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倪水萍,并不是水中浮萍之意,而是我因五行缺水而得名。我属松柏木命,有不怕风雨之性格,坚忍刚强,百折不挠。父母却给我取了个女性化名字,实为男儿身。我的人生没有波澜不惊的经历,倒有漂浮不定的际遇。所以我始终认为苦难才是人生最大的财富,使得许多人都误会我一定经历过苦难。其实不然,我还算一帆风顺,随风而动,而不会见风使舵,也不会逐波随流。但是我却见证了身边熟悉的或不熟悉的朋友们的不同人生的命运各异,起伏变幻、春花雪月、凄风苦雨。
如果你只知道长乐的冰饭很好吃是不够的,还要知道长乐的清茉莉非常爽口,可以百吃不厌。你还应该知道长乐的海边种满了木麻黄,那是防风阻沙的树林。而且各种海鲜从大海深处被渔民捕捞上岸,可以直接送到人们的嘴上,那种新鲜度还带有大海深处的天然海藻味。我的家乡故土就是在这一片又一片木麻黄的地方,有一片又一片弯弯曲曲的海滩边。海浪、海螺、海礁伴随着我的童年,风沙、风声、风雨是我儿时深刻的记忆,鱼虾、渔船、渔民是我成长的见证。现在这一片树林、沙丘、沙园已变成了一座雄伟的国际机场。真是沧海桑田啊!四十年的时光,不是物依旧人已非,而是人与物都已不是往日的景象。
地处东南海岸的那一片故土,东临台湾海峡,南接漳港,西与金峰相连,北与文岭毗邻,有一个地方叫“湖南”,先由湖南公社改为湖南乡,再由湖南乡改为现在的湖南镇。在湖南镇有一个村庄叫山富,那是我的出生地,我就土生土长在这里。离台湾很近,海鲜很多,风沙很大,是长乐最东壤南疆,几乎无人知晓。漳港因各种海鲜而被人熟识,金峰曾因走私而闻名于全国,文岭也许比较陌生,但顾名思义,文岭山多,峰峰岭岭,风景独美,又处于闽江口,海产养殖也风靡数十里。而我的家乡叫湖南,因为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就建在这里,才慢慢被人所熟知。
在我的记忆中,知道海边汹涌的三阵浪最为危险,渔民的船只只有越过这三阵浪,才能进入较为平静而宽阔的海面。退潮时裸露出一片海滩,湿漉漉的,咸腥腥的,千顷海滩,万朵浪花。那时,没有人游玩,有的只是渔民为了谋生出海、归岸。而我能出现在海滩不是为了欣赏日出日落、潮起潮落,而是为了半捡半偷漏网的小鱼儿,来贴补父母免费的下饭菜。海滩在太阳光折射下,被海水不断亲吻着,留下口水一样的痕迹,呈现着一派鱼鳞般一闪一闪的金黄色景象。海滩的背后是一片又一片的木麻黄树林,几乎围着海岸边连绵地矗立着、摇曳着。我的童年寒暑假时间基本上在这树林里度过,那可不是捉迷藏的游戏,而是去捡木麻黄树上丢下来的干针须,作为做饭生火之用。穿过一片木麻黄丛林,是一片接着一片沙园。沙园上有各种农作物,以沙园地瓜为主,小时候习惯叫地瓜为番薯,我就是吃地瓜饭长大的,我知道生鲜地瓜好吃,但晒成干地瓜米就不好吃了。各种瓜果、豆类、蔬菜倒是应有尽有,特别是小麦与油菜记忆深刻,无垠的麦浪和油菜花,充满了诗意,只是当时没有也不懂这样的情怀。
这里的村庄大大小小有十几个,如棋盘上的棋子一般落在各个角落,靠山吃山,靠海吃海。上山求财,下海求命是这里人的口头禅。农民不管在生产队时期还是承包单干年代,都有属于自己种植的庄稼,自产自销,自供自给,基本可以充饥填饱,但是口袋里没有几毛钱。所以出门打工做生意、偷渡出国乃至走私成为这里人的大胆选择,都是为了赚钱。
我的离家出走不是去打工做生意,也不是偷渡出国淘金,更不是走私什么物品,而是为了诗和远方……
今年的夏天特别炎热,太阳好像要冲出银河系,到地球串门来了,有些东西的到来或相遇可能就意味着毁灭,保持一定距离才是安全的。但浑身不舒适感让人格外地想念冬天。城市的空调外机散热排放和机动车的尾气排放,加剧了城市的灼热,空气的浑浊,人们的焦虑。现代文明代替了原始野蛮,先进文化冲击了落后的思维,工业化的发展加剧了生态环境的恶化。使人们在周末或节假日空闲时间,走出城市,去有农作物的乡村,去有山水的郊外、去有河流的荒野,放飞愉悦心情,吸收新鲜空气。我也是其中一员,每年夏天,我都会以独自度假的方式,离开城市一周,到一个僻静的地方,不会遇到熟人的场所,感受荒凉中的诗意,享受孤独中的宁静。
长乐是我的第一故乡。我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就一直居住在福州,也就是说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之前,我是生活在长乐的一个靠海很近的村庄,当时感觉与福州距离很远很远。现在长乐纳入福州城区,长乐曾经还是县的时候,我从家乡湖南镇山富村到福州要花一天时间。一般从山富村步行到金峰,再在金峰坐人力三轮车到潭头,潭头有个水上码头,从这渡船到亭江,再坐亭江到达福州的公交车。或者由潭头直接坐船到福州台江码头,不管从哪一条线路走,到达福州时都要到下午四点以后。今天我要去长乐滨海佰翔假日酒店度假几天,酒店位于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东南的海边,这里有宽阔连绵的海滩,有亚热带的季风,有海水涨潮时海浪的翻腾声,有飞机从低矮的头顶上空掠过,海面上早有日出晚有日落的壮观,海滩上有被搁浅的小鱼小螺,有被海水冲刷得光亮的贝壳,还有无数在海滩上钻进跳出的小螃蟹。我将在这样的环境下度过几天闲暇时光。现在交通发达,四十分钟左右就到达我要下榻的酒店,我是坐机场快线大巴,方便、快捷、安全、便宜。尽管我只要一个电话就会有人愿意用专车将我送达,但我喜欢静悄悄地去,静悄悄地回,不麻烦一个人,不打扰任何人。
我发现自己的后背有微微的汗珠,太阳很火热,风也很疯狂,我下了大巴车,在木麻黄的树底下穿过一条小道,这里没有红绿灯,不用等候过马路,也没有车水马龙,不用担心被车撞到。但我嗅到了丝丝咸味儿,海的味道离我越来越近了,海风发出了呼呼的响声,要比城里的汽车喇叭声好听多了,像是自然界问候一般直达心底。这座准五星级的佰翔假日酒店已呈现在我面前。我通过偏门的一条两旁栽满三角梅的通道到达了酒店大堂。我下意识地从口袋里摸出身份证,来到了酒店的前台,丝丝的空调冷气扑面而来,气温的反差让我浑身痉挛一下,打了个寒噤。人类发明了空调,调节了季节的温度,也带给人类空调病,于是炎热的夏季也感冒,寒冷的冬天也中暑。乱了一年四季的自然风貌,慌了人们生活起居的远古规律,我胡思乱想地准备办理入住手续。
大堂很宽敞,左边是咖啡小屋,右边是品茗驿站,客人不多,显得很宁静,是我喜欢的环境和气氛。正当我办完入住手续向电梯走去的时候,身后响起了一阵声音:“水萍、是水萍吗?”
我迟疑地驻足,蓦然回首,发现一对衣冠楚楚男女站立在我身后,表情上挂着疑惑和惊愕,似乎发现新大陆一般对我微笑。我问:“你们是叫我吗?”
