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和Sam重新又联系上了。几年前我偶尔登录一个许久不用的邮箱,收到他给我发的一封邮件,问我近况如何。在此之前,我们失联了好几年,一是我个人生活变化比较大,旧邮箱里已经没有几个朋友,许久想不起来登录;二是当年在东北老家一起玩的一群朋友都各自回国,从此天各一方,消失在彼此的世界,因此也没有想过在遥远的异国,还能有人惦记着你。
只有Sam一人,回美国后还和我通过很长一段时间的信,后来才渐渐联系少了。我们相约在他下次来中国时见面,我去他住的酒店找他,老友相见,仿佛昨天刚刚互道晚安,各自搭车离去一样,都觉得彼此十几年没见,完全没什么变化。一起拍照片传给我们共同的朋友Karen,她却说Sam变化好大。
不得不说,岁月这种东西,真是最怕瞬间静止下来仔细观看。静止下来看,会觉得大家都老了,但是如果对方生动地出现在你面前,一举一动、一言一笑还和从前一模一样,便能让你立刻回到从前,带着时光的滤镜去看对方。你是几岁时候认识眼前这个人的,你对他的印象,就永远定格在那个时候。难怪40岁之后的中年人特别喜欢同学聚会,全有赖于我们脑海里的橡皮擦,具有纯天然的美颜功效。
初认识Sam时,他只有24岁,现在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父亲。那时候他刚刚来中国,在Karen的学校教英文,和他一起过来做交换教师的还有Marta,一个拉丁裔美国姑娘。我们经常一起约着出去玩,他们千里迢迢地来到中国北方的这座城市,一句中文都不会,人生地不熟,所以对学校十分依赖,开始的时候自然问东问西,诸多不惯。当时我们的城市没有那么多外国人,他们走在街上被侧目,在饭店吃饭被搭讪和围观,和他们在一起时,人们对我们问东问西,诸多疑惑。
我一直以为他们也和别的外教一样,待上一年就回去了,没想到他俩都留了下来。Sam更是一直在这里待了四年,大家也就一起玩了四年。
最初的时候,他和Marta总是结伴出行,互相照应。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两个人的关系不好了起来,Sam是狮子座,Marta是白羊座,按照占星的说法,狮子座和白羊座是最搭的朋友,可是占星没说,如果这两个星座互相看不顺眼,那真的叫一个直接火爆,周围人简直是天天在看火星撞地球上演。两个人的关系最后恶化到互相比中指的程度。
有一次,我们一帮朋友去夜场跳舞,我因为有事提早走了。第二天Karen打电话给我,说幸亏我提前走了,他们在派出所待了一宿。原来在我走了之后,Sam他们和一群人打了起来,一个男的喝醉了,从厕所出来看到正背对着自己和人聊天的Marta,就摸了Marta的屁股一把,我们这位美国大妞二话没说,扭头就扑过去了。
那时虽然Sam和Marta的关系已经非常恶劣,但他眼看Marta要吃亏,还是毫不犹豫地和另一个美国朋友冲上去,与对方打了起来。最后,警察来了,把他们通通都带走了。Sam再见到我时,给我看他那天晚上的照片,两个小伙满脑袋是血,举着啤酒瓶,非常亢奋的样子。
我们生活的城市不大,来这里工作的外国人主要是两类人,一类是教语言的外教,还有一类是本地国企请来的外国专家。后一类多半是德国人,他们自成一个社交圈子,平时和外教的圈子交集并不多。在本地教书的所有外教几乎都互相认识,大家来自天南海北,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白雪皑皑的东方城市,也会互通有无,抱团取暖。每隔一段日子,都会有新成员加入,主要是英语国家的,有从澳大利亚来的,有从加拿大来的,但最多的还是美国人,英国人、法国人相对要少些。
跟每个刚到中国的外国人聊天,都会聊到街上对他们侧目的人群,以及不知道怎么点餐,于是什么也不敢乱点,吃了一个月的锅包肉,等等。
Sam和Marta热情好客,每次有新人来到这座城市,他们就请大家去自己的宿舍聚餐。刚开始,我和Karen比较实在,让8点到就8点到,经常到了之后发现什么吃的也没有,Sam说给我们做汉堡吃,可都8点半了才开始慢吞吞地和肉馅。
有一次聚会,我和Karen到了之后,Sam说还要等几个朋友,然后大家再一起去找另一波朋友。我们等了半个小时,那几个朋友来了,一大帮人坐上几辆出租车去找另外几个朋友。到了才知道,原来我们并不在这里吃,而是再接上这波朋友,跑到一个美国老头家里,一屋子二十几个人都到齐了,Marta才开始做比萨,那时已经晚上9点多了。
Karen小声嘀咕:“幸亏我吃饭了。”我说:“我也是。”但折腾了这么一大圈,我们其实早已经又饿了。二十几个人最后闹腾到了后半夜,才纷纷告辞回家。
走出来时,Marta在我身边,我们踏着积雪,到大路上去找出租车。夜空澄澈,她说话的样子,我一直都记得。那时,我有一个谈了很久的男朋友,我们相处得不太好,吃饭时她突然问我:“你还爱他吗?”我回道:“要看是哪种爱了。”她就笑着说:“哦,你已经不爱他了。”我不承认,但她是对的,后来我和那个男朋友分了手。
人们在这座城市来来走走,有的只待了几个月,有的待了几年。我认识的留在这里时间最长的外教是Wayne,认识他的时候,他已经在中国教了六年英语了。不知道为什么他始终没有回美国,他看人的眼光总是色眯眯的。他曾经邀请我去他家,我拽着Karen陪我一起去,他的家干净整洁,布置得井井有条,一看就是热爱生活的人。
