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分前后,在北京,我和几个老朋友相约聚会,其中有位朋友是成就斐然的编剧。这位编剧朋友去聚会的地方,路上正好途经我家,他负责开车接送我。和他有日子不见了,我们随意聊起刚过去的春节,问对方都在哪儿过的年。编剧朋友是东北人,新近在安徽徽州屯溪区买了房子,全家人自然就在风光宜人的新家守岁。我依旧老样子,每年寒假总是要回成都的,3 月份学校开学前再赶回北京。我告诉他,待我离开时,成都已是春暖花开,机场附近的田园,油菜花恣肆盛放,黄灿灿一片,真是美不胜收。即便已经在成都停留了将近两个月,我还是对它依依不舍。
听罢我的话,朋友笑了,他说:“我觉得你特别适合成都。你应该是成都那种气场中的人。”我略有些惊讶,还是头一次听人这么说,这与我的自我认识并不相同。于是,我提及另一位也是在北京工作的成都籍好朋友,我说她也是成都人,她比我在成都待的时间更长。朋友说:“她没有你适合成都,她身上并没有多少成都的气息,你就有。”我自然对外地人眼中成都的形象相当好奇,便追问他“成都的气息”到底意味着什么,他讲气息并非确定的介质,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我告诉他,到年底,我可是在北京生活了 20 年(至今已有 26 年),已经超过我在成都生活的年头。他摇摇头,说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更多还是指童年少年时期的浸润和影响;成年之后,一个人固有的本性难以被改变……
我的朋友走南闯北,阅历丰富,看人看事老辣犀利。他随性的看法却勾起了我对“我与成都”关系的浮想联翩。苏东坡有首写成都蚕市的词,最后两句云:“诗来使我感旧事,不悲去国悲流年。”对作家来说,“流年之悲”恰如“白驹过隙”,几乎与生俱来。正因为离开了成都,一别两宽,我并不单纯是由于怀旧,却也早早就开始书写成都。30 多岁时,我写的关于成都女人的随笔,发表在《成都日报》上,被不少当地朋友看到。有赞同的声音,也有不赞同的意见。听到家乡人的反馈,无论褒贬,我都觉得很享受。那时,我把自己放到成都之外来谈论它,以为这样就能更客观。我毕竟没有定居在成都,30 多岁也还年轻。成都—北京,几千千米的距离,隔着日常生活丰富多彩的枝节,我打量成都的眼光或许就变得相当挑剔,只是当时并不为我自知。
我适合成都吗?我是成都那个氛围和气场中的人吗?从读大学起,在火车上、校园里,出差的时候,或和新朋友聚会等的时候,凡是碰到陌生人互相猜测籍贯,几乎从来没有人会猜到我是四川人。听说我是正宗成都人,人家也都不大相信,说是不像。不过,我明白,之所以说不像,多半是因为我个头高,一张长脸,并非典型的四川人模样。普通话讲得不标准,四川口音却不重。
人,总是想要认清他自己,认清自己又如此之难……
成都有两千多万人,他们性情迥异,气质不同。“一娘生九子,九子大不同”,妈妈在表扬哥哥批评我,或者表扬我批评哥哥的时候,最爱这么感慨。话说回来,“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的老话也是没错,潜藏在每个人骨子里的地域基因,总是会在思想意识、行为方式、生活习惯等方面显露痕迹。我们身边确有不少这样的例证:随着年龄增长,某些人身上的“家乡性”反倒更为明显了。人是环境的产物,所谓“土特产”,也是适用于人的吧。
中国自古就是家国情怀浓重的国家。于是乎,真君子或是大丈夫须得以四海为家,小人才怀土。我不是大丈夫,放之四海就比较想家,虽然从未达到“乡魂入梦”的程度,到底还是更接近于怀土的小人,真是拿自己也无可奈何。
20 世纪 50 年代末 60 年代初,我的父母亲均在他们 18 岁那年,从各自家乡的中学毕业,来到成都读大学。大学毕业之后,留在成都工作。爸爸是四川峨眉人,妈妈是四川自贡人。爸爸热爱他的家乡峨眉,有亲戚来就会刻意讲上几句峨眉话,过一下瘾。妈妈则不喜欢自贡,她很少主动回家乡。妈妈对家乡的疏离曾引来外婆对她的埋怨,小姨也不太理解妈妈为何对家乡的感情如此淡薄。一个人越是敏感,对他出生和成长之地的认识就越复杂,其情感指向就绝不可能只是单向度的。
爸爸妈妈在成都生活的时间超过了一个甲子年。他们在此学习、工作、成家立业、生儿育女,也将在这里终老。从年轻时候起,他们就没有想过要去别的城市生活。爸爸的工作让他时不时到全国各地去出差。那个年代,中国人往往定居一隅,较少流动。爸爸能够到东南西北的北京、上海、广州、厦门、杭州、南京这些洋气的城市去公干,去开眼见世面,院子里的大人小孩都好生羡慕。可是,爸爸出差回来,每次都会对我们感叹:“还是成都好啊!你们不晓得,还是我们成都巴适(四川方言,意思是舒服、漂亮)……”我却偏不以为然,认为爸爸不过是对成都更习惯罢了。
当然,爸爸妈妈并非一味地维护成都,他们对成都也有很多不满意之处。但我听起来,他们对成都的批评更多只是自家人的抱怨,有一点恨铁不成钢的味道。在这个偏居中国西南部的城市生活,他们特别踏实心安。每次到北京我这里来住,他们都待不长,总是要找各种借口回成都去。他们不像许多知识分子那样,鼓励自己的孩子到发达国家抑或去北上广等城市定居,他们觉得孩子在成都待着就挺好。当初,我嫁到北京时,爸爸妈妈大概也属于“忍痛割爱”。他们虽然信任女婿,但女儿婚后必须调到北京去工作,却不甚“安逸”。
也许是顺其自然,也许是目光短浅,总之,“出夔门而家天下”,从来不是我家的议题。
成都,它经常脱逸出四川西部那个四周是山的盆地,浮动在我的眼前。它始终是我最为熟悉和牵挂的城市。
一直以来,必然有个成都只属于我,正如千千万万个成都人在某个特定时刻也会感觉到成都只属于他们一样。这个成都不是公元前 310 年冬天建立的那个成都,不是“一年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的那个成都,而是每个人各居其位、在此吃喝拉撒睡的成都。土耳其作家奥尔罕·帕慕克说过,不管我们提起有关城市本质的什么,都更多反映我们本身的生活与心境。除了我们本身以外,城市没有其他的中心。
第一次对“成都”这个词有某种概念,是在童年时,我在自贡被外婆抚养的那三年。成都作为一个不同于人的“人”,时常出现在深夜,我躺在床上感觉孤单时,她就会与我对爸爸妈妈的想念一同显灵。成都,就是爸爸妈妈,爸爸妈妈就是成都。因而,与其说我天天在心里给“成都”写信,不如说在给爸爸妈妈写信。
我仍然清楚地记得那些写给“成都”的“信件”,它们基本都是在夜里,想家想得就快要哭的瞬间“写”成的。有时候,“信”还没“写”完,我已经迷迷糊糊睡着了。
少女时代,这个“成都”也曾陪伴我去过四川的好多地方。只要离开她,我就迫不及待地在心里给她写信,我相信她能理解我的感受。最主要的是,我习惯于把去到的地方与她放在一起比较。当我回到成都时,我以为她对我的回归非常欣慰,她明白我已经更加了解她,更加熟悉她,也更加理解她。
我带着这个“成都”去了更多的地方。后来,我就开始有点厌烦她。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在一个地方待得太久的话,那种熟稔中的无聊、厌倦、疲惫感就会阵阵袭来。为了抵御这种本能而又强大的倦怠感,我们会强制自己以一种或许有点做作、或许有点新鲜的角度,去重新认识和挖掘老地方,从多个方面赋予她新意。我们也可能尽量说服自己,不过是“心远地自偏”“生活在别处”作祟,哪个地方都不完美,都有一个适应和习惯的过程,直到它最终沉潜入你的精神深处……
当然,年轻的时候,我们最大的愿望是离开家乡,去追求有更多可能性的生活,去体味别的城市的快乐和痛苦。
1987 年,我高中毕业之后,考到上海去读大学。那是我首次出川,去到的又是中国最发达的城市。上海和成都岂止是地理概念上的相距遥遥,两者在城市规模、经济文化水准等方面,更是不可同日而语。那些年,学子们的心理轨迹大致都是如此:离家的头一年对家乡朝思暮想,再过两年就慢慢适应了新地方。待到大学毕业之时,已不愿意回到相对闭塞的家乡。
我没能如愿分配到北京工作。当时,除了北京,别的地方我也不想去,迫不得已回到了成都。20 世纪 90 年代初,回到成都工作,意味着观看中国一流甚至世界前沿剧场艺术的机会被基本切断,意味着文化视野的萎缩,意味着信息来源渠道变窄、获取速度缓慢,意味着文化观念的滞后……
回到成都,给我带来的失落感何其巨大!这种感觉无法与成都人言说,包括我父母和其他亲朋好友,他们大都认为我不过是在为自己的消极、夸张、矫情、骄傲等情绪找个托词。他们安慰我说:“事在人为嘛,哪个地方不出人才!鸡窝窝还飞出金凤凰呢,何况四川自古人杰地灵……”
别说是金凤凰,我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个人才。相反,即使在上海读大学时被老师同学夸赞“艺术感觉好”,也无法消弭我隐蔽的强烈的自卑心。那种自卑与我羸弱的体质脱不了关系,也是成长环境的分泌物。妈妈年轻时漂亮而生气勃勃,她总是为我身体差、生活技能低、学习偏科等问题苦恼。我羡慕她的资质,也厌烦她带给我的无形压力。哥哥聪明过人,他身体特别好,长得好看,远近闻名。从小到大,哥哥习惯对我的身体、智力和容貌冷嘲热讽,他以各种方式提醒我:我方方面面都还顺利,不过是源于爸妈偏心眼的呵护,个人运气不算差罢了。爸爸倒从来都是鼓励我的,可是,与爸爸常来常往的朋友中,懂四门外语的工程师,留过学的研究员,名作家、名编辑、名编剧、名演员、名画家多的是,我又算得了什么?