男子向前走两步,女的也跟上来,他激动地说:“没错,是倪水萍。”我见他说话时眼眶里有些湿,不知是泪水还是眼睛还保留原有青春的汪洋水灵?他显然比我年轻,但也已有五十开外的人了,此时他穿着一件红色的T恤,乳白色的短裤,黑色运动鞋。头发虽少,却能像被修剪整齐的竹林一般昂扬地矗立着,给人硬朗明快的感觉,他眯着眼睛看我,显然眼神已经不大好,脸庞上干净利索,没有中年男子的油腻,只是脖子上挂了一条链子,破坏了他的整体形象,幸好链子是白色的,也没有那么粗,看上去没有那么刺眼。我一直动用记忆搜索引擎,都无法记起面前这对男女的名字。我歉意地脸露微笑,用低低的口音说:“不好意思,一时记不起来,但是我们一定认识。”
男子没有直接回应我,而且转向身边的女子说:“我写给你的第一封情书就是他,水萍帮我代笔的。”
我突然得到启发,问:“你是金峰人?家好像住在汽车站旁边。但名字记不起来了。”
“对,你终于记起来了,我是陈百歌啊!”男子激动地说着。我向前双手握住陈百歌,说:“记起来了,陈百歌。”然后面对他身边的女人说,“你一定是唐诗燕了。”
唐诗燕微微一笑,点了点头说:“你看上去比陈百歌还年轻。”
我摇摇头说:“你看,陈百歌多时尚,我曾经认为他应该去当歌星,歌唱得那么好,后来成歌星了吗?想不到会在这里碰到。”我也激动起来。
陈百歌自嘲地摇摇头说:“一言难尽啊!”
我跟陈百歌握手后也跟唐诗燕握了握手说:“你还这么年轻啊!”
陈百歌插话:“她可是我的原配,不是二婚,也不是情人。”他认真地解释着。旁边的唐诗燕接着他的话:“我虽然是他的初恋,但我们离过婚,后来又复婚了,不知道算不算二婚。”她说着脸上泛起了一片红晕,不知是害羞还是感慨。我哈哈大笑起来:“关键是当下还是夫妻就是幸福的,幸运的,都值得珍惜。”我很久没有这样开怀大笑过了。
时光如此地脆弱,经不起任何的挥霍和折腾,四十年的光阴就这样被一片片地瓦解,裸露出斑斑点点的岁月痕迹,似乎经不起阳光的照射。我与陈百歌是在二十世纪的八十年代的第一个年头认识的,再次见面的时候已是暮年,不再是少年。岁月的风霜敲打了彼此的人生,苦难也一定眷顾过彼此的生活,除了衰老无可逆转,曾经的理想与抱负不管是否实现,都已尘埃落定。四十年的变化不管从国家层面还是社会层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更何况是家庭和个人。我不清楚站在我面前的陈百歌这四十年来都经历了什么?发生了什么?他那时候是留着很长的头发,乌黑而细密,现在剪了这么短也变稀少了。他说过是我促成了他的姻缘,就是我帮他写的情书,其实当时不叫情书,叫求爱信。他说他所喜欢的这个女孩很有文化,他也认为我也很有文化,所以要我为他代笔,然后他送我一支钢笔。这些陈年旧事一下子又历历在目,陈百歌的出现似乎又把我带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
冬天的寒风吹过来很刺骨,也许是海风,显得特别犀利,像刀片一般飕飕地刮在脸上,我的嘴唇干燥而开裂,脸颊红肿而粗糙,头发被风吹得像野草一样乱成一片。但也不至于人模狗样,毕竟年轻,还不到二十岁,身上有许多耗不完的胶原蛋白,这就是青春。虽然这里的环境条件差,风沙大,沙丘、土路,灰尘随风飘起。但河水是清澈的,蔬菜是绿油油的,地瓜是硕大的,鱼虾是鲜活的,只是口袋里没有半毛钱。我这个村庄叫山富村,背靠山,山上有许多墓地,梯田式的山坡除了种些地瓜、稻谷、果树外,到处是野草丛生。除草捡柴是小孩周末和寒暑假必做的事,因为家里做饭烧火靠的就是这些晒干的野草和树叶树干。这里盛产地瓜,地瓜藤成为烧火的主要来源物。小时候经常听老人说山上中午和晚上有野鬼出没,所以在这个时辰我们都不敢上山,也不敢走夜路。据说山富村背靠着这样一座山,风水好得很,村庄的前面是一片宽阔的沙园,沙园上还有许多大大小小的湖泊和江河,大都是活水,大小鱼虾众多,成为农民捞鱼捕鱼的额外生计,满足一日三餐的淡水佳肴。农民就是靠这片沙园一年四季耕作,种豆得豆,种瓜得瓜,赖以世代传承。沙园的前面是广袤的木麻黄树林,再前方就是无边无际的大海。村庄的左边是层林有序的土沙掺杂的小山丘,山丘上大部分是大小不一的木麻黄,爬上木麻黄树可以看到远处的海面,村里的牛羊都在这里放养、吃草,早出晚归。右边是山富村去金峰的唯一通道,通道边蜿蜒盘旋的稻田一片接着一片,丰收季节金黄色的稻穗在风的吹拂下波浪起伏,景色蔚为壮观。山富人只有到达金峰,才能去全国各地。在海边,汪洋大海的对面是马祖岛,渔民捕鱼出海撒网时可以清晰地看到马祖的轮廓。我在这个地方生活了二十多年,因为我出生在这里,所以我把山富视为第一故乡,是我肉体成长和灵魂成形的地方,我离开这里的时候,没有带走这里的乡规与民俗,也没有留下我的憨厚与天真。但是乡音未改却伴随我的一生。
