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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该死的桥。奇迹。嚎叫。

1

我确定我能把这个故事讲出来。我也确定不会有人相信我的故事。但我无所谓,光是讲出来就够了。我的问题是决定从哪里说起,我确定不光我这种新手,很多作家都会碰到这个问题。

我首先想到的是棚屋,因为我的冒险实际上是从那里开始的。但我转念一想,发现我必须先讲一讲鲍迪奇先生,以及我们是怎么亲近起来的。但要说清楚这一点,就不得不说说发生在我爸身上的奇迹了。当然,你可以说那个所谓奇迹其实很平常,因为一九三五年以来,它发生在了成千上万的男男女女身上,但对一个孩子来说,它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奇迹。

但这同样不是一个合适的切入点,因为要我说,假如不是因为那座该死的桥,我爸也不会需要什么奇迹。所以,我们就从该死的梧桐街桥说起吧。到了今天,回想这些往事,我能清晰地看到一根线贯穿岁月,一直通向鲍迪奇先生和那座棚屋,棚屋位于他破旧的维多利亚式老宅背后,门上有一把耶鲁牌的挂锁。

但线这东西很容易断,因此那不是线,而是铁链。非常结实的铁链。而我就是那个被镣铐锁住手腕的孩子。

2

小隆普尔河从北面穿过哨兵安歇镇(当地人叫它哨兵镇),在一九九六年——也就是我出生那年——之前,过河的首选是一座木桥。但就在那一年,本州公路运输部的检查员在研究后判定这座桥不安全。按照我爸的说法,我们家附近的居民一九八二年就已经知道这一点了。据说,木桥的最高负载为一千磅 ,所以开着满载皮卡的镇民会避开它,选择高速公路的延长段,尽管这么走不但绕远,而且费时费力。老爸说,即便坐在车里,你也能感觉到木板在颤抖晃动和轧轧作响。这是一座危桥,州政府的检查员没说错,但是讽刺之处就在这里:假如铁桥没有取代那座旧木桥,我妈很可能还活着呢。

小隆普尔河确实很小,新桥没过多久就造好了。工人拆除了木桥,而铁桥于一九九七年四月投入使用。“市长剪彩,库格林神父为该死的鬼玩意祈福,然后就此通车,”一天晚上我爸说,说话的时候他已经喝得很醉了,“但对我们来说就不是什么好事了,对吧,查理?”

这座桥被命名为弗兰克·埃尔斯沃思桥,用来纪念一位死在越南的小镇英雄,但当地人只是简单地叫它梧桐街桥。桥两头的梧桐街铺得既整齐又平坦,但一百四十二英尺长的桥面是钢格板,轿车开过时会发出嗡嗡声,卡车开过时则是隆隆声——现在卡车也会过桥了,因为铁桥的额定负载是六千磅。对满载的半挂大卡车来说当然远远不够,但跑长途的重型车辆本来就不会走梧桐街。

镇议会每年都要讨论该不该铺设桥面和增建至少一条人行道,但每年似乎都有其他窟窿更需要填补。我不认为人行道能救我妈一命,但铺设桥面也许能。可惜我们没办法搞清楚了,对吧?

那座该死的桥。

3

我们家住在梧桐街山路往北走一半的地方,离铁桥大约四分之一英里。街对面是一家小小的加油站兼便利店,名叫齐普超市。店里出售所有常见的日用品,从机油到神奇面包、小黛比蛋糕,无所不卖,店里还出售店主伊利亚德斯先生(左邻右舍叫他齐皮先生)亲手制作的炸鸡。他的炸鸡完全符合橱窗牌子的吹嘘:全国第一。我到今天还记得它有多么好吃,但自从我妈去世,我再也没吃过。要是我勉强自己尝上一口,肯定会当场吐出来。

二〇〇三年十一月的一个周六(镇议会还在讨论铺设桥面,再次决定推迟到明年),我妈说她要出去走走,给我们买齐皮先生的炸鸡吃。我爸和我在看电视转播的大学橄榄球比赛。

“你开车去吧,”老爸说,“快下雨了。”

“我需要运动一下,”老妈说,“我会穿我的小红帽雨衣的。”

我最后一次见她的时候,她穿的就是这件衣服。雨还没开始下,所以她没有拉起兜帽,头发披在肩膀上。那年我七岁,认为我妈拥有全世界最美丽的红发。她看见我在窗户里面看她,朝我挥挥手。我也朝她挥挥手,然后就继续看电视了,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队正在冲锋。真希望我当时能多看她几眼,但我不会责怪自己。你不可能知道生活中的陷阱都在哪里,对吧?

