. 17.

[5] 研究清末译介外国女杰的著作很多,例见Ying Hu, Tales of Translation: Composing the New Woman in China, 1899—1918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夏晓虹,《晚清女性与近代中国》(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唐欣玉,《被建构的西方女杰:〈世界十女杰〉在晚清》(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13年)。

[6] Angélique du Toit,“Grand Narrative, Metanarrative,”in The Lyotard Dictionary , ed.Stuart Sim(Edinburgh: Edinburgh University Press, 2011), p. 86—88. X8bbxCAbnGbVEC4x2UgldjPZUIV7zeMhTAcKrBt0GqRN2RSABYHlS98UgCUbqa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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