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如波兹曼所言:“每一种技术既是包袱又是恩赐,不是非此即彼的结果,而是利弊同在的产物。”
作为以区块链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技术驱动下的金融产物,数字货币满足了高效支付的需求、独特的隐私交易需要、自主的跨界支付体系构建,
促进了现代货币体系发展,但同时也衍生了相关的风险。然而,大多数学者主要从数字货币的形成机制探求宏观风险,包括价格泡沫、技术破坏、金融欺诈、协助犯罪、动摇法币地位等,
或者从结构角度剖析微观层面的风险,包括数字货币平台风险、
洗钱犯罪风险、
数据监管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尽管这些学者的研究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但是这些学者并没有从数字货币的发展缘由及其综合风险角度出发,更多的是从单维度讨论法律风险、金融风险或者技术风险。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区块链技术驱动下的数字货币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区块链技术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驱动了数字货币的创新性变革;另一方面,区块链技术衍生出“不等边三元悖论”问题,即它不可能同时实现币值稳定、信用载体以及去中心化供给的三元目标,它不是“等边三元悖论”问题,而是“不等边三元悖论”,即引发了不等边的法律风险、金融风险与技术风险。
回顾货币发展史,其从商品货币到金属货币,再到法定货币(纸币、硬币等)与数字货币,背后既是信用与技术的双维度,也是国家权力与私人权利博弈的结果。当前,货币博弈的结果是中央银行主导货币权力,以保障法定货币(纸币、硬币)的国家信用,当然中央银行也可能存在“监管失灵”(regulation failure),例如采取各种量化宽松政策诱发通货膨胀、债务危机的发生,导致社会公众对法定货币的国家信用产生担忧。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传统货币时代,货币全球化的潮流始于强化货币在国际贸易领域的应用。
英镑的全球化始于伦敦银行为进出口贸易提供资金,美元对英镑的取代也是通过强化国际贸易中美元的交易媒介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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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由完善的支付系统和金融服务夯实美元的国际支配地位,并逐步形成了“美元霸权主义”。在这样的环境下,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经济政策目标常常出现“三元悖论”(mundellian trilemma)问题,亦被称为“三难选择”(the impossible trinity)问题。它是由美国经济学家保罗·克鲁格曼(亦有学者认为是蒙代尔,根据蒙代尔的三元悖论,一国的经济目标有三种:各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汇率的稳定性;资本的完全流动性)就开放经济下的政策选择问题所提出的,
其主要含义是:在开放经济条件下,本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汇率的稳定性、资本的完全流动性不能同时实现,最多只能同时满足两个目标,而放弃另外一个目标。
然而,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数字货币时代,为有效破解传统货币政策悖论,区块链技术驱动数字货币日益兴起,并对传统法定货币带来了挑战,激化了传统法定货币“中心化”与数字货币“去中心化”矛盾,并衍生了数字货币“不等边三元悖论”(见表2):对于数字货币而言,不可能同时实现三元目标(币值稳定、信用载体与去中心化供给),最多只能实现三元目标中的两项,即如果数字货币欲实现去中心化,又要求信用载体,那么,就难以保持币值稳定;如果数字货币欲实现币值稳定和信用载体,就必须放弃去中心化设计。
