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迪
我看到周围都是靴子,感觉有一双强壮的手从后面铐住了我的手腕。一个膝盖压在我背上,然后我感受到那个警长在搜查时压在我身上的重量。他们拿走了我的手机和钱包,接着把我拉起来;我没有听他们宣读我的权利。一些湿漉漉的东西顺着我的脸颊淌了下来,我猜是警棍打出的血。我身边还有两个人,一个是警长洛马克斯,还有一个是矮胖没有脖子的多毛副警长,看起来好像是用黄油和肌肉做成的。
他们拿走了我的项链、一枚圣克里斯多福勋章和一个十字架。这个十字架曾经属于一个我错过的人,一个特别的人。他们把我裤子上的腰带解开,拿走我的鞋子,让我坐下。洛马克斯拉过一把椅子,坐在我对面。他和“黄油球”都气喘吁吁。伦纳德仍然在地板上打滚,双手捂着裆部。
“这真是太他妈蠢了,弗林。”洛马克斯说。
“我什么也没做。我正打算找我的客户的时候,你的副警长撞了我。我希望他没事,”我说,“因为我要起诉他,还有你,罪名是人身攻击和非法逮捕。”
洛马克斯发出一阵气喘吁吁的笑声,听起来像一群湿漉漉的小猫被装在袋子里发出的声音。
“接下来会是这样。你会冷静下来,然后我们会起诉你,今天下午晚点带你去法庭。如果到时候你再惹麻烦……”他挥舞着警棍。
“你是在威胁我吗,警长?”
“你说得太他妈对了。我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到,但你现在离纽约很远。我们这里的做事方式不同,你该想想怎么跟法官说。现在,我带你进牢房。老实点。那就是你想去的地方,不是吗?”
“黄油球”从我身后绕过来,夹着我的胳膊把我扶起来。我决定好好表现。他带我穿过铁门,来到一条狭窄的走廊,一边是砖墙,另一边是牢房的栅栏,一直走到大厅的尽头。每间牢房对面的砖墙上都有一盏灯在发光。我朝前面瞥了一眼。一共有五间牢房,五盏灯。第一间牢房里面有一个人,一个长着一头油腻的银色长发的男人,他睡在床上,没穿鞋,裤脚被撕破了,脚底又脏又红,起了水泡。
我能看出来,后面两间牢房是空的,铁门半开着。最后一间牢房的门关着,那就是安迪·迪布瓦的牢房。
洛马克斯走到我前面。他腰上的武装带上放着一把克拉克手枪,两个备用弹夹和两套钥匙。他取下其中一套钥匙,拉开牢房的门,站到后面。“黄油球”在我身后,一只胳膊搭在我肩上。他身上的腰带比警长的宽得多,每走一步,他的腹部就晃动一次,钥匙也随之摇动并发出咯咯的声音。他指了指开着的牢房门。我站在门槛上,就在那一瞬间,我向后一顶,撞进他的身体。部分原因是出于本能——没有人愿意被关起来。另一部分是故意的,而且有私心。他的反应也在意料之中:他在我背上狠狠推了一下,我知道自己要倒下,脸朝下摔下去,因为我的手还从后面铐着。我扭向右边,扑到床铺上。笨拙地落在薄薄的床垫上。那上面铺着一条床单和一条棕色的毯子。我站起来,抓住毯子,揉成一团,然后扔回床上。
洛马克斯砰的关上了门,上了锁。
“靠近栏杆,转过身来。”洛马克斯说。
门在腰部以下的位置处有一个缺口。我走过去,转身,把手腕伸进去。洛马克斯解开了手铐。我揉了揉手腕——红了,而且掉了一些皮,但还算好了。
“黄油球”走开了,洛马克斯没有朝出口走去,而是走到走廊的尽头,对着里面的人轻声细语。不是耳语,也不是正常说话的音量,但是墙壁把声音放大了,我听到了每一个字。
“安迪,别和这里的任何人说话。我们刚把一个疯子关进走廊那头的牢房。别听他的,明白了吗,孩子?”
“好的,先生。”安迪说。
洛马克斯走过我的牢房,看都没看我一眼,径直穿过走廊出去了。我听到铁门吱吱作响,从外面办公室射进来的光线在水泥地面上越来越宽。他一定是把牢房的铁门开大了一点,想听听我是不是在跟安迪说话。
当时是九点半左右,我在巴克斯敦的第一天。
床垫发臭了。我从床单上撕下几根布条,用来给头皮止血。谢天谢地,伤口在发际线上。我坐在地板上,背靠着墙,等待着。
1个小时过去了。远处走廊那边一间繁忙的办公室传来声音,我想事情已经平静下来,恢复了正常。旁边牢房里的那个人开始发出噪声,我能听到他辗转反侧时床垫上弹簧的抗议声。
我走近牢房栏杆,尽可能靠近他的牢房,小声说:“嘿,伙计,想赚100美金吗?”
