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元时期安置甘青地区俗职土官的政府机构,一是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及其下属机构,二是甘肃行省和陕西行省及其下属的路、府、州、县等。
元朝为加强对吐蕃(即藏族)地区的管理,先后设立了3个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即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这3个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统统隶属宣政院(原名总制院)。宣政院管理吐蕃地区的军民钱谷、官吏任免、驿站交通等事务。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治所在河州(今甘肃临夏),辖境包括今青海除玉树州地区以外的广大藏族聚居地及甘肃南部、四川阿坝等地。这一带通称“安多”或“多麦”,古译“朵思麻”,所以又叫朵思麻(或脱思麻)宣慰司。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的府衙大约设在今四川甘孜及昌都的交通线上,辖区为今川西、藏北和青海南部玉树地区,简称朵甘思宣慰司。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下设安抚司、招讨司、元帅府、州万户府、千户府等地方行政机构,各机构的官员有:宣慰使司都元帅、元帅、招讨使、安抚使、达鲁花赤、知州、同知、州判、万户、千户等。宣慰使司都元帅一般由流官担任(元后期改由吐蕃上层人物担任)。万户及以下官职,多由土著首领担任,职位可以世袭。元代土著首领在青海地区地方行政机构中担任土官的很多,但在史书中留下记载者较少。下面所记述的,只是其中有代表性的几个例子而已。
撒拉族是元明时期在青海东部新出现的一个少数民族。撒拉族先民是原居中亚撒马尔罕(在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境内)一带的突厥乌古斯部的一支撒鲁尔部,元初辗转东迁,定居今青海循化。相传该部长途东迁是在尕勒莽、阿合莽兄弟二人带领下进行的。他们一行20个族人牵一峰白骆驼,驮着故乡的水土和《古兰经》东行。出发后,又有45个同情者随后跟来。尕勒莽等经天山北路来到今甘肃夏河县甘家滩一带。跟来的45人则取道天山南路进入今青海地区,他们历尽千辛万苦,来到名叫圆珠沟的地方(现属青海共和县),有10人走不动了,便留居当地。其余人继续东行,在甘家滩与尕勒莽等巧遇。他们汇合后牵着骆驼继续走,走啊走,一天在暮色茫茫中走失了骆驼,于是众人点起火把来回寻找,找到今循化县街子村一带,天已黎明,他们远望街子一带地势平衍,清流纵贯,森林苍莽,草场碧绿,是个好地方。人们下坡后又在那里发现一眼清泉,走失的骆驼竟然卧在泉水边休息。众人喜出望外,试量了一下当地的水土,恰与从家乡带来的水土相同,于是决定住下来。再拉骆驼时,它已化作白石。撒拉族关于骆驼泉和骆驼石的传说带有神话色彩,但长途迁徙的基本事实是可信的。撒拉族先民到循化后,在坚守伊斯兰教信仰的前提下,与邻近的藏族建立了通婚关系,后因与回族信仰、生活习惯一致,与回族通婚的更为多见。撒拉族人身材较高,鼻梁高,眼窝深,皮肤白晳,男子多须,体质外形上与邻近的其他民族有明显的不同。
循化地区元代属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所辖积石州元帅府管辖。积石州元帅府(治所在今甘肃省积石山县大河家镇西长宁驿村古城)设达鲁花赤1员,掌印;元帅1员,掌管军事;同知、知事各1员,司理民政;脱脱禾孙1员,掌辨别使臣忠奸真伪。上述官名中,达鲁花赤和脱脱禾孙是元代特有的。达鲁花赤是蒙语“镇守者”音译,地位在当地同级其他官员之上,握有最后裁定权。达鲁花赤一般由蒙古人担任,缺少蒙古人时,由“有根脚”(即门第高贵)的色目(本义为各色名目)人担任。色目人是元代时对来自中西亚的各民族的统称,也是元代人民的四种位阶之一。撒拉族属于色目人,其首领据用阿拉伯文写的撒拉语民间记录《杂学本本》记载:“从撒马尔罕来的祖先是尕勒莽得都尼(太爷),他的儿子奥玛尔得都尼。奥玛尔得都尼的儿子是神宝得都尼……”这里说的“神宝得都尼”即韩宝。如此说来韩宝就是撒拉族首领尕勒莽的孙子,他称得上是撒拉族中门第高贵之人,符合出任达鲁花赤的条件。
据《循化志》卷5“撒喇族二土司”条记载,韩土司“始祖韩宝,旧名神宝,系前元撒喇尔世袭达鲁花赤。洪武三年(1370年)五月邓大夫下归附”。韩宝世居之地正是积石州元帅府之地,他所担任的世袭达鲁花赤有可能是积石州元帅府达鲁花赤。另一种可能是元朝在撒拉族中设了达鲁花赤一职,韩宝是撒拉族首领,自然就是世袭达鲁花赤。无论哪一种,均可称为土官。韩宝的世袭职位是自身始封的,还是袭自他祖父或父亲,不得而知;韩宝的生平事迹也不详。从韩宝归附明朝后被授予管军百户职衔(正六品)看,他在元代担任的达鲁花赤的官品大概也不是很高。