一方面,在数字货币“不等边三元悖论”所欲实现的三元目标中,币值稳定目标体现的是经济秩序价值,去中心化目标展现的是经济平等价值,信用载体目标体现的是经济正义价值;另一方面,区块链技术的崛起,使传统货币政策目标的禀赋发生了内在变化,导致数字货币的三元悖论并非传统金融学理论中的等边三角,而是不等边三角,即数字货币所欲实现的三元目标不是“等边”价值,而是“不等边”价值。换言之,数字货币的三元目标(币值稳定、信用载体与去中心化供给)并非完全相等的,而是不对等的。因为从法律经济学原理来看,价值具有位阶性原则,即高位阶价值高于低位阶价值,一般认为自由价值高于正义价值以及秩序价值。同理,经济正义价值显然高于经济秩序价值,并高于经济平等价值。
表2 数字货币的“不等边三元悖论”及其价值冲突
注:星标*代表其重要性,越多越重要。
第一,对于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石的私人数字货币,具有币值非稳定、去中心化、私人信用载体属性。从币值稳定性看,私人数字货币(例如比特币)并不是法律上的传统货币,其表现出强烈的价格波动性,在不同的私人数字货币交易场所具有较大的价格差异,致使其难以成为稳定的记账单位。此外,数字货币的价值不受其他法定货币的约束,其兑换美元或美元兑换其他外汇、黄金的汇率没有相关性,难以实现货币的套期保值等金融功能。从去中心化属性看,私人数字货币以区块链技术作为技术基础,具有显著的去中心化属性,即摒弃了传统货币所采取的中心化发行模式。从信用载体性看,私人数字货币的不稳定且不受中心机构控制等缺陷会影响其信用,其本质上是私人信用而非普遍所认为的社会信用。
第二,对于以机构发行为代表的稳定数字货币,具有币值相对稳定、去中心化、机构信用载体属性。从币值稳定性看,稳定数字货币(例如泰达币)是一类加密数字货币,其试图通过由特定资产支持(例如与美元等货币绑定)或者使用算法根据需求调整其供应,从而为投资者提供价格稳定性,但是这种稳定性只是相对于私人数字货币的稳定,而不是绝对的稳定。2020年,稳定币的市场规模快速扩张,两年间其总市值增加了近28倍,并呈现以泰达币等5类稳定币为主导的市场特征,但受2022年5月以来算法稳定币暴跌的影响,稳定币市场整体受挫。这表明稳定币既不是完全意义上的货币,也不具有绝对的稳定性,存在运营风险、非法交易等诸多潜在风险,给宏观政策带来了挑战。
从去中心化属性看,目前全球范围内主流稳定数字货币,无论是脸书公司发行的天秤币,还是以太(ether)公司发行的泰达币,它们都普遍采用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发行模式。从信用载体性看,稳定数字货币不受货币当局控制等缺陷影响其信用基础,尽管它与某些传统货币挂钩,但是依然难以摆脱其机构信用而非国家信用的属性,从而会带来相关的信用风险。
第三,法定数字货币是法定货币的数字化,具有币值稳定、技术中性(可以选择去中心化或者中心化技术路径)、国家信用载体的属性。对于法定数字货币,它通常是由货币当局基于国家信用而发行的数字货币,与传统法定货币(纸币、硬币)等价,所以,法定数字货币具有币值的高度稳定性以及国家信用载体属性。但是,从技术应用路径来看,不同国家采取了不同的发展路线,部分国家仍采用传统中心化的技术,因为这样才可以实现法定数字货币的可控匿名。目前,我国上海、苏州、深圳等地试点推行的数字人民币(DC/EP)采取的就是中心化技术路径。根据国际清算银行(BIS)近两年的调查研究,2020年,超过80%的中央银行(被调研中央银行为66家)正在从事法定数字货币的研发工作, [5] 而2021年超过90%的中央银行(被调研中央银行为81家)具有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动机和意图。为何越来越多的中央银行正在研发法定数字货币尤其是央行数字货币(CBDC)?因为从法律经济学原理看,数字货币监管制度总价值是币值稳定(经济秩序价值)、去中心化(经济平等价值)以及信用载体(经济正义价值)的加权综合,尽管在数字货币的“不等边三元悖论”下,任何监管制度都无法同时实现三元目标,最多只能实现不等边的双元目标,但是相较于私人数字货币与稳定数字货币,法定数字货币的监管制度总价值(经济秩序、经济平等及其经济正义的价值总合)应当是最高的。
目前,全球主要国家都在加快区块链技术的布局,各种公有链、联盟链、私有链与各产业的广泛结合可谓突飞猛进,其中私人数字货币的发展速度尤为惊人,成为数字货币的代表。 [6] 诚然,虽然私人数字货币带来了创新性的金融变革,但在区块链技术尚不成熟之际,一些机构或团体利用其自身的资金、数据以及技术优势,主动绕开或者规避传统金融监管,从事数字货币的交易投机甚至违法犯罪活动,引发了法律、金融和技术风险。“币值非稳定性”使其成为法律风险的高发地;“信用非法定性”滋生了影子货币体系,进而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技术去中心化”高度依赖算法程序,从而衍生了算法黑箱等技术风险问题。