即便如此,即便没有雄才大略,没有雄心壮志,回到成都的低落和失望照样如影随形。只有几个同时从北京、上海分回成都的同学可以聊天,可是我该怎么向人家述说心情?加之同时而来的失恋,我陷入了抑郁状态。连续半年多时间,几乎夜夜失眠。每天夜晚,我在床上辗转反侧,默默流泪,焦虑地盯着窗帘,观察和“触摸”它在黑暗中深浅不一的光斑,直到它无比缓慢地变了颜色,一点一点明亮起来……
1991 年年底,作为新毕业的大学生,我被单位派到四川东部的D县开展扶贫工作,为期一年。
1993 年春天,成都的白玉兰、海棠、桃花、梨花次第开放的时节,我重新回到四川省作家协会编辑部上班。经过上海、省城、县城的三级跳,体会到其中巨大的落差,感悟大相径庭的状态,我的心理空间或许有所扩展。这年夏天,家里从城东搬到了城西,我也有了几个较为固定的诗人作者,莫名的疼痛有所减轻,我的视线缓慢地开始在这座城市聚焦。
生活的触须伸展得特别长——成都就是这样,它不喜欢含蓄平淡,要的就是闹热火辣。“眼前兴废事,烟水又黄昏”,龙门阵摆起来,“三花”谈(“三花”是成都出产的茉莉花茶的最低品级,“谈三花”意为聊天)不完。何况,其时我不过 23 岁,青春期强韧的生命,最容易被健忘、好奇、轻信、热情、冲动、创造等内容填满。借助有意无意的深入认知,借助各种各样活色生香的诱惑,我羞羞答答、欲拒还迎、跃跃欲试、边干边怨、边怨边干地逐渐贴近、走近成都……
或许自由正是源自某种程度上的“一无所有”,我上没老(爸妈还算中年),下没小(单身),没有职称,没有资历,没有钱,没有社会关系……我们编辑部每天只上半天班,下午和晚上,为了填满空落落的心,我和同学发小混在一起,骑着自行车,东晃西荡,游走在城市的各个角落。
我们吃遍了成都那些味道巴适的苍蝇馆子和路边摊。火锅粉配八宝粥的吃法刚流行,我们已经吃腻了;贺水饺、蒋排骨、雨田小馆、华兴煎蛋面、滇味米线、王梅麻辣烫、白家肥肠粉……这些美食轮换着吃。我们不会去一些外地人常去的名店,那些店基本上都是麻(四川方言,意思是蒙蔽、欺骗)外地人的,贵,味道也一般。我很少在家吃饭,工资不免入不敷出。月底发薪之前,常常要找妈妈借钱救济。
我从来没有涉足过这么多地方:昔日的公馆,规整的、单位接收的大四合院,市民居住的大杂院、小杂院,大机关的家属院,小单位的家属院,高干居住区,危房,钉子院,刚刚兴起的别墅区,高档公寓区,涉外公寓……在成都工作的这五年间,我与各阶层的人都有或深或浅的接触。我并没有深入生活、观察人间的观念,按照妈妈的话说,我只是太贪玩了,每天一睁眼,想的就是今天该怎么玩!张爱玲剖析她自己性格特点的话同样适合形容我的状态:“缺乏生活的人,她对生活是贪心的。”
写作并没有中断,虽然速度非常缓慢,却步入了连续不断的轨道。
那几年,诗歌、散文和艺术评论在各地陆续发表。散文被几部文集收录,戏剧小品和随笔分别在上海和成都获奖,长篇小说也已经完稿。我逐渐发现,写作过程要比作品发表更令我兴奋。我曾担心回到成都会丧失对艺术的兴趣和热情,看来它并没有发生。事实上,我和大学同窗好友芳芳(她未能如愿分到广东,被迫来到成都)一起,我们不断相互提醒,一定要保持对艺术的激情,保持敏锐的感受力。她在电视台做导演,精力过人,干劲十足。她常常拉上我,我们一起替电视台策划节目,写剧本;我们还与广播电台合作,做诗歌朗诵会;替杂志写剧评……成都各种有意思的艺术活动,我们都会去参加。
那些迷惘的日子,我反倒是无意间前所未有地接了地气。日复一日,自然就被地底的根须所紧紧缠绕。
1994 年,四川美术学院 1978 级的 12 位画家,让我担任他们新成立的“78 艺术工作室”的艺术总监。这真让我受宠若惊且异常感动。这些画家当时都是四川美术界本体意义上的创作中坚,个性独立又孤傲。我是看着他们的素描、写生、油画、连环画等作品长大的,其中许多人的名字早就如雷贯耳了。
中学时期,我特别熟悉并喜欢“伤痕文学”“伤痕美术”“伤痕电影”等文学艺术作品。从年龄上看,我比这批创作“伤痕艺术”的艺术家基本小一轮。我没有当过知青,也缺乏对农村生活的了解,在“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代,我最仰慕那些“吃过苦”的作家、艺术家。
我只有 24 岁,按说这批画家认识不少很有资历的美术评论家,他们并非必须选我来做他们的艺术总监。大概是他们喜欢年轻人的单纯、真诚,又与我艺术观念合拍,性情相投。总之,我们的合作特别默契。我为他们的画展写前言,为他们的作品写评论,完全处于创作的亢奋状态。
他们大多不到 40 岁,个别年长的也才 45 岁左右,正值艺术创造的高峰期。他们个个开朗热情,洒脱坦直,幽默得不得了,特别会讲
话(成都方言,意为无关紧要的话,讽刺、挖苦的话,开玩笑的话)。大家凑在一起工作或玩耍的时候,我总能从头笑到尾,特别开心。1994 年和 1996 年,我们连续在四川美术馆举办了两届“78 艺术工作室油画展”。前来参观的观众很多,反响也特别好。
成都平原自古就有优越的气候资源和发达的农业灌溉。它本身的富庶,它付出较少收获较多的农业生产方式,让成都人普遍心态轻松,乐于慷慨赠予和分享,吃喝玩乐和交友游戏的风气甚浓。其人际关系的基调是紧密、亲热的,有着乡下人憨厚温煦的传统。
过去,成都通往外省的交通不是十分便利,更别说通往国外了。物资的累积和自给自足,使分享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分享让个体心灵得到了扩展,人们更有劲头来对抗没有外在呼应的单调的日子。因而,我一直认为,成都人普遍有着豁达开朗的心胸,想得开的人特别多。成都,它在最恰当的时辰,接纳了我的摇摆,开解了我的彷徨。
1995 年初,我认识了丈夫。他是北京人,又是单亲独子,让他离开北京到成都工作生活,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我去北京似乎更为天经地义,被大多数人看作是“积极向上”的幸事。偶尔,我会感到命运冥冥之中的安排和捉弄:在我特别想去北京工作时,万门紧闭;待我在成都有了越来越多的朋友,工作也更加顺手,甚至都分了住房,真正不想再离开成都之时,我还只能服从情感的选择去北京定居。
然而,心理意义上的移居却一直未能彻底完成。调到北京工作之后,长达数年,我的大脑经常是一片空白,任何东西都写不出来,如何焦虑也没用。如果我调入的不是北京的高校,而是某个没有寒暑假的单位,以我年轻软弱、依赖性强的个性,也许我会屈从于与北京的朝夕相处。假以时日,我会从依赖北京,变为依恋上北京。只能说是命中注定,我和成都的缘分,倒是因为我在大学工作的性质,依然紧密相连。
每年寒暑假,我都会在放假的第二天迫不及待地回到成都。二十多年来,只有 2008 年没有回成都。那年夏天,我带着女儿去了美国;冬天,爸爸妈妈来北京过年了。某天,有个成都朋友在电话中给我描述成都因为修地铁而极其混乱的路况,我的反应却引来朋友的讪笑。她说:“你咋像很久没有回过成都一样,就是一年而已嘛。”
旅游手册上这样描述成都:位于四川省中部,四川盆地西部,总面积 14000平方千米,其中城区面积 900 多平方千米。全市两千多万人。成都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 24 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是四川省经济文化中心……
历史上,后蜀主孟昶命人在成都城上遍植木芙蓉,每到秋季,五色芙蓉竞相开放,成都因有“芙蓉城”之名,简称“蓉城”。
当然,我们不会这样特别诗意地来感知我们身居其中的城市。我们只知道城市在不断变大,一环、二环、二点五环、三环……朋友们的家相距越来越远,大家来往起来也没有从前方便。我们会觉察到城市密度越来越大,即使是已过午夜时分,大街小巷依然到处都是行人。我们感叹人口流动迁徙变得频繁,大街上甚至已经难得听到本土口音……
成都自建城那天始,两千多年来,从没改换过名字。虽然建城历史悠久,成都以前却是个很小的城市,相当长一段时间,不到 1 个小时的自行车车程就可以横穿全城。
二十多年来,我缺乏四季完整的成都生活,无法像老成都人那样时时凝视它,天天感受它,无法随时抓取它最动人的细节和最细腻的变化;我也不像那些旅游者,踏上成都的地界,带着听来的一点传说、个人的一点偏见、获得的一点印象,做出一番结论。这结论即便是以偏概全,也非常的理直气壮。
当我提笔写成都的时候,一时竟有些无从说起。毕竟,太多诗人、作家、艺术家和普通人写过成都,其中不乏精彩之作。我很喜欢看这类文章,从初期狼吞虎咽地看,到现在有所选择地看,看了一本又一本,一篇又一篇。成都,单就其在笔墨下的形象,似乎已被穷尽。
我推翻了之前写的好几稿,总是感到不满意。成都从各个方面、以各种角度似乎都被人写过,大家都比我写得更全面、深邃、透彻。美国女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托尼·莫里森在谈到读者和作者如何切换身份时,有这么一句话(大意):要写的一切都已经被写过,我只好做个读者。