在农村有三大法宝,土地、住宅、劳动力。有了土地才能耕地、收成,有住宅才能遮风挡雨,有劳动力才能干活,这是农民的基本生存条件。在我开始懂事这里是生产队制,所有的耕地都属生产队管,农民负责出工干活,以工分计算分回的粮食,但每户人家都有几分自留地,作为耕种经济农作物用地。我吃过公社的大锅饭,干过生产队集体的活,上过山砍柴扛木头,下海捕鱼与海浪搏击,还饿过肚子晕倒在沙滩上,这些都是我二十岁前所经历过的事。大约只有十六岁的我就能挑起一百斤重的菜头从田园挑到三公里外的收购点,而且一天来回都要七八趟,肩膀因被不断碾压一层一层脱皮是家常便饭,我可以顶着烈日挑着担子,赤着脚板走在滚烫的沙地上汗流浃背、气喘吁吁地赶往田园施肥。我在闷热的地瓜地里,头上萦绕着无数小飞虫嗡嗡作响,我若无其事地埋头干活,也可以在寒冷天气里赤脚踩入江水挑水浇菜。甚至整个冬天都没有穿过鞋子,若有一双像样的拖鞋算是很派头了。所以冬天手脚、耳朵被冻得红肿长冬粒是家常便饭,夏天面容黝黑肩膀脱皮手脚长茧不像少年该有的模样。这都算不了苦难,是辛苦,辛苦到还不应该让青少年承受的程度,我都承受过。辛苦还蕴含着贫穷,贫穷到一日三餐都无法得到温饱。但是,我的村庄盛产西瓜,方圆几十里都非常有名,被誉为山富西瓜顶呱呱。其特点清甜、清脆、硕大、汁多、瓜子少。每到西瓜收获季节,整个夏天以西瓜作为降温防暑的佳品,从田头吃到田尾,从七月半吃到中秋节。那时的农村也有自己很多的乐趣,小孩玩弹珠、跳绳,大人玩扑克、打牌九。这些听起来有些离奇,却是我和我那个年代的同伴们经历过的日子,就像此时站在我面前的陈百歌和他的老婆唐诗燕就会理解当时的经历和际遇。
陈百歌又叫了我:“倪水萍,你那个山富村变化很大啊。”我恍然从记忆中回到佰翔度假大酒店大堂。我说:“是的,我都认不出来了,小时候到过这儿捡柴、捡鱼,现在变成机场了,盖起了酒店,那个时候是神仙也预测不到啊。”
“对了,你为什么会在这里?为什么只是一个人?佰翔大酒店距离山富村不到五公里。”陈百歌左右观望一下,有一些疑惑。
“我是来度假的,每年都这样,独自、随性、养心、思考,这是我的度假目的,算是放松自我,虚度时光。”我轻松地说着,“我住八层八〇八房,要不要一起上去?”我想告辞客气地问。
“不不不,”陈百歌激动起来,“我们四十年一遇,怎么可能匆匆辞别?我们一起坐下来喝咖啡。”他说着示意我一起去大堂里的咖啡厅,然后从身上掏出身份证,对他老婆说:“诗燕,去前台登记,我们也住下。”
唐诗燕拿着身份证,突然对我妩媚一笑,脸上泛起一股清爽而迷人的神情,然后直步走向前台。与年轻时的唐诗燕相反,现在已是富态十足,怎么妩媚也没有了少女时的青涩。
“我在美国时天天喝咖啡。”陈百歌与我对面而坐,品起咖啡。我说我更多时候是喝茶,偶尔喝咖啡,然后问:“百歌你应该生意做很大吧。”
“水萍,看得出来,你的人生应该很一帆风顺吧,不像我劳累得很,经历过生离死别,悲欢离合。”陈百歌一下子情绪低落下来。
“人生总是这样,起起落落,能够苦去甘来就是幸运的了,对了,你有几个孩子?都成家立业了吧!”我似乎在安慰,心里知道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不容易的。陈百歌见我这么一问,突然热泪夺眶而出,抽噎起来。我一下子慌张起来,不知道哪一句话刺激着他神经或者伤害了他。坐在我面前的陈百歌是一个很硬朗的男人,虽然脸上也刻着岁月的风霜,但一个年过五十的男人,不管心灵还是容颜谁没有留下苦难与忧患的千疮百孔?我自己还不到六十就已经憔悴得像一个糟老头了,这个时候拼的是眼神是否还有灵光?心态是否已经很安详宁静?精神是否还很振奋饱满?思想是否还有创造力?这些东西如果都消失了,那才是真正地衰老了。人体器官衰竭无非两种,一种老到一定岁数器官慢慢衰竭直到死亡,一种是人得病了引起器官衰竭直到意外死亡,病死与老死是不同的概念。陈百歌着衣时尚,精神良好,娇妻在旁,还是原配的,而且像年轻情侣一般光临佰翔假日酒店,没有爱情也有亲情,不会浪漫也会有情怀。他为什么突然在一个阔别四十年的旧友面前轻弹泪水呢?是因为我勾起了他什么痛楚?还是我的出现打乱了他的生活?抑或是我的那句话触动了他的神经?我百思不得其解,面对他突如其来的悲伤,不知如何劝说和安慰。此时他用缓缓的语气说:“水萍,我的儿子五岁时被人贩子拐走,至今二十二年了,仍然下落不明,不知是否还在人间?”我一听他这么一说,心情瞬间沉重起来,说不出的同情和痛楚、悲愤与无奈爬上心头。这些伤天害理的事每天都在发生,这些毫无人性的恶魔随时都有可能出现在儿童的身边,谁能斩断那双拐手?谁能扼杀那颗黑心?一个孩子,牵动着两个家庭,影响了三代人,还有众多的亲朋好友,他们都会陷入无限悲痛的黑暗之中,而且时间会延续几十年,由此可见,那些拐卖儿童的人贩子是何等的丧尽天良?应该如何想尽办法将其赶尽杀绝,还给儿童安全的大地,还给父母放心的天空。此时此刻,我非常理解陈百歌的眼泪,同情他的遭遇,就连他的哭泣也得到我的共鸣。
这时唐诗燕办好入住手续过来,见百歌眼眶通红,看我表情凝重,她明白了怎么回事,她打破了僵局,说“老公,办好了,我们也住八层”。陈百歌没有接话,我也不知说什么,生硬地回应一句:“我们同一层方便见面聊天。”唐诗燕见陈百歌还没平复情绪,她撒娇地靠在老公的肩膀上问:“我的咖啡呢?没帮我点吗?”
我赶紧招呼服务员说:“再点一杯拿铁。”
陈百歌开口了:“对不起啊水萍,我失控又失态了,抱歉。”我内疚而又无奈地看着百歌,感到自己的无能与无用。我这个人历来爱管闲事,打抱不平,见朋友遇到难事都会极力施手援助,此时却无回天之力,让陈百歌的儿子失而复得。此时我理解陈百歌年轻失子的撕心裂肺,二十年思念儿子的苦海无边,无数个黑夜的噩梦萦绕。这是切肤之痛,断指之疼。
这时唐诗燕插话:“百歌,我们怎么安排啊。”
陈百歌似乎恢复了平静,说:“我们都住下来了,我们再叫几个认识水萍的,水萍也认识的朋友来佰翔酒店相聚,今晚好好宴请水萍。”
我一听难为情地说:“这,这。”确实有些无所适从。
陈百歌说:“这什么啊!四十年如一日,还有幸遇到,这就是缘分,再说你在我心目中永远是老大哥,不信你问我老婆。”他说着看一眼唐诗燕,问,“对不对?”
唐诗燕应和着:“对呀!百歌平日里经常念叨着你,说水萍是个好人,现在不知道在哪里?过得怎么样?今天有幸相遇,百歌怎么可能放过你呢?”