事情不是我的错,也不是我爸的错,但我知道他一直在责怪自己,觉得要是他肯勤快一点,开车送她去该死的店里,一切就都会不一样了。管道维修车的司机很可能也没犯错。警察说他没喝酒,他发誓他一直保持在限速以下——我们那个居民区的限速是二十五迈。我爸说就算这是真的,他也肯定把视线从路面上移开了,哪怕只有短短几秒。我爸说的很可能是对的。他是一名保险理赔员,他曾经说他只听说过一起纯粹的意外事故:亚利桑那州有个男人因为陨石击中头部而死。

“永远有人犯错,”我爸说,“但犯错不等于有罪。”

“你不责怪害死我妈的那个人吗?”我问。

他陷入沉思,拿起酒杯喝了一口。这是我妈去世后六到八个月,他已经几乎不碰啤酒了,当时他只喝杰彼斯金酒。

“我尽量不责怪他。大多数时候我能做到,除非我在凌晨两点醒来,床上只有我孤零零的一个人。那样我就只能怪他了。”

4

我妈走下山坡。人行道的尽头有块牌子。她走过牌子,走过铁桥。这时候天色渐暗,开始下起毛毛雨。她走进店里,伊琳娜·伊利亚德斯(人们当然都叫她齐皮夫人)说下一锅炸鸡三分钟后出炉,顶多五分钟。松树街上离我们家不远的某个地方,水管工刚做完周六的最后一个活,把工具箱拎进厢式货车的车厢。

炸鸡出炉,热气腾腾的脆皮泛着金黄色。齐皮夫人装好一盒八块,又给了我妈一个鸡翅,让她在回家路上吃。我妈对她说谢谢,付钱,然后停下来看了一会儿杂志架。要是她不看杂志架,说不定就能一路安全过桥了呢——谁知道呢?我妈翻看最新一期《人物》的时候,水管工的车肯定刚好拐上梧桐街,开下那段一英里长的山路。

她把杂志放回架子上,开门,扭头对齐皮夫人说:“晚安。”眼看着厢式货车即将撞上她的时候,她肯定惊恐地尖叫过,只有上帝才知道那一刻她在想什么,总之这句晚安是她说的最后一句话。她走出小店。这时冷冰冰的雨已经下大了,齐普超市那一侧桥头的路灯把雨丝照成了无数根银线。

我妈啃着鸡翅,走上铁桥。过往车辆的大灯照亮她,在她背后投下长长的影子。水管工驶过另一侧桥头的牌子,这个牌子上印着:“前方桥面结冰,务必小心驾驶!”他在看后视镜吗?或者在查看手机上的消息?他对两个问题的回答都是否定的,但每次我想到我妈的遭遇时,我总会想到我爸说他只听说过一起纯粹的事故,就是那个被陨石击中头部而死的人。

桥上的问题不在于空间不足。事实上,铁桥比以前的木桥宽很多。真正的问题出在钢格板上。司机开到桥中间的时候看见我妈,他踩刹车,不是因为他超速了(反正他是这么说的),而是出于本能。钢铁表面已经开始结冰。厢式货车打滑,车身开始偏转。我妈向后缩,靠在栏杆上,扔掉手里的鸡翅。厢式货车继续偏转,撞上她,使她像陀螺似的沿着栏杆旋转。我不愿去想她的身体在旋转中被如何撕扯,但有时候我实在控制不住自己。我知道车头最终带着她撞上了齐普超市那一侧桥头的一根支柱上。她的部分尸体掉进小隆普尔河,大部分尸体留在了桥上。

我的钱包里有一张全家福,拍照的时候我三岁左右。她把我抱在大腿上。我的一只手插在她的头发里。她有一头美丽的红发。

5

那年的圣诞节过得一塌糊涂。可想而知。

我记得葬礼过后在我们家里举办的追思会。我爸刚开始站在门口,迎接宾客,接受吊唁,但很快就不见了。我问他弟弟——我的鲍勃叔叔——他去哪里了。“他必须躺一躺,”鲍勃叔叔说,“他真的累垮了,查理。你到外面去玩一会儿,好不好?”

我这辈子从没这么不想出去玩过,但我还是出去了。我经过几个出来抽烟的成年人,听见其中一个人说可怜的家伙,他醉得像只臭鼬。尽管当时我沉浸在失去母亲的痛苦中,但还是知道他们在说谁。

我妈去世前,我爸只是所谓“有点贪杯”。我当时只是个上二年级的小孩,因此你当然有理由怀疑我的说法,但我必须坚持我的看法。他没有口齿不清,走路也不会磕磕绊绊;他不去酒吧,从没对我或我妈动过手。他每天拎着公文包下班回家,我妈会给他倒一杯酒,通常是马丁尼。她也会喝一杯。晚上我们看电视的时候,他也许会喝一两瓶啤酒。就这个量了。

不过,我妈在那座该死的桥上出事以后,这一切都改变了。葬礼结束后,他喝醉了(醉得像只臭鼬)。圣诞节,他喝醉了。除夕夜,他喝醉了。(后来我发现,喝酒的人管这个晚上叫“业余之夜”。)失去我母亲后的几周——然后几个月——他大多数时候都醉醺醺的。他基本上只在家里喝酒。他依然不去酒吧消磨晚上的时间(“酒吧里全是我这种混蛋。”他有一次对我说),他依然从不对我动手,但他在喝酒这件事上失控了。现在我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当时我只是理所当然地接受。孩子会这么做。狗也会这么做。