Wayne是一个很好的老师,很有自己的想法,对学生也负责。他觉得很多英文教学的内容不是日常生活中会用的口语,教给大家的都是冠冕堂皇的话,所以他回美国的时候,录了些电影给我们当教学片。Wayne坚持把台词里每句脏话都给我们解释得清清楚楚,他认为这也是语言文化的一部分。中国学生更应该了解,免得一个老外对你说了很脏的下流话,你都听不明白。
Karen说,能到这座城市教书的英美国家的年轻人,大多是比较朴实和浪漫的文艺青年。Karen说的是对的,毕竟在当年,我们那里的生活条件不仅比英美国家差远了,比起“北上广”这些城市的丰富多彩来说,也是无聊很多。
在自己的故乡和外国人交往,是非常有趣的体验,而且受益良多。我所说的受益,指的不是学英语,而是他们总会问一些你觉得习以为常的问题,这让你突然发现,世界并非理所当然地应该这样运转。
Marta走后,住进她公寓的是一个50来岁的老嬉皮Mikey,他是越战老兵,每日都在喝大酒,总穿着一身过时的发白牛仔服,身上有一股什么都不在乎的颓废劲儿。
Mikey和Sam相处得不错。但毕竟年龄在那摆着,不像Marta或者其他同龄人,能和我们玩到一起去,所以我一直和Mikey不熟。
有一年夏天,我和Sam吃完饭在街上散步,我要去吃个刨冰,他跟着我进了一家冷饮店,要了一瓶可乐,我要了红豆刨冰。我发现他的眼神古怪,就说:“你要不要尝一下?”他摇摇头,过一会,我依然觉得他眼神不太对,问道:“what ?”他说:“你们中国人真奇怪,在冰激凌里放蔬菜。”
“这是红豆。”
“红豆就是蔬菜。”
“你们美国的冰激凌里不放红豆?”
“我们只放坚果、巧克力、奥利奥。”
“你可以尝尝。”他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
Sam说他刚来中国时,看到红豆和绿豆冰激凌,他都惊呆了,立刻写信给他妈妈,说中国人在冰激凌里放蔬菜。他妈妈根本不相信,还把他嘲笑了一番。后来老太太来中国探望儿子,有一天娘俩走在街上,又提起这件事,争论了起来。Sam当场买了一个绿豆雪糕,撕开给他老娘看。老太太当场就折服了。
2001年北京申奥成功的那个夏夜,我们一大帮人正好在一个小酒馆里聚餐。外面突然热闹起来,这时候有人进来,告诉我们申奥成功了,所有的老外都欢呼起来,举杯庆祝。人们纷纷走出家门,举着国旗走到街上。我们吃完饭,走出酒馆,也跟着人群一起往文化广场走。朋友们都喝多了,在半路上,我们又遇到了另一群认识的朋友,他们也是醉醺醺的,大家汇合在一起,继续前进。
沿途上很多队伍在向我们打招呼,我们也向他们挥手。我默默地跟在队伍里,虽然没有那么兴奋,但心情十分愉快,夏天的夜晚是这么美好,空气清新,周围都是兴高采烈的人,这本身就已经足够可爱了。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渐渐地,老朋友有回国的,有去其他城市或者其他国家的。Karen后来去了加拿大,她临走前的最后一个国庆节,我和她,还有Sam一起去隔壁的城市玩。
那是一个只有当地人知道的山里小镇,有漫山遍野的红叶、潺潺流水以及天然温泉。最好的温泉属于本地国企下属的招待所,我们选了一楼的三人套间住了一晚。第二天出去玩的时候,Karen崴了脚,Sam把她背回了宾馆。镇上的居民很少,大家都知道来了老外,Sam的中文已经好到可以和人讲价,他热衷于此,两块五一瓶矿泉水,也要跟人家讲到两块钱。居民无奈地笑,但也会卖给他。
第二天一大清早,招待所的服务员突然来敲我们的门,因为一些特殊原因让我们结账走人,我们很生气,按照惯例,我们可以待到中午12点才退房,而且这个小镇要到下午2点才有一班进城的小巴,何况我们的伙伴又崴了脚。
但服务员的态度十分强硬,坚持要我们退房。Sam几乎愤怒了,对着服务员怒吼起来,把那个小姑娘吓得往后退缩了几步,跑了出去。过了一会儿,她又回来说,我们可以留下来,但是必须挪到楼上的房间,把这间房让出来。
我和Karen都觉得这算是一个可以接受的方案,但Sam听了这个提议之后,坚决不肯退让,他就要待在这个房间里,哪里也不肯去。最后招待所的经理出面,承认他们的做法有问题,并向我们赔礼道歉。
往事历历在目,不能一一描述。Sam可以说是在我的青春岁月里,交往过的最自信的朋友。中国人常常说“近朱者赤”,我从Sam身上感受到的那份自信,其实也渐渐地感染着我,但当时我没有意识到。
有一年春节,Sam一家人来到中国。我和Karen到沈阳他妻子家探望他们,他的一儿一女已经上小学。
我们和Sam的妻子Young成了好朋友,三个女人聊得热闹,老哥们儿在一旁安静地听着。后来在Karen的撮合下,Sam供职的学校又和Karen的学校建立了合作往来。
我们大家已经到了这个年龄,还能够这样重新聚在一起,也许未来真的可以做一辈子的朋友了。那段日子,正是我人生局促、封闭、艰难痛苦的岁月,每每想起大家在一起欢聚的时光,我内心都觉得知足。
谨以此文献给我的好朋友Sam和Karen,感谢青春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