我点点头,唐诗燕说得真诚而实感,让我体会到人生无常而苦短。多少人离别而难以再见,多少人擦肩而过不再重逢。有一首曾经打动过我的俄罗斯小诗是这样写的:
一天很短,短得来不及拥抱清晨,
就已经手握黄昏。
一年很短,短得来不及细品初春殷红窦绿,
就要打点素裹秋霜。
一生很短,短得来不及享用美好年华,
就已经身处迟暮。
是啊!人生总是过得太快,我们总是领悟太晚,所以要学会珍惜,珍惜人生路上的亲情友情爱情同事情同学情朋友情,一旦擦肩而过,也许永不邂逅。今天在佰翔大酒店能够碰到陈百歌夫妇委实很意外,也很惊喜,故友重逢泪满面,与君一席话当年,岁月蹉跎酒当歌,今日话别无限期。我的心中涌起了人生的纷扰与不易,曾经的朋友都渐渐销声匿迹,不再联系,所以人生慢慢进入孤独的季节。老实说,四十年来在我心中很难会记起有陈百歌这个朋友,在任何时节也不曾记起,却存在于生活之中,只要有一个爆发点,就会一见如故。当年我们只有半年的交往时间,而且是在一起做点小生意,在他家时经常跟他讲我看过的对联、诗词,对于他来说可能记忆犹新,同时也因为我帮他写过求爱信,有成人之美之功劳,那个时代人们讲究义气,懂得恩情,他初中还没毕业,我已高中毕业。但他家庭富裕,一九七八年已是万元户,在金峰镇有三层半的独栋房子,而且是城镇户口,当时我羡慕与崇拜活跃在脸上,而他认为我很有文化,博古通今,文章写得有声有色,并带有古风味道。其实我当时替人写了两封信,一封就是陈百歌的求爱信,另外一封是为我的一个朋友代写了退婚信。
我感慨之后点了点头说:“陈百歌是一个有情有义的男人。”唐诗燕一语双关地应着:“他一直都这样,而且是多情多义。”我有些不解,陈百歌自个儿拿起手机,拨通了一组电话号码,他开始招呼一些朋友来佰翔大酒店,他把我的名字告诉了对方,对方有的唐突一时想不起来,有的问水萍从哪个星球回来了。陈百歌只是呵呵地笑着说:“先来佰翔大酒店面谈,慢慢聊我们的过去。”
唐诗燕瞥他一眼,没有反感,而是一种复杂的眼神,唐诗燕已年过五十岁,陈百歌大她三岁,她应该也有五十五岁了,但还能吸引着不少中年油腻男,她不像农村的女人,也不像城市职业女性,更不像城乡接合部的生意人,她在美国待过多年,习惯称中国为大陆,时尚中蕴含着点点务实,开朗里隐藏着丝丝忧伤,眼神里传递出迷人的风情,嘴角边散发着炽热的温情,她一定是一个感情丰富的女人,难怪当年陈百歌为她神魂颠倒,迷恋到日无食欲夜无睡意,三番五次地求我帮他写一封能打动少女心的求爱信。从她和陈百歌的对话和举止中,可以说还保持着夫妻难得的情调,这种情调甚至有些玩世不恭,令人羡慕。这时陈百歌碰一下老婆的胳膊说:“老婆,也叫林芬芳来,水萍认识她,她也认识水萍。”
我疑惑一下问:“林芬芳后来怎么样了?有结婚吗?”我记起了曾经对我情意绵绵的她。
“她始终没有结婚,还得了抑郁症,又查出乳腺癌,真是命运多舛啊!”陈百歌说得很沉重,我的眼睛却看着他的老婆。似乎嗅出一丝不对劲,果然,唐诗燕接着话:“也算是百歌的老情人了。”
“别说这么露骨难听吧!让水萍笑话。”他说后就站了起来,解释着,“林芬芳不会开车,我去金峰接她,诗燕陪水萍喝咖啡。”我以为他的老婆会暴跳如雷,我显得很尴尬,想不到唐诗燕并没有生气,还叮嘱说:“早去早回,路上小心。”然后对我说,“别见外,习惯成自然,男人更需要新的多巴胺,但百歌恋旧,所以也可以解释为有情。”我嘻嘻地笑着,既没有反对也没有赞同。陈百歌好像已经司空见惯了,他拿着车锁匙说:“我走了。”
窗外的烈日依然如火,蓝天下没有白云,大海也是蓝色的,偶尔会听到海浪声,那潮声是夹着一阵阵东南风飘过来的。大堂内冷气足够冷,应该还不到二十五度,可以穿长袖的衣服,与外面形成不同的季节。人在酷暑却可以享用冬天的寒冷,同样人在冬季也可以体验春天的温暖,这就是科技的伟大,它可以改变季节,逆转大自然,但也带来诸多问题。唐诗燕又点了两杯咖啡,我面对这位年份已久的朋友的老婆,三十年前曾有几次在一起出门玩耍,不怎么说话,也不会很熟,因为是陈百歌的未婚妻,我总是对她敬而远之,保持一定的距离。现在她的落落大方和开朗得体,使我放松了许多,尽管我并不了解这四十多年来陈百歌夫妇的生活和经历,他们也不了解我的情况,四十年弹指一挥间,已不像年轻时的腼腆和顾虑,什么事都掩掩遮遮,吞吞吐吐。年长后变得更加坦率和直白,与人交谈都会和盘托出,即使多年不见,一旦重逢就会互诉衷肠,也许都到了既不取笑别人也不怕被人取笑的年龄。但是,我的这次度假计划已经被陈百歌夫妇打乱了。
唐诗燕问:“你还记得林芬芳吧!”
我说:“是金峰倩影照相馆老板的女儿吧!我记得,她帮过我许多忙,后来我去北京就没联系了。你们还一直保持着联系吧!”
唐诗燕淡然地说:“她是陈百歌的情人。”
我一时语塞,不知说什么,半天挤出一句:“你不在意吗?”
“那又怎样?你当时在金峰倩影照相馆见到林芬芳的时候确实漂亮吧!反正比我漂亮,人家对陈百歌情有独钟,而且也门当户对,陈百歌偏偏爱我,也许我活泼可爱,善解人意,风趣更具神韵,所以陈百歌为我疯狂,我是被那封求爱信俘虏了,后来才知道是出于你之手,不然我更想嫁的人是你。哈哈!”唐诗燕说着自个儿大笑起来。她的一番话,让我仿佛在听一则童话故事,而且自己是主角。以前他们都是城镇户口,而我是农村小伙,门不当户不对,没有任何非分之想,也有自知之明。那时就是他们的着装、谈吐、玩笑都显得高雅,让我仰望、膜拜,感到自己是乡巴佬。今天能够平等地坐在一起喝咖啡,而且他们还要招朋呼友宴请我,是经过了四十年的时间,我用四十年时间的打磨,在他们面前才有了自信,才没有了自卑感。也许我离开他们之后,可能发生了我无法想象的事。我想,此时趁陈百歌不在的时候,唐诗燕一定想告诉我一点什么,所以我故作镇静,没有主动打听,其实内心好奇得很。
唐诗燕没有把我当外人,哪怕几十年不见,也并没有那么熟,可见她的朋友不多,闺密更少,这是我的推测。在我的推测之际,唐诗燕开口了:“水萍,百歌始终没有忘记你,他不理解你为什么一点音信都没有,以为你也定居国外了。”
“我一直在国内,也一直住在福州,也只北漂了十年,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北漂,每个月都会回福州一次,长乐确实很少回去。平时我很少参加社会活动,因为没有正规职业,不用上班,我很少用水萍的字名,很多人好像也忘记了,只有年轻时候的朋友、同学、发小知道。”我对陈百歌夫妇印象极好,他们对我一见如故,我也要对他们推心置腹。
唐诗燕问:“那你还有什么名字?”她显然很好奇,在她心中认为只有歌星影星才有艺名,要么是社会上的老大或小混混才有外号。唐诗燕心中揣摩着我的真正身份。我见她以疑惑的目光看着我,心想她应该还不知道我有另外的笔名,于是我顺口而出:“刀力。”
唐诗燕并没有表露出意外的表情,淡淡地说:“这个名字虽然特别,但与报纸新闻、头条新闻那个‘刀力’是同名了。”我说你们也知道那个刀力,诗燕说很多人都知道这个名字啊!文章很接地气,对社会现象、生活的本质、人性的弱点、职场的纷乱、人际的秘籍说得头头是道,我们在美国都知道这个名字,是一个记者吧!百歌佩服得五体投地,崇拜得视为人生导师,可惜我们只知其名,不见其人。我哈哈大笑起来:“有这么厉害吗?”我不屑一顾的样子。
唐诗燕强调说:“人家确实写得好,而且讲得有道理,可以深入人心,就像你写情书一样,能俘虏少女的芳心。你应该知道这个人,你也取‘刀力’这个名字一定认可刀力的文章,是不是想借用他的名气呢?”
“嗯,诗燕,那个刀力就是我,我就是那个刀力。”我一本正经地说着。
“啊!是真的吗?你这么深不可测?密不可露?是低调吗?还是有意营造神秘?”唐诗燕显然喜出望外又惊愕不已。
“为了保护自己,就像那句古训说的人怕出名猪怕壮。”我淡定地解释着。
“你啊水萍,不,是刀力,你等等。”唐诗燕说着拿起手机拨通了百歌的电话,“喂,百歌,你什么时候到啊?”
电话那边的陈百歌回她人还在金峰,等林芬芳化妆。唐诗燕嘲笑地说:“都老太婆了还化什么妆?”唐诗燕嘲讽一番后严肃地说,“百歌,你知道水萍是谁吗?”