我发现我每周有两天必须自己做早饭,后来是四天,后来是几乎每天。我在厨房里吃燕麦片或谷物圈,听着他在卧室里打呼噜,他的呼噜声响得就像大型摩托艇。有时候他不刮脸就出门上班。吃过晚饭(我们叫外卖的次数越来越多),我会把他的车钥匙藏起来。要是他没酒喝了,就会走路去齐皮店里买一瓶。有时候我担心他会在该死的桥上被车撞死,不过也没有太担心。我确定(至少相当确定)我的父母不可能在同一个地方碰到同样的倒霉事。我爸在保险公司做事,我知道精算表的用途——计算概率。

老爸工作能力很强,尽管酗酒,但他还是低空滑行了三年多。公司有没有警告过他?我不知道,但多半警告过。他开始在下午喝酒之后,有没有因为驾驶行为不正常被拦下来过?就算他被拦下来,警察很可能只是警告一声就放他走了。多半会这样,因为他认识镇上的每一个警察。和警察打交道是他工作的一部分。

在那三年里,我们的生活有着某种节奏。虽然不算美好,不是你愿意跟着跳舞的快乐节奏,但还算靠得住。每天下午三点左右,我放学回家。五点左右,我爸回到家里,肚子里已经装了几杯,呼吸里也闻得出来(他晚上不去酒吧,但我后来发现他下班回家的路上经常会去达菲酒馆坐一坐)。他会带比萨或墨西哥卷饼回来,要么就是方乔伊的中餐。有时候他会忘记带吃的回家,我们就叫外卖……更确切地说,我就叫外卖。吃过晚饭,真正的喝酒才开始。大多数时候是金酒。要是金酒喝完了,就用其他酒凑合。有些晚上,他会坐在电视前睡过去。有些晚上,他会跌跌撞撞地走进卧室,留下我替他收拾鞋子和揉皱的外套。偶尔我夜里醒来会听见他在哭。半夜三更听见一个大男人哭,真的让人很难过。

二〇〇六年暑假,这一切也崩塌了。上午十点,我打了一场联盟比赛,我打出两次全垒打,还接了个好球。中午刚过,我回到家里,发现我爸已经到家了,他坐在椅子里盯着电视,昔日的电影明星正在城堡楼梯上决斗。他穿着内衣裤,手里是一杯白色的饮料,闻上去很像什么都不加的杰彼斯金酒。

我问他为什么在家。他依然盯着屏幕上的剑斗,说话时好像没有口齿不清:“我大概是丢掉工作了,查理。或者按照博卡·格德斯维特 的说法,我知道工作在哪里,但已经换了个人在做,或者很快就要换人了。”

我以为我会不知道该说什么,但我还是不自觉地说出了心里话:“因为你酗酒。”

“我会戒酒的。”他说。

我只是指了指酒杯,然后我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关上门,开始哭。

他敲了敲我的门。“我能进来吗?”

我没有回答。我不想让他听见我的哭腔。

“别这样,查理。我把酒倒进下水道了。”

就好像我不知道酒瓶还搁在厨台上似的。更何况酒柜里还有一瓶没打开的。或者两瓶。三瓶。

“别这样,查理,你说句话啊。”我真不愿意听他口齿不清地说话。

“去你妈的。”

我从来没对我爸说过脏话,我其实很希望他进来给我一个耳光,或者抱住我,随便什么反应都行。但他没有,我听见他拖着脚走进厨房,那瓶杰彼斯金酒在厨台上等他。

等我终于走出房间,他已经在沙发上睡着了。电视开着,但静音了。正在播的是另一部黑白电影,老式轿车在显然是布景的街道上你追我赶。老爸喝酒的时候总是看特纳经典电影频道 ,除非我也在家,非要看点别的。酒瓶在咖啡桌上,已经见底了。我把剩下的酒倒进下水道。我打开酒柜,想把所有的酒都倒掉,但是我望着那么多金酒、威士忌、伏特加、咖啡白兰地时,我只感到心累。你会觉得十岁的孩子不可能感到心累,但我真的累了。

我热了一份斯托弗冷冻餐当晚饭(我们最喜欢的老祖母鸡肉焗饭),趁饭菜在微波炉里转的时候摇醒他。他坐起来,看了一圈四周,像是不知道自己在哪里,然后开始发出可怕的干呕声,这还是我第一次听见他发出这种声音。他用双手捂住嘴,摇摇晃晃地冲进卫生间,我听见他在里面呕吐。我感觉他永远也吐不完了,还好到最后他还是停下了。微波炉叮的一声,我戴上隔热手套,过去把焗饭取出来,左手的手套上印着“好厨艺”,右手印着“好胃口”——从炉子里取东西要戴手套这件事,你只可能忘记一次,以后就不可能再忘记了。我把饭菜扒拉到盘子里,然后拿去客厅。我爸坐在沙发上,脑袋耷拉着,双手抱着后脖颈。

“能吃下东西吗?”

