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弗雷克斯在石斯帕尔角遇见奶妈的马车开始,奶妈就絮叨了一路。腰疼、肾虚、足弓塌陷、牙龈酸痛、臀胯肌肉酸痛……听着这些,弗雷克斯只想说,你怎么不说说你膨胀的自我?尽管他已经告别社交生活有一阵了,但他知道,这么说话实在粗鲁。奶妈一直紧紧抓着马车的座位,等终于到达了芦苇浒村附近的陋居,她才气鼓鼓地走下车。
玛莲娜带着感人的羞怯上前迎接弗雷克斯。“我的护胸甲,我的脊梁骨。”她喃喃道。一个寒冷的冬天过去之后,她的颧骨更突出了,皮肤变得粗糙,像是被画家的钢丝刷刷过一样。不过话说回来,她本人的确一直都长得像蚀刻版画一样。她以往一定会不吝亲吻,热忱地迎接他,但这次她一反常态,变得沉默寡言,让弗雷克斯有些不安,最后他意识到,阴影中还有一个陌生人。相互介绍之后,奶妈和玛莲娜就忙活晚饭去了,弗雷克斯拿出一些燕麦,喂给辛苦拉车的可怜老马。喂完马之后,他坐在春夜的院子里,这才终于和女儿团聚。
看他靠近,艾芙芭变得格外小心。他从小袋子里掏出特意为她削的一个木头小玩意儿,那是一只小鸟,有着精致可爱的喙和抬起的双翅。“你看,法芭拉。”他轻声说(玛莲娜讨厌这个小名,所以这名字就只有他在叫:这是他和艾芙芭建立的私密的联结,是父女之间对抗全世界的契约),“看我从森林里给你带什么来了,这是一只小小的枫林鸟。”
孩子接过鸟儿,轻轻地摸它,还把鸟头放到了嘴里。弗雷克斯以为他会不可避免地听到木头断裂的咔嚓声,他不想发出失望的叹息,所以强作镇定。可艾芙芭竟然没有咬下去,只是吮吸了几下,就把它从嘴里拿了出来,开始盯着它看。现在,这东西变得湿漉漉的,更有生命力了。
“喜欢吧?”弗雷克斯说。
她点点头,开始吮吸鸟儿的翅膀。趁她分了神,弗雷克斯把她拉到双膝之间,把蓄着卷曲络腮胡的下巴探进她的头发里,轻轻蹭着——她有股肥皂味和木头燃烧时的烟味,闻起来还像烤面包的焦边,总之,那是一种健康好闻的气味。他边闻边闭起眼睛。回到家真好啊。
整个冬天,他都住在格雷芬首山迎风坡上一座被遗弃的牧羊人小屋里,祈祷,斋戒,或探查内心,或超然物外。为什么要去那儿住着呢?因为在家里,在疫水湖畔这个容易让人犯幽闭恐惧症的山谷中,他总感觉人们在嘲弄他。时龙讲述了一个关于堕落的牧师的故事,虽然造谣中伤的意图很明显,但之后人们便把那个故事和他家生了个畸形婴儿联系到了一起,并且得出了他们自己的结论。从此以后,他们便不愿参加他的礼拜仪式了。就这样,他开始断断续续地过上了一种隐士的生活,这既是一种苦修,也是在为其他事——接下来要做的事做准备。可他接下来要做什么呢?
