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前言

对于美国的女性和男性来说,这些日子堪称革命性的时代。最近涌现的大量举证已经表明,我们这个社会世世代代都在包庇一种性暴力和性骚扰的文化。太多太多的女性一直被当作物品,仅仅是为了满足男性的愉悦和方便——她们的尊严遭到践踏,她们的内在体验被忽视。正是这个老问题以一种全新的方式进入公众视野并占据了突出的位置,呼吁所有的美国人关注(尽管是迟到的关注)女性长期以来遭到忽视的、对于正义和同等尊重的要求。而我们这个社会的体面和基本的正义尚未得到真正的伸张。

2017年开始的#MeToo运动所披露的种种信息其实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五十多年来,为了替所有女性伸张正义,美国女性一直在诉说着她们所经历的性暴力和工作场所的骚扰,很多富有创造性的、内心坚定的律师和政策制订者也一直在努力修订刑法和民法,以期能够更充分地处理性侵犯(刑事犯罪)和性骚扰(按照美国1964年的《民权法案》第七条被界定为性别歧视的民事违法行为)案件。本书的一个目标就在于讲述那些经常被人忽略的故事,这样我们就能明白,美国通往正义的道路始终漫长,很多不知名的人都为此付出了努力——对此做出贡献的不光是最近站出来的各位名人,那些默默无闻的人长期以来的付出也是极为宝贵的。

多年以来,美国在性别平等方面进行的革命虽然还未完成,但已经取得了进展,#MeToo运动则推动了更大的进步。不过,在全面问责的方面还存在重要障碍。本书的第二个主要目标就在于明确地标明这些障碍重重的领域,并且分析它们抵制变革的原因。我将通过论证表明,贪婪是主要的障碍:那些看起来举足轻重、能够为他人赚取巨额钱财的男性——尤其是在体育、艺术和传媒领域的男性——依然有可能躲开全面问责,掩盖他们的罪行。联邦法院则是另一个难以攻克的领域,其中那些有权势的人物对于他们所服务的人来说常常显得不可或缺,他们也同样可以逃避问责——至少直到最近,该领域的改革力度还远远不够。这些源于贪婪的、问责方面的缺陷要求我们给出制度性、结构性的解决方案,我会针对每个领域提出若干建议。

首先,我要论证说,有一种如今依然极为常见的倾向与傲慢(pride)这种恶习有关,这就是将女性仅仅当作物品,拒绝给予她们同等的尊重和完全的自主权。后面我会对傲慢进行界定,将它定义为一种包含以下想法的恶(vice):你凌驾于他人之上,其他人都不是完全真实的。我们的国民生活中存在一些最深层的问题,包括种族优越感和特权,以及基于阶层所产生的冷漠和鄙视等,在这些问题的根源当中,我们都可以发现这种恶。还有一个领域肯定是一直受傲慢支配的,这就是两性关系。居于主导地位的男性拒不承认女性是完全的、平等的人,他们抵制法律的革新,因为后者赋予女性权利去捍卫自己身体的完整性并维护自己的能动性。不过,即使人们想方设法地革新了法律,很多男性还是抵制受其管束,反而建造起可以逃避问责的法外之地,建造起傲慢的堡垒。

就像任何一场重大的社会政治变革一样,我们的这场变革也是“最好的时代”,意思就是这样一个时代初步显露出实现完全正义的希望。不过它也是“最坏的时代”,是一个充满痛苦与动荡的时代,因为已经确立的模式遭到了挑战,而人们完全不确定要如何才能迈步前行,同时还常常充满怨恨——既怨恨以往的种种不正义,也怨恨这些变化所造成的巨大影响。当查尔斯·狄更斯用这两种措辞来刻画法国大革命的时候,他心中的一个想法就是,推动人们寻求正义会导致一种报复性情感的爆发,而这种情感对于正义的实现并没有好处,而且实际上还阻碍了人类进步。我们的时代也存在类似的危险,在两性问题上尤其如此。我们的时代是一个女性清晰而自豪地发声、要求正义与尊重的时代。它同时也是一个某些男性对此感到恐惧和愤怒、怨恨自己丧失了特权并将女性主义作为导致这种不满的原因而加以妖魔化的时代。而且,遗憾的是,它还是一个某些女性不仅要求同等的尊重,而且似乎以报复为乐的时代。这些女性更喜欢的不是昭示即将到来的正义和反抗,而是像末日审判那样推翻此前的压迫者,而这种愿景还冒充正义招摇过市。