他抬起头。“也许吧。先给我两粒阿司匹林。”

卫生间里弥漫着金酒和其他东西(也许是豆泥)的怪味,还好他全都吐到了马桶里,而且没忘记冲掉。我喷了一圈空气清新剂,然后拿了阿司匹林药瓶和一杯水给他。他吃了三粒阿司匹林,把水杯放在原先放酒瓶的地方。他抬起头看着我,即便是得知我妈出事的时候,我也从没见他露出这样的表情。我不想这么说,但还是要说,因为我当时就是这么想的:要是狗把屎拉在家里的地上,就会露出这个表情。

“抱一抱我,我就能吃东西了。”

我拥抱他,说对不起,我不该对你说脏话的。

“没关系。我活该。”

我们去厨房坐下,尽量吃了几口老祖母鸡肉焗饭,但实在没什么胃口。他把盘子里剩下的东西倒进下水道,对我说他会戒酒的,那个周末他确实做到了。他说他周一就开始找工作,但他没去找。他待在家里,看特纳经典电影频道的老电影,上午我去练棒球,中午在青年会游泳,等我回到家里,他已经烂醉如泥。

他发现我在盯着他看,只是摇摇头。“明天。明天。我对天发誓。”

“少胡扯了。”我说,转身走进我的卧室。

6

那是我童年最糟糕的夏天。你也许会问,难道比你母亲去世后的那段时间还糟糕吗?我会说是的,因为我现在只有他一个亲人了,也因为一切似乎都变成了慢动作。

他有一搭没一搭地在保险业找工作,哪怕他刮过脸,洗过澡,穿得像个成功人士,到头来却总是一无所获。大概因为消息会不胫而走吧。

账单送到家里,堆在门厅的小桌上,没有拆开。至少他从来不拆。要是堆得太高,最后总是我去拆信封整理账单。我会把账单放在他面前,他签支票付账单。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支票会开始打上“余额不足”的印章退回来,事实上我也不想知道。这感觉就像站在桥上,想象一辆失控的卡车朝你撞来,思考你被碾成肉酱前最后想到的会是什么。

他在高速公路延长段路口的吉菲洗车行找了份兼职工作,但只干了一周,然后不是主动辞职就是被炒鱿鱼了。他没有告诉我是前者还是后者,我也没有问。

我入选了虾米联盟的全明星队,但双败淘汰赛才打了两轮,我们就被淘汰了。我在常规赛季打出十六次全垒打,我是选秀赛最优秀的强击手。但那两场比赛里,我七次三振出局,一次去捞一个已经落地的球,一次企图去打一个高高飞过头顶的球——我得坐电梯才可能打到它。教练问我怎么了,我说没什么,真的没什么,你别管我。我还开始干坏事,有时候和朋友一起,有时候我一个人。

另外,我睡得很不好。我妈去世后,我并没有做噩梦,我只是睡不着,有时候要折腾到半夜十二点甚至凌晨一点。我干脆把闹钟转过去,这样就不需要看见时间了。

我并不真的恨我爸(但我确定时间久了,我肯定会恨他的),而是看不起他。我躺在床上听着他打鼾时会想:软弱,太软弱了。当然了,我也会思考我们的未来。车款已经付清了,这是好事,但房子还没有,房贷的数字大得让我害怕。再过多久他就做不到每个月足额还款了?这一天迟早会来,因为房贷还要还九年,而我们的存款肯定撑不到那个时候。

无家可归。我心想,银行会像《愤怒的葡萄》里那样拿走我们的房子,而我们会无家可归。

我在市里见过无家可归的人,见过足够多了。每次睡不着的时候,我就会想到他们。我经常会想到城市中的流浪汉。他们穿着破旧的衣服,衣服不是松垮垮地挂在枯瘦的身体上,就是紧绷绷地包着肥胖的躯壳。运动鞋靠胶带固定在一起。变形的眼镜。长发。疯狂的眼神。带着酒气的呼吸。我想到我们睡在车里,车要么停在旧停车场旁边,要么停在沃尔玛停车场的那些房车之间。我想到我爸推着购物车,里面装着我们仅剩的一点财产。我总能看见我的床头闹钟也在购物车里。我不知道这为什么会让我惊恐,但我就是怕得不行。

无论是不是无家可归,我很快就要回去上学了。棒球队里的孩子很可能会开始叫我“三振查理”。叫这个当然比“酒鬼崽子”强,但用不了多久,两个外号就会合二为一。我们这条街已经知道乔治·里德不上班了,也肯定都知道原因。我没必要在这些事情上自欺欺人。

我们家从来不去教堂,或者在传统意义上信教。有一次,我问我妈我们为什么不去教堂——是因为她不相信上帝吗?她说她相信上帝,但不需要牧师(或者神父,或者拉比)来告诉她应当如何相信上帝,她说她只需要睁开眼睛前后左右看一圈就能相信了。我爸说他成长于一个浸信会家庭,但他后来发现教会更感兴趣的是政治,而不是登山宝训 ,于是他就不去了。