“你脑子有没有发烧?水萍是谁?当然是我当年的朋友了,难不成是你唐诗燕的老情人?你这不是废话吗?”陈百歌见老婆没话找话打电话过去就是吃醋而已,他也没好语气说着。
唐诗燕提高了嗓门说:“神经病,不想告诉你了。”她说后摁掉通话按键。我有点蒙圈。
看唐诗燕的表情,我好奇地问:“怎么了?”
“本来想给他一个惊喜,他还以为我吃醋。”唐诗燕正说着当儿,电话铃声响了。是陈百歌的电话,唐诗燕接通后问:“怎么了?”
电话那边陈百歌反问:“怎么了?水萍怎么了?怎么突然问水萍是谁?”陈百歌有点蹊跷。
“告诉你吧!水萍就是那个刀力。”唐诗燕的语气充满着自豪。
“刀力?那个我所崇拜的在报纸上写文章的刀力?”陈百歌很吃惊。
“是啊!是啊!”唐诗燕重复着。
“啊!等我,你们等我回来。”陈百歌有些惊慌失措了。唐诗燕哈哈大笑起来了,对着手机说:“你说水萍重要还是林芬芳重要?”但是陈百歌已经挂断了电话。唐诗燕难为情地对我笑笑,好像陷入沉思,然后认真地说:“其实,陈百歌没有林芬芳就挺不过今天,但是林芬芳没有陈百歌的陪伴,也没有勇气活下来,他们是情人关系,如亲人般、兄妹似的。不瞒水萍,我也有一个情人,他大部分时间在美国,我每年都去看他,有时一个人去,有时跟陈百歌一起去,他是我女儿的监护人,我女儿住在他那儿。”唐诗燕涓涓细流般地说着,我却高山流水般地听着,在我心中形成瀑布般的悬念。也许他们在美国待过,思想观念、生活习惯、情感问题等诸多方面都受到西方的影响。我说:“你们关系这么复杂,一定发生过什么?”
“因为孩子被拐的事,晴空霹雳,如同天塌下来,我们夫妻死的心都有了,五岁的孩子,身上的骨肉,陈百歌一夜之间白了头发。”唐诗燕似乎回到了二十多年前人生至暗的时刻,伤心和悲戚的情绪笼罩在她脸上,不知如何向我诉说,更难以表达那时的痛心疾首。
陈百歌家住金峰汽车站边,周边人来人往,环境非常复杂,陈百歌夫妇是有防范意识的,因为经常有孩童丢失、被拐的传言。但是当时农村的孩子大多是半放养的,几个孩子在自家周边结伴玩耍是经常的事,想不到这次就出了意外,那是一个初秋的黄昏,天快黑之后陈百歌夫妇没有见儿子回来才慌了神,乱了方寸。他们绝没有这种心理准备,孩子被拐的事件会降临到他们头上,动用所有亲朋好友,搜遍金峰的每个角落,就是不见孩子的踪影,最终报警,陈百歌夫妇却双双昏迷过去……
第二天当陈百歌醒来时,虚弱的身体,呆板的眼神,痛苦的心灵,惨烈的情绪逐渐地让他失去活下去的勇气,他无法面对现实,孩子可爱的模样萦绕在他的脑海,他只有选择死去才能解脱一切的困扰。他盘算着从三层楼窗户跳下去能不能死?有没有可能上吊自尽?或者服毒而死,但是家里没有剧毒农药。正当陈百歌准备选择自杀的方式时,林芬芳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这个温柔多情、感情细腻的林芬芳仍是家中千金,父亲在金峰的照相馆人人皆知,在七八十年代拥有照相和冲洗技术,相当于握住了铁饭碗,赚了很多钱,也给林芬芳留下了童年时期成长的丽影。喜欢照相爱美的陈百歌成为金峰倩影照相馆的常客,这个时候他们认识了。林芬芳对陈百歌几乎是一见钟情,可惜陈百歌心里盘算着如何向唐诗燕求爱。人世间的阴差阳错比比皆是,照相馆林师傅深知女儿的心思,他对陈百歌这个子弟也赞赏有加,经打听才知道家道殷实,家里经营纺织手工家坊,三层楼的房子正处于金峰街中心,陈百歌是棵独苗,上有两个姐姐,陈百歌被家里奉为公子哥,但陈百歌是一个务实的青年,虽然不爱念书,却有经营做生意的头脑。照相馆林师傅也觉得门当户对,眼见女儿喜欢,就想撮合这门亲事。谁知陈百歌死心塌地爱唐诗燕,他得知林芬芳爱自己的时候感到很唐突,他虽然和林芬芳很熟,印象也不错,但从来没有想过这样的心思,只把她当成小妹妹而已,尽管只大她两岁。
林芬芳内心温柔,个性却倔强,自己的爱无法献给喜欢的男人,她就终身不嫁,一直受传统文化教育的林师傅听女儿这么说慌了手脚,他只一个女儿,妻子早逝,那时林芬芳从小除上学读书外都在照相馆帮忙,很早也学会了拍照。在林师傅眼中,懂事、聪明、乖巧、听话、善良、温和才是女儿的本性,但是她在感情上却如此叛逆,要在一棵树上吊死,这点继承了他的基因,他中年丧偶不再娶,中年单身与女儿为伴,想不到女儿到了男当婚女当嫁的年纪,遇到了意想不到的事。
时间像风一样吹过,世事如雨一样飘来,林芬芳眼看陈百歌娶了唐诗燕,寸肠欲断。她就这样把自己的爱之闸门关上,把陈百歌深深地埋在心底,全身投入拍摄学习之中,正所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林芬芳的拍照技术突破了他父亲传统技术,从拍摄设备更新到黑白向彩色演变,使金峰倩影照相馆名扬四方,金峰照相拍摄写真艺术照就是林芬芳的首创,她推出这个广告吸引了无数俊男美女,什么结婚照系列、家庭照系列、同学照系列使金峰倩影照相馆门庭若市。拍摄艺术的熏陶,生意的繁忙排遣了心中的思念和寂寞,也忘记了陈百歌的幸福和美满。
陈百歌儿子出生,林芬芳委托照相馆的一个小妹送上一份贺礼,她买了一只鸡和十个鸡蛋。这让陈百歌夫妇感到意外,这时月子中的唐诗燕才知道自己的老公是林芬芳梦中情人,心中不禁醋意大发。陈百歌也相信了林芬芳是为他而不嫁,心中不免五味杂陈。陈百歌非常确定自己对唐诗燕的挚爱,而且有爱的结晶。但是在陈百歌夫妻心目中,林芬芳是爱的阴影,是虚无的存在。唐诗燕虽然有醋意,但她却坚信陈百歌对自己的专一和疼爱,现在孩子出生了,更是家庭的基石,婚姻的定海神针。她反而感激林芬芳的那一份贺礼,所以在孩子满月时,向陈百歌提议一起去金峰倩影照相馆拍几张百日照和全家福,并向林芬芳送上回礼。
这是陈百歌夫妻两年后与林芬芳有了交集,他们三人都认识,林芬芳还是保持了那样的文静,她只是心中默默地坚守那一份美好和情义,她不会踏入他们三口之家,她也不会向唐诗燕夺爱,只觉得他们不般配,只知道陈百歌选错了对象。他们告别之时,林芬芳送上了祝贺:祝你们一家幸福、快乐!从此之后,陈百歌心中多了一份内疚。
上帝总是在人世间不断制造玩笑,有时喜悦有时悲惨,几家欢喜几家愁。此时,不幸降临到陈百歌夫妇头上,五岁的孩子被人贩子拐走了,这种打击足以让人家破人亡。于是,陈百歌走投无路,为了排除心中的痛苦,别无选择,只能选择自杀,他见家中有一条麻绳,决定用上吊来结束自己的生命。正当生死关头,林芬芳神出鬼没地出现了。救下陈百歌,给他重重的一个耳光,然后深情地说:“一个在我生命中这么重要的男人,我怎么能让他消失而逃脱责任呢?”林芬芳的话中充满着爱意和怜惜、责任与担当。陈百歌六神无主地望着林芬芳,瞬间泪流满面。