不是的。正义完全不是这样:它要求细致的区分、甄别以及具有前瞻性的战略,以推动冲突的各方实现和平。我将要论证,在这个问题上,就像对于其他很多问题一样,报复性的情感没有任何帮助。我们都需要用某种方式向前走,走向一个所有人——包括女性和男性——共同拥有的未来,而且我们需要从现在就开始构建未来,而不是把目光集中于过往的痛苦所带来的折磨。这并不是说,制度性的解决方案不涉及对犯罪者的惩罚。惩罚是有用的,通常来说也是必需的,因为这样可以威慑罪犯,可以防止其他人犯罪,可以申明最重要的社会规范,也可以对整个社会进行教育,令人们懂得良好举止的重要性。但是惩罚只有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实现其正当的目标:它必须有法律根据、公平且注重细节上的准确,能够根据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而加以校正。我们的#MeToo运动已经出现了一些例子,其中所施与的惩罚并没有顾及具体的区分或加以校正,而是以大规模的羞辱取代了程序正义。它还引发了一些叙事,在这些叙事中,人们不再寻求和解,而是追求报复性的胜利快感。

以伊丽莎白·凯蒂·斯坦顿 和马丁·路德·金为榜样,我也要呼唤一场革命,充分承认所有人都具有平等的人类尊严,并且向前迈进,创造一个全新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就像马丁·路德·金所说的那样,“男人和女人可以共同生活”——不过,我们要说的是“女人和男人”,因为对于美国人而言,这个时代就是要去改变我们思维当中的惯常秩序。简言之,这是一本关于正义的书,但是这种正义所要寻求的是和解,以及一个所有人共同拥有的未来。

这种正义的核心就是法律。法律和“法治”体现为一种尊严平等和程序公平正当的构想。尽管法律是有限的,而且其程序中存在缺陷,但是美国女性一直以来都能够诉诸法律,诉诸合法的变革,而她们诉诸法律的方式对于一些国家的女性来说并不总是可能的——在这些国家,法律体系存在深层缺陷,法律的核心也遭到了败坏。 但是,只有当人们理解了法律,法律才能充分发挥其功能,而在当今的美国,关心女性正义的人并不总是理解相关的法律及其背景。在这本书中,我的一个主要目标就是要对相关的法律领域及其历史作出清晰的描述,以便每一位想要运用法律或者从事进一步研究的读者都能有一个较为充分的准备。这就意味着我的讨论有时候可能看起来比较专业化,因为法律的公正性(impartiality)意味着它实际上是相当专业化的,因为它要避免各种各样的具体细节以及个人化的叙事。叙事在法律的演变中发挥了作用,因为我们的法律是一个“普通法”体系,其中法律的发展是通过案例判决而推进的,我后面也会谈到一些重要的案例情节。但是我希望本书的读者能够抱有一个更大的目标,创造一个能够代表所有人并且对于所有人都公正的系统,这个系统超越了所有的叙事,并且(或者说它应该)不受各种偏见和偏爱的影响。所以,如果你觉得本书有些抽象,请试着看到这一点——它体现了一个高贵的道德理想!我们已经非常努力地越过这样那样的具体故事,去追求一种对于所有人而言的、不含任何偏见的正义愿景。我们不应该再让对叙事色彩的自然欲望背离我们曾经的努力。正是以这种方式,法律才能体现一种对于和解的构想:每个人讲述自己的故事,但并不只是为了她自己,而是为了寻求一个结果,它能够令所有人都联合起来,并且代表所有人。

女性在美国社会中缺乏完全的平等,这体现在很多方面:同工不同酬,不断地遇到阻碍而无法获得完全的政治代表权,护理劳动这个恼人的大问题及其在全国范围内的各个家庭当中的不平等分配,还有女性容易遭受家庭暴力这个棘手的问题。每一个方面都应该写一本书来加以探讨。 [1] 在这本书里,我决定重点讨论性侵犯和性骚扰问题,部分原因在于,这些问题是当前一触即发的焦点,涉及女性对正义的要求,涉及对这些要求的抵制,以及偶然发生的过度报复。(这个主题显然与家庭暴力的主题相重叠,但后者具有独立的重要性,也不是我在这里讨论的重点。)我相信,采取一个较好的方法来讨论性侵犯和性骚扰这样困难的问题,也会启发我们建设性地处理其他问题。此外,对于我所关注的这些问题,法律长期以来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它没有为女性提供充分的保护,而近来的法律工作已经着手纠正这一历史错误。因此,这些问题提供了一个宝贵的展示空间,在其中我们得以研究法律、制度变革与背后的社会抗争之间的相互影响。