信任是个复杂的概念,信任机制的建立是一个长期性的系统工程,而长时间建立的信任机制又可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崩溃。在区块链技术背景下,由于去中心化的交易记录存在脆弱性,信任会随时消失,如果数字货币停止运行,其价值也将随之消失。即使信任机制能够有效维持下去,数字货币也会导致巨大的能源消耗,所以,数字货币去中心化的技术无论多么复杂、设计多么精妙,都会被视作传统货币运行机制的不良替代品。 [7]
数字货币法律风险是指数字货币的发展创新所带来的一系列法律方面的风险,主要发生在市场交易和场外交易中,包括无法可依、法律冲突等导致的法律关系效力不确定。
私人数字货币是数字货币的重要构成,若法律监管机构不从法律规范层面对私人数字货币加以监管,则它很有可能沦为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例如,2021年《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提到的“滋生洗钱、非法集资、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一方面,数字货币采取点对点(Peer to Peer,P2P)的网络交易方式避开了金融机构的介入,交易过程脱离监控,执法机构无法追查到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违法犯罪机构可以利用数字货币的价格波动,不断炒作与操纵数字货币市场,从而带来价格的暴涨或暴跌,从中获取高昂的违法收益。例如,前1 000位投资者持有超过40%的比特币,完全具备操纵数字货币(比特币)市场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数字货币具有匿名性和难以追踪等特点,易被用于洗钱、支持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例如,“丝绸之路”(silk road)事件的根源在于该网站允许用户通过数字货币(比特币)方式交易,并且采用各种先进的反监管技术,致使各类监管机构难以追踪其交易细节,从而催生了庞大的“暗网”交易与违法犯罪行为,加大了调查处理的难度,消耗了大量宝贵而有限的监管资源。
私人数字货币是建立在去中心化的区块链技术基础上的,既没有中介机构对其进行有效监管,也没有国家信用作为后盾。换言之,私人数字货币的成功运行是构建在一种“虚幻”的“社会信任”基础之上的。一方面,私人数字货币没有控制发行和支付的核心枢纽机构,转账是由网络节点集体管理,各交易主体可以不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
虽然其并不具有法定货币的法律地位,但是可以行使法定货币的某些功能,例如支付、价值尺度等功能,促使其发展成为“影子货币”(shadow money)。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于2013年12月5日下发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该文件虽然认可了比特币的虚拟商品地位,但是不承认其货币地位,也不允许其在市场上作为货币流通使用。如果任其不加限制地扩大,私人数字货币可能会对现有金融体系造成冲击,引发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私人数字货币的去中心化特性,排除了货币发行当局的参与交易过程,其信用机制完全构建在双方交易之间的共识基础之上。私人数字货币既没有中心机构对其发行流通进行实时控制,也没有国家信用担保其安全稳定性,市场调节使得数字货币丧失了价值稳定的保障。在缺乏币值调控主体的情况下,资本的逐利性将导致投资者疯狂投机,甚至以身试法,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稳定和安全,并被大量用于某些黑市交易。由于私人数字货币的不断演变和自身局限性,及其“信用非法定”可能引发的系统金融风险性,结合国际上主流国家(英国、美国、日本、新加坡、加拿大等)已经对数字货币提出法定化发展的认知共识,我国中央银行需要推出具有主权信用的法定数字货币,即数字人民币,以促进人民币的数字化、法定化与国际化。