这边的唐诗燕已经两天两夜饭不吃眠不睡,两眼挂着泪水哭却无声,派出所民警来了几趟,了解、询问、笔录,听说已出动几批次公安民警对主要路段、车站进行布控。亲朋好友有的登门慰问,有的直接上街寻找孩子的下落。林芬芳早把孩子的照片放大冲洗几十张,张贴金峰大街小巷,以重金答谢进行寻人启事。陈百歌的父母在悲痛之后鼓起勇气,抛下经编小作坊,背上行囊,走上千里寻孙的茫茫之路,至今未归。虚弱又无力的唐诗燕得知丈夫自杀被林芬芳所救,知道林芬芳为了寻找孩子到处张贴相片和寻人启事,她不知道该吃醋还是感恩。但是,也就是在这个时候,陈百歌对林芬芳产生了感情,这种感情如同生命中的稻草,鬼门关上的生死锁匙,悲痛难忍的心灵止痛药。林芬芳以善良之心,温情之意对陈百歌的怜惜,对唐诗燕的同情。她恐惧人生的悲欢离合,她害怕生命无常,她无法接受痛失亲人的现实,尽管她未恋未婚未育,但她能够感同身受。所以,在这关键时刻,她必须守候陈百歌的身边,以最大的力量减轻陈百歌的痛苦。
一天盼一天,一月盼一月,一年盼一年,孩子终究没有回来,陈百歌彻底地失望了。同时也盼着父母千里之外带回儿子,日复一日,不但没见儿子失而复得,就连父母也没有了音信。亲朋好友建议尽快再去生一胎,陈百歌夫妻却不敢再生了,他们害怕了,他们深切感到生孩子容易,培养成人难。到了第二年他们决定去抱养一个女孩作为终身的精神寄托。彼时在福建省德化县的一户人家,连生了三个女孩,在重男轻女的农村,就盼望有个男孩,那时又遇计划生育,三个女儿不给人家一两个就不能再生了,于是经朋友介绍,陈百歌夫妇收养了这户人家只一岁半的小女儿。虽然经过中间人,但陈百歌夫妇都知道孩子是哪个县哪个乡镇哪个村的父母姓氏。
到了一九九〇年陈百歌夫妇才决定出国,这个想法是唐诗燕提议的,她的理由是要离开金峰这个伤心地,其实是为了斩断陈百歌与林芬芳的关系。唐诗燕早已知道他们的情人关系,只是她不清楚是不是只有情感上的寄托和心灵上的慰藉,无法判断他们的亲密程度。唐诗燕出于对林芬芳的感激,在陈百歌危难之时,她救下了陈百歌,不然失子又失夫,自己也活不成了。所以不敢太深究,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先渡过难关,自从孩子丢失后陈百歌整个人变了个模样,他看淡一切,玩世不恭,又豪爽义气,又很自我。所以在这样的背景下,决定去美国。
陈百歌同意老婆的想法,却向唐诗燕坦白:自己跟林芬芳好上了。唐诗燕淡然地说:我知道。这让陈百歌感到意外。其实唐诗燕都明白,只是没有拆穿,什么能够比生命更重要呢?自从儿子被拐之后,改变了她为人处世、待人接物的思想,甚至理解陈百歌的所作所为。但是唐诗燕心里想着如何拆散他们,所以走为上策成为她唯一的选择,出国正是长乐人谋生的最好手段,也是当年最时髦的潮流,美国、日本是首选,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也很热门,陈百歌夫妻选择美国是因为长乐人多,也有很多熟悉的朋友和亲戚,比较好找工作和互相照应。于是,在一九九〇年的初冬季节,陈百歌和唐诗燕带着两岁的女儿辗转三地到达了美国,从此也隔断了与林芬芳的联系。
时间可以医治任何的创伤和悲痛,因为时光隧道不是双行道,无法掉头,只能往前走。被抛在身后的点滴悲欢离合,爱恨情仇会慢慢遥远,逐渐模糊。十年时光仿佛弹指一挥间,陈百歌夫妇带着女儿在美国卧薪尝胆十年,在一家中餐馆从后厨洗刷碗碟到餐厅里端盘子,再到外卖送餐。夫妻俩夜以继日,只有一个目标,赚足美金后自己开店。女儿已经上小学三年级,可爱、好学、聪明,一口流利的英语,一家三口似乎习惯了美国的生活。一天傍晚,餐馆里客人稀少,晚餐还没开始,突然三个蒙面大汉持枪冲了进来,餐馆老板见怪不怪,在美国这样的事件时有发生,伤人死人也司空见惯,自卫是人人皆有的安全意识,配有枪支也是每个家庭必备的防御武器,此时正在休息的陈百歌听见几声枪响,从休息间操起枪支冲出去,见老板几个人双手抱头,以破财消灾等待歹徒发落,陈百歌不问青红皂白,也不讨价还价,直接举起枪向三个歹徒连续开了几枪,突如其来的反扑惊呆了歹徒,其中一个蒙面歹徒已经倒在血泊之中,还有两个见势不妙,拖着受伤身躯落荒而逃。此时警察还有众多记者蜂拥而至,一时陈百歌成为与歹徒搏斗的英雄,第二天各种报纸头条刊登这一消息,还有陈百歌的照片,引起轰动。打死歹徒是属于正当防卫,持有枪支也是合法权利,中餐馆老板对陈百歌刮目相看,当众多华人得知开枪打死歹徒的陈百歌是中国福建省长乐人时,纷纷为长乐人的勇敢点赞,就连当地的美国人也为之震撼,从此有美国人怕长乐人之说。在美国唐人街是以中国人为生活圈,同时唐人街又是以长乐人居多。陈百歌的名声不但在美国传开,也传回了国内,也传到了林芬芳的耳朵里。
中餐馆知道陈百歌是个人才,从此中餐馆将会生意兴隆,一时间名扬千里,光临餐馆的食客也络绎不绝,因为在此中餐馆就餐安全,还可以目睹陈百歌的英雄气概。中餐馆老板知道陈百歌不但是个人才,还讲义气,他非常欣赏,他为了留住陈百歌,决定将餐馆百分之十的股权送给陈百歌。意想不到的是陈百歌不但拒绝了老板的好意,还准备提前回国,这倒颇让人费解。
其实陈百歌没那么勇敢,当时他心里怕得发抖,他只懂得关键时刻就是你死我活的道理,也懂得危险时刻谁心狠谁就是胜利者。他打死一个歹徒心里还害怕得很,只是不敢张扬,不敢表露出来,他知道人怕出名猪怕壮,这也是他选择回国的原因,他认为在美国继续待下去,总有一天会死于非命。陈百歌自从儿子被拐之后,心里产生了悲观主义情绪,他决定回国自有打算,他说服了唐诗燕,并请求中餐馆老板让她到餐馆里当服务员,将女儿托付给老板作为监护人。
陈百歌自己清楚,这次回国就意味着很难再来美国,因为他们一家三口是偷渡来的,在美国是黑户,没有正规身份,而中餐馆老板已经持有美国绿卡,将妻女托付他照顾最为安全,中餐馆老板虽遗憾陈百歌不能留下,就凭陈百歌的胆略和义气,而且送股权给他都不要,很让中餐馆老板感动和敬佩,当然都会答应陈百歌的请求,同时也为陈百歌一家担保办理绿卡,让陈百歌有机会再来美国。就这样陈百歌带着十万美金离开了度过十年时光的美国。而唐诗燕成为中餐馆的收银员,不用端盘刷碟做卫生,老板也把陈百歌女儿当作亲女儿看待。终于有一天,唐诗燕向中餐馆老板讲述自己和陈百歌的遭遇和不幸,因为儿子被拐才收养一个女儿,一家子的命运改变了,才决定来美国,重新生活。