他知道,这不是玛莲娜当初嫁给他想过的那种生活。因为家族背景,弗雷克斯原本的计划是被提拔为教士代表,甚至成为主教。他想象过,有朝一日,玛莲娜会成为教众中备受敬重的夫人,负责主持节日晚宴、慈善舞会和主教的茶会,她一定会非常幸福。可现在,他借着火光,看到她对着一锅鱼,用擦丝器擦着最后那根过了一冬而蔫了吧唧的胡萝卜——她日渐消瘦,在寒冷幽暗的湖畔,艰难经营着一段婚姻。弗雷克斯感觉,她并不十分介意他隔三岔五就离家别居,因为只有这样,她才能体验到迎接他归来的喜悦。
他想得入了神,胡子扎到了艾芙芭的脖子。她“啪”的一下捏断了木头小鸟的双翅,把那东西当口哨一样叼在嘴上。她七扭八歪地挣脱他的怀抱,跑向探出来的房檐上挂着的透镜,狠狠拍打它。
“住手,你会把它弄碎的。”她的父亲说。
“没事,她弄不碎。”那个来自奎德林的旅者本来在水槽前洗洗涮涮,见状丢下手中的活儿,走过来说道。
“她刚刚才把她的玩具弄坏了。”弗雷克斯指着断掉的木头小鸟说。
“这说明她喜欢两半儿的东西。”龟心说,“我觉得是。小女孩拿着碎成几块的物件玩更好。”
弗雷克斯没明白他的意思,但还是点了点头。他知道,因为几个月没有听到别人的声音,乍一听到他的声音,反应会比较迟钝。几天前,小旅馆的跑堂翻过格雷芬首山,给他捎来奶妈要他去石斯帕尔角接她的消息。当时,跑堂误以为弗雷克斯是个野人,因为他口齿不清、蓬头垢面。弗雷克斯背诵了一小段《奥兹亚特》,才让对方相信他是个文明人。他背的那句是“被遗弃的绿地,无尽树叶之地”,因为那是他唯一能想到的句子。
“为什么说她弄不碎?”弗雷克斯问。
“因为我吹的就是弄不碎的玻璃。”龟心回答。他对弗雷克斯微微一笑,并没有冒犯的意思。艾芙芭把那块闪闪发亮的玻璃当成一个玩具,围着它直打转,同时试着用手去抓它投下的影子、反射的光线,还有它不甚完美的表面跳动的光芒,就好像这是一场游戏。
“你要去哪儿?”弗雷克斯问。龟心也不约而同地开口问道:“你是哪儿的人?”
“我是蛮支金人。”弗雷克斯说。
“我以为蛮支金人都不如我或者你长得高呢。”
“佃农,农场主,他们的身高确实不如你我,这你说得没错,”弗雷克斯说,“不过祖上要是和贵族联姻过,这种家族的后嗣就矮不了。你呢?你是奎德林国来的?”
“对。”奎德林人说。洗过之后,他的红发逐渐干了,变得蓬松,好似头上笼罩着一层光圈。弗雷克斯看到玛莲娜大大方方地请过路人来家中沐浴,很开心。也许这代表她终于适应了乡村生活,因为众所周知,奎德林人算是社会底层了,只能说勉强还能归入人类的行列。
“不过我明白,”奎德林人说,“坳沃是个小地方。离开那儿之后,我才知道有山,而且山外有山,站在脊椎骨一般绵延起伏的山中,放眼望去,这是个太过辽阔的世界。模糊的远方刺痛了我的双眼,我怎么看都看不清。所以,求求你,先生,给我讲讲你知道的世界吧。”
弗雷克斯拾起一根树枝,在地上画了一个躺着的鸡蛋。“我上过相关的课,”他说,“这个圈就是奥兹,我们在这儿画个叉吧,”说着他便在椭圆里画了一个叉,“你大概可以把它看成切成四块的派。最上面是吉利金国,其中有各种城市、大学和剧院,也就是他们说的文明生活,还有工业。”他按顺时针方向继续讲,“东边是蛮支金国,也就是我们现在所在的地方。这儿呢,是农田,是奥兹的面包篮子,南边的山脉除外,也就是我画道道的部分,在西哈丁地区,你爬的就是这里的山。”他又弯弯曲曲地画了几根线条,“奥兹中央正南是奎德林国,我听说那儿是不毛之地,沼泽遍布,土地不利耕种,而且蚊虫滋生,闷热难挨。”龟心听了似乎有些迷茫,但还是点头表示同意,“接着就是西边了,被人们称为温基国。我对那里知之甚少,只听说那儿气候干旱,人烟稀少。”
“周围呢?”龟心说。
“北边和西边是砂岩沙漠,东边和南边是斑石沙漠。人们常说沙漠的沙子有如致命的毒药,其实这不过是大家广为接受的一种宣传罢了。这个说法有助于把来自夷兀和窟牛的入侵者挡在门外。蛮支金是个令人向往的农业国家,物产丰富,吉利金国也不差。你看这儿,上面的格利谷,”——他在东北角吉利金和蛮支金接壤的地方寥寥画了几根线——“这里有翡翠矿,还有著名的格利谷运河。至于生活在格利谷的人是吉利金人还是蛮支金人,我想在这个问题上大家是有争议的,我个人也没什么结论。”
龟心手掌微蜷,将双手伸到地上的画的上方,就好像在仔细看这张“地图”。“那这儿呢?”他说,“这里有什么?”
