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间常常有“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讨论,是有关生物起源的哲学思考。关于家具起源的讨论也有些类似——“是先有桌子,还是先有‘桌子’”?意思是先有桌子这种实物,还是先有“桌子”这个概念。这个讨论曾经引发很多人的兴趣,但似乎谁也说服不了谁。如果说先有桌子这种家具,那么在人们头脑中连“桌子”的基本概念都没有的情况下,又怎么能设计和制造出来这种家具呢?如果说先有“桌子”这个概念,人们在还没见过桌子之前,根本不知道桌子是什么,又如何得知这个概念呢?
事物的发展总会有一个过程,家具的产生也有一个从原始到逐步完善的过程。最原始的被当作桌子的物件,很可能就是一块天然的石头,其形状恰好与后来的这件家具即桌子的大小、高度等各种尺寸比较接近,顶部也相对平整。我们的祖先可能在需要摆放物品供几个人一起分享的时候看到了这块石头,就开始把它当成家具使用。那时候的人应该还没有“桌子”的概念。在此基础上,人们逐渐根据需要制作和改造这样的家具,从用石块、木料、土坯之类的材料搭制、堆砌到后来用工具加工木材、钢材,经过数千年的发展演变,才形成今日各种各样的桌子形态。人类的许多发明创造就是在生活中逐步产生、发展和完善的。
材料是构成家具的物质基础。在家具的发展史上,家具材料可以反映出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除了常用的木材、金属、塑料等材料外,还有藤、竹、玻璃、橡胶、织物、装饰板、皮革等可作为家具材料;加工工艺、质地、强度、表面装饰性能等均是影响家具材料选择的重要因素。
家具的结构是指家具所使用的材料和构件之间的一定组合与连接方式,它是依据一定的使用功能而组成的一种结构系统,包括内在结构和外在结构。家具的内在结构是指家具零部件间的某种结合方式,它取决于所采用的材料和科学技术、制作工艺的发展,如金属家具、塑料家具、藤家具、木家具等都有自己的内在结构特点。家具的外在结构是直接与使用者相接触的结构部分,它是外观造型的直接反映,在尺度、比例和形状上都必须与使用者相适应。高度、深度、倾角适当的家具可提高使用者的工作效率、减少产生疲劳的可能性;储存类家具在方便使用者存取物品的前提下,要与所存放物品的尺度相适应。家具的外在结构也为家具的审美特征奠定了基础。
家具的外观形态是功能和结构的直观表现,外观主要依附于其结构,特别是外在结构。但外观形态和结构之间并不是绝对对应的关系,同一种结构可以由不同的外观形态来表现。外观形态具有灵活的选择性和表现性,如多数椅子的基本结构相同,但其外观形态却多姿多彩。家具的外观形态作为功能和结构的外在表现,还能传达信息并具有象征意义。
家具往往是为了一定的使用目的而设计制作的,功能是推动家具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在进行家具设计时,首先应从功能的角度出发,对设计对象进行分析,由此来决定材料、结构和外观形态。
远古人类的生产方式以狩猎和采集为主,生活方式则是穴居和巢居。随着石器打制技术的不断进步,产生了原始编织业。“席”便是家具的原始形态。进入农业文明时代后,又随着冶炼技术的进步和铁制工具的产生,木材加工水平不断提高,便产生了适应席地而坐的初级家具。
适应席地跪坐方式的低矮型家具主要是在商周至秦汉时期使用。春秋战国时期,家具制作已使用斧、锯、凿、铲等金属工具,还用准绳进行测量。燕尾榫、凹凸榫、格肩榫等精巧结构在家具中已有运用。战国楚墓出土的彩绘漆木虎座鸟架鼓(图1-1)的结构精巧,足以体现当时的水平。战国漆盘(图1-2)的圆形形态非常精确,其中心对称的图案也绘制得非常精致,说明当时的家具制作水准已经很高。至汉代、三国时期,家具的类型发展到了床、几案、屏风、柜、箱、衣架等。由于当时的习惯是席地而坐,家具一般很矮。另外,胡床在此时已由西域传入中原,也影响着中原家具的造型发展。
图1-1 战国楚墓出土的彩绘漆木虎座鸟架鼓
图1-2 战国漆盘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各民族文化的交融,特别是汉代之后受佛教文化的影响,经过魏晋至隋唐时期的过渡,到宋代已基本完成了由席地跪坐向垂足而坐的演变,家具也由低矮型向高足型发展。
隋唐五代时期,家具的造型还受到了建筑技术发展的影响。垂足而坐与席地而坐的方式并存,相应地,出现了高低家具并存的局面,圈形扶手椅、长桌凳、圆鼓凳、靠背椅、顶帐屏床等新形式的家具制作日趋合理,尺度与人体比例相协调,有些部位施以曲线图案雕饰。两宋时期,垂足而坐的方式全面普及,床柜、桌椅、大案等高型家具已普遍流行。受建筑结构的影响,梁柱式框架结构的家具流行,桌面和腿部的交接处开始运用牙头装饰,束腰、马蹄脚形制均有出现,还较多使用装饰线。唐代钱柜如图1-3所示。辽代木盆架(其中一条腿已经损坏)如图1-4所示。
图1-3 唐代钱柜