离开学还有一周的那天夜里,我突然想要祈祷,冲动异常强烈,无法抗拒。我在床边跪下,双手合十,紧闭双眼,祈祷我爸能够戒酒。“无论你是谁,只要能帮我这个忙,我就会为你做任何事,”我说,“要是我不遵守承诺,就让我去死好了。你告诉我你想要什么,我立刻就去做。我发誓。”

祈祷完,我回到床上,那一夜我终于一觉睡到了天亮。

7

在被解雇前,老爸为大陆保险工作。这是一家大公司,你多半看过他们的广告,就是主角是会说话的骆驼比尔和吉尔的那个,做得非常好玩。老爸以前常说:“所有保险公司都用能逗你开心的广告吸引眼球,但一旦被保险人提出理赔,你就听不见笑声了。而这正是我的职责。我是保险理赔师,尽管不会有人直说,但我的工作就是尽量压低赔付额。有时候我能做到,秘诀就是,我永远从索赔人的立场开始谈——除非我能找到理由不去这么做。”

大陆保险的中西部总部位于芝加哥城郊,老爸管那里叫保险巷。他还上班的时候,从哨兵镇开车去只需要四十五分钟,就算交通拥堵也不会超过一小时。在那个办公室工作的理赔师少说也有上百名,二〇〇八年九月的一天,他以前的一名同事来找他。这个人叫林赛·富兰克林,老爸叫他林迪。那是下午四五点,我在餐桌前做家庭作业。

那天一开始糟糕得足以载入史册。尽管我用空气清新剂喷了又喷,但屋子里还是弥漫着一股淡淡的烧焦气味。老爸决定早餐吃煎蛋卷。天晓得他为什么早上六点起床,又为什么觉得我会想吃煎蛋卷。总之,他做到一半就走开了,也许去上厕所,也许去开电视,反正他忘记了炉子上的东西。毫无疑问,他昨天夜里喝的酒还没醒。烟雾探测器的尖锐叫声把我惊醒,我穿着内衣跑进厨房,看见炉子上冒出乌云般的滚滚浓烟。煎锅里的东西像一块木炭。

我把那东西刮下来,倒进垃圾处理器,吃苹果燕麦片当早饭。老爸还扎着围裙,看上去傻乎乎的。他试着道歉,我嘟囔了一句什么,只是为了让他闭嘴。我对那几周和那几个月的记忆只有两个:一是他总想道歉,二是他这么做逼得我快发疯。

然而,这一天也是个好得足以载入史册的日子,算得上最好的日子之一。原因是下午发生的事情。你对好的定义肯定比我强得多,但我还是要这么说,因为我从没停止过爱老爸,哪怕在我不喜欢他的时候也一样。故事的这一段让我感到快乐。

林迪·富兰克林为大陆保险工作。他同时是个成功戒酒的人。他不是和老爸关系特别好的那几个理赔师之一,原因多半是林迪下班后从不和他们去达菲酒馆鬼混。他知道我爸为什么会丢掉工作,于是决定为此做点什么。至少是尝试做点什么。他来拜访我爸,后来我知道这是所谓戒酒十二步法的第十二步。他在我们镇上约了几个人谈理赔,办完公事之后,他临时决定来我们家看看。他后来说他险些改变主意,因为他没有帮手(戒酒者做第十二步拜访的时候通常总由一名伙伴陪同,就像传教的摩门教徒)。但他随后心想来都来了,管那么多干什么,于是在手机上查了我家的地址。我不愿想,要是他决定不来,我和老爸会发生什么,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我绝对不可能走进鲍迪奇先生的棚屋。

富兰克林先生西装革履打领带,理了个时髦的发型。老爸介绍我们认识,他没刮脸,光着脚,衬衫下摆耷拉在裤腰外面。富兰克林先生和我握手,说认识我很高兴,然后说我介不介意出去玩一会儿,让他和我爸单独聊几句。我自觉地出去了,但早餐的灾难过后,窗户一直开着,因此我听到了他们的对话。有两段对话我记得特别清楚。老爸说他之所以喝酒,是因为他非常想念珍妮。富兰克林先生说:“要是喝酒能让她活过来,那你就喝吧。但那是不可能的。要是她见到你和你儿子现在活成这个样子,你觉得她会怎么说?”

另一段对话是:“你难道没有厌倦活得这么不健康吗?”这时候我爸哭了。通常他哭的时候我总是很生气(觉得他软弱,太软弱),但我觉得这次是不一样的。

8

你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很可能也知道事情的后续发展。假如你本人戒过酒,或者认识戒过酒的人,你肯定知道。那天晚上,林迪·富兰克林带老爸参加了一场戒酒会的活动。他们回来以后,富兰克林打电话给他妻子说他要在朋友家过夜。他睡在客厅的沙发床上。第二天清晨,他带老爸参加了七点的一个名叫“清醒日出”的戒酒会活动。这后来成了老爸的固定安排,他的第一年戒酒会奖章就是在那里拿到的。为了亲手把奖章交给他,那天我逃了学,而这次轮到我语无伦次了。不过似乎没人介意,戒酒会的活动上有的是人语无伦次。事后,我爸拥抱了我,林迪也拥抱了我。当时我已经直接管他叫林迪了,因为他总是陪着我们。他是我爸戒酒十二步的监督人。