在本书第一部分,我将直接探究那些导致美国人陷入这次危机并阻碍长久和平的态度与情感。我首先要考察“物化”(objectification)这个关键概念,它的意思是将人仅仅当作物品,如果这个概念本身得到了足够清晰的剖析,我们前方的路就会变得十分清楚。接下来我会重点考察一种品格特质,它长期以来助长了对于女性完全平等的诋毁。这种特质就是傲慢,正是它导致了如此严重的权力滥用——同时起作用的还有与之相关的品格特质,即贪婪与妒忌。傲慢的人将他人看作物品,因为他们眼里只有自己。他们既不会听也不肯看。由于傲慢不仅在性别歧视,而且在种族主义和阶层不平等当中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因此它令我们得以理解,一种形式的滥用是如何与其他形式的滥用相关的,尤其是在我们国民生活的这个时期,它令我们反思,一种不可接受的种族压迫如何与一种不可接受的性别压迫在各个层面相互交缠,共同构成一种病态的国民文化。

如果受害者在心理上始终强大而不曾受到伤害,如果她们只具有建设性的、有益的情感,那么生活可能会容易得多。在第三章,我将论证情况并不必然如此,因为受害者的情感有可能激起一种不顾后果的报复心态。

在第二部分我会转向历史和法律。我简要地叙述了刑法的渐进式改革,它对强奸和性侵犯等罪行提出了更为充分的标准,也规定了对待受害者的更好方式。由于在美国,大多数刑法都是各州的法律,因此这场变革肯定是多样、混乱且复杂的。与此同时,在联邦层面,女性主义者一直致力于追求一种不同的策略,通过运用1964年《民权法案》的第七条以及后来的第九条,保护女性不受工作场所的性骚扰。理论层面最关键的一步就是确保人们一致同意,性骚扰构成了基于性别的歧视。性骚扰是一种民事违法行为,其中被告人并不是犯罪者个人,而是单位。但是如果原告可以表明,她在工作环境中被要求提供某种“交换条件”,或是表明性骚扰已经造成了一种“存在强烈敌意的工作环境”,而她的反复申诉没有引起任何纠正或补偿,那么她就能胜诉。我将对性别歧视理论——它引发了上述法律层面的进展——进行考察,并将勾勒判例法的主要框架。事实上,性侵犯和性骚扰是可以重合的,因为骚扰通常包括了某种类型的侵犯,尽管这不是必需的条件。不过这二者涉及不同的法律策略、标准以及概念,而我的目标之一就在于消除当前人们关于上述区分的困惑。最后,在“插曲”部分,我更加简要地审视了当前围绕着学院和大学校园中发生的性侵犯事件所产生的争议和不确定,同时指出,我们在向前推进的时候,该如何在以下两个方面之间取得恰当的平衡:对于受害者一方来说是问责,对于被告的一方来说则是正当的程序。

#MeToo既不是女性主义法律革命的开端,也不是它的结束。经过多年来艰辛的法律和政治工作,法律逐渐变得更加关注女性的声音。在#MeToo运动最近涌现的众多声音中,多位女性的可信叙述鼓励了更多女性站出来,并且令她们在这样做的时候更有可能被相信。就算在这些被披露的罪行当中,有些由于诉讼时效或证据问题(比如缺少法医物证)而无法再被起诉,但是对这些事实的披露已经促使很多州开始清除这些问责的障碍。我们需要考虑的是,如何鼓励人们更加迅速地披露真相,因为相关信息在很多方面都可以为其他人提供帮助。

#MeToo运动已经帮助我们在问责方面取得了胜利。但是#MeToo运动主要是社会层面的,而不是法律层面的,这个事实产生了一个问题:如果惩罚并非由不偏不倚的法律机构执行,而是通过羞辱和污名化的方式实施的,那又该如何确保正义并保护平等的尊严呢?这些形式的群体行为常常打破恰当的原则和正当的程序所规定的界限。 [2] 讽刺的是,起初反对物化的运动有时候也会产生相反类型的物化。 [3] 我在第一部分对受害者情感所做的分析就是要令我们做好准备去努力克服这个问题。