直到某一天,“成都”找到了我,让我说说对它的个人印象。毕竟,我也算是它土生土长的老熟人了。于是,我提起了笔……好吧,我还是老老实实回到起点,从在成都的经历写起,梳理一下成都与我、我与成都之间千丝万缕的关系。其实,由多重时空的经纬交织而成的人与事,其纷繁复杂的构成,让轮廓不够清晰、下意识总要掩饰起来的“自身”,逐渐变得丰满立体。嗯,检视自己,也需要勇气。
德国评论家本雅明认为,外人看一座城市的时候,感兴趣的是异国情调或美景。而对当地人来说,其联系始终掺杂着回忆。
虽说是回忆,我并不认为它完全属实。尽管我有记日记的习惯,但落在纸上的文字,只要不是录音记录整理,难免含有想象的成分。在企图还原历史遗迹的同时,我们的记忆、认知、情感、写作风格、写作技巧等因素,都会使文章内容部分“变形”。
帕慕克在其非虚构作品《伊斯坦布尔》里说:“对回忆录作者来说,重要的不是事实叙述的准确与否,而是前后是否呼应。”好在,再现并非我的目的,表现才是终极使命。我想让读者看到的内容,更是我想说给自己听的絮语。
如果我依然生活在成都,大概不会有如此强烈的兴趣去来书写这个城市的男人和女人。其实,五代以上定居在成都的所谓地道的成都人,微乎其微。明末清初张献忠屠城之后,成都人所剩无几。湖广填四川移民来的也好,客家人迁居在此的也罢,我笔下的成都人,指的是当代那些出生成长并一直定居在成都的人。他们在这个城市浸淫已久,与这个城市同呼吸共命运,是它真正的主人翁。他们身上体现出的特质,才是这个城市的本体。
将成都男人的形象以虚构的面目呈现,尽情去想象他们的言行举止,倒是颇能勾起我的写作冲动。纪实性质的表达貌似客观,实则拘囿,属于一己之见的东西较难避免落入偏窄的巢穴中。来自身边的人与事,间隔距离太近,焦距不大好调整,定位的高矮肥瘦无法得到保证,偏离事实的可能性很大。“管家眼里无伟人”的轻视或不屑心理,“爸妈眼里娃最美”的溺爱或护短习惯,这些本来属于人之常情的因素,却是书写这类文章的忌讳。
如今,我离开成都移居北京已经二十多年,平日里来往的朋友、身边的同事、家里的丈夫,他们来自五湖四海,携带着各个地域的基因。对比之下,反衬之中,或许我多少能相对客观地去辨识成都的男人与女人。
毕竟是南方人,地域又偏于西部,成都男人因而大多身材不高,体格不壮。他们的面目和三星堆出土文物中那些高鼻深目的祖先不同,甚至与他们的形象正相反:他们面部平展,额头宽大,眼睛不大不小,眼裂细长,鼻子细窄平直,鼻头小巧,嘴唇较薄。他们面部的整体形象是匀称的,与中国其他南方城市的男人似乎并没有根本性差异。
农业文明带来的闲适涣散之气,温润灵秀的乡土年深月久的滋养,让成都男人普遍性情柔和,行动不疾不徐,有时还给人以较为文弱的第一印象。我甚至听到过诸如“成都男人,酒都不敢喝,只喝豆奶”“成都男的吵架吵半天都不敢动手”这样嘲讽成都男人的话。
成都男人并非缺乏男子气,他们的性情普遍含蓄内敛,不那么外露。一般来讲,性情粗犷豪放、大大咧咧之人容易被视为更具男子气概。成都大多数男人不是这样,他们要细腻斯文得多。苏轼“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的家训,深植在成都市民心底,无形中成为塑造他们品行的传统范式。
其实,成都男人只是不愿意轻易招惹人,真正惹急了,交锋起来,却颇敢玩命。我不知道形容四川男人的那个词“川耗子”,是否适用于成都男人。同为四川人,川东、川西、川南和川北各地人的性情明显不一样。“川耗子”这个词,或许不好听,形容四川男人却非常形象。四川男人从来不依仗身强力壮的外观行事,自古以来,他们更多展示出的是灵活机敏、坚韧耐受的生存智慧。
近代以来,从保路运动、辛亥革命、抗日战争、抗美援朝到对越自卫反击战,成都乃至四川男人,他们表现出来的勇敢无畏、机智灵活,敢为天下先的男儿气派,都是铁板钉钉的事实。
成都男人喜欢摆龙门阵,很会说笑话,也很会绕着圈儿地转(挤对)人。唇舌之乐是茶馆文化发达之地的必然配置。成都方言幽默生动,用词丰富,活灵活现,略有点痞,倒也不过分。成都方言在不同的说话者口中,常会呈现大不相同的质地,或许文雅机巧,或许平俗滑稽。稠密的词来句往中,成都男人的言谈,常常会让外来人感叹:这里的人真是敢于且长于表达。
你不能阻止成都男人尽逞言谈之欢,否则,就没有四川评弹、川剧、评书、谐剧等艺术的绵长和曾经的兴盛,茶馆文化更不可能火爆至今。小说《金瓶梅》里那句名言“风流茶说合,酒是色媒人”,精辟地总结出茶和酒在社交场合中的重要作用。喝茶的乐趣之一,正在于与各类人物的各种“说”。
传统的礼仪文化似乎对男人的讷言慎行评价颇高,可是成都人就会觉得这样的人有点木(呆),或者显得有点瓜(傻)。成都人比较看重一个人是否生动有趣,而在生动有趣中,龙门阵摆得是不是开阔、是不是别出心裁是重要的。哪怕这个男人有点饶舌,只要他的龙门阵听起来巴适,人们就会认为他非常聪明,也很可爱。
据我观察,成都男人擅于用市井的眼光打量和权衡人事。无论是精英还是草根,成都男人都惯常以滑稽的外号来戏谑地称呼他们。或许可以推断,成都男人心态松弛,天生便具有平等意识。然而,万事都有两面性。在竞争意识相对较弱的地方,大家对阶层的划分没有那么敏感,城市的整体氛围较为悠缓,人与人的关系较为和谐。同时,以全然解构的心理来对待端肃的事物,缺乏对更高精神层面的追求,也容易让人丧失部分学习和提升自我的觉悟。
在我成长的那个年代,好多成都男人都有点害羞。这种天然的羞涩感既是南方男人单纯内秀的附带物,也是因为从前的成都偏居一隅,人口流动稀少,见识不够,人多少有点诧生(四川方言,意思是在陌生的环境、陌生人面前感到不自在)所致。吊诡的是,当“诧生”和“野性”并行不悖地凸显在一个男人身上时,他恰又是非常迷人的。
无论如何,那些温暖贴心、有礼有节的温馨瞬间,闪现出的还是人性中淳良可爱的那一面。如今,它难以常见,但并非踪迹全无。有时候,我在成都的服务机构办完事,对提供服务的某个男人说着感谢的话,他会微笑着羞涩地表示不用谢。他们在不经意中流露出来的腼腆神情,我自小已是非常熟悉,依旧会深受感染。这些男人中,各种职业的都有,出租车司机、售货员、银行工作人员、编辑记者、送货员、发廊小弟……他们传递给陌生人的友善的信号,会让人感慨:这里毕竟是沃野千里、文化积淀深厚的天府之国。
长期以来,因为正事的缺乏,或者说是真正值得严肃认真对待的事并不算多,成都男人在或者诗情画意,或者活色生香,或者“旁门左道”的事情上下足了功夫。成都搞艺术的男人特别多,诗人尤其多。艺术家们大多自由自在,多数人其实过得比较潦倒,也未见有多少佳作问世。不过,他们倒也优哉游哉五味杂陈地挺过来了。“人生难得是富贵,更难是清闲”,大富大贵者如贾宝玉,也早就悟到了生之真谛。
在成都,生存压力相对没有那么大,人与人的交集一向比较紧密,这些都是兴趣爱好和另类生活方式遍地生花的酵母。
成都男人的爱好多了去了,多到有了玩物丧志的危险:烹饪、读书、品茶、下围棋、打麻将、摄影、养宠物、集邮、淘碟、健身等,这些活动的爱好者,似乎都有他们自己的小圈子。城市缤纷多元的细节也正蕴含在这些生活的门道中。只不过,此类生活方式不足以为外人道,长期沉溺于此,或许就更难以融入所谓“人间正道”了吧。
我有位北京的朋友是典型的商界精英,两年前他被派到公司在成都的分部做经理。他最头大的事就是成都籍的员工不愿意加班。工作日不愿意加班,周末就更不愿意来公司。哪怕给他再多的加班费,他也不想上班。他说这些小孩儿告诉他,他们要去耍!每到周末,朋友们就要相约一起,到处耍。他们有很多耍的方式,乐此不疲,工作仿佛只是玩耍的间隙。我这个朋友对此完全无可奈何。
我是不是该用成都铁像寺水街陈锦茶铺高悬的那副对联来安慰这位北京的朋友——余生很长,何事慌张。
民以食为天,尤其在成都,饮食兹事比天大。成都男人少有不会做饭的。我从前在成都的男同事,不仅会做饭,好几个人的手艺还达到了厨师级别。虽然他们比女人的厨艺高,日常生活中还是女人做得多。家中来了客人则不一样,男人往往会亲自下厨露一手。这种情况下的做饭便有点像表演,特别能获得关注和赞誉。如果再辅之以席上夹杂着吹嘘的一番自谦,喝酒时的兴致也就更高了。
家人的生日或纪念日,是更寻常更放松的日子,成都男人反而缺乏亲自做一桌饭菜的热情,多是到各种特色餐厅吃饭。大概亲人日日在一起周旋,熟悉中早生倦怠,必要借故出去体验一番不同的生活方式,方能有些过日子的新鲜动力。
做饭和吃喝在成都男人看来,都是很享受的事情。就像他们对待女人一样,疼爱女人并非想要炫耀男子汉气概,或者是自家虚弱而依赖女人。爱女人,既发乎自然,也是一种精神享受。普通人的那点人伦乐趣,不正在其中吗?在北方,某些男人表现得特别疼爱自家女人的话,就要被朋友甚至家人藐视,会被认为缺乏男子气。这在成都男人看来,“也太封建了嘛”。向女人“示弱”,除了体现出男女平等,有时不也是变相的调情吗?
