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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人和靛青

查尔斯·B.杰农
《洛杉矶矿业评论》第8卷,第8期(1911年5月13日),9—10页;第9期
(1911年5月20日):13—15页;第10期(1911年5月27日):12—13页

1871年6月,我在亚利桑那皮普尔斯山谷(Peeples Valley)务农。我偶尔会去普雷斯科特。我只能在牧场留下几个人,我的妻子感觉很不安全。于是,她决定跟着我走到埃德·鲍尔斯(Ed Bowers) 的牧场和驿站,然后一边拜访鲍尔斯太太,一边等我回来。鲍尔斯家是当时离我家最近的邻居,他们家也在通往普雷斯科特的公路上,位于斯卡尔山谷,距离我家12英里。我带着妻子的兄弟W.H.史密斯和年轻人博伊斯(Boyce)作为护卫。第一天晚上,我们都住在鲍尔斯的牧场里。第二天上午,妻子在我离开时喊道:“别忘了靛青!”她之前曾让我买靛青,但我忘记了。

我告诉妻子,我只在普雷斯科特停留一天,第三天就回来。我需要找军需官办点事,他会把我带到惠普尔,赫伯特·鲍尔斯(Herbert Bowers)在那里开了一家军中商店。我发现赫伯特病得很厉害。由于他是我的好友,因此我在他那里待了很长时间,试图使他振作起来。他得了很重的黄疸。在我陪他的时候,他一直躺在床上。

我和军需官结了账,拿到了他的借据。我回到普雷斯科特时,已经很晚了。我把一切准备停当,计划次日上午动身回家。晚上9点30分,我从黛安娜酒吧出发,准备穿过广场,回到住处。我刚走到广场,就看到了赫伯特·鲍尔斯,他像雕塑一样站在那里。我的第一感觉是,他疯了。我问他站在那里做什么。他说:“查利,印第安人打死了一个牧工 ,从我的阿瓜弗里亚牧场带走了137头骡子、马和牛。我兄弟内森(Nathan)派人给我送了信,同时也给弗德营送了信。我去惠普尔寻求帮助,但是那里既没有人手也没有坐骑。我在那里只领到了一头老驮骡。”

我对他说:“你去布鲁克(Brook)和林德(Lind)的马厩,让他们把所有鞍马牵到黛安娜酒吧这里,并且拴起来。然后,你去C.C.比恩(C.C.Bean)那里,告诉他,我想要他的鹿皮队——我要一个,我的姻亲史密斯要一个。”

我走进酒吧,向大家讲述了刚刚发生的事情,号召大家行动起来,把牲口抢回来。黛安娜酒吧位于圣迈克尔旅馆的一角,旁边还有好几家酒吧。消息很快传开了。许多人愿意前往,但他们没有马匹。只有两个愿意去的人有马,他们是柯克兰山谷(Kirkland Valley)的汤姆·罗迪克(Tom Roddick) 和哈西扬帕(Hassayampa)河源戴维斯牧场的杰夫·戴维斯(Jeff Davis)。我在人群里看到了约翰·麦克德尔温(John McDerwin),把他叫到一边,问他是否愿意第二天把我去追印第安人的消息告诉我妻子,说我不一定什么时候回去,他同意了。此时,马匹已经陆续来到了拴马架前。我挑出我想要的人,每个人都带上了我们能够弄到的一点干粮。晚上11点,距离我离开酒吧准备睡觉只过了一个半小时,我们已经有11个人骑上了马,带上了武器,准备对来自亚利桑那北部的阿帕奇人展开最为成功的突袭。

我见过约翰·汤森 。在我停留在普雷斯科特那天,有人把我引见给了他。由于他是印第安斗士,因此我在出发前询问了他在不在。有人说,他去了他在下阿瓜弗里亚的牧场,那里位于鲍尔斯牧场下游大约20英里处;他在途中会路过维克斯牧场(Vickers’s ranch),该牧场位于当时从普雷斯科特通往阿瓜弗里亚的唯一一条马车道上。我想抄近路,因此我派两个人绕道维克斯牧场,请求汤森加入我们。他同意了。天亮前,我们来到了鲍尔斯牧场。我们的一些马匹需要钉掌,因此我们找到了为鲍尔斯工作的黑人铁匠,在一间很好的铺子里钉掌。凭借三把锤子,我们三下五除二地完成了任务。

天亮时,所有人都吃完了早餐。我们从牧场拿到了一袋面粉、一些咸猪肉和咖啡。出发前,我给大家开了个小会,提议选汤森为队长,大家一致赞成。除了汤森,我们又在阿瓜弗里亚定居点挑选了4个人。于是,我们16个人出发了。

