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
(鲁迅《自题小像》)
《颜氏家训》中说:“上士忘名,中士立名,下士窃名。”历史上的侠,遇人之缓急,如己之缓急,当仁不让,周人之急、解人之难,而事后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兹补录几则小论述,以期对侠有个更多的认识和了解。
从历史的角度看,侠有僭越、侵权的嫌疑。史书和个人都有论及,如《汉书》“上替下陵,奸轨不胜”“以匹夫之细,窃生杀之权”、《后汉书》“绪余四豪之烈,人怀凌上之心”“游侠踰侈,犯义侵礼”、《扬子法言》“窃国灵也”、陈继儒《侠林序》“人心平,雷不鸣;吏得职,侠不出”、江子厚“赏罚黜陟,柄在天子,侠之所为,类侵其权,僭乎”、梁启超《中国之武士道》“上焉既无尚武之政府以主持奖励之,中焉复无强有力之贤士大夫以左右调护之,而社会不平之事,且日接于耳目,于是乎乡曲豪举之雄,乃出而代其权”。
侠为什么要僭越、侵权呢?史论否定者有之,肯定之亦大有人在。其僭越、侵权的“正义”与否暂且不论,此处只表其原因,这恐怕与侠最初产生的背景有关。春秋战国的时代背景,《商鞅书·开塞》中说“上世亲亲而爱私,中世上贤而说仁,下世贵贵而尊官”,《韩非子·五蠹》认为“上古竟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
春秋时期的侠是零星的、个体的,主要是被后来认为是侠的刺客这一类。这是一个失序却依旧重“名”的时代,虽然礼崩乐坏,但仍遵循“名正言顺”,从“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到“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又到“礼乐征伐自卿大夫出”,再到“陪臣执国命”。而侠在战国是群体的、大量的,如四公子、刺客、侠士等,也有侠的称呼。
就时代风气来说,春秋和战国(尤其是战国中期以后)区别很大,顾炎武在《日知录》“战国”条中如是说:“春秋时犹尊礼重信,而七国则绝不言礼与信矣;春秋时犹宗周王,而七国则绝不言王矣;春秋时犹严祭祀重聘享,而七国则无其事矣;春秋时犹论宗姓氏族,而七国则无一言及之矣;春秋时犹宴会赋诗,而七国则不闻矣。”
而侠首次以群体的形式出现在历史上就是战国尤其战国中期以后,这与当时的时代背景是密切相关的。有经济、政治、军事、文化、思想等社会原因,也有侠自身个人因素在内。
经济方面,由于铁器和牛耕的普遍使用,社会生产力得到较大发展。钱穆《论墨家》说:“铁器究竟始于何时,现尚不能定论,但春秋中叶以下,铁器使用已甚广泛。战争用的剑与耕稼用的锄,全都用铁质。”相较于青铜器时代,铁器所带来的是一场全新的革命,正如“战国”之名便是一个例证。没有经济的发展,四公子恐怕养不起那么多的士,游侠也恐怕不能振穷补急。
除了生产力发展之外,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此时城市群的兴起。陈宝良《无籍之徒:中国流氓的变迁》写道:“自春秋后期至战国时期,出现了中国古代第二次城市建设高潮,随之产生了一批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城市。如战国时期,齐都临淄,楚之郢都,陈之宛丘,燕之涿、蓟,赵都邯郸,魏都大梁及温、轵、定陶,韩之荥阳,郑之阳翟等,都是工商业极为繁荣的天下名都。”城市的发展,催生了大量的惰民、闲民等流氓阶层,游侠可能就是因为看不惯他们的所作所为才应运而生的。
政治和军事方面,如“诸侯力政不统于王”(许慎《说文叙》)、“上不明,下不正,制度不立,纲纪废弛”(荀悦《前汉纪》)等,对外是残酷的兼并战争、对内有复杂的政治斗争。总之,缺乏一个令万众安心稳定的秩序,人们不得不自己通过寻求人与人之间的结合,组成徒属,或者与实力人物相结合形成自卫的个别强者的秩序,这是基于时代的特别要求。所以,王夫之《读通鉴论》说“游侠之兴也,上不能养民,而游侠养之也”,方以智《任论》说“上失其道,无以属民,故游侠之徒以任得民”。游侠养民之说恐怕缺乏历史依据,但他们在稳定基层社会秩序、给平民以希望和信心方面当起了一定作用。
文化和思想方面,一是诸子百家争鸣,一是尊士养士之风。不同于诸子百家寄希望于统治者的理想观念,侠走的是另一条路——行动派。刘若愚《中国之侠》中解释游侠的信念“公正”时如是说:“哲学家希望统治者能改换心肠,只是希望而已,希望总要落空;游侠走的却是另外一条路,又快又直接,而且至少能争取到小小的公正。”像游侠这种中微观层面的行动,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问题,但其“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也足以令人尊敬。