我在成都工作的那几年,逢着出差,男同事们总是事无巨细地关照我,简直让我受宠若惊。到北京后就没有这样的待遇了,大家平起平坐,互不“亏欠”。成都男人这样关爱女孩子,你却完全不会觉得他们好色或“女气”,反倒觉得此举与男子气概更贴近。
几个年轻的成都女子对我说过,成都男人居家气息浓厚,很难让女人激起爱意。也许,这样的男人更适合细水长流的婚姻。我曾看到过相关的统计,成都已婚女性对自己丈夫的满意度是比较高的。如果女人对异性在精神气质上的要求高,或者抱有的浪漫幻想多一些,就不太容易爱上这类型男人。女人们会认为他们的气质不够超拔,过于平凡,甚至平庸。
我有个北京朋友曾深情地给我讲述她的成都情人,我很受感染,强烈地希望能见到他。某天,朋友的情人从成都到北京来出差,她把他介绍给我,我真是特别失望。我知道我的朋友对她丈夫有太多的不满和怨怒,可是她的情人,气质平凡,交谈下来,格局狭小。她丈夫曾说:“你再也找不到比我更好的男人了。”结果被他不幸言中,她很绝望,但她依然肯定她的情人特别有生活热情,且用情坚深。
我有好几个成都的女朋友,她们个个才貌双全,见多识广,很有生活情趣,却难以寻觅到合适的恋爱或结婚对象。她们认为成都男人市井气重了点,个人修养、眼光视界和学习能力都不及自己,缺乏做人的气魄。她们过得多姿多彩,大大强过随便与人凑合成婚。
仔细想来,无论古今,也许优秀男人的形成,除去基因和家教,也有很大成分是成长中的淬炼。遇事多了,只要不是笨人,自会总结得失,心胸格局大一点、眼光长远一点的人,慢慢就能积淀出沉着宽豁的气韵。
“入乡就得随俗”,我认识的一些成都男性知识分子很怕被孤立,不愿执着于自己的精神追求,超越本土意识,他们就跟心虚或赌气一样,偏要与俗世“接轨”,以免被划成另类。有时候,他们违背自己的审美意愿,硬要接地气的行为方式,甚至显得有点做作。其实,他们的内心又何尝不寂寞?对地域文化中的某些部分,又何尝不抵触?异端总是要付出代价的吧,无论身处哪种环境,谁不担心自己成为“人民公敌”呢?
今天的成都,已经成为中国西部最重要的城市。我到高新区走走看,简直像是身处不认识的一座新城。无数的成都男人身着正装,脚步匆匆,在这里或主动或被动地经受历练。他们和从前“偏安一隅”的男人不可同日而语,你甚至觉得他们身上的老成都味儿并不重,不少人操着普通话、甚至英语与人交流……他们或许就是新成都男人的缩影。
激变已经到来,这次是从城市的外围向老城区渗透。
男人女人总是互为镜子,彼此借对方看清自己。我有个成都的男性朋友告诉我,他走在成都街头,放眼望去,还是觉得成都的女人比男人要好看,气质好的女性比男性多得多。尽管他是个男人。
在中国,男性形象承载和隐喻了更多的社会性内容。男人,在大众心目中的内涵更偏厚重,因而也就更为沉重。“少不入川”背后所担忧的那种安逸中被荒废的人生,同时暗含着男人对获取功名的诉求。何止是女人才对男人有那么多的期望呢?
我有位女朋友是山东人,她丈夫是成都人。这姑娘给我提及她的丈夫,总是一脸陶醉。她说他(广告导演)在拍摄现场操着“川普”(四川口音浓重的普通话)指挥一干人干活时,颇有大将风度;他喜欢朋友聚会,做得一手好川菜,还特别幽默……她说她太喜欢成都男人了!
除了做得一手好川菜,这个男人的优点并不具有强烈的地域性。从各地汇集到北京的男人,其中优秀的那部分人,基本都具有这样的特质。在全球化时代,“千人一面”的现象多了,当某位精英隶属于某个阶层,他基本就具有那个阶层标准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举止,他的地域特性并不明显。僭越和坠落,其代价都让人难以承受。这和千篇一律的古镇、大同小异的高楼大厦、标准配方的食物近似。这既是现代文明带来的进步,也是人类学意义上的悲哀。
生活习惯、饮食结构、语言文化等的不同,带来个人性情的千变万化。或许,只有抱持对地域文化坚守和更新、包容和发展并举的理念,才能培植出人类真正特出的个性。个性是机械复制时代稀缺而最难固守的东西。
李劼人的长篇小说《大波》中,男主人公黄澜生是生长在成都的江苏人,他娶了成都女子为妻,在成都的公事衙门做着不大不小的官,家境富有。黄澜生长于见风使舵,为人精明。尽管他在成都定居的年月颇久了,平素的口头禅还是“你们成都人……”,为此,他经常遭到成都籍太太的笑骂。黄澜生在成都的日子滋润安逸,舒泰至极,他从来不留恋他的祖籍江苏。不过,他在潜意识中总是想要与成都和成都人拉开那么点距离,于是便“你们成都人”不离口。
我好奇的是,为何黄澜生这个新成都人(出生、生长在成都)不愿意说“我们成都人”,而非要强调“你们成都人”?个中原因,怕是不那么简单……
尽管我自己就是成都女人,但提笔写成都女人,我还是颇有点踌躇。将人按地域进行归类,实在是简单粗暴有失偏颇的做法。人上一百,形形色色。人是复杂的,正因为复杂,文学艺术才有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素材。当然,从文化人类学角度来看,族群有它的共性,环境也确实能“生成”个人。个别和一般,少数和多数,个性和共性,通常都是相对而言的,人们需要借助这类型的书写,来对陌生的地域做快速而感性的了解。学者杨东平说过,国家、民族和城市社会的文化,最终蕴含和体现于人——人的质量贯穿了城市社会的多维空间,成为城市文化的直接现实。
1987 年,我到上海读大学的时候,还没有形成对于“女人”的观念。从未思索过,女人,作为不同于男人的性别,有何种特质。在保守的年代,“女人”这个词本身有它的暧昧色彩,甚至是对某类女性略带贬义、提及她们时语气稍显不屑的称谓。“妇女”“女同志”等字眼才是界定女性的主流书面用语。
“女人”,似乎指向一种性别类型之身体,暗含着情欲的意味。提起这个词,像是在偷窥裸体;抑或是某类妇女,其女性气息过于强烈,扑面而来,简直让人无法招架,瞬间可能让男人失控。这种类型的女性,她们最常被称作“女人”“尤物”。
很长时间以来,我并未特别关注或留意过成都女人。在拥有女性意识的年龄,我所接触和深入认识的女性来自全国各地,并且性格多元,根本无法以某地必出某类人、某人必属于某地的逻辑去划分她们。
话虽如此,伴随我成长的女人,我的发小、同学、邻居、同事,她们都是成都女人。即便在上海或者北京学习、工作、生活,我也认识不少成都女人。一个人生长的地域,犹如他所携带的文化基因,潜藏在他的血脉深处,有意无意地决定着他的行为方式,尤其是那些从未离开过家乡的人。
成都女人是一群性格鲜活、个性色彩浓烈的人。或许感性爽直的女人总是这样,她们外在的诸多表象容易被当作内在的实质。在流行的城市文化概念中,她们被简单地进行了划分和归类。
我是成都女人,“盆地意识”有点严重,我总是期望过着懒散的生活,最好是农业文明时期的生活节奏,每天就是喝茶、读书、看戏、闲逛……当然,我并没有那么好命,年过半百依然在为生存忙碌。可见,成都也是有着各种各样的女人的。
成都女人身材苗条娇小。我不止一次听成都男人说喜欢娇小玲珑的女人,“浓缩的都是精华”,他们认为高大的女人往往要粗糙一些,比较缺乏女人味。成都女人的典型模样是额头饱满开阔,略微凸出,圆脸大眼睛,圆鼻头。她们肤质细滑,说话软糯,尾音拖得较长,嗲声嗲气,容易给人以柔顺可爱的印象。成都人夸赞某个女孩子时,最爱说“好乖哦”。一个“乖”字,包含了漂亮、乖巧、懂事、听话等多层意思。
其实,成都女人的外形和声音与她们的内心并非完全吻合。我也并不认为成都美女有外地人认为的那么多。成都女人较少骄、娇二气,温柔和娇媚不是她们的标配,她们更欣赏爽朗幽默、落落大方的女人。毕竟,接触和交往起来,后者要更有趣。一个人是否好耍(有趣)在这个城市是重要的。游戏精神在这个相对富庶的城市自古就比较浓厚。有趣的人不仅个性丰富多彩,还因为内心充实,往往为人不牙尖(四川方言,形容爱说人长短、搬弄是非),好相处。
成都女人热衷交流,说起话来绘声绘色。四川方言里的象声词特别丰富,并且带有很强的戏谑色彩。因此,越是市井气重的成都女人,其表达方式在外人看来就越是活色生香、具有喜感。李劼人小说《死水微澜》中的女主角邓幺姑,说话就水淋淋、脆生生的,很有节奏感,特别喜人。这部小说被成都话剧团改编成话剧之后,轰动一时,各地的观众都被邓幺姑的成都话迷住了。
另一方面,部分成都女人说话语速极快,叽叽喳喳的,交谈的内容大抵是家长里短、人际八卦,有时不免让人感觉有些聒噪。我有个北京朋友认识一位成都女人,朋友说这个女人说普通话时挺文雅。有一次,朋友偶然听到这个女人用成都话接电话,朋友吃惊地说:“她完全变了个样儿!特别事儿。”
说到成都女人聊天的功夫,不得不提我的一次经历。
2000 年春节,大年初一,我们几个成都人在山西旅游。那天,我们包了一辆出租车从平遥回太原。路上,我们用成都话热聊着各种趣事,笑声连连。突然,我们的出租车撞翻了迎面而来的一辆摩托车,摩托车后座上的女人当即被甩了出去。我们大惊,赶紧下车去瞧个究竟。骑摩托车的是个淳朴的山西青年,那被甩出去的,是他的女朋友。幸亏出租车开得不快,那对男女被撞得并不厉害。我们一个劲儿地道歉,并上下查看他们的伤势。那对青年很有点羞涩,连讲“莫事,莫事”,弄得我们很不好意思。