我们把口粮和一些烹饪工具放在上了年纪的政府骡上。

我们在小路上拉长队列,然后快速前进。中午,我们停下来,让马匹饮水休息。汤姆·罗迪克之前几天一直在城里酗酒,他很想喝点威士忌,心想某些人的鞍袋里可能会有威士忌。在那个时代,每个人的马鞍上都有马鞍袋。汤姆朝汤森喊话说:“队长,如果我喝不到酒,我一定会死掉。”

汤森回答道:“哦!没那么严重,汤姆。”

汤姆说:“我和你打200美元的赌,如果我喝不到酒,我会在十五分钟内死掉。”

他没有死,但他也没有喝到酒。

第一个夜晚,我们在绿草如茵的山坡上扎营。第二天上午,我们在拂晓时分动身。大约日出时分,我们发现了一个兵营,士兵们正在吃早餐。他们从弗德营赶来,带着一个墨西哥向导 。这个向导被阿帕奇人囚禁多年,知道从哪儿穿越山脉能走上驱赶牲口的印第安人所走的道路。所以,当他走上这条路时,他们就在那里安营扎寨,被我们碰上了。他们有28名士兵、一个医生以及一名年轻的带队中尉,名叫莫顿 。这位中尉刚从西点军校毕业。我们骑马前行,汤森在前领路。中尉向我们中的一个人打听谁是我们的头儿。对方说,走在前面的汤森是我们的队长。中尉向汤森打招呼,并且向他靠近。汤森稍微把马拉向一边,停了下来。中尉说:“汤森先生,我叫莫顿,我想我们出来是为了同一件事,我想和你同行。”

“好的,”汤森说,“过来吧。”说完,他继续策马前进。

整个上午,我们走得很慢,很艰难。这里的山路很崎岖,在很多地方,龙舌兰长得很茂密,两匹马无法在小路上并排前进。龙舌兰的叶子像针一样尖锐,像钢铁一样坚硬。如果马匹不小心碰到,它就完蛋了。

士兵们的长队很快跟了上来。当我们爬上奥克斯尤克山(Ox Yoke Mountain) 的山顶时,他们追上了我们。在那里,我们发现了印第安人在其他抢劫行动中丢下的牛轭。墨西哥向导告诉我们,这里距离山下的弗德河有12英里。

在这里,墨西哥向导告诉我们,印第安人可能会在前面的灌木丛放火。于是,我们用最快的速度策马冲下陡峭的灌木丛小路。不过,刚走了两三英里,我们就看见下面的山谷升起了烟柱。眼前的小路向下通往一条布满陡峭沟壑的山脊北侧。由于是北侧,山势又很陡峭,因此草不是很容易燃烧。不过,几乎所有士兵都被火势挡住了,不得不离开小路,各自寻找最佳路线迂回前进。

我们于下午2点左右抵达弗德河。此时,人和马都又累又饿,但我们至少是安全的,没有受伤。我们在东侧支流的岔口渡河,然后扎营,让马匹休息吃草,同时我们自己也要吃点东西。在这里,我们充分考察了周围的环境,确定印第安人没有兵分两路,而是沿着同一条小路朝着东侧支流的上游方向走过去了。下午4点左右,我们再次沿着小路前进,朝着河流上游走了几英里,然后开始攀登一座巨大的平顶山。这座山是由一块巨大的火山岩构成的。道路很陡,大家不得不下马 。汤森和我说过这个地方,说一些士兵曾经告诉他,他们来过这里,但是不得不撤退,因为印第安人从山顶往下扔石头,大大小小的滚石几乎覆盖了整个山坡。这座山有几英里长,从山顶向下几百英里都是垂直的峭壁,然后是通往下方河流的斜坡。小路从峭壁下方穿过。即使印第安人只抛掷小石块,他们也可以阻止军队通过这条小路。

在我们之前,一些队伍曾经来到这座山脚下,但是无法上山,只能放弃任务,原路返回。当我们来到这里时,我们聚在一起,一些人开始沿小路上山。汤森放任他们走了一会儿,然后把他们叫回来。他让一名士兵开枪,以便让那些听不见他说话的人归队。当所有人返回时,我们排成一列,这也是我们一直在使用的行进队形。日落前,我们回到了几个小时前的出发地。

汤森对中尉说:“让你的手下开一两枪,作为标记。”

