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某企业员工小王在和中部地区的某企业完成订单交易之后,按照对方的要求开具了交易发票。对方由于对数电票不熟悉,要求小王提供纸质发票或者其他交易合法性的文件。小王着急了,心想,这就是自己刚刚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官方网站开具的合法文件呀!
面对这种情况,小王该如何向对方证明并让对方接纳开具的发票文件呢?本节我们就来讨论,使用数电票,如果对方不认账该怎么办?
目前,数电票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试点,我们可以通过各省(市、区)税务局发布的官方文件了解其合法性。
如辽宁省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中规定:“数电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纸质发票相同。其中,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数电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数电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普通发票相同。”
除了辽宁省,广东、江西、内蒙古、重庆等试点省份(市、区)的公告中也有“数电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纸质发票相同”等明确的文字规定。
因此,我们在面对案例中小王同样的遭遇,或者对对方开具的数电票有疑问时,可以通过官方平台查验,具体查验步骤可参考本章第六节的“‘数电票’知识讲堂”。
“数电票”知识讲堂
客户要求对打印出来的数电发票加盖发票专用章,怎么办?
如果遇到有要求对打印出来的数电发票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客户,我们可以对其进行说明,如果客户一定要加盖发票专用章,我们也可以打印下来加盖发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