我们问司机,他到底是咋回事,明明宽阔的马路上几乎没有什么车,他怎么还会撞到那辆摩托车?那个山西司机是个老实的小伙子,他说他听我们聊天听得太入迷,开车时走神了,没有注意到对面驶来的摩托车。我们有些诧异,便问他是否听得懂成都话。他说完全听得懂,我们讲的话太好听了……
我们既得意又相当内疚,便多给了司机一点钱,让他马上带那姑娘去医院检查一下,车祸之后最怕有内伤。那司机依依不舍地和我们道别,似乎还没听够我们的聊天。我们则忐忑不安地拦了辆过路车走了。
生活态度高调是我对成都女人的一大印象。她们不愿安于现状,有股想要改变什么的劲头。她们有北方人的豁朗劲儿,也具备南方人的圆融性。她们精力充沛,好管闲事,外表也许文静,内心其实泼辣。有些人把这种天性用在工作中,四处闯荡,勤奋能干,大气且能团结、包容他人,加上运气不错,最后出人头地,获得较高的成就。不过,这部分精英总是少数,多数女人把注意力都倾注在家庭或社交上面,过得也算舒适。
只是,和老一辈勤劳能干、擅长持家的女性相比,对家务事感兴趣的年轻女人大为减少。她们宁可把时间留给打麻将、健身、进修学习、吃喝玩乐……
喜欢和人比较是我对成都女人的又一印象。这点倒真不是成都女人独有,各地都差不多,只是成都女人敢于把它表露在外。亲戚、同学、朋友有啥,不管是吃的穿的还是用的,自己也必须要有。高雅的俗气的,只要是市面上流行的,她们都喜欢跟风。人家有而自己没有,她们就觉得被潮流给甩开去了,肯定会气得鬼火(四川方言,意思是怨火)冲。只有啥都和别人一样,才能身心平衡,周身通泰(四川方言,此处意为舒畅)。她们不像北京上海的女人特立独行,最不喜欢从众,这里小家碧玉型女人更多,形式也就更为趋同。
四川人惯常称呼女娃子的一个词——幺妹儿,非常形象地勾勒出了部分成都女人的外在气质。
女孩子在成都通常是被呵护的,但她们并不因此骄矜傲慢,反而是性格豪爽泼辣者居多。她们大多不是冷静精明、自保型人格的人,而是母性较强,见不得弱小受苦,看不惯不平之事。她们维护男人的最高境界就是替他们两肋插刀。听到过有丈夫说起自己的妻子,讲她“特别讲义气”,简直像是在夸赞某位男性朋友。
我上高中时,有天路过市劳动人民文化宫,见门口里三圈外三圈围满了人,女人的哭声和男人的吼声也是声声入耳。我停下自行车,打算挤进去看看到底发生了何事。只听身边有个女的说:“你快点去帮那个女的打!老子最看不惯男的打女的了。自行车我帮你盯到。”我扭头一看,说话的是个 20 多岁打扮俗气的女子,站在她身边的男人大概是她丈夫或是男朋友,他听罢她的鼓动,将自行车龙头往她手上一塞,迅速挤进人丛……
我所理解的成都女人的泼辣与重庆或北方女人的泼辣,风格不大一样,她们属于绵里藏针型,表面风轻云淡,实则有心计。《大波》里的黄澜生太太,就是那类很有个性的成都女人:长得乖巧,聪明伶俐;叛逆野性,天不怕地不怕,拿得起放得下;善良讲理,喜欢吃穿打扮,喜欢男人;并不具备女权意识,但本能地认为女人就该和男人平起平坐;婚后在家里要拿事。她是孝顺却也任性的女儿、温情而有主意的母亲、风情万千却有脾气的妻子……
社会动荡,大难临头之时,黄澜生太太比黄澜生要镇定得多。在她的主持下,家中的日常生活照旧,一切井然有序。和平时期不显山露水的黄澜生太太,在乱世中反倒生成一腔豪侠气。
成都的美女隐藏在民间,商场、快餐店、医院、机场、地铁……常常迎头撞上一个美女。可是,出现在各类自媒体上的成都美女图片,不知为何,好多人看上去打扮姿态都过于刻意,反倒有点土。我心中的成都,自然质朴就很美,“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是最适合肤质细腻、身材苗条的成都妹子的风格。
打扮对成都女人来说,从来不是小事。女人的审美爱好、经济文化水平、个性脾气,都能从装扮上看出几分。“人是桩桩,全靠衣裳”,这是成都人的老话。女人不仅自己爱打扮,还爱欣赏旁人甚至路人的打扮。北京人喜好自然大方的穿衣风格;上海人历来讲究低调、含蓄。成都虽然也有“好吃莫过茶泡饭,好看莫过素打扮”的说法,不过说归说,大多数成都女人还是更偏好用力“打扮”。如果赶不上时髦,就会着急。于是,一阵子全民皆着“健美裤”,一阵子满街都是“松高鞋”,个子矮小的成都女人还给松高鞋取了一个诙谐的名字——“恨天高”。
成都的美食不仅闻名全国,说是已经走向了世界也不为过。会吃和会做在成都女人那儿形成了天然的统一,她们在烹饪方面可说是无师自通,天赋过人。我的大多数同学、朋友、晚辈,从小到大都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一旦独立开火,却能迅速上手做出一桌色香味俱佳的饭菜来。四川人的皮囊里,或许都藏着厨房里的火星油烟。
在我看来,成都女人的魅力远非善于庖厨一项。由于历史文化悠久深厚,自然环境优美,维持基本生存的成本较低,许多老辈成都人颇有点超然物外的感时伤怀之心。我们毕竟是诞生过“东望少城花满烟,百花高楼更可怜”等无数浪漫诗歌的城市,很多成都女人,再是大大咧咧,内里都有烂漫感伤的那一面。
听到普普通通的女人说出非常抒情的话,这在成都也属平常。我同学在外地念书,她母亲,一个工厂保管员,写信让她别谈恋爱。她母亲写道:“你正是花样年纪,娇艳如春,可是最新鲜的水果,也最易引人垂涎。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待你在夏日归来,是当完璧归赵。”虽然是母亲的笔迹,我同学却很怀疑这封信是由别人代笔的。她说她妈妈平时就关注柴米油盐和电视剧,写不出这么文白夹杂的酸文。
严肃的艺术在成都落地之后,往往会招揽众多好奇的目光。它很容易就地发酵,女性参与者的数量明显多过男性。在崇尚文化的氛围中,成都的女性作家、诗人、画家等数量不少,水准也不低。我有个北京朋友从小生长在西部的另外一个省份,她多次羡慕地对我说,成都的文化氛围真的让她喜欢。她偶尔回到家乡时,那种缺乏文化氛围的环境,总是让她感觉很寂寞,想要尽快离开。而我清楚,这其中的功劳,这种对于高雅艺术和精神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多半要归功于成都的女性。
成都女人的好奇心和热情是相当有名的,这恰恰说明她们胸襟开阔,极能接纳新事物。当然,荒腔走板、变样串味的例子也不少。在诗歌、绘画、音乐、电影等艺术的展示现场,情形无不如此。
成都女人时常成群结队地出现在某个大型画展、某出交响音乐会、某类诗歌朗读会、某家时尚新潮的书店……她们或者表情高傲矜持,自觉与这种场地的档次很般配;或者东瞅西瞄,打量别的女人,暗中进行比较;或者叽叽喳喳地聊天,高声呼唤乱跑乱动的孩子……她们认为功夫在诗外,艺术活动重在参与。我在某个画展上亲见几个打扮时髦的女人,边啃麻辣兔丁边参观画展。
我倒觉得,这种行为状态下的成都女人,是有几分乡土气的,她们天真憨朴,不擅藏掖。这或许是在北京、上海、深圳这类城市少见的。在那些地方,艺术就是艺术,居于庙堂之上,身处其间的人,大多会自然地规束自己。而艺术在成都或许有它饱满的“人间性”,能让各种人去亲近。
成都女人喜欢亲热的人际关系,人情往来和日常社交在生活中占据了相当重要的位置。维系关系的方式有很多,走亲戚、打麻将、跳广场舞、婚丧嫁娶、吃饭喝茶、介绍对象、参加同学会和同事聚会……在这些人与人的交际中,总有一类活动会把你包裹进去。并且,各个活动举办的频率都相当高,它们往往还彼此交叉,少有女人能成为漏网之鱼。
我曾听不少外地朋友和我形容过他们到成都或长或短游历之后的感受。他们认为成都女人热情、勤劳和干练,钟爱自己的城市。他们很难不被她们的热情感染,甚至感动。从商场到饭店,从会场到公园,从大街到小巷,成都女人的热情和周到,常常能化解或消弭掉他们对成都的一点微词。
我发现,有些内向或不喜欢社交活动的人,容易在成都陷入某种孤独境地。热闹固然是繁荣的映射,静谧独处却能给人身心以滋养。思考和积淀都需要平心静气的处境,它远非热闹甚至喧闹所能达致。
我认识几个成都女人,从年轻到年老的都有,虽然并不从事艺术工作,却喜欢独自沉浸在文学艺术的氛围里:弹钢琴、听交响乐、研习绘画、深度阅读和写作……她们从不招惹人,不愿随波逐流,却是别人口里眼中的“怪人”,受到非议和冷落。
不止在成都,任何人想要寻求心智的超越,都是不容易的。对于城市来说,“吃货”和“怪人”都得兼备,各自为政,各得其乐,才会免于其内在的空洞,方能蕴藉和迸发蓬勃的创造力。
寒假或是暑假在成都,每日黄昏,我都要在大街小巷长时间漫步。我常常为这座城市的女性庆幸,这是座对女性友好、适合女性生活的城市。我也为自己是个生长于此的女人而深感慰藉!