中餐馆老板听后竟然热泪盈眶,非常同情陈百歌夫妻的不幸,他从来没有听陈百歌提起,陈百歌也没有说起在大陆的遭遇,中餐馆老板是一个性情中人,他七十年代初就偷渡来美国,那时才十六岁,他是长乐连江人,叫林长河,在美国有二十多年了,在唐人街大家都叫他阿特,也有人直接叫他中餐馆老板,因为在唐人街他的中餐馆最大,时间也开得最早最长,中国味道也最正宗,生意也最好,所以歹徒抢劫也从此下手。林长河不知何故至今未娶,却赚了很多钱都寄回老家,在连江很早就盖了别墅,父母都在,一个姐姐和一个弟弟都受到他的资助和恩赐。他十几年前通过人介绍与从中国来的女性结婚,都没有成功,加上餐馆里生意繁忙就放弃了婚姻。林长河认为,如果一个在国内一个在美国,这样的婚姻也没有意义,美国是开放的西方国家,与中国价值观不一样,他们淡薄家庭,注重个体,在婚姻和情感上都是立交桥型的错综复杂,不像中国只是一条垂直地平线的纯洁与专一。但是林长河自己都意想不到陈百歌一家人的出现,一切都改变了。
陈百歌到达中国回到金峰后,第一件事是跑去金峰倩影照相馆找林芬芳,那是下午三点左右,照相馆里没有客人,只有林芬芳一个人斜靠在一张包车椅上,她没有一点准备,陈百歌会突然出现,美国那么遥远,如梦幻般,似天方夜谭,眼前站着陈百歌。陈百歌轻轻地叫了一声芬芳,林芬芳从椅子上弹了起来,如同久别的恋人,摊开双臂扑向陈百歌,然后泪水如倾盆大雨一般一泻而下。陈百歌却慌了手脚,他知道林芬芳爱恋着自己,但始终内心平静如水,想不到十年时光之后林芬芳变得如此激动和狂热。陈百歌抚摸着林芬芳的后背,喃喃地说:“我回来了,只有我一个人回来。”
林芬芳泪水还没有停止,好像十年的伤心和痛苦都要随着泪水流尽。原来在陈百歌去美国之后,林芬芳的情感支撑点坍塌了,使得她变成闷闷不乐起来,三年前与她相依为命的父亲也去世了,给她生活造成重创,跌入了孤家寡人的处境,金峰倩影照相馆生意也每况愈下,一年前自己又不幸被查出乳腺癌,重创了她生命的活力,也永远失去了一个女人应有的幸福,也失去了一个女人做母亲的权利。幸好她的乳腺癌发现得早,没有转移,也不是晚期,但做了切除手术,五年的危险期要平稳度过。
陈百歌得知十年间林芬芳发生这么多不幸的事,心中难以言表的伤心与疼痛,紧紧地抱着林芬芳不放,心中叹息着老天爷为什么这么无情,总是把厄运降临到善良人的头上。十年前自己痛失可爱的儿子,在自己走投无路的时候,因为林芬芳的出现让他活了下来,想不到她自己却受到痛失亲人和病魔的双重折磨,陈百歌心中在滴血,眼中却没有眼泪,他双手捧着林芬芳的脸庞,一句一句地说:“芬芳,我们要勇敢地活下去,我会永远陪伴你身边。”
“你会是我的力量,我不会要你的婚姻,但需要你的爱恋,我不会贪恋你的身体,但我需要你的情感。”林芬芳以渴求的眼光望着,以卑微的语气说着。陈百歌心如刀割,他知道林芬芳从少女时代就喜欢自己,非他而不嫁,在他生死关口挺身而出,帮他抚慰心灵,重新为他点燃生的希望,而自己却被病魔折磨得死去活来。陈百歌想到这一切,而自己从来没有在意过、关心过,此时此刻感到自己自私、愧疚。他庆幸的是自己毅然决然地回国,也许是冥冥之中上苍的安排,他需要报答林芬芳,不,应该是感恩,也不是,应该是命运的使然。
陈百歌以他男子汉的气概重新为林芬芳树立起对生活的信心和希望,陪伴她寻找人生的阳光与雨露,让她沐浴在快乐而幸福的天空下,感受到亲人般的温暖。陈百歌因为有美国的关系,加上在美国反杀歹徒的事迹,在长乐有了一定的名声,想出国打工的人找上门,希望陈百歌为他们牵线搭桥,偷渡去美国。陈百歌认为这是赚钱的好机会,就做起了“蛇头”。
陈百歌与林芬芳的恋情也传到了美国,唐诗燕一气之下向陈百歌提出离婚,陈百歌一时无法解释清楚,只好先答应唐诗燕提出离婚的要求。
生活总是给人们做了无数阴差阳错的安排,命运之神总是将人们捉弄得不知所措。所以,随着时间流逝,经历的丰富,心智的成熟,每个人都会做出改变。原来期待的东西到后来不一定是自己想要的,原本觉得很美好的东西到后来不一定就有价值,原先苦苦追求的东西到后来不一定就能带来快乐。计划既赶不上变化,变化又让人猝不及防。这时候身在国内的陈百歌做“蛇头”的营生好得很,而在美国的唐诗燕与中餐馆的老板林长河却坠入爱河。这一切的变故陈百歌没有告诉林芬芳,他也不想让她知道。他还建议让照相馆外包给年轻人,传统的照相技术已没落,数码、写真、特写等新的拍摄技术和方式日新月异。个体拥有相机越来越多,到照相馆拍照的人越来越少。于是,林芬芳找个年轻的合作者,交给其经营管理,自己做一个小女人,帮助陈百歌介绍打理出国的一些小事。
当然,好景总是不长久,五年之后唐诗燕突然带着女儿从美国回来,陈百歌和林芬芳一起去机场接机。直至这个时候林芬芳才知道陈百歌早已离婚,于是他们没有尴尬场面,尽管林芬芳有些难为情,但是,此时的唐诗燕得知林芬芳得了乳腺癌,陈百歌也并没有跟林芬芳结婚,使唐诗燕一下子明白了一切,林芬芳对陈百歌有恩,她投之以桃,陈百歌报之以李,理所当然,天经地义。所以唐诗燕匆忙回国为了跟陈百歌复婚。
十几年的美国生活,使唐诗燕改变了生活方式,陈百歌的移情别恋也使她看开了一切,这么多年来,她跟中餐馆老板保持着男女关系,并发展为情人关系。她始终没有和中餐馆老板结婚,但她感激他,是他帮助唐诗燕母女拿到美国绿卡,在跟他五年的生活中,他无微不至地关心和帮助,既是情人关系又是兄妹关系,甚至有着亲情般的情感。后来当她决定回国跟陈百歌复婚的想法告诉中餐馆老板林长河时也得到他的支持和理解。
太阳应该快落山了,这里没有高山,只有海岸线,一会儿太阳会坠入遥远的海面,把海浪染成金黄色,像炼钢的火花四溅而起。陈百歌带着林芬芳从酒店大堂门口向咖啡馆走来,手上提了一个黑白相间的包,显然是林芬芳的行李包。唐诗燕见陈百歌带着林芬芳来了就站了起来,我仿佛还沉浸于陈百歌与唐诗燕的故事之中,尽管唐诗燕描绘得简单扼要,但他们的人生经历、生活际遇不知算不算苦难?几十年如一日,他们走到今天,都已经到了人生的暮年,三个人的真实存在,还有美国的那个中餐馆老板,他们也许彼此理解与包容,他们也许深知生活不易,何必互相为难。情感是复杂的东西,特别是男女之间的情感,怎能说清谁对谁错,分分合合、爱爱恨恨也是一种情感的表现。陈百歌大大咧咧地叫喊着:“水萍啊!你还认得林芬芳吗?”