汤森想要开枪,但是不想让平民浪费子弹。他认为士兵有没有弹药区别不大。当我们那天上午追上军队时,汤森快要疯了,因为在此之前,共同追逐印第安人的平民和士兵始终无法友好相处。军官总是想要发号施令,每次都把事情搞砸。到目前为止,莫顿中尉还没有提出任何建议,只是跟着我们,汤森和其他平民对此都很满意。

我们生起很大的篝火,开了几枪,安排了机警的哨兵,然后铺床。平民的床铺是由鞍毯和鞍枕组成的。我们知道,印第安人正在四周高高的隐蔽处观察我们的一举一动。我们吃过晚饭,然后在燃烧着的篝火旁躺下睡觉休息。哨兵每两个小时更换一次。夜里2点,篝火全部熄灭。我们悄悄上马,尽量不发出声音,重新来到大山脚下,此时东方刚刚开始发白。我们开始悄悄地爬山。当天色亮到可以看清周围并射击时,我们都已经通过了最危险的区域。不过,我们还需要在大峭壁正下方走上几英里。在一些地方,峭壁似乎就高悬在我们头顶。

在通过这座巨大的黑色平顶山之前,我们走得很慢。接着,我们还需要翻越起伏的山丘,偶尔还要穿过高低不平的山谷。下午2点左右,走在前面的墨西哥向导举起了手,我们都警惕起来。原来,一个印第安人骑着马刚从前方大约1英里处的山脊经过。接着,我们看到了一大片相对平坦的土地,东侧支流岸边还出现了棉白杨。在这里,河里的水已经不多了。我和汤森跳下马,紧了紧马鞍上的肚带。同时,后面几个人以极快的速度从我们身边经过,其中包括中尉。

走了大约0.25英里,我前面的汤森在主路右边的旱地上发现了印第安人的足迹。我们在马匹和视力允许的范围内以最快速度沿着这条小路前进。当然,我们身后的人也都在跟随我们前进。我们看到了一片浅滩,然后策马以最快的速度穿过浅滩。在河流对岸,我们在灌木丛里发现了一处颇为隐蔽的印第安人的营地。大部分印第安人已经离开营地,正在通过厚厚的灌木丛向山上爬去。我们朝着每一个距离近到值得我们开枪的人射击。

在穿越干涸的河床时,我看到一个印第安人跑到了一座山的背面。我以最快的速度朝山顶前进。当我登上山顶时,我看到一个大块头朝峡谷跑去。我把他打下了山。当他下落时,我在大约75码 远的橡树丛里看到了另一个印第安人。我朝他开了枪,他倒在了灌木丛里。士兵之中有一个人是弗林下士(Corporal Flynn),他曾长期担任邮差,往返于弗德营和普雷斯科特之间。弗林跟着我上了山,看到了被我打倒的第二个印第安人。他说:“你开了枪,但我觉得他只是受了伤。”

于是,我建议弗林骑马登上一座小山包,以监视印第安人倒下的地点,看看他有没有跑出来,同时掩护我留在原地的马匹。与此同时,我会进入灌木丛,察看那个印第安人的情况。弗林来到可以俯瞰四周的山包上,但是看不到印第安人。于是,我小心地走进灌木丛。几分钟后,我听到右边传来枪响。我转过头,看到大约200码外有七八名士兵。接着,我听到子弹击中身边岩石的声音。弗林像疯子一样叫喊起来,说:“你们这些该死的家伙在做什么?想把白人打死吗?”

这些士兵看到我的黑帽子在灌木丛中移动,把我当成了印第安人,每个人都在马上开了一枪。我发现了印第安人,他很机灵,爬进了茂密的灌木丛里。

我们花了很多时间寻找这个机敏的印第安人,但是一无所获,只能回去寻找其他人。当我们返回印第安营地时,其他人都在等着我们。

莫顿、向导、一些平民和几名士兵在我们之前追踪的主路上前进时发现了一条大路。这条路与主路垂直,沿着一条小溪谷通往另一座印第安营地。这个营地比我们之前遇到的营地小得多。中尉没有来复枪,用45口径的手枪打死了一个大块头阿帕奇人——这可能是我们打死的第一个人。我们能够确认被我们打死的印第安人共有35人 。我们洗劫了营地,并于下午5点左右沿小路进发,一直走到天黑。

我们吃了点东西,围坐在营地里。这时,汤森问向导“Wapop”在阿帕奇语里是什么意思。向导说,它的意思是“哦,父亲”。接着,汤森说,他向一个大约18~20岁的印第安年轻人开枪,打断了他的腿。这个印第安人抓着灌木爬起来,单腿站立,拍着胸膛喊了两三次“Wapop!Wapop!”然后再次中弹。他可能是白人,由于长期跟随印第安人而忘记了母语,因为所有看到尸体的人都说,他的皮肤比其他印第安人白得多。