私人数字货币具有技术去中心化的显著特征,由于信息技术迭代速度快,由信息技术因素引发的数字货币安全与风险事件频发。众所周知,私人数字货币直接发行在区块链技术系统上,采取的是去中心化的区块链技术构建的货币机制。根据是否运用算法维持币值相对于法定货币的稳定,非法定数字货币可分为传统型、公共型的私人数字货币(例如比特币、以太币),以及稳定型、管理型数字货币。
关于算法,从语义上来看,它最早源于古希腊语,它的本义是“计算的方法”。我国西汉时期《周髀算经》便有对“算法”的记载,北魏时期亦有“允尤明算法,为算术三卷”的算法语义记载。
从数学角度来看,算法是通过一系列步骤,用输入数据得出输出结果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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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算法社会中,算法以各种智能终端作为信息载体,以二进制为基础,
并逐步发展出傅里叶、哈希、随机森林等算法,被广泛应当用于匹配、加密等场景,
其中哈希算法被应用于数字货币领域。目前,学术界与实务界并没有对算法进行统一的界定,但一般认为算法是对问题解决方案的步骤描述,其本质是用输入数据得出输出结果的程序。
在计算机科学领域,算法一般视为在有限且明确的操作步骤内,
将形式规范的输入值转化为输出值,以快速高效地解决某一特定问题的模式化过程。
在算法的语境下,数字货币平台可以利用其自身具有海量的数据、强大的算力支持、雄厚的算法基础,运行事先设计好的、嵌入平台模型的计算机代码程序,通过“输入(input)—执行指令(command)—输出(output)”的固定运行模式,从而实现某种特定互联网场景下的“最优解”。换言之,只有在人工智能算法的助力下,数字货币平台才可以对市场主体和企业交易活动全面搜集数据信息及其匹配交易,克服传统企业活动中信息不对称、资源错配与效率低下等诸多问题,从而有效提高平台产出与生产效率。
在数字货币平台累积了越来越多的数据生产要素,并掌握了绝对数量的数据资源后,便具有了潜在主导互联网活动和重新配置市场资源流动的力量。具体而言,人工智能算法通过对海量数据展开深度学习,驱动计算机自动编写代码程序并完成交易活动,体现了机器学习强大的自主功能,但由于其中间环节的具体执行过程往往难为外部所知悉,从而被学术界与实务界称为“算法黑箱”(algorithm black box)。
实际上,数字货币利用人工智能算法尤其是深度学习模型所带来的算法黑箱,其根源在于互联网平台所定义的数据对象(例如人工神经网络,ANN)复杂程度日益加剧,而目前学术界并没有完整的理论对整个算法系统层面的算法模型可表达性、可训练性等描述与揭示,导致互联网平台只能获取输入、输出的数据,完全不知道其内部构造与运行机理的“算法黑箱”。总之,私人数字货币对互联网及其算法技术具有极高的依赖性,而这种构建于去中心化区块链技术与哈希算法基础上的私人数字货币,存在着技术上的不可控、不可知的风险,使其成为网络犯罪的主阵地。
私人数字货币自2009年诞生以来,其价值就经历着大幅度的波动,成为网络黑客关注的对象。随着私人数字货币的热度不断上升,勒索软件攻击现象屡次发生,私人数字货币成为利用受害者计算机挖矿的首选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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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黑客挖矿主要通过企业级计算能力进行,导致企业网络成为黑客潜入进行非法挖矿活动的攻击目标。例如,黑客利用去中心化金融(decentralized finance,DeFi)
协议攻击库币(KuCoin),导致2.8亿美元资金被盗取,企业网络不仅面临自有网站被攻破用来传播挖矿软件的风险,而且面临员工在内网浏览器中安装挖矿插件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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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来自拥有特权的内部员工攻击比普通的黑客攻击更难检测和预防,内部人员能将恶意软件列入白名单并覆盖反病毒警报。网络安全威胁每天都在发生,私人数字货币正在驱动新的具有挑战性的攻击媒介出现,任何强大的网络安全策略都必须解决新出现的问题,所以,端点活动的高度可见性是解决各种威胁的关键,不限于数字货币相关的网络攻击所带来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