一方面是生产力和城市的发展,一方面是复杂的政治斗争和残酷的兼并战争,诸侯公卿、大夫强族产生了一种“急难索士”的迫切要求,于是养士之风大兴。这也与当时显学的墨家思想有关,《墨子·尚贤》就认为:“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尊士养士之风其来由自,西周初周公礼贤下士,春秋初齐桓公招贤纳士,战国初魏文侯开“访士”之风。到战国间,公室、私门养士之风盛行一时。“养士之风,既为游士中的侠提供能够生存和发展的活动场所,又为初生的武侠创造实现自我价值和发挥社会作用的大好机会。”(陈山《中国武侠史》)
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战国时代是一个刚健奋发的时代,是一个人格力量大发扬的时代,同时也是一个广大士林阶层扬眉吐气的时代。此时,士人自我意识已经觉醒,自我价值得以有机会实现,士人的社会地位有所提高,部分实现了阶层跨越。据《剑桥中国史》:许倬云根据对春秋时期在政治上活动的516人及战国时期在政治上活动的713人所作的统计研究,发现后一个时期出身微贱的人的百分比两倍于前一个时期:春秋时期为26%,战国时期为55%。
此外,侠之产生也与其自身喜慷慨轻财、好抱打不平有关。梁启超在《中国之武士道》中分析道:“而其时人士,亦复习于武风,眦睚失欢,挺身而斗,杯酒失意,白刃相仇,借躯报仇,恬不为怪,尚气任侠,靡国不然。”《文子·精诚》篇托老子语说:“振穷补急则名生利起,除害即功成,世无灾害,虽圣无所施其德,上下和睦,虽贤无所立其功。”
侠兴战国,时也命也。
作为历史上的侠,刺客是首先亮相和登场的。汪聚应在《中国侠起源问题的再考索》中提出:“从社会历史文化角度看,严格意义上的侠实源于刺客,刺客是侠的直接源头和雏形。”我们前面曾提到过,刺客实为侠之一种,但就平民之侠而言,说刺客为游侠的“源头和雏形”也有一定道理。日人宫崎定市在《关于游侠》一文中就认为,侠源于春秋时代的士及庶民阶级,其学武艺、立战功是为了立身扬名于世,这种剑客就是游侠的前身。
与现今作为网络流行语的“XX 刺客”不同,历史上的刺客,尤其先秦时期的刺客,可谓闪耀明星,籍籍有名。其事迹《左传》《战国策》都有记载,《史记》更是为刺客单独列传,排序较李斯、游侠等还要靠前,并称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可见太史公之喜爱。
《史记·刺客列传》所载刺客主要有五人:一曹沫,二专诸,三豫让,四聂政,五荆轲。陆永品点校《史记论文史记评议》时说:“此五人者,在天地间,别具一种激烈性情,故太史公汇一处,别用一种激烈文字。”王世贞更是认为:“刺客是天壤间第一种激烈人,《刺客传》是《史记》中第一种激烈文字。”
司马迁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说:“曹子匕首,鲁获其田,齐明其信;豫让义不为二心。作刺客列传第二十六。”对刺客的功名、大义,甚至“士为知己者死”的献身精神,赞赏有加。聂石樵《司马迁论稿》中评说:“司马迁在写刺客侠义行为的过程中,始终强调着他们那种‘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并赞许这种精神。”
曹沫劫齐桓公一事,史实及细节方面不足尽信,如何灼说“曹沫之事,亦战国好事者为之,春秋无此风也”、梁玉绳认为“曹子非操匕首之人,春秋亦无操匕首之习,前贤谓战国好事者为之耳”,但其行为、气质、精神深受司马迁赏识,亦必记入,以见作者的观点理想。
另,历史上也多有曹沫与曹刿是否为同一人之辩。所以,古代多以曹子或其姓称之,誉其为侠客之祖,并专有诗云“森森戈甲拥如潮,仗剑登坛意气豪。三败羞颜一日洗,千秋侠客首称曹”。据新近考古学研究,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有《曹沫之陈》篇,这是一部佚失已久的古兵书,释者李零就认为曹沫与曹刿是同一人。如此看来,曹沫劫齐桓公非逞匹夫一时之勇,而是深谋远虑之大智慧结果。
曹沫在刺客之中胜誉无数,《史记评林》引茅坤曰:“既许归地,遂北面就群臣之位,此其不可及处。”梁启超《中国之武士道》中更是夸赞道:“曹子一怒以安国家定社稷,伟哉,旷古之奇功也。史迁以之与专诸、聂政并列,夫专聂者,徇一人之恩仇,以死报之,侠则侠矣,而于大局何与也。若曹子者,其千古武士道之模范矣!”
