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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作为资源宝库

动物保护运动在其前20年的草创阶段,不管在观念还是在工作推进上,都面临了重重困难与挑战,没有多少迹象显示将来有望成功。1824年,“防止虐待动物协会”在排除万难成立后,旋即面临严重的财务问题,第一位秘书亚瑟·布鲁姆(Arthur Broome,1779—1837)牧师因协会的债务而入狱,协会工作在1826—1828年间也因此而停摆。好不容易坚持到了1830年,协会又因财务问题而必须减少对动物虐待者的诉讼与宣传活动。 [25] 当时其他团体的财务状况同样不怎么乐观。贡珀兹及其支持者在1832年另立“动物之友协会”后,随即与当时其他三个团体竞争极其有限的资源,甚至因此而对簿公堂。 [26] 财力的匮乏当然也反映出大众支持的不足。协会的改革者发现,要说服大众“为了受苦的动物捐出他们的宝贵金钱,对他们来说,无异于将钱丢海里去”。贡珀兹也常感叹道:“跟英国人谈人道对待野兽,会被视为疯狂之举。” [27] 显然,尽管维多利亚时代的慈善文化蓬勃发展,但将慈善精神扩展到动物身上仍然是一个新奇的做法。

对于萌芽中的运动而言,面对社会大众的漠不关心,首要任务即是要使人们认识到问题的存在,将过去不被视为问题的动物虐待现象“问题化”,进而将关心动物合理化。基督教作为当时社会的主要道德基础,亦与早期改革者自身的信念和宗教认同相符,自然就成为改革者首个加以探索并挪用的传统资源。由于福音派将《圣经》置于“传统或教会权威之上,将其作为宗教真理的来源和检验标准”, [28] 因此《圣经》成为改革者最重要的权威来源。

早期动物保护团体常仿效福音派教徒的做法,不放过任何可以直接引用《圣经》的机会。在“防止虐待动物协会”会议中,经常可以听到委员宣告“召唤我们,我们将手持圣经,以之来协助我们的美好工作”之类的话语,并且获得满堂喝彩。 [29] 他们不遗余力地从《圣经》中挖掘出直接劝诫人们善待牲畜和其他动物的经文,在布道或宣传读物中大量引用,以此来显示上帝对受造动物的关怀,例如《旧约》中的一些告诫——“牛在踹谷时,不可笼住牛嘴”(《申命记》25:4)、“不可使牛驴一同耕地”(《申命记》22:10)、“不可从鸟巢中捕取母鸟”(《申命记》22:6)等。同样经常被广泛引用的经文还有“义人顾惜牲畜的性命;恶人的怜悯也是残忍”(《箴言》12:10),这句话不但嘱咐人要善待动物,更将善待动物提升为基督徒必须具备的美德之一。 [30] 在对英国这个新教国家格外重要的《新约》中,耶稣没有直接言及人类应该如何善待动物,但是19世纪这群充满宗教热情的改革者对《圣经》与其人道目标的关联性深信不疑,不断以各种巧妙方式加以挪用。格林伍德牧师在一场讲道中如此断言:“这世上再无第二本书如《圣经》般深深散发着对不会说话的受造物的慈爱,也没有一本书将其福祉置于如此显著之地位。” [31] 德拉蒙德牧师在其《动物权》( The Rights of Animals ,1838)一书中颇为巧妙地以《圣经》典故解释为何耶稣基督对动物问题保持沉默。他引用《列王纪上》第19章以色列人背弃了盟约、杀了神的先知而引起耶和华愤怒的这段经文,说明为什么“我们的救主在动物虐待上的沉默远胜于最滔滔的雄辩与宣告”,因为当先知以利亚站在耶和华面前时,耶和华是用“微小的声音”向他说话的。 [32] 他也指出罗马人早期并未订立法律惩处弑父弑母之罪,因为这罪恶是严重到难以想象的。同样地,动物虐待对于基督教来说也是如此,以致“造物主或许认为用任何特殊律法来禁止是多余的”! [33]