他的名字叫谢默斯·科汉,第二代爱尔兰裔美国人,来自波士顿。他是个嗜酒如命的酒鬼,需要在街上弹吉他来赚钱喝酒,但他喝的酒越多,就越不喜欢演奏音乐。谢默斯确实想要100美金。
我不确定音乐家对谢默斯来说是不是一个好的职业选择,他的声音听起来就像一个人从矿井底部大声呼救,但谢默斯似乎并没有为此烦恼。谢默斯糟蹋了《阿森纳田野》
之后,又开始糟蹋《爱尔兰流浪者号》
。
一个声音喊道:“给我他妈的闭嘴。”然后通往牢房的铁门砰的关上了。
“继续唱,谢默斯,这次大声点。”我说。
谢默斯唱完《肮脏老镇》时,我走到铺位上,展开藏着“黄油球”钥匙的毯子。就在他要把我推进牢房的时候,我从他的腰带上拿下了钥匙。我和他的身体碰撞掩盖了拿钥匙的动作。谢天谢地,我成功转过身来,在他们看到发生了什么之前把钥匙藏在了铺位上的毯子里。我找到了一把看起来能把牢门锁打开的钥匙,手艰难地穿过铁栅栏,手腕因用力而感到疼痛。锁咔嗒一声打开了。我慢慢地、轻轻地把门拉开,沿着走廊走,然后把钥匙插进安迪牢房的锁里。
一个年轻人躺在床上,穿着脏兮兮的白T恤、牛仔裤和塑料拖鞋。牢房里什么也没有,没有书,没有电视,没有报纸,也没有多余的衣服。他看起来就像10分钟前才被关进那间牢房。他抬头望着我,眼睛因恐惧而睁得大大的。我把钥匙插进锁里的时候,他急忙从床上坐起,把毯子拉到下巴下面,开始剧烈地颤抖起来。
我走进他的牢房,转过身,手穿过栅栏,把钥匙插进外面的锁里。
我转过身面向他时,安迪缩在牢房的另一个角落里。地板是湿的,还有一条从床到角落的湿痕。安迪被恐惧俘虏了,他坐在角落里,左手搭在右肩上,拍着肩膀,有节奏地轻轻地前后摇晃着。
“安迪,我叫艾迪·弗林,纽约来的律师,你的律师科迪·沃伦失踪了。在科迪回来之前,我来接替他。别害怕,我是来帮你的。”
我从安迪身边退了几步,给他一些空间。我站在他的对角,突然滑倒跪在地上。我坐下来,伸伸腿,检查了一下我的头,又流血了。
安迪的腿还在颤抖,同时他保持着摇摆的节奏,以一种我听不见的节拍,拍着右肩。
“我不会伤害你,你也不会因为跟我说话而惹上麻烦。”我说。
“我会的。”安迪说。
“你会怎样?”
“我跟你说话会惹上麻烦。警长,他……他告诉我的。他说过,不要交谈,我可不想惹麻烦。”
我呼了一口气,又长又慢。接着我一直呼气,直到安迪自己也开始模仿呼吸练习。即使毯子裹在他身体上,我也能看出他很瘦。他的右腿伸展在地板上,牛仔裤向上翘起,他的小腿肌肉瘦到我一只手就可以握住。安迪的眼睛很大,非常柔和,充满了恐惧。他的嘴唇很干,被一层薄薄的白色薄膜覆盖着,上嘴唇裂开了。我在新闻上看到过刚从战区被救出来的人质,他们看起来都没有安迪这么狼狈。几分钟后,他平静下来,恢复了呼吸的节奏。他仍在不停地拍肩膀,但不再发抖了。
“我故意让自己被逮捕,只为了能来这里和你说话,否则警长不会让我进来的。”
安迪什么也没说。他仍然很害怕。
“我不认为是你杀了斯凯拉·爱德华兹。警长说是你干的,但我不相信。”
“我没有。那天晚上我确实和她告别了,然后我就走回家了。我从来没有……”他突然控制住自己,用一只手捂住嘴。恐惧又回来了。
“安迪,警长想让你在法庭上被判谋杀罪,然后被处决。警长不是你的朋友。”
“他说他不会的。”安迪把手略微拿开,吐出那句话后又立刻放了回去。
我不想说话,我不能冒险打断我和这孩子的交流。他很聪明,绩点很高,会下国际象棋,读过学校图书馆里的所有书,妥妥一个聪明的大学生。当你因为一起自己没有犯下的谋杀而被关起来的时候,智商并没有什么用。就算安迪和爱因斯坦一样聪明也没用——恐惧总有办法夺走你的智商。
他挣扎着想要开口说话。我低下头,皱着眉头问道:“警长说他不会做什么?”
安迪上钩了。
“他说我只会去蹲一段时间的监狱,说我不会再受伤了,他会照顾我母亲的。”
“他伤害了你?”我问。
他拉下毯子,撩起T恤。我只能看到他身体的左侧,但肋骨和肾脏处有几处清晰的纹路。我数了,至少三个。这些纹路直直的,边缘清晰,彼此平行,看起来像是新弄的瘀伤,也就是几天前的事。
警棍打的。
“他一直用警棍打我,直到把我打晕。打过几次了。我不想让任何人伤害我母亲,所以只能照他们说的做。科迪·沃伦错了,对我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