以上就是我要说的奇迹。现在我已经很了解戒酒会了,知道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世界各地的无数人身上。但对我来说,它依然像一个奇迹。老爸不是在林迪的第十二步拜访的整一年后拿到奖章的,因为他走过几次回头路,但他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戒酒会上的其他人也还是那句老话——你记得回来就行。他坚持了下来,最后一次破戒(只喝了六听啤酒里的一听,其余的被他倒进了下水道)发生在二〇〇九年的万圣节前。林迪在老爸的周年仪式上说,十二步向很多人伸出过援手,但接受帮助的人并不多。他说老爸是幸运儿之一。也许这是真的,也许我的祈祷只是个巧合,但我选择相信这并不是巧合。在戒酒会里,你可以相信你愿意相信的任何事情。戒酒者的所谓《大书》里是这么说的。

而我有一个承诺需要兑现。

9

我只参加过一场戒酒会活动,就是我爸的周年仪式那场,但如我所说,林迪总是陪着我们,我记住了戒酒会成员经常念叨的很多口号。我喜欢“你不能把泡菜变回黄瓜”和“上帝不制造垃圾”,但令我记忆犹新的是另外一句。一天晚上,我听见老爸说他有很多账单没付,担心会失去我们住的屋子,然后林迪说了这句话。林迪说我爸能戒酒是个奇迹,然后他说:“但奇迹不是魔法。”

戒酒六个月后,老爸试图回到大陆保险工作。在林迪·富兰克林和另外几个人(包括他以前的上司,就是解雇了他的那个人)的支持下,他恢复了原职。但他知道他处于观察期,因此工作得加倍努力。二〇一一年秋天(戒酒两年后),他和林迪做了一次长谈,他们谈得太久,导致林迪只好又睡在了客厅的沙发床上。老爸说他想独立,但要是林迪不支持,他就不会那么做。在确定了就算生意失败老爸也不会破戒后(只是尽可能确定,戒酒毕竟没有火箭科学那么精确),林迪说你大胆地去闯一闯吧。

老爸拉着我坐下,告诉我所谓独立就是在没有公司兜底的情况下做保险。“你觉得怎么样?”

“我认为你应该和会说话的骆驼说再见。”我答道,他放声大笑。然后我说了我必须说的话:“但要是你再开始喝酒,那就彻底完蛋了。”

两周后,他向大陆保险提出辞职。二〇一二年二月,他搬进主大道的一间小办公室,挂出了他的招牌:乔治·里德,保险调查与独立保险理赔。

他很少待在那个小房间里,大多数时候都在东奔西走。他找警察谈话,找保释人谈话(“总能搞到好线索。”他说),但主要还是找律师谈话。很多律师是通过他在大陆保险的工作中认识他的,知道他为人公正。他们把工作外包给他,他们给他的总是最难啃的骨头——大型保险机构要么大幅度降低赔付金额,要么干脆拒绝赔付。他总是在加班,没完没了地加班。很多晚上我回家的时候屋子里没人,只好自己做饭,但我不介意。刚开始,当我爸终于到家的时候,我上去拥抱他,主要是为了偷偷闻一下他的呼吸里有没有杰彼斯金酒的难忘气味。但过了一段时间,我拥抱他只是为了拥抱他。而他也几乎没错过一次“清醒日出”活动。

林迪有时候会在周日来吃午饭,通常带着外卖。我们三个人会在电视上看芝加哥熊队的橄榄球赛,要是棒球季就看芝加哥白袜队。某天下午,我爸说生意越来越好了:“要是我多代理几个滑倒受伤的索赔案,情况会更好,但这种案子大多数都经不起推敲。”

“正是如此,”林迪说,“短期内能捞到一些好处,但迟早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我在山景高中念书,高一开学前一天,老爸说我们需要认真谈一谈。我鼓起勇气,准备聆听一场有关未成年人饮酒的演讲,要么就是我和我的死党鸟人伯蒂在他饮酒(和他戒酒后的一小段时间)期间干的坏事。结果他要谈的和这两件事情都没有关系。他想和我谈的是学习。他说我的成绩很优秀——真的很优秀——可以去一所好大学。

“我的生意做得不赖。刚开始有点不妙,那时候我不得不向我弟弟求救,借了一笔钱,但借款已经快还清了,我觉得我很快就能站稳脚跟。”电话响个不停。但是说到大学……他摇摇头,“我就帮不上什么忙了,至少刚开始做不到。我们能做到不欠债,就已经运气非常好了。都怪我。我愿意做一切事情来弥补——”

“我知道。”

“——但你也必须帮助自己。你需要工作,还需要在SAT考试 里拿到好成绩。”

我打算在十二月参加SAT考试,但我没开口。老爸说得正起劲呢。

“你也需要考虑一下贷款,不过那只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学生贷款会纠缠你很长一段时间。你可以考虑申请奖学金。你要好好打球,那也是申请奖学金的一种方式,但最主要的还是成绩。绩点高,一切都好说。我不需要你在毕业式上登台演讲,但我需要你能进入前十名。明白了吗?”

