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威尔金斯在他的《墨丘利,秘密敏捷的信使》(一六四一年)一书的开头讲述了下面这个故事:
书写艺术在发明伊始就显得那么地神奇,这一点我们可以在新近发现的美洲人身上看到。他们看到人同书本对话会惊讶不已,几乎不敢相信纸片能说话……
有个故事讲的是一名印第安奴仆;他被主人派去送一篮子无花果和一封信,却在路上把篮子里的东西吃了一大半,只把剩下的送到收信人手中;这个人读了信,发现无花果的数量与信中提及的数量不符,指责奴仆偷吃,告诉他信中说的同他送来的不一致。但这名奴仆(尽管证据确凿)矢口否认,咒骂那封信,把它说成满纸胡言、撒了谎的证人。
此后他又被派去送相同的东西,也有一封信写着送去的无花果的确切数目。他故伎重施,在路上吃掉了大半的无花果;但是,为了不招惹麻烦(以免受到上次的指责),他在吃果子之前拿出那封信,把它藏在一块大石头底下,告诉自己这回可放心了,既然信看不到他偷吃无花果,也就不会告诉任何人;但结果他受到了比上一次更严厉的指责,不得不承认错误,对信纸的神奇佩服得五体投地,从此他在每次执行命令时都忠心耿耿,不敢有半点差池。
威尔金斯书中的这一页似乎同许多当代理论大相径庭,在这些理论中,书写被看作衍义活动的绝佳例子,每一种书写(或口头)文本都被看作一台生产无限延迟的机器。当代理论间接地同威尔金斯的观念相左,认为文本一旦脱离了发出者(以及发出者的意图),并且离开了发出的语境(及其所造成的结果,即丧失了意向所指物),就会漂浮(姑且这样描述)在具有无限多诠释可能性的真空中。于是,没有什么文本可以根据由确定的、本原的和最终的权威意义构成的乌托邦世界来得以诠释。语言所表达的总是超过它那无法企及的字面意义。这种字面意义在文本发出之时就已经丧失了。
威尔金斯主教——尽管坚定地认为月亮上有人居住——是一位具有渊博学识的人物,他讲的许多东西对于学习语言和一般衍义过程的学生来说依然非常重要。例如,姑且看一看在这里展示的一幅画,这幅画出现在他的《关于“真正的字”与哲学语言的论文》(一六六八年)中。威尔金斯坚信能够构建意义理论,于是他甚至试图(尽管不是首创,但肯定是开拓性地通过一种非凡的视觉直觉)提供表示虚词意义的方式。这幅画表明,在我们共同掌握有关英语语言的常规规则的前提下,当我们说upon一词时,意义理所当然地有别于under一词。此外,这幅画还表明意义的不同是基于我们的身体在地理-天文空间中的位置。一个人可以从根本上怀疑区别看待语言的一般概念的可能性,却不得不认真对待威尔金斯的这幅画。从中可以看出,在解释虚词时我们必须依循一定的“方向”。即使这个世界是一座迷宫,通过无视某些方向的限制,我们仍然可以穿过它。
图1
威尔金斯会如何回击很多当代理论把阅读视作解构行为的反对立场呢?他或许会说,在他讲述的情况中(我们暂且假设那封信是这样措辞的:“亲爱的朋友,在由我的奴仆送去的篮子里有三十颗无花果作为礼物,期盼……”)收信人肯定会认为信中提到的篮子就是奴仆送来的那一只,过来送东西的奴仆就是他的朋友托付篮子的那一位,并且书写在信中的数字三十与篮子里无花果的数目有着关联。
自然,人们很容易反击威尔金斯的这则寓言式的论证。完全可以这样想象,有人确实派奴仆送篮子,但是在半路上原来的奴仆被人杀了,由另外一个属于不同主人的奴仆替代,甚至那些作为单独实体的三十颗无花果也变成了十二颗。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想象这名新的奴仆把篮子带给了另一位收信人。我们再进一步假设新的收信人并不知道有谁会为了增进同他的友情送无花果过来。这样还有可能肯定这封信说了些什么吗?