第二天上午,当天色亮到能够看清道路时,我们立刻出发了。我们不想错过任何岔道,因为我们正走在分隔东弗德河和其他河流的起伏山地之中,而且我们觉得印第安人会分成不同的小队赶路,因为他们在被白人追逐和紧逼时常常会这样做。幸运的是,我们前一天看到的骑在马上的印第安人没有看到我们,否则警报就会传开,我们就只能打死35个人了。

第四天上午,我们骑着马,时而疾行,时而慢行,走了几个小时,穿过雪松和杜松林,越过山麓 的台地和丘陵。上午10点左右,领路者走进了位于大峡谷里的大型印第安村庄。河岸很高,近乎是垂直的。我们只能通过一条狭窄的小路以单列队形进入峡谷。印第安人正在逃跑,我瞥了一眼,看到几个印第安人正在躲进一道深谷,那里与营地附近的主峡谷相连。我策马跳到大约10英尺下土质松软的坡地上,穿过大约100码宽的深谷,去到对面的台地,然后开始冲锋,试图拦住我之前看到的正在走上侧谷谷口的印第安人。他们西边的山非常陡峭,没有灌木丛,他们不敢往上爬。我成功地追上他们,朝两个人射击,其中一个人倒下后又坐了起来。我刚要再给他来一枪,下士说话了:“等等,伙计!”和前一天一样,他一直跟在我后面。“等等,伙计!不要浪费你们的弹药。我要用石头打死他们!”

当我跳下马,向第一个印第安人开枪时,我又在深谷下面看到了一个印第安人。我试图监视峭壁,以免他逃跑。我一直盯着他,因此他不可能爬上峭壁,而山又太秃了,他不可能从那一侧往上爬。几个人从印第安营地徒步来到深谷谷口,我让他们仔细看。他们看得很仔细,但是没有人发现那个印第安人。我并没有放弃,仍然守在原来的位置上。最后,一个名叫约翰·布拉德(John Bullard)的年轻人从杜松林走过来,在我最后一次看到的印第安人所在位置的正上方停下来。我向他招手,告诉他我看到印第安人的事情,让他钻进深谷,仔细搜寻,我站在外面负责监视。

他几乎没有耽搁,立刻爬了下去。很快,他爬到了一块巨石后面,消失在我的视野中。接着,传来一声枪响,布拉德从石头后面探出头来。然后,他又下去了,消失在我的视野中。接着,他的头又探了出来。这一次,布拉德爬上巨石,举起右手(几年前,在从汤森牧场前往鲍尔斯牧场的途中,他在阿瓜弗里亚遭到印第安人拦截。虽然他有手枪防身,但还是被打掉了右手的部分食指),朝我喊道:“虽然我这个手指受了伤,但我还是杀了他。我非常感谢你,查利。”

在此之前,布拉德在这次旅途中还没有打死过印第安人。

我回到印第安人的扎营地点。大家已经洗劫了营地,找到了一些有价值的物品,包括装有许多靛青球的鹿皮袋,这使我想起了妻子的嘱托。我将大约一磅靛青球倒进马鞍上的手枪皮套里,准备带回家。众人缴获了一些枪支、几块鹿皮和其他一些物品,但是没有找到特别值钱的东西。

在印第安营地的战斗中,汤森差点被印第安人的子弹击中。他在灌木丛里行走,距离一个受伤的印第安人只有几英尺。那个印第安人躺在巨石后面,汤森看不见他。对方已经扣上了扳机,调好了瞄准镜。如果汤森再往前走一步,就会进入对方的射击范围。不过,上帝保佑了他。杰夫·戴维斯看到了印第安人,向汤森示意并叫住了他,同时杀死了那个印第安人。