根本的问题不在于性,而在于权力。正如女性主义者长期以来所主张的那样,性虐待和性骚扰都是对权力的滥用,而这些滥用权力的人受到鼓励,相信自己凌驾于他人之上,且他人并不是完全真实的。在文化层面上,男性一直以来都在权力的等级体系中居于统治地位,所以本书中所说的滥用权力者都是男性。不过处于较低权力阶层的人,无论男女,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而本书也考察了一些受害者为男性的案例。我所采用的这种诉诸“傲慢”的分析方法有三个重要结论:首先,性虐待和性骚扰应当被看作与基于种族或阶层的权力滥用极为接近的行为;其次,性虐待有时候攻击的是在权力体系中处于较低位置的男性;最后,女性尤其容易遭受性虐待,如果她们同时也成为基于种族或阶层的权力滥用所针对的目标的话。本书在某种意义上是关于女性的,但是它其实关注的是权力的等级系统及其在某些人那里引起的权力滥用,这些人从小就被教育认为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而其他人都不是完全真实的。

在第三部分,我将转而探讨我们的国民生活中难以攻克的领域。在某些领域中,尽管发生了#MeToo运动,但是有权力的男性依然凌驾于法律之上。当这些男性受到长期存在的制度性结构的保护,而这种结构也赋予了他们极大的权力时,他们就可能继续作恶而不受惩罚。这些“傲慢的堡垒”庇护了那些物化且贬低女性的男人,令他们逃脱问责。我将联邦司法机关作为这个问题的一个例子加以考察。这种免受惩罚的情形常因贪婪而加剧,而贪婪则经常与傲慢这种恶习结盟。对于这个问题,我选择了受到高额经济赞助的大学体育和艺术界的名流文化作为例子,并为这两个领域提出了矫正方案。在上述所有分析中,我运用了本书第一部分中关于支配之恶的讨论,尤其聚焦于傲慢和贪婪这二者。

这将是一本“难读”的书,它不会允许“温柔的情感”变成软弱或放弃问责的借口,但它同时也是一本承诺要为我们寻找前路的书。第三部分将会论证,报复性的情感、态度和要求并不能为我们提供前行的道路。只有一个起点能够真正引领我们走向一个共同的未来,它要求我们意志坚定地要求问责,同时还要具备建设性工作的精神、宽宏的心态以及一种特定的情感——我们或许可以称之为“积极的爱”(affirmative love)。受过伤害的人容易产生报复心,对于这种受到真正创伤后的反应,我们应该给予同情。但是同情并不是正当性的来源。由于暴力犯罪而痛失孩子的父母往往会执着地要求判处罪犯死刑,但是这种可以理解的反应并不能说明死刑是正当的,也不能令这些父母的这种态度变得健康或有益。在更为普遍的刑事审判中,受害者常常执着于用一种不健康的方式实施报复,而“受害者影响”陈述也往往令刑事审判沾上过度报复的色彩,危及审判程序的公正性。创造一种和解式的问责文化需要的不仅仅是情感。不过,马丁·路德·金了解并教会了我们一个道理:要引领更为具体的工作,最重要的就是要拥有恰当的精神和情感。

在美国内战即将结束的时候,亚伯拉罕·林肯用所能想到的最强烈的措辞谴责奴隶制,并承诺我们的国家要摒弃那种丑恶的不正义。(很显然,我们今天并没有超越这一任务,相反,完全的种族平等还是一个目标,这个国家还在缓慢地朝着它前行,还带着那些早就应该实现的承诺——这些承诺随着2020年5月乔治·弗洛伊德遇害事件的发生,又重新浮现在人们眼前。)然而,林肯并不是在单方面地吹嘘己方所获得的胜利。相反,他建议我们将一种建设性的态度和积极的爱作为唯一的方式,去超越我们过去曾经犯下的、令人发指的罪行:

对任何人都不怀恶意,对所有人都心存仁慈,坚定地站在正确的一方,因为上帝令我们认识什么是正确,让我们奋力完成当下的事业,让我们包扎这个国家的伤口……在我们当中,在全世界所有的国家之间,去竭尽所能实现并珍视正义的、长久的和平。

林肯要求的是一种不带恶意的正义,一种谨慎坚定的判断。这种判断受到某种精神的激励,也就是我们对人类同胞身上潜在的良善所怀有的爱。多年以后,马丁·路德·金重新接过了这项使命,因为这个国家未能履行关于平等和尊重的承诺,而他秉承并深化了林肯对于内心变革的呼吁,将惩罚搁置一旁,去创造一个和平的世界。