总而言之,不论改革者如何解释这一问题,面对《圣经》这个内容丰富却没有明确教导人们应如何对待动物的文本,改革者在思想动员上的首要任务是以有利于运动的观点,重新诠释其中的相关概念。归纳起来,有三组主要概念是改革者所不断反复诠释与大力传播的,分别是《旧约》中的创造论、人类对动物的统管权柄,以及《新约》中基督的慈悲精神,它们构成了动保运动论述的核心基础。根据《创世记》第1章第26、28节,神在创造了世界万物之后,授予人类管理万物的权柄。这些从《圣经》中抽离出来的经句,尚有很大的阐释空间。改革者强调,被神授予托管万物权柄的人类特别应该担负起重责,善待神的受造物,而不是滥用权力虐待它们。在此神学框架内,改革者将人类对动物的支配权和优越性诠释转化为关爱动物的正面力量,以强调在神的设计下,人类对动物有无可逃避的道德责任。神学博士汉弗莱·普莱马特(Humphry Primatt,1734—1776)在其著作《怜悯的职责》( The Duty of Mercy ,1776)中强调:“人类是世上最高贵、最杰出且最完美的生物,但是这代表什么呢?……人类所拥有的每一分优越,都对应着一份责任,这是其地位所不能免除的。” [34] 此书被“皇家防止虐待动物协会”尊为思想基石,在19世纪被多次印行。 [35] 约翰·亨特牧师(John Hunt)在一场应协会请求而举办的讲道中同样告诫听众说:“尽管人类是动物的主人,却不应是暴君。人类对动物的统治要正义、审慎、有节制。” [36] 虽然当时大多数改革者并未偏离“动物乃为人类之目的而存在”这个基督教的主流想法,但他们强调“使用”不应沦为“滥用”与“虐待”。因此,改革者认同人类有权利为了基本需求而牺牲动物——比如为了生存而屠宰动物,为了运物载货而劳役动物,但是不应肆意虐待动物和使动物承受不必要的痛苦。

在福音主义浓厚的19世纪英国,“神的慈悲”这一神学主题尤其占有重要的文化地位。在定义人对动物的统管权柄的性质时,改革者频繁援用基督教思想中神的慈悲精神,以引起当时受众的共鸣。他们积极宣称:正如上帝是仁慈和富怜悯心的,人也有义务效法衪的圣善,对动物仁慈。一直以来,人们认为上帝的仁慈是为人类所独享的,此时,改革者则强调上帝同样珍视一切受造物的生命,悉心满足所有受造物的需要。在此主导论述之下,改革者常援引经文来证明上帝仁慈对待所有的受造物,例如:“五只麻雀不是卖两文铜钱吗?然而在上主前,他们中没有一只被遗忘。”(《路加福音》12:6;《马太福音》10:29)“当雏鸦无食,往还飞翔,向上主哀鸣的时候,谁能为乌鸦备食?”(《约伯记》38:41)“衪赐食物给家畜,养育啼叫的雏鸦。”(《诗篇》147:9) [37] 经文如“怜悯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将承受怜悯”(《马太福音》5:7)和“你们应怜悯、如你天上的父亦是怜悯的”(《路加福音》6:36)尤其热门,经常被引用或被印制在传单、期刊和书籍扉页。 [38] 久而久之,带有强烈宗教意义的“怜悯”与“仁慈”等词汇,也成为维多利亚时代动保运动最重要的口号。

然而,当面对不同受众时,运动亦会多样化地挪用基督教思想传统中其他的有利元素,以推动其工作。比如说,当改革者的劝诫对象是担任照顾动物职务的下层工人时,他们不只会使用劝人怀有怜悯心和仁慈那一套做法,而是更经常地挪用《圣经》中有点恐吓性质的“审判日”与“地狱之报应”概念,以求直接遏止虐待的发生。在动保团体印制分发给车夫、赶集者、屠夫与动物看顾者等工人的传单中,往往充满以下这些严厉的警告:“我必须重申,神要求祂所有子民行怜悯”“因为那不怜悯人的,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雅各书》2:13), [39] 以及“且知,那造物者是你的判官”。 [40] 一段运用“审判日”概念的完整论述大致如下:

噢,想想看,当你被传唤到神之严厉审判前所得面对的罪名,这位神是创造我们与动物,并且将动物托付给我们的神,也是宣告“怜悯动物”是重要美德之一的神。你无须怀疑,审判的那一刻必将来临,你到时将悲痛忏悔你蓄意的残酷行为所带给动物的泪水与苦难,尽管这些动物无法表达它们的感受。 [41]

虐待动物的人一再地被警告,他们来世将在地狱永远受苦,上帝还准备了各种惩罚和恶报,会在此生降临他们身上,例如疾病、挫败、贫困甚至死于非命。改革者试图通过这些故事使人们不敢做残忍之事。 [42] 亚伯拉罕·史密斯(Abraham Smith)在其著作《圣经与道德教理问答》( Scriptural and Moral Catechism )中,描述了有个人因为在斗鸡活动中输掉了赌注,就把他的公鸡活生生烤了,后来这人从“目睹了一切公义的上帝那里得到了报应”,上帝“为衪那可怜的受造物,把这人面兽心者击毙了”! [43] “防止虐待动物协会”出版的另一篇短篇故事,则提醒读者要记得当上帝看到巴兰殴打他的驴时有多么愤怒(《民数记》22),并提及曾有一个富有的农民,因为残忍虐待驴马而受到上帝的报应,最终身败名裂且一贫如洗。 [44] 改革者大量挪用基督教神学中有关上帝惩罚、审判日和地狱等可怕元素,恰好呼应了19世纪上半叶福音派针对下层阶级布道时所采用的威吓式教训口吻。然而,随着后来宗教思想在19世纪逐渐变得更开放,加上在19世纪五六十年代左右福音派神学的基调亦变得更温和,诸如以上的严厉话语也愈发稀少。 [45]

