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学者对上述纯语义的可数性观点提出了质疑,并转而采用句法分析方法来探究汉语名词的可数性特征。根据句法观,汉语中的光杆名词(即不伴随数词、指示词或量词的独立名词)本身在数量和个体化信息上是不确定的或非指定的。换句话说,这些名词在没有量词的情况下,并不明确表达可数或不可数的概念。相反,可数性通过量词结构来确定。这种观点得到了多位学者的支持,他们认为量词结构在句法层面上为名词提供了数量和个体化信息,从而实现了可数性的表达(Sharvy,1978;Hansen,1983;Graham,1989;Bach,1989;Harbsmeier,1991;Krifka,1995;Chierchia,1998a,b;Bo,1999;Borer,2005;Huang,2009;Huang & Lee,2009;Rothstein,2010)。
Borer(2005)提出的句法观点在学术界受到广泛关注。她主张,名词的可数性或不可数性是由句法结构所决定的。在缺少明确的形态句法标记时,名词通常被默认为不可数,这被视为名词的初始状态。Borer认为,这一理论适用于所有语言。以英语为例,名词的可数性由其单、复数形式和不定冠词的使用来决定。例如,在短语“two apples”中,名词“apple”加上了表示复数的后缀“-s”,这表明它指的是两个苹果个体,从而明确了其可数性的语法特征。
Borer的句法观认为,在汉语中,量词是决定名词可数性的关键语法要素。例如,在“两个苹果”这个短语里,个体量词“个”与名词“苹果”搭配使用,指明“苹果”指的是可数的个体。在Borer的理论框架下,汉语的量词在功能上与英语中的单、复数形态标记(如不定冠词和名词后的复数-s)相当,它们都是句法结构中用于表达名词可数性的手段。这种分析强调了不同语言中形态句法标记的多样性及其在句法体系中承担的共同功能。
Pelletier(2012)的句法观点同样具有广泛的影响力。他也提出,可数与不可数的区别主要是由语法结构所决定的。在缺乏明确的可数性语法标记时,光杆名词可以被解读为可数,也可以被解读为不可数。Pelletier指出,“每个名词的语义值都涵盖了所有使该名词成立的值”(the semantic value of every lexical noun contains all the values of which the noun is true)。从这个角度来看,Pelletier认为名词在词汇语义层面上既包含可数的特征,也包含不可数的特征。
然而,从句法的角度来看,Pelletier认为名词本身“在句法特征上可数与不可数没有明确的指定”( unspecified for the syntactic features+MASS/+COUNT)。这意味着,名词的句法意义上的可数或不可数状态不在于名词本身,而是在包含名词的短语结构中所确定的。
Pelletier使用词项“beer”阐释他的句法观点。这个词项在语义上具有可数和不可数的属性。然而,“beer”本身并不带有固有的可数或不可数的句法特征。它在句法上的可数性或不可数性是在短语结构中确定的。例如,当“beer”与可数限定词“a”结合形成可数短语结构“a beer”时,“beer”的语义值中所有不可数的特征就被删除了。相对地,当“beer”出现在不可数的句法结构中(如“some beer”),它的可数特征就被删除,只保留了不可数的特征。
Pelletier(2012)对汉语这样的量词语言中名词的可数性提出了类似的解释。他指出,名词在词汇层面上并不带有固有的可数或不可数的语义特征。在这些语言中,量词在构成量词短语时,对名词的可数性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从而在句法层面区分了可数和不可数(The classifiers in these languages enforce the+MASS/+COUNT distinction,but at the level of an entire “classified noun phrase”,第23页)。
从跨语言的视角来看,Pelletier的这一观点与Borer(2005)的分析相呼应,他们都认为汉语这样的量词语言通过形态句法标记来表达名词的可数性,这一点与英语中用复数形态标记(如-s后缀)和不定冠词来表达可数性的方式是一致的。简而言之,尽管表达方式不同,但两种语言都在句法层面上以形态句法手段来明确名词的可数性。
综上所述,句法观与语义观在解释汉语名词的可数性方面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语义观认为名词的可数性是由其指称的本体属性所决定的,这种属性体现在词汇层面上,将汉语名词划分为可数名词和不可数名词。相对地,句法观主张名词本身并不内含固定的可数或不可数特征,而是通过量词的使用来确定其可数性,量词因而成为汉语中一个关键的形态句法标记,用以确定名词的可数性。因此,句法观和语义观,哪个观点更能解释汉语可数性解读仍是待解决的问题。
迄今为止,句法观与语义观的争论主要集中于汉语名词短语的解读,而对于名词短语结构之外的可数性研究知之甚少。然而,可数与不可数问题是一种复杂的语言现象,因为它不仅涉及名词系统,还涉及其他短语结构,例如英语中的疑问代词短语(如“how many”与“how much”)和量化词短语(如“many”和“much”)。汉语中对于这些短语结构的可数性研究存在严重不足,所以我们对于不同短语结构的可数与不可数解读是如何表达,以及哪个观点可以更好地解释这些结构的可数性所知甚少。
因此,全面研究汉语中不同结构的可数性特征显得尤为重要。同时,探讨汉语名词短语与其他短语结构在表达可数性时是否展现出一致性,也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课题。这样的研究将有助于我们从更宏观的视角理解和分析汉语中名词的可数与不可数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