图1-4 辽代木盆架﹙其中一条腿已经损坏)
中式家具经过两宋和元代的发展,到明代则开始进入成熟和定型时期。明代是中式家具发展的黄金时代。东南亚等地珍贵木材的引进使家具充分考虑自然纹理,少用漆饰,色彩沉稳,质地细腻,其制作工艺和结构功能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峰。对称式成套家具的概念已较为多见,如一桌两椅或四凳一组等。质地坚硬、强度高的珍贵木材形成了紧密的榫卯结构。圈椅、官帽椅、玫瑰椅、圆角柜、万历柜、翘头案、罗汉床等都是明代家具造型的典型款式。明代黄花梨云头纹方桌如图1-5所示。
图1-5 明代黄花梨云头纹方桌
到了清代,家具发展更加多元化,主要分为三期,即初期承袭前代风格,多数家具仍然带有“明式家具”的典型特征;中期形成“清式家具”的典型风格,追求繁缛的装饰和奢华的样貌;晚期流行中西风格结合的家具样式,尤其是以广州地区为代表的“广作家具”,成为当时融合中西风格的新型家具典范。清代酸枝木镂雕镶理石双层几如图1-6所示。
图1-6 清代酸枝木镂雕镶理石双层几
我们可以概括性地梳理一下中式家具发展演化的脉络,大体如下。
①由低矮型向高足型发展。
②由简单向复杂发展,而这种简单与复杂又是相对而言的。
③由单一性向多样性发展。表现为:一是品类的多样性;二是同一品类在用料、规格、造型、纹饰上的多样性;三是配套组合。
④由注重功能性向艺术性发展,讲究功能性与艺术性完美结合,同时注重与整体环境的统一。
红木家具只是家具中很小的一部分。人类历史上第一件以红木为材质的家具究竟产生于何时何地,恐难考证。因此,我们这里所说的红木家具的产生与发展,是指红木家具作为家具中的一个门类、一个系列的产生与发展而言的。
明代通常被认为是红木家具经典样式诞生和盛行的时期。
明代之前,红木等硬质木材尚未在家具中得到广泛使用,通常要依靠油漆来保护家具,以延长其使用寿命。河南信阳长台关出土的战国时期漆木床,是我们目前所能见到的最早的实物床之一。这张床是髹漆彩绘的,花纹华丽精美。湖北曾侯乙墓也出土过漆几、漆案,还有髹漆彩绘的衣箱。到了汉代,髹漆彩绘更是木质家具的主要特征。例如,河南洛阳汉墓出土的漆案,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漆几,扬州胡场汉墓出土的漆案,北京老山汉墓出土的漆案等。唐代,金漆镶嵌、螺钿镶嵌、彩绘等工艺,更是广泛应用于家具。五代南唐顾闳中绘《韩熙载夜宴图》、周文矩绘《重屏会棋图》,都有床榻、几案、桌椅等漆艺类家具。据《方舆胜揽》《清波杂志》《癸辛杂识》等文献记载,金漆镶嵌,包括虎皮漆工艺,在宋代被广泛应用于大件家具。宋代帝后像中描绘的椅子都有油漆彩绘的花纹。这类家具,业内称为“漆艺家具”。这类家具的特点是打制木胎后,涂刮数道腻子,髹饰数道色漆,以黑、红色为主,偶有其他颜色,道道打磨平整;然后,在漆胎之上以彩绘、镶嵌等工艺装饰。直到明代之前,漆艺类家具在中式家具的宗谱里始终占据着突出位置。
到了明代,由于冶炼技术的发展,出现了框架锯、刨子、凿子等更为锋利和方便加工硬木的金属工具。“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先进的工具使家具制作更加精密化,特别是刨子的出现,使硬质木材表面的加工达到很高的平整度和光洁度成为可能。因此,这一时期,彰显木材本色和天然纹理的硬木类“实木家具”大量出现。
我们现在通常所说的“实木家具”这个概念,一是区别于不显露木材本色和天然纹理的漆艺类家具;二是区别于人造板家具;三是区别于不使用木材的家具,如竹、藤家具等。而其中紫檀木、花梨木、酸枝木等硬木做成的“实木家具”就是后世所称的红木家具。
明代郑和下西洋后为海外贸易打开了通路,尤其是到隆庆年间开放海禁,允许民间私人跨洋进行海外贸易之后,中国的海外贸易得到了长足发展,紫檀木、花梨木、酸枝木等木材从东南亚等地大量引进中国,红木家具便逐渐取代漆艺家具而占据统治地位。当然,红木家具并未全部代替漆艺家具。漆艺家具虽然在数量上相对减少,但在花色品种和艺术风格上却更加丰富多彩;同时,在屏风、牌匾、车轿、銮椅和室内外建筑装饰等方面,漆艺依然长期广泛使用。
总之,明代木工工具的发明与进步和海外贸易的发达,是红木家具作为一大门类兴起和发展的重要原因。
此外,文化人士的参与也是红木家具得以发展的重要原因。明代文人中唐寅、祝枝山、仇英、董其昌、周天球、高濂等名流雅士都对家具情有独钟;他们或亲自设计、描绘家具图样,或著文阐述家具创作理论。例如,文震亨所著《长物志》在论述家具设置原则时讲道:“位置之法,繁简不同,寒暑各异;高堂广榭,曲房奥室,各有所宜。”明代文人还大多崇尚自然古雅,反对繁缛雕饰。美学理念在明代家具中得到了生动体现,因而也使明式家具具有鲜明的文人气质。
到了清代中后期,红木家具比明代家具风格更为复杂。其装饰更加繁缛、奢华,还出现了苏作、广作、京作等富有地方特色或中西结合的家具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