我们在这个营地获得了许多烤龙舌兰和一些马肉。我们再次上路,向东南方行进,那里有许多丘陵和长长的台地。

走了大约三四个小时,我们走上了一条又长又矮、长满青草的山脊,其南边和西边有一条又大又宽的山谷。这座山谷很长,似乎通往后面的山中。小路沿山脊的顶部延伸,在一些地方很窄,因为它在一些很短的深谷谷口蜿蜒而过,这些深谷向东汇入下面的大河谷 。这条山脊先是向上抬升,然后陡然下降,通向我们西边的大深谷。当墨西哥向导骑着马接近山脊顶部时,他举起手,停了下来,拨转马头。他觉得他看到了两个骑着马的印第安人,他们在同一条小路上,在我们前面大约600码的地方往前走。汤森下了马,朝山脊另一侧窥视了一会儿,然后转身回来,朝着一条很陡的深谷往下走。我们可以看到,这条深谷通往巨大的干河床。如果我们能骑着马走下去,我们就能在印第安人看到我们之前接近他们。汤森带着那支差点打死他的枪,马鞍上挂着几块鹿皮,上面放着两支枪。他从我身边经过,走下深谷,丢下印第安人的枪,卸下鹿皮,做好战斗准备。我没有别的战利品,只有靛青,但我不能丢下靛青,因为那是我妻子的嘱托。这是一条崎岖的深谷,但我们的马走得很稳。我们并肩来到平地上。这里的地面是柔软的沙地,我们策马前行。

印第安人走得很慢,似乎睡着了,因为他们就出现在我们眼前,距离我们最多300码。他们在主路上前行,正在穿越长满青草的浅滩,浅滩上分布着一团团橡树丛。我们策马疾驰,来到距离他们40码的地方,然后同时跳下马并开枪。我们朝着同一个印第安人射击,因为他离我们最近。我们可以看到,他前面的马鞍上横跨着一支长长的来复枪。我们下马前发现,有两个人骑在同一匹马上。枪响过后,离我们最近的印第安人一头栽下马去,同时掉下去的还有那支枪和他横跨在马鬐甲上的一大块马肉。

另外两个印第安人跳下马,开始朝我射击,因为我在开阔地上。汤森则躲在一小团灌木丛后面,他和印第安人之间隔着一匹马。他们一个人拿着亨利来复枪,一个人拿着六发式手枪,朝我开了三四枪。我侧身跳跃,试图给我的来复枪装子弹。这时,汤森开了一枪,打断了来复枪手的右臂。接着,两个人开始逃跑,并且尽量用灌木丛做掩护。跑了几步,他们跑到了一起,拿着六发式手枪的人拿到了亨利来复枪,并把手枪给了断臂的人。在这期间,我试图开枪,但灌木丛太多了,他们充分利用了这一点。

接着,我们两人向马匹冲去。汤森的马仍然站在他下马的地方,但我的马离开了一段距离。我认为它的做法是明智的,因为如果它像另一匹马那样站在我旁边,它就可能被击中或者被打死。当我跑向这匹马时,它害怕了,不让我骑。我意识到我无法轻易抓住它,因此开始徒步追赶印第安人。汤森沿着丘陵侧面前进,试图开上一枪,同时试图拦截他们,为我提供机会。印第安人一直在干河床里,距离我们射击第一个印第安人的地方大约0.25英里。干河床两侧生长着橡树丛,因此汤森无法开枪。汤森在印第安人左侧。要想开枪,他需要在马鞍上转身。他说,如果他在另一侧,他就可以朝他们开上许多枪。

深谷的尽头是一条低矮的分水岭,印第安人在那里分开了。一个人跑向下面的深谷,另一个人钻进灌木丛,失去了踪影。汤森一直盯着手持来复枪的印第安人,追了1英里左右,终于找到了开枪的好机会。他击中对方的后脑,对方立刻毙命。汤森策马向前,来到印第安人倒地的位置,抓起他的脚踝,把他拉出灌木丛。他的部分皮肤脱落了,就像被烫伤了一样。当我赶到时,汤森正在研究亨利来复枪,他问我有没有看到受伤的印第安人,我当然没有看到。他让我看印第安人的尸体上腿部脱落的皮肤。在我们讨论此事时,其他人开始出现在后方大约1英里外的山丘上。我们站起来,以便让他们看到。他们很快赶了过来。

我们想回到追赶印第安人时穿越的大干河床宿营。此时是日落时分,我们知道那里有水源和草料。在返回的路上,我和汤森并排骑行。其他人抓住了我的马,把它带了回来。我问:“汤森,你下马时为什么没有开枪?”

他的回复是:“你为什么没有开枪?”

我说:“我当场打死了那个印第安大块头。”我们二人都认为自己朝印第安人开了枪。于是,当我们回到他倒下的位置时,我们检查了尸体,发现了亨利来复枪的小弹孔,弹头显然穿过了心脏,而我的大夏普枪弹头刚好从他的两肩之间穿过。我们同时开了枪,而且都觉得对方没有开枪。

汤森对我说:“你打死了几个人?”