女性与男性也需要这样的和平。为了实现这种和平,本书研究了导致我们之间性别“战争”的原因,并提出了一些策略——既有结构性的,也包括情感上的。

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我在这个时期涉及这个主题呢?首要的原因就是我三十多年来从事的女性主义教学与研究。在20世纪90年代前后,我就开始定期教授一门课程,名为“女性主义哲学”,试图充满敬意地、公正地论述女性主义的所有主要类型,我也从自己所教授的所有这些著作中获益良多。而从我教过的一批又一批的学生那里,尤其是从他们充满批判性的挑战当中,我学到的甚至更多。我也非常幸运,过去二十五年来一直都在美国的一所一流法学院里教书,在那里,我沉浸于有关刑法和民法的各种讨论中,并与一些顶尖的法学思想家进行日常的讨论交流。其中包括凯瑟琳·麦金农(Catharine MacKinnon),她是我们当前关于性骚扰的法学理论的开创者,也曾执教于我所在的法学院;斯蒂芬·舒豪弗(Stephen Schulhofer),他是性侵犯法律的杰出的进步批评者之一,我与他合开了一门课程“性自主与法律”。我还有两位同事都是法官:一位是理查德·波斯纳(Richard Posner),现在已从美国联邦第七巡回区上诉法院退休;另一位是黛安·伍德(Diane Wood),至今仍在该法院担任首席法官。他们两位都在这个领域做出了重要的法学贡献。所以,尽管我是一位哲学家,而不是一位律师,但是我从几位最杰出的法学家那里学到了很多,也因此得以针对强奸和性骚扰的法律问题发表了若干文章。

我自己也是一个女人。就像我们社会中的很多女性一样,我也一直都是性骚扰和性侵犯的受害者。我写过一篇文章讲述自己在哈佛大学攻读研究生的经历,在其中描述了自己(还有其他很多人)是如何遭到两位著名教授的骚扰的。 [4] 在《赫芬顿邮报》的一篇文章里——就在比尔·考斯比 被起诉之后,当时很多人认为他的罪行只是一个“坏苹果”(即个例)——我讲述了自己遭遇另一位知名演员性侵犯的经历,这位演员也同样拥有好名声,同样受到权力的庇护,同样能用自己的天赋为他人带来财富而免受问责。这位演员就是拉尔夫·韦特(Ralph Waite),电视剧《沃尔顿一家》( The Waltons )中“爸爸”的扮演者。 [5] 在另一次遭遇中,我还遭到了约会强奸。我觉得没有必要再重复这些事情,因为我当时讲述这些经历完全是为了表明,考斯比并不是罕见的个例;如今我们都知道,很多女性都遭遇过这样的事情。我也不想让这些讲述变成一种受害者叙事,而且我在寻找一种对所有相关人员都公平的视角,因为我相信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始终这么做。

好了,让我们将目光转向大多数女性的故事,转向法律的失察,转向那些通往变革的无畏之举。


[1] 关于护理劳动这个问题,一位年轻的女性主义哲学家最近发表了一项令人钦佩的研究:Gina Schouten, Liberalism Neutrality and the Gendered Division of Labor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9)。关于家庭暴力,参见Rachel Louise Snyder, No Visible Bruises What We Don’t Know about Domestic Violence Can Kill Us (New York: Bloomsbury, 2019)。尽管家庭暴力显然与我所讨论的主题有相当大的重合,但是我在这本书中不会详细探讨它,而我非常高兴能为本书的读者推荐这本出色的著作。在新冠疫情期间,家庭暴力案件激增,相关的证据也不断增加,参见B. Boserup, M. McKenney, and A. Elkbuli,“Alarming Trends in US Domestic Violence during the COVID-19 Pandemic”, American Journal of Emergency Medicine , April 28, 2020, https://www.ajemjournal.com/article/S0735-6757(20) 30307-7/fulltext。

[2] 关于我反对通过羞辱实施惩罚的论证,参见Martha C. Nussbaum, Hiding from Humanity Disgust Shame and the Law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4);以及本书的结论部分。

[3] 关于羞辱产生“受损身份”,参见戈夫曼的经典著作:Erving Goffman, Stigma Notes on the Management of Spoiled Identity (New York: Simon and Schuster, 1963)。

[4] Martha C. Nussbaum,“‘Don’t Smile So Much’: Philosophy and Women in the 1970s” in Singing in the Fire Stories of Women in Philosophy , ed. Linda Martin Alcoff, American 1st ed. (Lanham, MD: Rowman and Littlefield, 2003),93—108。

[5] Martha C. Nussbaum,“Why Some Men Are above the Law,” Huffington Post , January 15, 2016, http://www.huffingtonpost.com/martha-c-nussbaum/why-some-men-are above-the-law_b_8992754.html。我当时并没有说出韦特的名字,因为我想表明的观点是,这是一个普遍的问题,而不想让事情变味儿成为八卦新闻。 nf7I/DFNcvwh9cwO3RGNqqbEOxhfUVn0X99+Jn8UNaJ/tg6BWS3MZ8yi3LrpICP2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