动物保护运动亦从自然神学(natural theology)中获得了不少可供挪用以支持其反对虐待动物行为的核心论点。基督徒一般相信,上帝写了两本书,一本是神的话语(《圣经》),另一本是神的作品(大自然)。与福音主义不同,自然神学所仰赖的不是对于《圣经》经文的信仰,而是人类的理性。此一想法最早可追溯至古希腊的斯多葛学派,并于启蒙运动时期再度广为神学家、科学家以及知识阶层所信奉,成为宗教与科学之间的重要纽带。有时,自然神学还决定了某一科学研究是否具有正当性。进入19世纪,威廉·培利(William Paley,1743—1805)广为畅销的《自然神学》( Natural Theology ,1802)以及19世纪30年代盛极一时的《布雷治华特论文集》( Bridgewater Treatises ,1833—1836)八卷册的出版,更让这一思想在19世纪的教会以及大众间广泛流传。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把自然神学严格定义为一种仅通过自然理性,而不借助《圣经》之启示来认识上帝和真理的神学方法,那么自然神学绝非一种同质性、没有内部争议的传统。事实上,各教派的神学家与科学家对于它的实质内涵,以及是否足以替代启示神学(revealed religion)而成为另一条理解神、追寻神的重要途径,并证明神之存在和至善,往往有着不同看法。 [46] 尽管如此,在已接受神之存在和神启之《圣经》的基础上,19世纪的基督徒仍经常借助更多样的“自然之神学”(theologies of natures)来培养、强化人们对神的崇敬与对基督教的信仰。反残酷运动从一开始就积极拥抱和利用自然之神学,来理解自然界的角色和存在意义,以及神、人和自然界之间的本体关系与道德关系。

正如当时流行的灵修文学一样,改革者反复强调自然中一切神奇的创造、精巧的设计以及完美的秩序和法则,皆证明和展现了神之大能、智慧和良善。许多人也认同培利等神学家的观点,认为大自然处于一个奇妙、完美和幸福的状态,正如睿智仁慈的造物主所期望的那样。基于这个大前提,改革者于是提出一个问题——难道上帝会愿意让其所创造和深爱的受造物遭受人类肆意的伤害和折磨吗?例如,新教牧师约翰·史泰尔(John Styles,1782—1849)在其获奖论文《受造动物》(“The Animal Creation”,1839)中,广泛引用了培利的著作和《布雷治华特论文集》,并断言“残酷”与“自然万物所反映出的那位上帝的作风和旨意完全背道而驰”。史泰尔牧师认为,“万物之父对最卑微的受造物都表现出极致的关怀,从万物的生态即可看到神有多关注受造物的幸福”,因此人类有义务效仿神,遵循自然法则,以怜悯与仁慈来管治“低等受造物”。 [47] 塞缪尔·夏普(Samuel Sharp)在为肯特公爵夫人和“皇家防止虐待动物协会”而写的一篇文章中,同样借鉴了培利的观点,即神所创造的大自然本处于完美的幸福状态,他借此指出残酷对待其他受造物会“拂逆上帝旨意,冒犯造物之神”。 [48] 不只如此,连小学生也常在作文比赛中重申同样的观点,可见基于自然神学思想的论点在当时的动保运动中有多流行。1872年“皇家防止虐待动物协会”的年度人道作文比赛以“为何应善待而非虐待动物”为题,对此孩子们给出的主要理由是:“在动物身上可看出造物主的全知和全能……各种动物的构造和能力满足了人类的各样需要……而且动物的构造刚好吻合它们各自在自然生态中的特定目的。” [49] 荣誉受禄牧师杰克逊(Rev. Prebendary Jackson)在总结这些小作家的论点时这样说:“神的良善和智慧被如此明显地反映在受造物的构造和存在中,神的大能赋予了它们如此多样的奇妙本能和智慧,显然以仁慈和爱心善待动物是人类不可推搪的义务。” [50] NsqYl788iWyq5YBNymQYi3FBR1+ZyUtDkp2TOe9hBtW6UW2918/Ps+77XEy6zWU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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