“明白了,父亲大人。”我说。他开玩笑地重重地拍了我一下。

10

我学得废寝忘食,努力地升绩点。我秋天打橄榄球,春天打棒球。到了高二,两项运动我都进入了校队。哈克尼斯教练还想拉我进篮球队,我拒绝了。我说我每年至少要留出三个月来做其他事情。教练摇着头走了,为这个堕落时代里的年轻人的心态感到惋惜。

我参加了几场舞会,吻了几个姑娘,交了几个朋友,其中大部分是运动员,但也有些不是。我发现了几个我特别喜欢的金属乐队,用最大音量播放他们的歌。老爸没抱怨过,但圣诞节时他送了我一副无线耳机。我在未来会遇到一些可怕的坏事(后面我会一一道来的),但我半夜睡不着时想到的那些坏事都没有发生。我们还住在原来的屋子里,我的钥匙依然能开门。这已经非常好了。假如你想象过自己在车里或收容所里度过严冬,就一定知道我在说什么。

另一方面,我从没忘记过我和上帝的约定。我说过只要能帮我这个忙,我就会为你做任何事。说这句话的时候我跪在地上。你告诉我你想要什么,我立刻就会去做。我发誓。那是一个孩子的祈祷,寄希望于魔法,但我的内心有一部分(大部分)并不这么认为。现在也一样。我认为我的祈祷得到了回应,就像Lifetime频道在感恩节和圣诞节期间放的那种俗套电影。这意味着我必须坚守我的承诺。我觉得要是我做不到,上帝就会收回奇迹,而老爸又会开始喝酒。你必须记住一点,高中生(无论男孩多么魁梧,女孩多么漂亮)的内心基本上依然是孩子。

我非常努力。尽管学习和课后活动把我的时间表塞得都快爆炸了,但我还是尽我所能偿还我欠的债。

我参加了钥匙俱乐部 组织的“认领公路”活动。我们分到了226号公路上的两英里,这段路简直是个垃圾场,路边全都是快餐店、汽车旅馆和加油站。我捡了大概一亿个汉堡包盒子、两亿个啤酒罐和十几条脏内裤。有一年万圣节,我穿上傻乎乎的橙色连体服,跑来跑去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劝捐。二〇一二年夏天,我在商业区为选民登记,虽说我还有一年半才到法定的投票年龄。周五训练结束后,我还会去老爸的办公室帮忙,整理文件,往电脑里输资料,就是最基础的文书工作。等天黑了,我们就点乔万尼比萨,从盒子里直接抓着吃。

老爸说我做的这些事情会让我的大学申请书非常好看,我说是的,但没告诉他真正的理由。我不希望上帝认为我没有守住我的承诺,但有时候我觉得我会听见责备的声音从天上飘下来:查理,还不够好。你真的以为捡一捡路边的垃圾就能报答你和你爸过上的好生活吗?

正是这一切,最终带着我来到了二〇一三年的四月,这年我十七岁。我认识了鲍迪奇先生。

11

山景高中,我的老朋友!感觉像上辈子的事情了。冬天我乘校巴,我和安迪·陈坐在最后一排,我从小学就认识他了。安迪是运动员,后来加入了霍夫斯特拉大学的篮球队。伯蒂当时已经搬走了,这对我来说算是某种解脱。世上有一种人,可以既是死党又是坏朋友。事实上,伯蒂和我对彼此的影响都不好。

秋天和春天我骑车上学,因为我们住在一个多山的镇子里,骑车对积累腿部和臀部的肌肉力量有好处。骑车也给了我独自思考的时间,这正中我的下怀。从学校回家,我先从草场街走到戈夫大道,然后走到柳树街和松树街。松树街与梧桐街在山顶交叉,而梧桐街通往那座该死的桥。松树街和梧桐街的路口耸立着“疯人院”,这个名字是伯蒂取的,那时候我们只有十岁出头。

这座屋子其实是鲍迪奇家,名字就写在信箱上,尽管褪了色,但你眯起眼睛仔细看,依然能辨认出来。然而伯蒂也有他的道理。我们都看过那部电影(还有《驱魔人》和《怪形》等十一岁孩子的必看影片),它确实很像诺曼·贝茨和他的木乃伊老妈住的房子。梧桐街和我们这个居住区全都是漂漂亮亮的联排小楼或牧场式住宅,只有这座屋子除外。“疯人院”是一座破败的维多利亚式大宅,屋顶已经沉降,外墙曾经应该是白色,但现在变成了某种灰黑色,我一般称之为“野猫灰”。一道古老的木篱笆围着这座屋子,有几处向外倒着,有些则向内。一扇齐腰高的生锈铁门拦住破破烂烂的步道。草坪以疯长的野草为主,门廊就像在缓慢脱离它所属的建筑物本身。所有的窗户都拉着窗帘,安迪·陈说这毫无意义,因为窗玻璃太脏了,本来就什么都看不见。草丛把“非请勿入”的牌子淹没了一半。门上有一块更大的牌子:小心恶犬。