专诸刺王僚,事成身死,其子得封。作为市井细民的屠户,当伍子胥找上专诸的时候,他的命运就已经不由他掌控了,更何况公子光“善客待之”,并承诺“光之身,子之身”时,专诸这一小人物能怎么办,唯有肝脑涂地、尽忠而已。与专诸同时期稍后一点的有“刺二代”要离,其事迹更加曲折离奇,个性色彩也更加浓厚,司马迁应当知道,但刺客传并未将其收录进去。冒昧猜测其原因,盖要离为忠义而弃孝仁,“愿王戮臣妻子,断臣右手”(《吴氏春秋》),非侠士之所为。
据郭店楚简《六德》,此为儒家早期文本,简文曰:“仁,内也;义,外也;礼乐,共也。内立父、子、夫也,外立君、臣、妇也……为父绝君,不为君绝父;为昆弟绝妻,不为妻绝昆弟;为宗族杀朋友,不为朋友杀宗族。”简文强调以宗法血亲为上,父子关系高于君臣关系。刺客要离虽然出名,但不符合司马迁所认为的侠义之道,故不录。后世之人如李白对刺客要离也不以为然,在其诗歌《东海有勇妇》中称之为“要离杀庆忌,壮夫所素轻。妻子亦何辜,焚之买虚名”。
豫让,赫赫有名,司马迁正是借他之口说出“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这一千古名句。其人行事光明磊落,行刺虽败犹荣,完美诠释“义不为二心”,为个体侠客中的侠之大者。《明史·尹直传》曰:“今智伯知我,我必为报仇而死。以报智伯,则吾魂魄不愧矣!”胡曾作有《豫让桥》写道:“豫让酬恩岁e 深,高名不朽到如今。年年桥上行人过,谁有当时国士心?”
聂政刺侠累,描绘出两位侠士形象,“弟忠姊烈”。李贽更是称赞聂政是“天下第一等好死”,他在《焚书》中说:“人有五死,唯是程婴、公孙杵臼之死,纪信、栾布之死,聂政之死,屈平之死,乃为天下第一等好死。”司马迁说:“晋、楚、齐、魏闻之,皆曰:‘非独政能也,乃其姊亦烈女也。’”徐钧有诗曰:“为母辞金义且仁,却甘为盗忍轻生。若非有姊扬风烈,千古谁知壮士名。”
荆轲刺秦王,太出名了,家喻户晓。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荆轲一人之名可以盖过四豪(战国四公子)及游侠之和。荆轲也是《刺客列传》中着墨最多的,郭嵩焘即认为:“史公之传刺客,为荆卿也。”
以事后者的眼光看,荆轲“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成功概率几乎为零。荆轲所等待的“刺”的主角未能加入,无“刺”安“劫”?对于劫持来说,匕首涂了剧毒,就不是武器了,反而是一种掣肘,何况荆轲剑术并不精通,更不敢随意发挥匕首作用。从荆轲的角度说,“荆轲刺秦王”更准确的称呼应是“荆轲劫秦王”;但从太子丹的角度看,“若曹沫之与齐桓公,则大善矣;则不可,因而刺杀之”,目标及要求并不明确,甚至执行过程中相悖。另,曹沫之事,春秋初是有可能实现的(齐桓公换为晋文公结果就不一定),但在战国末期无异天方夜谭。退一万步讲,就算秦王被刺杀后秦国动乱,其他诸侯国侥幸形成合纵之势,处在风口浪尖的燕国也不得安宁。
其实,荆轲的失败是已注定的,“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也因此更令人惋惜和同情吧。李贽不无感慨地评论道:“荆卿者,盖真侠者也,非以剑术侠也。”
总之,正如高嵣在《史记钞》卷三《刺客列传赞》中所认为:“刺客非圣贤之道,然以‘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八字评之,亦无溢美。”
由历史的角度看,侠与少年之间有一定的联系,但更多的却是不同。一者是年龄层面,侠往往年龄较大,已为壮年;一者是词性方面,少年尤其是恶少年多含贬义,而侠总体来说还是作为一个人物褒词使用。
在《中国之侠》一书中,刘若愚就注意到这一问题。他作注解释说:“少年,这个词的一般意义只是‘年少之人’,在《史记》《汉书》和《乐府》中却常含有‘不轨之人’的意思。增渊龙夫把它译成‘hooligans’。”“hooligans”翻译成中文即“小流氓、无赖”。
陈宝良在《无籍之徒:中国流氓的变迁》中如是论述“少年”和“恶少年”:在秦汉时期,所谓的“少年”,就是指30岁以下而且未婚的男子。就其身份而言,大致不外乎是一些浮游于城镇中的职业卑贱甚至基本无业的游侠年少。所谓“恶少”,据清人顾张思《土风录》说,就是无赖子弟。颜师古《汉书·昭帝纪》注:“恶少年谓无赖子弟也。”《李广利传》注:“恶少年谓无行义者。”
从上面论述看,“少年”和“恶少年”还是有明显不同;在年龄层面,侠似乎多为30岁以上即壮年(“三十曰壮”)。但也存在两个疑惑:“游侠年少”即少年吗?“少年”及壮后能成为“游侠”吗?