我说:“昨天2个,今天上午2个。”“你把这个也算进去吧,”他说道,“那一枪可以打死许多排成一排的人”。

“你打死了几个?”我问道。

“8个,”他回答道。“还有一个右臂被打烂的人跑了。我们明天上午去找他,他将是我打死的第9个人!”

我们同时射杀的那个印第安人的枪是他们抢牲口时打死的牧工的枪。他胯下的马来自鲍尔斯牧场,另一匹马则属于已故的罗伯特·波斯塔尔(Robert Postal)。那是一匹很有名的赛马。

当我和汤森追击时,其他人坐在原地看戏。直到枪声响起,他们才以最快的速度赶过来。

一名士兵发现了一条路,这条路穿过山谷,通往8~10英里外的山坡。他认出了这条路。几年前,他走过这条路。他说,这条路从老里诺营(Old Camp Reno)沿通托溪通往格林山谷。这是我们第一次对于我们所在的位置有了一点概念。

曾在当地生活过的人告诉我,我们扎营的那条小溪现在叫怀尔德拉伊(Wild Rye)

第二天上午,天一亮,我们就出发了,试图找到受伤的印第安人。我们发现了他的足迹,他在灌木丛中爬行,移动了将近0.5英里,然后通过某种方式点火求救。其他印第安人在夜间赶过来,把他带走了。所以,汤森此行只打死了8个人。

在确认无法找到受伤的印第安人之后,我们走上小路,并于上午10点左右抵达通托溪和之前提到的旧马车道。印第安人的足迹沿溪而下,来到一条小山谷的谷底,与马车道交汇。在那里,印第安人离开马车道,再次上山,向东而去。在这里,我们第一次停下来商议对策。我们的马状态很差,有几匹马失去了部分甚至全部的蹄铁。我们的食物也全都吃完了。我是说,平民的食物吃完了。所以,我们认为继续追击是愚蠢的。我们也意识到,印第安人已经充分警觉,因为过去的二十四小时,我们白天看到了山里的烟柱,夜间看到了山里的火光。

有的人支持打道回府,经由弗德营回家。有的人还提议沿小路返回。这个建议把聪明人逗得哈哈大笑。汤森发言了,说如果500人沿原路返回,他们就会折损一半的人。汤森找到了前一天认出马车道的那名士兵,详细询问了当地环境和道路。这名士兵只在那条路上走过一次,但他认为我们距离老里诺营不到10英里,而那座军营曾派马车通过里诺山脉前往麦克道尔。我们决定前往麦克道尔。当我们上马时,莫顿说:“从现在开始,我们需要保持警惕,否则可能会有人受伤。”

他在此次旅途中从来没有一次说过这么多话,队伍中的平民群体也从来没有听到中尉说过这么多话。我们大家这才觉得他是个正常人。就连杰夫·戴维斯也不再叫他“下士”。当他有机会和莫顿说话时,他称呼他为“莫顿先生”。

我们在一块很大的台地上商讨行进路线。我们正处在某种史前遗迹之中,这些遗迹绵延了数英里。

在抵达被遗弃的旧军营 之前,我们走得很顺利。我们在军营上方几英里处经过了一片旧菜园,这片菜园之前是用通托溪水灌溉的。我们事后得知,这片菜园在军营被遗弃前是由军队管理的。

大约中午时分,我们来到了旧军营的遗址。那天上午,我们走了20~25英里,并且花了很多时间寻找断臂印第安人。我们不知道那个印第安人是怎样用一只手生火的。他一定有火柴。

当我们在旧军营附近发现一条清澈的大河或者说大泉时,我们决定当晚在那里扎营,让马匹休息。为了保护马匹,一些平民上午一直在步行。我的马瘸得很厉害。抵达军营后,我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寻找之前的铁匠铺。我找到了许多旧蹄铁,它们比较完好,足以将马蹄与地面隔开。我还找到了许多钉子,其中大部分是弯的,但我拿到了足够多的钉子,为我的马钉上了蹄铁,并分了其他人许多钉子。

在我和其他几个人寻找钉子时,我们看到军营里的一些人跑向他们的马。同时,另一些正在摘黑莓的人跑回军营。我们吓了一跳。这里有一大片黑莓——这也是我在太平洋沿岸第一次看到野生黑莓。众人之所以如此激动,是因为通往麦克道尔的公路大约2英里外出现了一大团烟尘,那条路在那个位置穿过山谷谷口,通往开阔的台地区。我们的第一感觉是,这是印第安人和他们偷来的牲口,因为我们只能看见尘土和一些正在移动的事物。此时,我们只有几个人抓到了马缰绳。这时,我们听到了号声。士兵们说,那是冲锋的命令。我也是这样想的,因为他们一边卷起地上的尘土,一边来到距离我们大约不到400码的地方。接着,他们平静下来,骑着马缓步走进军营,没有一个人受伤。原来,这是一支来自麦克道尔的骑兵连,他们的任务是追杀印第安人。由于我们的士兵全都骑在白马上,因此被误认成了一群羊。指挥官吹响了号角,我觉得他是想把羊吓跑,以免被羊吃掉。