1996 年,我移居到一座少雨的城市。一场小雨就能使全城交通瘫痪,连续几天的暴雨甚至能夺走人的性命。我成长于雨水丰沛的地方,四季不同的雨景是对故乡的回忆中永恒的画面。“花重锦官谁得见?杜鹃啼处雨斑斑。”缺雨少水的地方,大自然和人工环境都会显得单调。南方籍文人艺术家在总量上多于北方,雨,大概也有它的贡献,“沉思默想是和水永远密不可分的”。在干燥的北方想念南方的雨,也是我时常出现的境况。
无疑,雨天在一些人眼中显得诗意,也加重了另外一些人的失意。它带来出行的麻烦,却让干涸的皮肤和心灵双双得到滋养……有几个南方人不熟悉雨水,没有过与它的爱恨痴缠呢?
小时候家里经济不宽裕,全家四口人的各种雨具却是最齐全的。爸爸妈妈有军用厚雨衣、长筒雨靴和专门骑自行车用的雨披。哥哥和我也有雨伞和雨鞋。雨具在如今可以是时尚的单品,是时髦人展示雨中风采的元素。在我们家,雨具却是必不可少的实用家伙。那些雨具普遍都长得很丑,孩子们是能不用就尽量不用。小雨就淋、大雨就躲才是我们的常态。我经常因淋雨感冒,咳嗽到整夜睡觉不踏实。咳嗽厉害了,就检讨自己太懒,不该不带雨具去学校。不过下一场雨来时,还是会发现忘了带雨伞。
爸爸妈妈习惯以农村的景象来为各个时节的雨做上注脚——“春雨贵如油,这雨下得太及时了”“这个时间下雨,烂白露,之后天天都要下雨”“红五月下雨,麦田遭殃了”“这暴雨下了两天了,田头(四川方言,相当于‘里’)的菜都冲走了,好可惜嘛,菜要涨价了”“一场秋雨一场寒。秋分都过了,雨还这么多,农民还要踩在水里头犁地,造孽(四川方言,意思是可怜)哦”“雨雪天,那么冷,地头怕是东西不多,吃啥过冬呢”……每每听到这些,我就在心里说,爸妈真是可笑到替古人担忧的地步。
长到我现在的年纪,逢着落雨天,我也爱念叨这些仿佛离我很远的农民的生计。果然是年龄不同,景象迥异。
成都春天的雨通常下在夜间,“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三月的屋檐下,嘀嗒、嘀嗒的雨声轻叩窗棂。我喜欢听雨水滴落的声音,伴随着轻柔好听又单纯的声调,仿佛天与地都昏然入睡了。万物被衬托得格外静谧,一根针落在地上,也要惊人一跳。
万籁俱寂的雨夜,我从侧面打量雨中的世界。窗帘上有树的剪影,忽而东面浓黑一点,忽而西面枝丫分离。雨水在屋顶跳跃,顺着瓦楞滑溜,悄然合拢成一幅抖动的幕帘。帘外是湿润的水的统辖地,帘内也渐渐泛起了缕缕湿气。春雨的柔和宛如耳语,仿佛要找人倾吐一点私事。我们都认为这样的时刻适合分享那些埋藏很深的情感。我必得配合雨夜的诗意,思念起远方的亲人:外婆、姑婆、姨、表叔、表哥、表妹……
随即,苦恼不可抑制地冒出了头,它有雨声伴奏,不仅无法忽略,还被格外放大:这个冬春,我的个头蹿得太快,我喜欢的那个男生,前两天调到我前面两排去坐了。我能不再长个头了吗?如果能把长身高的那股劲儿分配给大脑多好,学习数学的费劲让妈妈和数学老师都认为我智力很差……好在,在被烦恼压垮之前,我在节奏越来越缓慢的雨声中及时地睡着了。
近代文人易君左在歌咏成都的词里写道:“细雨成都路,微尘护落花。据门撑古木,绕屋噪栖鸦……”这是春天的成都路。夜雨结束在晨曦微露之时,地还湿着,太阳已经升起,空气中弥漫着泥巴的清香。窗前静默无声的夹竹桃和枇杷,大概急于和路过的人打声招呼,释放出香甜混杂微腥的浓烈气味。看看挂着水珠的花朵,便会明白它们在夜里洗过澡后,是如何周身通泰,显得分外清纯。
上学路上,阳光在雨后的大街小巷制造出浓淡不一的影子。街巷在此刻跃跃欲试,拿出了它不为人知的另一面,果然是光影缭乱,熟悉中更有陌生。饱吸雨水的行道树枝叶抖擞,颤抖的露珠晶莹剔透,滚动在叶面边缘,每一颗都是生命的精华。
南方的万物有了春雨的滋养,生长萌动得飞快。桃花梨花吐蕊,柳树冒芽,玉兰开花,芙蓉绽放……“春雨滋润着迟钝的根芽”,焕然一新的世景仿佛感染了春雨,它便来得更多更勤。春雨洗涤了冬日的尘霾,景、物、人都变得轻松昂扬,鸡鸣狗叫,孩子欢闹,大人吆喝,声音分明而清爽。
小学时,最盼望的事就是春游。临到春游的头天晚上,妈妈在给我准备夹春饼用的凉拌菜时,依稀听到门前枇杷树间有细碎的水声。我跑到屋外,紫黑色的夜空中,灰黑的乌云在快速腾挪。远处的天幕微微闪亮,月亮放出它灰白色的光,却迟迟不肯露脸。“有雨天边亮”,雨伴随着风,忸怩着犹豫着,还是来了。我着急起来,生怕第二天的春游泡汤。老师交代过:下雨就取消春游,照常上课。妈妈安慰我说,成都都是下夜雨,明天一定是个晴天……我整夜睡不踏实,半夜醒来好几次,侧耳倾听雨是否已经离开。
早晨睁开眼,蓝色的窗帘像是被雨水浸泡了一夜,色泽变得浅淡,似有几点光斑在布上游移。果然有阳光!我从床上一跃而起……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杜甫这首描写成都春雨的诗,爸爸特别喜欢。尽管哥哥出生在初冬季节,爸爸还是摘取出这首诗中的两个字为哥哥取名。
童年的晚上,早早被父母“威逼”上床后,我和哥哥往往都还不愿意睡觉。他睡在一张祖传的四根木架子围成床框的雕花木床上,偷偷地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看书。我的小木床则是父亲或母亲单位配发的,比较简陋。哥哥只不过比我大19 个月,却比我高出两头。我从来不叫他哥哥,他也没叫过我一声妹妹,我们从小就直呼其名,或是以自己给对方起的绰号相称。
逢着雨天,哥哥就在另一张床上编出各种凶险的故事来吓唬我。如果雨不大,我会壮起胆子反驳他,挑出他讲述中的漏洞,讽刺、嘲笑他。大雨倾盆的话,家外各种声响就会放大,各种景物也会变形:大树摇来摆去,啪啪地撕打木窗;野猫长声哀叫,既像寻求庇护又似宣扬独立;窗台上站着一个蒙面人,倏忽间又消失了……
忍了又忍,哥哥还在继续添油加醋地编排,我只好大喊爸爸救命。向妈妈喊“救命”没有用,妈妈只会恼怒地呵斥哥哥两句了事,爸爸则会起身,来到我们的小屋,陪我睡觉。爸爸睡眠特别好,几秒钟后,他就在我身边打起鼾来。我有了安全感,就希望雨能下得更大一些,更响亮一些,最好是盖过爸爸如雷的鼾声。
青春时期,我有一张青白中带黄的脸。那种脸相有着老成的滞重感,仿佛经受着某种生活的重压。下雨天气,身体的某些部分就被解放出来。雨水能使我变得轻盈。
家里搬到楼房去住时,我已经 14 岁了,拥有了一个单独的房间。下雨的夜晚,我在台灯下看书,书中的世界不禁也濡湿一片,灵动地闪耀起来。我热爱契诃夫和勃朗特三姐妹,热爱普希金和惠特曼……有时听着雨声,眼前会浮现出那些行走的路人或旅人,我会幻想他们的落寞悲苦。小说和诗歌告诉我,雨夜的道路上承载的更多是忧伤的灵魂……
有雾的冬天,才是成都的常态。雾和雨在体感上似乎只有湿度的不同,视觉感受就完全不一样了。雾天也是湿冷的,也会带来各种行动的不便。不过,雾的朦胧暗含着神秘,即便杀手隐匿其间,即便有个宝贝突然自云端滚落,你也可以先愣一愣,再做出反应。雾是间离,是迷蒙和想象……
冬天只要下雨,地上就泥泞不堪。雨水并不脏,但把城市的灰尘沾湿和成了泥。很多时候,雨后的成都反而最脏。