我想我们有权再把新的收信人的反应设想成或多或少类似于这样的情景:“有人,天知道这人是谁,送给我一定数量的无花果,比同它们一起送来的信上所说的数目要少。”(我还设想,新的收信人在设法解开这个谜之前,以主人的身份惩罚了奴仆:这也是一个符号学问题,但我们还是回到我们的主要问题。)
我想说的是,这则信息甚至在脱离了发出者、有争议的意向所指物以及发出的情景时也表达了“有些无花果在篮子中”这一内容。我还想说的是,收信人阅读了这封信,在对寄信人的存在表示怀疑之前,便先确信有人送无花果给他这件事本身就是存疑的。
让我们现在假设(叙事想象是没有止境的),不仅原先的奴仆被杀了,而且杀他的人吃光了所有的无花果,砸烂了篮子,把信放入一只酒瓶中扔进了大海。在威尔金斯过世七十年(左右)后,这只瓶子被鲁滨逊·克鲁索发现了。没有篮子、没有奴仆、也没有无花果,只有一封信。尽管这样,我敢保证鲁滨逊首先会这样反应:“无花果在哪里?”只有在做出这一本能反应之后他才会想象所有可能的无花果、所有可能的奴仆以及所有可能的寄信人,或者无花果、奴仆和寄信人可能并不存在,还有谎言的运作以及他作为完全脱离任何“超验意义”的收信人的不幸命运。
无花果在哪里?只要鲁滨逊懂英语,就会知道信上所说的是在某个地方有或曾经有过诸如三十颗无花果这样的东西,至少(或在可能的信念世界中)存在于那位信息发出者的头脑中。即使鲁滨逊决定认为这张纸上的涂鸦是化学腐蚀作用的偶然结果,他也要面对两种可能:要么把这些话视作无关紧要的客观事件而不予理睬,要么把这些话当作英语文本中的语词进行诠释。鲁滨逊一旦选择第二个假设,肯定会得出信中谈及的是无花果而不是苹果或独角兽这样一个结论。
现在,我们假设瓶中的信息被一名语言学、诠释学或符号学的老练研究者发现。凭着他或她的聪明劲,这位新的不期而遇的收信人可以作出各种各样细致入微的假设,如下所述:
一、信息是经过编码的:“篮子”代表“军队”,“一颗无花果”代表“一千名士兵”,“礼物”代表“帮助”。这样一来,这封信的预期含义就是寄信人准备派一支有三万名士兵的军队帮助收信人。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提到(但尚未到场)的士兵也应该是三万人,而不是,比如说,一百八十人——除非在寄信人的私人编码中一颗无花果代表六名士兵。
二、“无花果”(至少在如今)可以用来实现修辞性意指(如在to be in good fig,to be in full fig,to be in poor fig
这些短语中),于是信息就会支持另一种不同的诠释。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收信人仍然应该依靠某一前定的对fig(无花果)一词的约定性解释,比如不能将其理解为“苹果”或“猫”。
三、如果说收信人是一位精通诠释中世纪文本的批评家,就会假定瓶中的信是一则由诗人撰写的寓言。收信人察觉到在信息中隐含着经过个人化的诗歌编码处理后形成的副义,这一副义只有在该文本中才能成立。“无花果”是对“水果”的提喻,而“水果”又可以隐喻“预示吉兆的星运”,“预示吉兆的星运”则可以喻指“神恩”,就这样不断地推衍下去。在这一情况下,收信人能够得出各种相互冲突的推论,但我还是强烈地相信存在着某种“简约”的标准,基于其上一些推论会比其他一些推论更有趣味。为了证实他或她的推论,收信人或许应该首先对可能的寄信人以及这个文本出现的历史时期进行推测。这与调查寄信人的意图无关,但与研究原信的文化框架有着关联。