军官停下来,和我们的人谈了一会儿,然后和一些小伙子也进行了热烈交谈,希望吸引他们入伙,追逐我们丢失的牲口。

他甚至提议让他的一些士兵下马,返回麦克道尔,以便让平民骑上新马。要是他没有吹号,我们中的一些人可能会接受他的邀请。我不记得这位军官的名字了。他们的向导是海·乔利(Hi Jolly) ,是50年代早期跟随运往得克萨斯的骆驼进入美国的那批人中的一个。

当麦克道尔的军官发现我们之前追逐的印第安人的足迹时,他走错了方向,没有追逐印第安人,而是走上了我们去往通托溪的那条路。事后,他由于此事受到了军事法庭的审判。我相信,是海·乔利的投诉把他送上了军事法庭。海·乔利是一个优秀细心的向导和侦察兵,在几年后死于尤马县阔茨赛特(Quartzsite)。1909年6月,沙洛特·M.霍尔(Sharlot M.Hall)找到了他的坟墓,用花岗石板做了标记。

我们一伙人当晚睡在旧军营里。我们可以从各个方向看到山中的烽火。第二天,我们启程前往麦克道尔。此时,我们都喜欢上了中尉。汤森告诉中尉,他应该让他的人紧紧跟上,不要分散开,因为印第安人可能会把掉队的人拦住。翻越里诺山的路程漫长而崎岖。在兴奋的追击过后,我们都很疲惫,马匹也筋疲力尽,四脚酸疼。我们分散在道路两边。我们看到了距离我们10~12英里的麦克道尔。此时,我在道路较高的一侧骑行,汤森在道路下面。我看到他朝我走来。当他来到我身边时,他用手指了指军营,对我说:“到了那里以后,假如他们不给我们口粮,我们怎么办?”

我回答道:“不知道。”

他低声说道:“我们要占领军营。”然后他调转马头,回到他之前在队伍中的位置。

我在他离开时说:“好的,汤森。”

我要在此说明,我们从第三天结束后一直在吃士兵们的口粮,并且已经在前一天吃完了他们所有的食物,只剩下我们在印第安营地里找到的一些龙舌兰。

不过,我们没有占领军营,因为指挥官热情招待了我们,为我们和马匹提供了很好的住处,并且命令粮秣站取出所有存货。我记得他是达德利少校(Major Dudley) 。我们在麦克道尔休息了两天,然后前往普雷斯科特,途经布莱克山谷和汤森牧场。在汤森牧场,汤森发现他的家人全都平安无事。他的妻子带着孩子们独自待在牧场里,周围几英里没有邻居。他们的牧场距离普雷斯科特40多英里,位于印第安人居住区的腹地,但她有狗和枪。这位女士抚养了许多孩子,目前住在该地区的某个地方。

印第安人不久以后打死了汤森。他们从很远的地方射杀了他,但是不敢走到他跟前去抢马。忠实的马儿在他身旁守了几天,然后回家了。人们顺着马儿的去路找到了尸体。原来,汤森在野外发现了一大群印第安人的踪迹。由于没有邻居跟着他,他一个人去追逐印第安人。他之前曾多次独自追逐印第安人。在他住在阿瓜弗里亚河畔的五年里,他一共打死了35个印第安人

第二天,我们在鲍尔斯牧场分开。在此之前,我们走了十一天,找回了大部分被盗的骡马,只有14匹骡马没有找到。士兵们前往弗德营,不住在阿瓜弗里亚山谷的平民返回了普雷斯科特。在普雷斯科特,我们发现当地人正在组织搜索队,准备外出寻找并掩埋我们的尸体。他们不知道我们和士兵们的联合行动,认为印第安人把我们包围在了某个小地方,比如弗德河东侧支流河畔的布莱克台地,并且把我们全部歼灭了。