暮冬的雨时常裹挟着雪,有时分不清是雨还是雪。雨特别小,淋在身上若有若无;雪也特别细,飘在地上瞬间就化掉了。有了雨雪,冬天的寒冷就仿佛有了某种形状,虽说是更冷更湿,却更像冬天。天黑得早,湿润的地上早早就有灯火的倒影,路边店铺都关上了门,窗户蒙上一层雾气,只见里面人头攒动,可是看不真切。朦胧中透出的温暖,让路人渴慕。
雨雪天,雨具倒是可有可无,只需脚步匆匆地赶到一个温暖的地方,安心住下。如果能再来上一杯酒,泡上一杯热茶,也就可以告慰一切的奔波。
从前的冬至日,如果下雨或下雪,妈妈就会感叹说:“真是吃羊肉汤的好天气。”爸爸妈妈总是提前几天就要思量去哪儿买最好的羊肉,是头一天炖好羊肉还是当天再炖。我的“避难日”就要到了,我得外出独自觅食。我闻不了羊肉强烈的膻腥味。偶尔听着哥哥故意给我炫耀羊肉的美味,我胃里会一阵干呕……我已经习惯了在冬至日独自外出,随便吃点简单的小吃就能打发一顿。
我撑伞走着,满怀委屈,埋怨爸爸妈妈竟然会喜欢吃羊肉,痛恨哥哥浅薄的洋洋得意。走着走着,我会忘记了家人,街边的店铺和人家强烈地吸引了我的注意。开敞的门板户,开杂货铺的人家,冬至日,大多也是要围坐在一起吃点牛羊肉的,清炖、红烧居多,也有热气腾腾的羊肉汤锅。对他们来说,羊肉既御寒又鲜嫩可口,是冬季的上品。他们的脸在热气中舒展开来,惬意安闲。小店主们甚至都有些懒得搭理生意。雨下得越大,越是心安理得地享受着无人来打扰的团聚。
有时候,闻着沿街一片羊肉的膻腥味,我觉得自己被这个城市抛弃了……
我喜欢在夜间的小雨雪中散步。头发和大衣上的雨雪若有似无,即便淋上一点也不会浸透衣服。长柄伞就权作拐杖吧。帕慕克在他的小说《雪》中写道:每一片雪花,都是迎向空中的一道光……这道光稀释了城市的噪声,让它静谧得甚至都有些神秘了。这道光还把老房子的瓦屋洗涤干净,使其看起来晶莹透亮。雨雪飘飞,飘起了好多的幻想,我热衷于在此时对城市做一番探视。
离家不远,小南街到东城根街的路上有家炖鸡馆,特别小的门面。雨雪天,屋檐下的吊兰依旧葱茏,小小的店堂里坐满了人。有个女孩搓着手,头冲着窗外微笑着,是在看雪吧,她对面的小伙子低头看着菜单。她的眼睛亮闪闪的,也是迎向空中的一道光呢。她的快乐像是对我哈出的一口气,让我的脚步更加轻快。
城市的灯火点燃了沉寂。湿漉漉的地上,倒映出东一块西一块怪异的图案和颜色。雨雪将各种层次的建筑都凸显出来,仿佛它们素日都低调地隐匿在空气之中。原来有这么多难看的房子,多过想象。街上行人稀少,就连实业街街口惯常坐着的那个乞丐,也在雨雪天提前收摊了。
实业街上从前有家“卡夫卡”书店,经常有本地的作家和诗人专程来此买书。这家书店就像卡夫卡本人一样高冷、疏离而深刻,与城市的气质格格不入。它的存在犹如雪在成都冬天的处境,高调降落,或许瞬间就融化了,其生命之短暂,让人怀疑它是否真正来过。
这城市身处内陆,没有大江大海相依傍,也很少有灾害降临。万事万物过于平缓就缺乏节奏,显得平庸。它急需打破沉闷,哪怕在冬季被大雪短暂唤醒。
途经后子门到人民南路,现在,自行车上的人穿上了雨披。公交车的车厢里显得很空,灯光笼罩在车厢内,隔着雨丝,车厢内偶尔晃动的人影,近似灯箱里的木偶,只有机械的动作,看不到任何表情。
大学时代,我和朋友们都喜欢在后子门一带流连,我们觉得它是成都最漂亮时尚的小街。马路两侧的梧桐树年深月久,挺拔粗犷地围拢在街心,很有异国情调。人行道两侧店铺不多,比较精致。围墙圈起来多个大院子。外墙栽种着茂密修长的竹子。竹林几乎高过围墙里面低矮的楼房。这些院落不仅静谧,甚至略有点神秘。这条街上的商店卖的大都是外贸货,店主们普遍年轻时髦。似乎只有这些小店才配得上我们傲娇的性情和干瘪的荷包。
雨雪天的后子门,梧桐掉光了树叶,竹林被冻得瑟瑟发抖,街道已是颓败的景象。它正在大规模被重建,清幽的小街将被拓宽,现代化粗俗划一的蓝图逐步登场,喟叹的怀旧终将被遗忘。冬季毕竟不利于施工,待到春天,欲望将要全面登场……
雨,天空的分泌物,它试图一点一点铺陈在大地之上,从而释放云层的压力。于是,浓黑的天色被渐渐稀释成了蓝黑色。开敞的空间使得寒气加重,它游弋在裸露的每一个角落。我裹上风衣,竖起衣领,行走在钢蓝色的寒冻中,宛若某类趋光植物,向着霓虹闪烁的大街疾步而去。
人民南路天府广场可不理会它背后街巷的荣华抑或黯淡,它始终象征着这个城市最大的气场。它在近两年已被重塑,据说设计方是一家国际著名建筑师事务所,我却觉得它看上去像是一个被过度修饰依然格局促狭的邮电局。
我怀念天府广场在 20 世纪八九十年代朴素平易的样子。它的两侧分别是成都电信电报大楼和市政府。不大的街心花园,四季鲜花缤纷,快车道两侧种植着葳蕤的梧桐树。17 岁那年夏天,我曾在梧桐树下躲过大雨。大雨过后,我几乎“毫发未伤”。那会儿,它并不贪图地界的大小,也还不代表这个城市的面子,却是普通市民意识中真正的城市中心广场。
有雨的夜晚,寒冻让终日的喧嚣却步,雨雪使光影愈加混乱。天府广场人迹寥寥,它仿佛陷入沉沉心事中,为曾经目睹过太多信件和电报中的秘密而心惊胆战。
红照壁就在人民南路二段,这条街上还有一家老牌的剧院。剧院曾经被直冲云天的大树掩映。如今,拓宽的大街让它寡淡地裸露在雨雪中。它积淀的戏剧基因本来不够强大,也就更加敌不过光阴流转中观众们认知和休闲方式的变迁。
我驻足看一看橱窗里新近上演的戏剧的剧照,它也是日益单调陈腐。雨水浇开了玻璃橱窗四周累积的灰尘,剧照中的人们,活在恍若隔世的情境里,表情各异的脸,像是流下了深浅不一的眼泪。人生如戏抑或戏如人生,看来谁都理不清。
那条名叫锦江的绕城河从来不上冻,雨雪一头栽进它并不宽阔的河道,波澜不惊,瞬间就被它无声地吞噬,犹如箭矢穿越稀疏的松林,不着痕迹地与松林融为一体,彼此找不着来路,看不清自我,互为表里。它滞缓流动的五彩斑斓的碎影,来自身边林立的豪华宾馆的霓虹灯的映射。那些被灯红酒绿点缀的灵魂,或许蕴藏着比平常人更多的风雨。日日上演的富贵荣华的秀场,偶尔也会露出寂寥,让人联想起“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的景象。
沿着陕西街往石室中学的方向漫步,如果不是周末,会碰上刚下晚自习的中学生。他们跨出古朴宽敞的校门,惊喜地笑喊着:“下雪了!”青春的嗓音把一只在屋檐下躲雨的猫吓了一大跳,它可搞不明白头顶那个有两千多年历史的校名“文翁石室”到底是啥意思。它跑到两盆被细雪装饰一新的硕大的冬青树后面,警惕地扫视着轻松兴奋的学生。
即便处于四季的尾声,凋零的自然愁容满面地沉睡在漫漫长夜中,街灯下依然有辛勤的人在摆摊卖吃食。袅袅上升的热气弥散在硕大的雨棚和食客的头顶。裸露在寒冬中的缕缕温热,也是贫穷人家艰辛的安慰。什么也阻挡不了仅有的那点暖意。雨和雪,当然也不能。
雨到底无法代表冬天的深度,它让位给了雪。初雪,唰唰地下起来,昏暗的路灯下,雪花像是舞台聚光灯下的布景,独自旋转至黑暗的纵深处。寂寥的情绪终是被雪播撒得纷纷扬扬,我大概该要回家了。
推开家门,炉火旁收拾完碗筷的脸色微红的妈妈看见我,略为吃惊地说:“下雪了吗?你的大衣上落满了雪。你不冷吗?”