或许我们这位老练的诠释者应该确定瓶中发现的文本在某个特定场合指涉的是一些存在的无花果,并且索引性地指向一名特定的寄信人和一名特定的奴仆,但随后丧失了所有的指涉能力。收信人会梦见那些失踪的参与者,他们暧昧不明地卷入交换物品或符号的活动中(或许在某个历史时期送无花果意味着进行神秘的影射),并且能够从这份佚名信中尝试解读出各种意义和指涉物……。但是诠释者无权说这封信意味着 一切 。
它(信)能够意味很多东西,但是其中一些是非常荒谬的。我想不会有人迫不及待地声称它指的是“拿破仑死于一八二一年五月”。不管怎样,对这种牵强的解读予以质疑,可以被当作一个合情合理的出发点,从而得出这样的结论:至少有些东西是这封信不能确定无疑地指涉的。这封信所说的是,曾经有一只盛着无花果的篮子。
我承认,为了做出上述声明必须首先认为句子都有字面意义,并且我也知道这种观点会引起争议。但是,我坚持认为,在某一给定的语言界域内,凡是词项都会有字面意义。这里所谓的字面意义也就是先由词典列出来的,在每个人被问及某个给定词的含义时首先予以定义的那层意思。因此,我假定每个人首先会说无花果是一种水果。没有一个以读者为中心的理论能够回避这个限制。只有在接受这个限制 之后 而不是 之前 ,读者才有行动的自由。
我知道在讨论威尔金斯提及的这封信和讨论《芬尼根守灵夜》之间存在着差异。我也明白对《芬尼根守灵夜》的解读会促使我们怀疑威尔金斯例子中的所谓常识性。但我们不能忽视那位奴仆的立场,他见证了文本及其诠释的奇迹。
本书收入的论文,其中三篇除外(分析普林尼信件的那一篇、关于戏剧的那一篇和论述皮兰德娄的那一篇是一九七〇年代所写),都是在过去五年间发表的。这些文章从不同的角度谈及诠释以及诠释的限度或限制问题。本书在我写于一九五七年至一九六二年间的旧作《开放的作品》英译本出版之后结集成册,似乎是出于偶然,但两者之间不无关涉。在那部作品中,我赞同在阅读具有审美价值的文本时诠释者所起到的积极作用。那些文章写就之时,我的读者关注的是诠释行为“开放”的一面,却低估了这一事实,即我所支持的开放式阅读是由作品本身引发的(并且目的是对作品进行诠释)。换句话说,我所研究的是文本自身的权利与其诠释者的权利之间的辩证关系。我有这样一种感觉,那就是,在过去几十年中,诠释者的权利被夸大了。在现在的文章中我强调的是诠释行为的限度。
这些文章跟在我先前出版的著作(如《符号学理论》《读者的角色》《符号学与语言哲学》)之后结集出书,这既不是无意之举,更不是毫不相关的事情。先前那些著作细致地分析了皮尔士关于“无限衍义”的观念。我希望这本书中的论文(尤其是涉及皮尔士的那一篇)会说明“无限衍义”这一观念不会误导出“诠释没有标准”这个结论。认为(作为衍义基本特征的)诠释潜在性地不受限制并不意味着诠释没有客观对象,只为自己而“放任自流”。说一个文本潜在性地没有尽头并不意味着 每一个 诠释行为都能够得到令人满意的结果。
即使最激进的解构主义者也会接受这个看法:存在着绝然不能认可的诠释。这也就意味着被诠释文本对诠释者强行规定了一些限制。诠释的极限同文本拥有的权利(而文本的权利并不意味着文本作者的权利)一致。
甚至在自空文本中(参见《小世界》一章),我们仍然有着衍义对象,它们毫无疑问地言明自身的不可能性。让我们实事求是一些:没有比生成没有意义的文本更意味深长的东西了。
如果有什么需要被诠释,那么诠释者必须在某个地方、运用相关的方式找到它。
再回到威尔金斯,在由“超级读者”主宰的世界里,让我们先把自己与奴仆归为一类。只有这样,即使成为不了主人,至少可以成为衍义谦恭而自由的奴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