我也站了起来,端详着林芬芳,她有些偏瘦,体型苗条,皮肤洁白,但缺乏几分气色,头发乌黑,应该染过,在后脑打个髻,显得很高挑。她穿着一身乳白色的连衣裙,一双白色的凉鞋,显得高雅。我摇摇头说:“认不出来,你应该也认不出我吧!”
林芬芳笑着望了望我,半开玩笑地说:“认不出来,但我记住了你这个人,并一直对你有意见。”
陈百歌夫妻见林芬芳这么说,有点难为情,我也一头雾水,说:“我一定哪里得罪了林芬芳。”
“不是吗?当年你若没有帮陈百歌写求爱信,我可能还有希望,是不是我该对你有意见?”林芬芳说着自个儿先笑起来。我们三个也不禁哈哈大笑起来。唐诗燕说那封求爱信确实让她春心荡漾,情丝零乱,爱马奔跑。陈百歌瞥一眼唐诗燕,对着我说:“我就喜欢有文化的人,喜欢对社会有责任的文化人,喜欢做人有底线的文化人。”
“哇,你这几句话说得就很有文化。”唐诗燕带有奚落的语气嘲笑老公。
“这不是我说的,是报纸上看的,有道理吧!”陈百歌说后看看手表,嘴里嘀咕着,“他们还没到,今晚我在五楼宴会厅订了一张大桌。”
我们四人重新落座,服务员又送来四杯咖啡,还有点心,那是唐诗燕点的单。这时候陈百歌突然记起什么?对我说:“水萍,那个刀力就是你?”
我点点头,陈百歌双手抓住我的手,几乎双膝跪在地上,可怜兮兮地对我说:“刀力,求求你,帮我写一篇文章,或者寻人启事,找回我的儿子。”陈百歌突如其来的动作和言语惊呆了在座的人,二十年过去了,陈百歌始终没有忘记他的儿子,他坚信儿子若还活在人间,一定就会找到。今天遇到四十年前的故友水萍,原来就是大名鼎鼎的刀力,给了他寻找孩子的希望和信心。他认为刀力就是上帝派来的救星,是天意,是冥冥之中的安排。他咬定只要刀力肯帮忙就一定能找到儿子。他还记得若干年前刀力写的那篇《宝贝回家》的文章引起社会反响和共鸣,因为刀力的文章促使社会爱心人士联手执法部门,成立了许多打击人贩子和寻找失踪儿童的机构。一直以来陈百歌无法得到刀力的确实身份,他以为是公安系统或法院的人士,想不到是自己的故友倪水萍。
我在他们面前就像谜一样存在,又像一个正义的象征。他们不知道这四十年来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会以“刀力”作为笔名在各报纸上刊登各类文章,被社会冠以“敢写敢披露”良心文章。只要报纸上有出现刀力的文章就会引起人们的热议,这种热度延续十年之久,直到自媒体兴起,抖音快手普及,头条短视频深入人心,刀力的名字及文章才慢慢淡出人们的视野。所以陈百歌崇拜,唐诗燕好奇,林芬芳一头雾水。我见他们以奇特而虔诚的目光在我身上寻找奇迹,我将陈百歌扶起,一句一字地说:“我一定要把你的孩子找回来。”我的话是认真的,也是负责任的而不是吹牛讲大话。
要知道,以刀力铠甲之名,勇敢正义之文,在各报纸占据十年之久,本身就是一种神奇。这不但是当前的开明,也是社会的共识,更是大众的期待。所以刀力的声音显得很嘹亮,刀力的文章得到普遍共鸣,更有仁人志士相呼应,使得社会的一些矛盾得到化解,使得生活中的一些误会得到澄清。
写文章是我的爱好,为陈百歌代写求爱信也是一种喜欢,但是我更喜欢写杂文,然而,写杂文容易犯错误,杂文大多褒贬时弊,文风必须犀利。于是我看的是杂文,写的是纪实文,却歪打正着,向报社投稿,编辑却喜欢我的话题和行文,不但刊登我的文章,也得到广大读者的共鸣,所以报社还不断向我约稿,而且有稿费,这给了我信心,我正需要钱呢。
我这个人喜欢观察,经常在福州大街小巷瞎逛,我也喜欢胡思乱想,天南地北地遐想。我把瞎逛瞎看的东西,再经过胡思乱想地瞎编,然后写成文字,觉得很不错,就不知天高地厚地用“刀力”作为笔名寄给了报社,想不到几天之后就刊登了出来。从此我养成了看报纸的习惯,因为偶尔会看到自己的文章,非常来劲,比看情书还爽。就这样我以“刀力”的名字写各类主题的纪实文章向各报纸上投稿,而且都能见诸报端,稿费能够养活我的低配生活。我的纪实文章主要有三大方面:社会面、生活面、现实面。我挑战的是社会的真相,我揭示的是生活本质,我质问的是现实的残酷。读者评价我的文章像刀一样锋利,像千斤顶一样有力。
比如,当我在街头瞎逛时看到那些大人带着几岁的小孩耍各种动作,衣衫褴褛地乞讨,我就想孩子到底是不是大人亲生的孩子,他们的背后真相是什么?于是我就写成了《宝贝回家》的纪实文章投稿报纸,不但刊登出来而且还引来公安、城管、卫健委等部门联合对街头不明真相的现象进行人贩子、假乞丐、卖假药的街头打击旋风行动,引起社会反响。“刀力”的名字一下子走进大众的视野,《菜市场里的短斤少两》讲的是买卖不讲诚信,《医院里比市场还热闹》讲的是得病看不起病,《文凭高于一切》讲的是管你水平高低有文凭就行,《生男育女大骚动》说的是计划生育中的重男轻女,《老虎机里有老虎》说的是游戏机的危害,《我们今天吃什么》说的是食品卫生问题,《我们要住在哪里》说的是高房价下的百姓居住问题等等。我面对的是社会热点、生活痛点的现象,我关切的是百姓苦衷、大众无奈的心理,从这些内容入手,写出真情实感,才获得读者的共鸣。而我始终不敢露面,既怕惹麻烦又怕引火烧身。
因此我在福州十年,蜗居在工棚里,寄人篱下于地下室,一边在福州王庄万人新村工地上打着小工,赚着工钱,一边伏案写着纪实文章,靠稿费收入。让我这个来自长乐海边的农民哥,能够在福州安身立命,但许多人只知道我是倪水萍,不知道我是“刀力”。
十年之后,我不再干苦工了,就当起了行业报编外“特约记者”,而且还兼了好几家报纸的特约记者,比如建筑报、卫生报、土地报、机械报、市场报、城市报等等近十家报社,每家报纸除了发稿费外,每月还给我底薪补贴五十元人民币,有的报社也叫“车马费”或叫“采访费”,也有叫“茶水费”的,他们都给钱,但都不会超过五十元。
有了一点小钱,人慢慢地体面了,懂得安排自己的生活和前程,向往了更美好的未来……
陈百歌、唐诗燕、林芬芳听得津津有味、目不转睛。我离开他们后,这近四十年来在销声匿迹中传奇般地出现在他们面前,又把自己传说中的故事向他们娓娓道来,让他们感动不已,又感慨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