家中的暖意快速融化了雪花,我把半湿的大衣挂到阳台上去。朦胧的街灯下,密密匝匝的雪花,像是大地急迫地要掩盖什么,又似现实景象注定的升华。它到底要给这清寒的冬日涂抹上童话般的想象。
雨,打湿了脚步,凉意从脚心直抵后脑。雪,勾连出最多的惆怅。在冬天,没有比家更安全温馨的地方。雪下得更大、再大一些吧。我将在雪中做梦。
捷克作家赫拉巴尔说,谁都无能为力,当天空专注于下雨。
夏天的雨通常来得轰轰烈烈,伴随着雷电和其他季节少见的狂风。猛然间,刚才烈焰腾空的天空收起了它在夏日的任性,抖出坏脾气爆发前的序幕。灰黑的云急速聚集,雷电撕开天幕急于亮相,狂风从四野穿梭进城,土腥味骤然泛起……
不时听到门窗啪啪关闭的惊叫和玻璃破碎的脆响。雨点紧跟而来,几秒钟后,透明的水像块帘子,从天到地,顿时被它统治得服服帖帖。朦胧的变得清晰,污浊的被清洗干净,歪斜的就此垮塌,疏漏的爆裂开来……它必让你感受一次威胁,至少也得是惊恐。
每过几年,成都就会有一次小型的水灾;每过十几年,成都就会有一次大型水灾。直到府南河工程竣工,成都夏季的水情才有了极大的改善。
成都到底是幸运的城市。有时连续一周日夜瀑布般的大雨,夏天的各种备用物资被消耗一空。就在几乎弹尽粮绝之际,大雨赫然而停。众多蔬菜、水果、副食品摊子像雨后的彩虹,琳琅满目,点缀着湿漉漉的大街小巷。生活的热情被雨水浸泡一场,更加蓬勃高涨。人们抱着稀饭碗,热议着水灾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各种狼狈甚至悲惨的雨中经历,语气轻松戏谑,像是完全置身事外。
夏天更多的时候是短时阵雨。气温高过 35 摄氏度,空气凝滞不动,成都人就会感觉受不住,到处都在叫嚷“热得要死”。老天爷终究是偏爱这个地方的,很快就会来场大雨给城市降温。雨后,甚至会凉快到须得穿上长袖衬衣来“御寒”。两天后,不绝于耳的蝉鸣声再度打扰午眠,闷热重新登场。
大雨过后的黄昏,我通常要出门去做长时间的散步。来到空旷处,猛地抬头,天边豁然横亘出远山的轮廓。弄不清那是什么山,一厢情愿地把它假想成西岭雪山。“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这句杜甫咏颂成都的诗句,实在深入人心。西岭雪山是成都人心中诗意的象征。在当下,它的出现并非意味着诗意,更多的是空气特别好的征兆。
夏日的清凉让混沌多日的眼眸清新明亮,城市在豪雨的“教训”下,却灰头土脸得多。灰紫色的天空,倾吐了太多的水,仿佛元气大伤,正忙着喘气。青黄色的城市,像老照片被勉强着了色,特别粗糙破败。遮挡楼房的广告牌色彩黯淡,丑陋的楼群当然也就更加丑陋。立交桥边缘的水印黑迹斑驳,一场大雨让它折旧了 10 年。一洼洼的水坑,里面漂浮着石块和废纸。部分行道树枝叶残破,树下是烧烤摊遗留下来的大片黑油。哪儿来这么多的野狗?它们和穿着大花睡袍厚底拖鞋的女人一样,大摇大摆地穿街过巷。
大雨过后,城市排水系统明显不畅,冒出来许多水坑水洼和涓涓细流。小时候,雨后的一大乐趣就是蹚水沟。我们纷纷用脚挑起雨水往同伴身上洒,乐此不疲。即便脚趾缝间塞满了泥沙碎石,或是不小心踩在淤泥青苔上滑倒,还是丝毫不减兴致。乐极生悲的后果是脚趾经常被莫名其妙地剐破划伤,妈妈吓唬我说如果感染严重,就要去截肢。
青春时期,自然鄙夷年少时的幼稚,增添了渴慕成熟的自恋。情不自禁地一瞥或是仔细打量雨水坑中的身影,都是经常会有的举动。雨水中的人通常很奇怪,胳膊特别短,腿细长得胜过匹诺曹,头发乱蓬蓬地飞扬着……即便如此,还是会认真地吃惊,仿佛从前没有看见过自己。
雨后的万年青丛里,蜗牛爬得到处都是。雨后的大榆树下,蘑菇争着冒头。雨后的荒草地里,蝴蝶展翅低飞。雨后的蚊子,正在疯狂地寻觅孩子的肌肤……
芳租住在红星路一家大杂院的老楼上,其时我们大学刚毕业。摇摇晃晃的两层木质危楼,芳的那间小屋低矮得我们都下意识地低头而过。小屋曾是我们聚会的天堂。
每逢下雨,她的小屋就会漏雨。小雨会洇湿屋顶,大雨则必须用脸盆或是水桶接水。我们在摇摇欲坠的木质回廊上用手接雨玩。我们推三推四,猜拳定输赢,输家去回廊上往楼下倒接满的雨水。大家不免要诅咒夏天该死的暴雨和刻薄吝啬不肯整修房顶的房东。我们一边担心暴雨会冲塌房顶,一边打麻将,玩扑克,抽烟喝酒热聊,话题主要是心仪的对象,顺便也谈谈书籍、电影、戏剧……
多数时候,面盆里嘀嗒嘀嗒的声响渐小渐弱,雨到底在午夜前休止。我们拉灭电灯,轻手轻脚地下楼,尽量不去惊动一楼的黄狗。那只大狗在雨夜特别警醒,狂吠声让人心惊肉跳。
月亮不知何时已挂到了天井的上空,香槟色的月光泼洒在水淋淋的核桃树上,像是一种水银的反光。
忧伤无端泛起。我们得赶紧去街上找家麻辣烫,坐下来,借着滚烫的辣汤,驱走雨水的湿气。
秋天是成都最阴郁的季节。据说 2008 年大地震过后,天气有了很大变化,现在的秋季经常是蓝天白云,艳阳高照,仿佛身处高原。我在成都生活的那 23年间,一年到头,阴天和雨天能占据大半年时间。四川精神病患者不少,也许与沉郁的天气有点关系。
“秋风秋雨愁煞人”。秋雨开场时,骤然而至的凉意让人恍惚,怀疑夏天是否真的已经离开。可成都的秋老虎也是凌厉的,总要逼近 10 月,秋天才姗姗来迟。它以雨水拉开序幕,猝不及防地袭击你。人们并未做好迎接阴晦天气的心理准备,觉得凉意来得过于突然,全然忘记了立秋已经是好久以前的事情。
秋天的味道在南方和北方自然是大不同的。南方的秋天或许是被夏天和冬天各裁掉了一截日子,越发短暂而弥足珍贵。似乎只有在绵绵秋雨的提醒下,人们才能感受“却道天凉好个秋”的深意。随着雨水的陆续减停,寒冷已成惯常症候,冬天划过皮肤,浸润进心坎,惊觉秋天不知在何时悄然却步,一年也很快要走到尽头。这和人生的疾速短暂何其相似。
连绵的秋雨中,树叶渐渐变了颜色,灰绿、黄绿、棕红、棕黄、土黄、灰黄……色彩斑斓绚丽,美得让人眼花缭乱。不够强韧的树叶,应季而变,随了秋风急速飘落,一夜间便从丰盈到枯索,让人目瞪口呆。感物伤怀在阴郁的成都会被泡发得特别充分,我不免有些萎靡,瑟缩着裹上很多件衣服。
秋雨让四川盆地的形状和概念不断地浮现,清楚地被强调,难以自欺欺人,被围困的感觉如此强烈,压抑的情绪长时间得不到舒展。年轻的时候,我会憎恶这没完没了的雨,总是思虑着,是不是应该离开成都?
站在高楼往下看,街道凋败寂寥,树叶纷纷在雨中坠落,枯枝败叶横飞。裸露的城市像刚刚掉光牙齿的老太婆,丑得让人心惊。唯一的装饰是街上飘然而过的雨伞,它们像装饰在马路上的花朵,五颜六色,开放在行人的头顶和脚底,让那撑伞的人变成花开两头的根茎。
竟然也是 40 年前的事情了,秋天下雨的日子,爸爸就会说:“完全就是吃豆花的天气嘛!”妈妈可是不大愿意,做豆花很麻烦,泡黄豆、洗磨盘、准备过滤豆浆的布口袋、生柴火、调制蘸水,这些琐事都得靠妈妈来操持。妈妈就说:“算了,以后再说。”争论中,爸爸越发坚定了想法,我自然很是雀跃,缠着妈妈说就想吃豆花。我只要肯多吃“正经饭菜”而非只惦记零食,妈妈就很高兴,她也就答应做豆花了。
整个青春期,都像是在雨中蹒跚。那无边无际的忧郁,以及关于雨的抒情……秋日的雨天,我会拒绝外出,特别热衷于在桌前的书写,文思如泉涌,灵感滚滚而来。我在此时逃避自我,也在此刻找到自我。我写了一本又一本随笔,它们比我写日记的数量都要大。我的日记和方鸿渐他爸的日记很相似,都是一些生活流水账,随时预备着给想要偷窥的外人去看(其实根本没人有兴趣看孩子的呓语)。而在随笔中,我反倒是自由自在地胡言乱语,大胆流露各种真正的思想。
从天气开始,自怨自艾和对周围一切的大胆抨击是我随笔的主调。末了,为了不至于绝望得活不下去,也以“绝不妥协”“永远不会一样”等豪言壮语来鼓励自己。现在看来,稀稀拉拉的秋雨多半也是要把我逼疯了。
第一次读到博尔赫斯的诗《雨》,心头一惊。你之所想被别人一语道出,就会产生那种夹杂着狂喜的紧张感。另一个人,在另一个时空中,他,突然变成了另一个你——你本以为那种感受为你所独有。你想起那些属于雨天的幻想和奇迹,想起那些人,他们在雨天重又走向你……
突然间黄昏变得明亮
因为此刻正有细雨在落下
或曾经落下。下雨
无疑是在过去发生的一件事
谁听见雨落下 谁就回想起
那个时候 幸福的命运向他呈现了
一朵叫玫瑰的花
和它奇妙的鲜红的色彩
这蒙住了窗玻璃的细雨
必将在被遗弃的郊外
在某个不复存在的庭院里洗亮
架上的黑葡萄。潮湿的暮色
带给我一个声音 我渴望的声音
我的父亲回来了 他没有死去。
——引自《博尔赫斯诗选》,陈东飚译,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