恶犬是一条德国牧羊犬,名叫雷达,就像《陆军野战医院》里的那位老兄。关于这条狗,安迪有个故事。我们都听到过他叫唤(那时还不知道其实应该用“她”),偶尔会瞥见一眼,但只有安迪近距离见过这只狗。他说自己有一天骑车路过,看见鲍迪奇先生的信箱敞开着,于是停了下来。信箱被垃圾信件塞得满满的,有些信件掉在人行道上,被风吹得到处飞。

“我捡起地上的垃圾,塞回信箱里,”安迪说,“老天在上,我只是想做点好事。然后我听见狗威胁人的那种低吼,然后是嗷嗷的叫声,我一抬头,看见那头魔犬跑出来了,他至少有一百二十磅,龇着满嘴白牙,口水乱飞,眼睛是他妈的血红色。”

“是啊,”伯蒂说,“魔犬,就像《狂犬惊魂》里面那样。真是了不得。”

“我说真的,”安迪说,“我对天发誓。要不是那个老头叫住了他,他会直接撞破门冲出来。那扇门老得都需要上保险了。”

“上保险。”我说。

“反正就那意思。还好那个老头走到门廊上喊了一嗓子:‘雷达,趴下!’狗立刻趴在地上,但眼睛还是盯着我,嘴里也还在呜呜叫。然后老头开口了,他说:‘小子,你在我门口干什么?偷我的信吗?’我说:‘不,先生,你的信被风吹走了,我在帮你捡回来。你的信箱塞得太满了,先生。’然后他又开口了,说:‘我的信箱我自己会管的,你给我滚远点。’于是我就滚了。”安迪摇摇头,“那条狗会把我的喉咙撕碎的。我敢肯定。”

我很确定安迪在夸大其词,他有这个习惯,但那天晚上我还是找老爸问了问鲍迪奇先生的情况。老爸说他也不太了解他,只知道他是个老光棍,住在那座屋子里的时间比老爸住在梧桐街上的时间都久,而老爸在这里已经住了二十五年。

“他不止朝你那位朋友嚷嚷过,”老爸说,“鲍迪奇的名气一半来自他的坏脾气,另一半来自他那条脾气同样不好的德牧。镇议会巴不得他早点死,这样就能拆掉那座破屋子了,但他就是不肯咽气。我碰到他的时候会和他打招呼,不过次数很少,他看上去挺有礼貌,但我毕竟是成年人。有些老人对孩子过敏。总之我建议你离他远点,查理。”

我对此没有任何意见,直到二〇一三年四月的那一天。接下来我要说的就是这个。

12

我练完棒球回家,在松树街和梧桐街的交叉口停下。我松开握住车把手的左手,使劲甩了甩。那天下午我在体育馆里练得太厉害,左手到这会儿还红通通的,一下一下地抽痛(棒球场还是一个泥潭,没法打球)。哈克尼斯教练——既是棒球教练,也是篮球教练——叫我守一垒,让练投球的一大帮人练习投牵制球,其中有几个人投得非常用力。我不敢说教练是因为我拒绝打篮球而在报复我(豪猪队在上一个赛季五胜二十负),但我也不敢说他心里没有疙瘩。

我右边就是鲍迪奇先生衰颓的维多利亚式老屋,从这个角度看过去,它比平时更像“疯人院”了。我重新握住自行车的左车把,准备继续蹬车,但这时我听见一条狗呜呜地叫了一声。声音来自屋子背后。我想到了安迪描述的那条“魔犬”——口水淌到下巴上,满嘴利齿,眼睛血红。但我听见的不是攻击性猛犬的狂叫,这个声音听上去既可怜又害怕,甚至可以说凄惨。事后我回想当时的情况,怀疑那会不会是我的后见之明,但我认为应该不是。因为同样的叫声再次响起。然后是第三次,但这次声音很轻,而且没什么精神,发出这种声音的动物就像觉得无论怎么叫都没用了。

然后,我听见了比刚才那一声哀叫更轻的喊声:“救命。”

要不是听见了狗叫,我肯定会一路骑下山坡,回到家里,喝一杯牛奶,吃半盒饼干,快活似神仙。但鲍迪奇先生恐怕就没那么快活了。下午即将过完,影子越拉越长,夜晚就要降临,而且那年四月特别冷。鲍迪奇先生有可能会在那里躺一整夜。

我因为救了他而得到赞扬——要是我愿意听从我爸的建议,暂时忘记谦逊,把一周后登报的文章附在大学申请书上,我的申请书肯定会变得更加好看——然而功劳并不真的属于我。

救了他的是雷达,还有他凄凉的叫声。 diFUyFvx2s0KrmBjRSk2n48QYvZbKPn3RPZCQIrqVqw1xj+MhDmctdxQaSXbMQ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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