元代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之下还设有必里万户府。必里万户府的位置在朵思麻与朵甘思交界地区,其府衙在今天的哪里,还不太清楚。据同仁瓜什则寺院将明代皇帝册封阿卜束千户的实物保存到20世纪中叶考虑,必里万户府衙门可能距同仁不远。据《元史》记载,必里万户府设达鲁花赤2员、万户4员。有元一代,担任必里万户府达鲁花赤和万户者不止一人,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在史书中没有留下记载。留下记载的有两位世袭万户,一个叫朵儿只星吉,一个叫阿卜束。关于他二人的记载均见于明朝文献。《明太祖实录》记载,洪武四年(1371年)十一月,故元必里万户府朵儿只星吉来降,被授予必里千户所世袭千户之职。洪武六年(1373年)八月戊寅日,明朝“以故元蒙古世袭万户阿卜束等十五人为必里千户所千百户,领其土人镇御番溪界首”。元代的必里万户府到明代变为必里千户所,朵儿只星吉和阿卜束由世袭万户降为千户。永乐皇帝还给阿卜束赐过“敕诰”(载有皇帝命令的文书),敕文说:“俺汉人地面西边,西手里草地里,西番各族头目,与俺每(们)近磨道。唯有必里阿卜束,自俺父皇太祖高皇帝得了西边,便来入贡,那意思甚好有(哟)。……本族西番听管领着,若有不听管属(束)者,将大法度治他。”
朵儿只星吉、阿卜束两位世袭万户显然是土官,但他们的生平事迹以及其所在部落的具体情况均不详。
除了上面提到的韩宝、朵儿只星吉、阿卜束外,元代青海土官还有曲先答林元帅府的达鲁花赤等官。曲先答林元帅府归甘肃行省沙州路管,其所辖地域在今青海海西州西北茫崖、冷湖、大柴旦一带。此外还有铁旗城(在今青海共和县境内)“番官”官折兰、天郎父子(有元宪宗赐的玺书、金符)等。
元代青海土官既是少数民族首领(或贵族),又是中央王朝的地方官吏,他们拥有很大的权力。土官的主要职责是朝贡、督促属民缴纳赋税、承担徭役、维护当地统治秩序以及听从中央征调等。
蒙古统治者为了考察检验土官是否“忠顺”,要求他们入朝进贡。但入贡之前必须先请示朝廷,获批准后方能入朝。公元1253年,蒙哥汗在全国范围内清查户口。吐蕃地区由萨迦派法王八思巴派人协助朝廷“金牌”使臣,在清查户口的基础上,制定了贡赋定额。贡赋品种有金、银、象牙、大粒珍珠、银珠、蕃红、木香、牛黄、虎皮、豹皮、山猫皮、水獭皮、蕃呢、氆氇等。蒙古贵族一般对牲畜不屑一顾,但进贡上好的畜产品也是可以的。土官朝贡,一是为了表达效忠皇帝的态度,二是为了提高自身的威望,所以土官们都愿争得机会入朝进贡。
汉唐时期,实行羁縻政策的地区一般不承担朝廷的赋税徭役,元代实行土官制度的地区则“皆赋役之,比于内地”。青海土官,无论是僧职还是俗职,无论是在农业区还是在牧业区,都有督促属民缴纳赋税、承担各种徭役的职责。元代湟水流域的民户每年要纳户丁税、地税等。牧区吐蕃部落的赋税徭役主要是驿站劳役。忽必烈即大汗位后派一个名叫达门的官员携带诏书和八思巴的法旨入藏设置驿站,在脱思麻(安多)设了7个大驿站,在朵甘思(康区)设了9个大驿站,在乌思藏(前后藏)设了11个大驿站,驿站直通到萨迦。元代各驿站的驿务由当地站户负担,包括支应马匹、车辆、供应往来官员使臣人等食宿等。藏族人民将这种负担借用蒙古语“乌拉”来表示。站役负担相当苛酷繁重,元后期,吐蕃农奴不能忍受僧俗封建领主的压榨,不断举行各种形式的起义。他们阻断驿道,迫使朝廷颁诏“禁西僧驰驿扰民”。
土官还有招抚流亡、赈济饥民、平定叛乱的职责。元英宗至治三年(1323年)三月,元朝命镇守在今青海牧区(约在今同德县境)的蒙古宗王镇西武靖王搠思班发兵征讨参卜浪族。顺帝至元三年(1337年)五月,“西番贼起,杀镇西武靖王党兀班”“寻蔓延至二百余处”。元朝派兵镇压,当地土官率部落武装参与了平定反元起事的战争。
与西南地区相比,元代在青海地区推行的土官制度还不够完备,因而,土官制度在元朝对这一地区的统治中发挥的作用也不很明显。但是土官制度作为中央王朝在少数民族聚居区的一种统治制度毕竟已经初步推行,并对封建王朝在这一地区行使管辖权切实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有利于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民族间的交往融合。尤其是蒙古统治者在藏族聚居地本着“僧俗并用”“军民通摄”的原则委任土官,推行政教合一的统治形式,符合当地社会发展程度和社会实际情况,所以能收到较好的效果。
元代创行的土官制度在明代得以延续,并广泛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