弗雷克斯不由得想,他指的是奥兹的上空有什么吗?“无名之神的王国?”他说,“人死后去的另一个世界?你是统一教的?”
“龟心是吹玻璃匠。”龟心说。
“我是说宗教信仰。”
龟心垂下头,避过了弗雷克斯的目光。“龟心不知该管这个叫什么。”
“我不了解奎德林人,”弗雷克斯说,他感觉面前的人有皈依的可能,便更起劲了,“卢林异教消亡之后,吉利金人和蛮支金人绝大多数都皈依了统一教。数世纪以来,奥兹大地之上统一教的圣殿和小教堂遍布。难道奎德林国什么都没有吗?”
“龟心不知道这是什么。”他说。
“可现在,可敬的统一教教徒大批大批地向享乐教倒戈。”弗雷克斯说着哼了一声,“甚至开始信仰什么嘀嗒教,那都算不上一种宗教。对愚昧无知的人来说,这年头什么都很精彩。古代的统一教修道士和静默修女早就知道他们在宇宙中的位置了——承认生命之源令人敬畏,无法被命名——现在随便来个身上有霉味的术士,大家都要去追着人家的袍子闻。享乐主义者、无政府主义者、唯我论者随处可见!人人都讲求个人自由和娱乐!就好像巫术中有什么道德成分一样!符咒、街头巷尾的戏法、彰显工业力量的声光秀、骗人的变形者!江湖骗子、通灵术师、懂点医药知识的游医、只贪图享乐的大骗子!就知道卖弄他们那些带着土腥味的药方、老丑婆念叨的格言警句和小学生的法术!真让我恶心。”
龟心说:“要不要龟心给你拿水?要不要龟心扶你躺下?”说着他那像小牛皮一样柔软的指肚就放在了弗雷克斯脖子的一侧。弗雷克斯打了个哆嗦,意识到自己刚才在大喊大叫。奶妈和玛莲娜端着一锅鱼,默不作声地站在门口。
“我刚才用的是一种修辞手法,并不是真的恶心想吐。”他说。但异乡人的关心让他有所触动,于是他说:“我觉得我们还是吃饭吧。”
就这样,他们开始吃饭。艾芙芭没怎么吃,而是把烤鱼的眼睛戳了出来,一心一意想把它们安到断了翅膀的木鸟头上。奶妈慢吞吞地抱怨着湖上刮来的风太大,说自己冷,后背疼,消化不好。显然,她放了个屁,离她只有几英尺远的弗雷克斯尽量动作隐蔽地往上风向挪动身子。他发现自己正挨着那个奎德林人坐在长凳上。
“你都听明白了吗?”弗雷克斯用叉子指着奥兹地图。
“翡翠城在哪儿?”奎德林人说,只见鱼骨从他双唇之间冒出来。
“正中央。”弗雷克斯说。
“奥兹玛在这儿。”龟心说。
“人们都说,奥兹玛是奥兹任命的女王。”弗雷克斯说,“不过,在我们的心中,无名之神才是一切的主宰者。”
“无名之神如何主宰……”龟心开口道。
“吃饭的时候不讲经论道。”玛莲娜大声说,“龟心,从我们结婚之初就立下了这条家规,我们一直遵守着。”
“另外,我心底始终对卢林教有一份虔诚。”奶妈冲弗雷克斯扮了个鬼脸,“大家应该对像我这样的老人多份宽容。陌生人,你知道卢林教吗?”