我在上午10点左右抵达普雷斯科特 ,准备当天出发,直接前往斯卡尔山谷。差不多两个星期前,我把妻子和孩子留在那里,准备只离开两个晚上。不过,我的朋友找到我,劝我第二天再走,因为他们正在为我和其他团队成员准备一场娱乐活动。我们在普雷斯科特庆祝了一天一夜。毕竟,包括平民和士兵在内,这是我们第一次跟踪、追上并严厉惩罚那些犯下罪行的印第安人。这其实是一场长期斗争的开始。在这场斗争中,印第安人每次都得到了最惨烈的后果。我们在麦克道尔的时候住在一个骑兵连的军营里,这个连离开驻地,去见克鲁克将军了。当时,克鲁克刚刚来到亚利桑那,正在巡视每个军事驻地,以考察地理环境。巡视结束后,他发动了一场战役,取得了很大的成功。

我把我的队伍送回布鲁克和林德的马厩,然后穿越广场。这时,有人向我引见了来自内华达州弗吉尼亚城(Virginia City)的约翰·邓恩先生(John Dunn)。我们谈了几分钟,他邀请我进店坐一会儿[我们当时站在利维·巴什福德(Levy Bashford)的店铺前]。

邓恩说:“巴什福德先生,能否把那支枪拿给我?”巴什福德走到里面,拿出了一支崭新的温彻斯特来复枪——那是最新的型号。邓恩把枪递给我,说:“看看好不好。如果好,请收下。”

我当然收下了。后来,这支枪在索尔特河谷连同我的房子和里面所有的物品一起被烧掉了。

邓恩的行为一定有所暗示,因为普雷斯科特市民给了约翰·汤森一支类似的枪,枪托铭牌上还刻着字 。他们还给了莫顿中尉两支镶金的45口径的手枪,上面也刻着字。弗德的老军官们是以戏谑的态度派莫顿出去的,并不指望他能有所收获,起初还觉得这件事很好笑。不过,当他在外面停留的时间超出口粮的规定时间时,他们开始担心这个“男孩”了——在他离开时,他们就是这样称呼他的。当他返回时,他们对他的称呼也变了。

当晚的娱乐活动首先是一桌酒宴。在巴什福德正在建造的店铺里,桌子从这一头顶到了那一头。桌子中间是一排酒篮,从桌子一端排到了另一端。这些葡萄酒来自哈蒙德港(Hammond port)。哈蒙德位于纽约州丘卡湖畔(Keuka Lake),是一座制造葡萄酒的城镇。第一道菜是葡萄酒。接着,霍华德法官讲了几句,眨了眨两只眼睛。然后,我们畅饮葡萄酒。随后,R.C.麦考密克讲了几句,然后我们再次畅饮葡萄酒。就这样,我们说几句话,喝几口葡萄酒,直到大部分人醉醺醺地回家。普雷斯科特的老居民做事总是虎头蛇尾的。

我在晚上收拾好了所有行李。第二天上午,我带着威廉·H.史密斯和查利·博伊斯前往斯卡尔山谷。到了鲍尔斯驿站,我看到门廊上坐着几位军官。我来到门廊边。当我的妻子和鲍尔斯先生走下台阶时,我把我在第二次战斗中装入靛青球的手枪皮套递给妻子,说:“这是靛青,我拿到它可是花费了不少时间!”

第二天,我回到皮普尔斯山谷的家中。我本来只想离开家五天,但我却走了十九天。我在家里发现,约翰·伯格(John Burger)的伤口疼得很厉害。那年4月1日,伯格和H.威科夫(H.Wycoff)在从皮普尔斯山谷前往威肯堡(Wickenburg)的路上遭到印第安人袭击,威科夫被打死,伯格受了伤。他的身体右侧中了三弹,左侧大腿被射穿,落下了终身残疾。当我离开他时,他的所有伤口都快愈合了,也能拄着拐杖走上几步了。当我回到家时,他体侧的伤口已经严重发炎,长满了腐肉。他的一根肋骨被完全打断。当我离开他时,他的肋骨的两端已经很好地长在了一起。不过,当我把他的炎症消掉,把伤口上的腐肉烧掉后,我发现新骨头的末端形成了小溃疡,于是我用小刀将其切下。在我的精心照料下,伯格很快就能下地了,并且恢复得很好。他是菲尼克斯(Phoenix)的早期定居者之一,在汉伯格溪边(Humburg Creek)的自家工场意外身亡。他的妻子现在仍然住在菲尼克斯。我们一共打死了56个印第安人,找回了大部分牲口,只有14头没有找到。杰农太太也得到了靛青。 ip4r3Bp6H77HjJV6uu6Q5Yj9CC+4Qx65o7IIMi12BYSJ8PVmn5S1J8TdJzLBZW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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