龟心摇摇头。
“如果我们不能一边吃饭一边讲经论道,那自然也不该聊乱七八糟的异教……”弗雷克斯说,但是奶妈仗着自己是客人,选择性装聋,继续说她的。
“卢林是仙后,她从荒芜的沙地上空飞过,看到了奥兹这片美好的绿地。她把女儿奥兹玛留下,替她治理这个国家,发誓一旦奥兹陷入至暗时刻,她就会回来。”
“哈!”弗雷克斯说。
“少跟我来这套。”奶妈不屑地哼了一声,“虔诚的弗雷克斯帕尔,我和你一样有资格坚持我的信仰。至少我不像你,我的信仰不会给我惹上麻烦。”
“奶妈,控制一下你的火气。”玛莲娜说,她其实乐得看奶妈说他。
“一派胡言,”弗雷克斯说,“奥兹玛就在翡翠城治理国家,凡是见过她本人或她的画像的人都知道,她是土生土长的吉利金人,和那儿的人一样生着宽额头,窄窄的一道门牙缝,蓬乱的金色卷发,喜怒无常——通常还是怒比喜多。吉利金人的特点她全都有。玛莲娜,你见过她,快告诉他。”
“是这样,她的优雅自成一派。”玛莲娜承认道。
“仙后的女儿?”龟心说。
“又是胡言乱语。”弗雷克斯说。
“这才不是胡言乱语!”奶妈火了。
“人们认为她像凤凰一样,可以一次又一次地重生。”弗雷克斯说,“重生又带给人一次一次的惊喜。三百年来,奥兹诞生了历任个性迥异的奥兹玛。‘欺骗者’奥兹玛是一位富有献身精神的静默修女,她住在修道院高塔顶上的房间里,喜欢把政令放在水桶中,从窗户放下去。‘战士’奥兹玛征服了格利谷,至少控制了一段时间,强征了那里的翡翠,用来装点翡翠城。‘图书馆馆长’奥兹玛的一生除了阅读家谱就没干过别的。除此之外,还有‘缺爱’奥兹玛,她喜欢把貂当宠物养,为了铺设黄砖路,对农民课以重税,而且路到现在都没修完,只能说,祝他们好运了。”
“现在的奥兹玛是谁?”龟心问。
“事实上,”玛莲娜说,“我在翡翠城的社交季有幸见到了上一任奥兹玛,我外祖父索洛普大人在那儿有栋独立洋房。那年冬天,我年方十五,被带到了那里,进入了交际圈。因为肠胃不好,她被称为‘呕吐者’奥兹玛。她身形庞大,跟独角鲸一样,但打扮得很漂亮。我是在‘奥兹以歌传情节’上见到的她,当时她和她的丈夫帕斯托瑞伍思共同出席了节日活动。”
“她现在不是女王了?”龟心困惑地问。
“她不幸误食了老鼠药,死了。”弗雷克斯说。
“一个说法是死了,”奶妈说,“还有一个说法是,她的灵魂转移到了她的孩子——奥兹玛·提培塔瑞伍思身上。”
“现任奥兹玛的年龄和艾芙芭差不多。”玛莲娜说,“所以由她的父亲帕斯托瑞伍思摄政。等到奥兹玛·提培塔瑞伍思长大了,足以登上王位,这位仁君就会把权力交给她。”
龟心摇摇头。弗雷克斯有点烦躁,因为他们把太多时间花在了探讨世俗的统治者上,还没来得及涉及永恒王国。奶妈开始做出消化不良导致的一系列反应,所有闻到了那股味儿的人都十分懊悔自己在场。
总而言之,就算有些恼火,弗雷克斯回到家还是很开心的。因为玛莲娜的美丽——今晚的落日下,她仿佛熠熠生辉——也因为坐在他身边这个笑意盈盈、天然淳朴的龟心带来的惊喜。也许是因为龟心在宗教信仰上一片空白,让弗雷克斯产生了兴趣,感觉有挑战性,甚至备感诱惑。
“还有啊,奥兹大地下方有一条龙,它住在一个隐蔽的洞穴中。”奶妈对龟心说,“这个世界都是这条龙的一场梦,等它醒了,这个世界就会熊熊燃烧。”
“快闭嘴,别说这些迷信的胡话了!”弗雷克斯大叫道。
艾芙芭在不平整的地板上爬着。她龇着牙,发出咆哮声,好像她知道龙长什么样子,在模仿。绿色的皮肤让她的模仿更加真切,就好像她是一条龙的孩子。她又吼了一嗓子。“哦,宝贝,别这样。”弗雷克斯说,可她已经尿在地板上了,然后还上前闻了闻自己的尿,脸上浮现出既满意又恶心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