其书中还有一段论述:在秦汉时期,游侠名声大噪,少年就争相依附,成为游侠集团的社会基础。“少年”依附于由“游侠”构成的社会集团。尽管“少年”与“恶少年”是游侠集团的社会基础,但少年之归附游侠,无非是重其侠名,然后“慕之辐辏”,所以如果想从中找出游侠集团严密的组织结构,这似乎并不现实。
依此看,“少年”和“游侠”之间有联系,但还是有本质区别。王学泰《话说游侠》一文认为:“游侠的品格是一种极成熟的人格。它不仅要依仗人性中所固有品格,还需要有一定的理性认识以及长期磨炼和修养。基于年轻人的热情或一时的心血来潮的人作不了侠,养尊处优没有经历过任何苦难的人也很难成为侠,没有果毅坚韧的性格、没有百折不回、坚持到底、永无悔恨的精神也不能做侠。”
彭卫在其《古道侠风》一书中提到“少年”形成的两个特点:“第一,他们是游侠的狂热追求者,侠者的名气越大,追随的‘少年’越多。‘少年’往往成群结帮,形成从十余人到上百人不等的团伙。大侠郭解身边就聚集着这样一群汉代的‘追星族’。第二,他们随时准备走入侠者的行列,是游侠的强大的后备军。”
就“后备军”来看,其所述主体可能有些偏差,应该不是游侠,而是任侠或豪侠。据王巧昱《“任侠”风尚对秦汉社会的影响》研究:每当遭逢乱世,“少年”便会被野心家所操控,成为改朝换代运动中的活跃份子。操控“少年”者,一般都以任侠闻名于世……“少年”和任侠者纯然以侠所特有的人际关系为基础相结合。“少年”虽在侠门但并不等同于侠,他们和侠的关系类似于后世会党内爪牙和会首的关系。随着个人能量提升和影响力的扩大,当然也有年龄的增长,“少年”中的佼佼者也会成为侠,如樊哙。因此,“‘少年’与‘恶少年’是游侠的社会基础”,是任侠的后备力量。
关于年轻人追侠、学侠,王学泰《话说游侠》一文也有精彩论述:“世间最想做侠的大约以年轻人为多,因为这个年龄段的人们最敏感、多同情心、向往不平凡、向往带有浪漫色彩生活;他们易于为社会不公而不平,为实现社会正义而热血沸腾。想象中的游侠生活是具备了上述一些特征的。因此想做游侠、想充当社会良心的人当中,在任何时代都是以年轻人为最多。可是年轻人很少有历练、是最不成熟的一群。那种一诺千金,言必信、行必果的侠风说着容易,要做到是十分困难的。因此年轻人在学习游侠时是很难成功的,甚至走上歧途、成为了轻薄子。”
概言之,侠与少年在古代历史中并不曾含混使用或随意等同,以见其区别和不同。将二者相结合和转化,盖由历史事实到文学想象的产物。由历史事实,经散文、诗歌变异,到传奇、话本、小说等改编加工;由侠与少年,到“侠少”,到“少侠”。近世以来,少年成为主角渐成武侠文学的主流,网络后现代武侠亦延续此“设定”。
前文《释侠》篇和《侠的历史和历史的侠》篇,我们已对侠的分类作了基本介绍,侠可分为贵族之侠/豪侠(如战国四公子)、游侠(如朱家、郭解)和刺客/侠客(如聂政、荆轲)三类。为方便论述,本篇将贵族之侠和游侠交叉部分的暴豪之侠也单独列出来进行考察。即分四类:贵族之侠,游侠,暴豪之侠,刺客/侠客。
至于《汉书》中所提及到的陈豨、吴濞、淮南、魏其、武安等人,为谋反的“罪人”,不符合司马迁及当代对侠的基本认识,故不在考察之列。此处也提一下,班固是将“游侠”代指“侠”,借司马迁“游侠列传”的称呼而已,《汉书·游侠列传》中包含贵族之侠(即王公大臣)和布衣之侠(即闾里之侠)。
贵族之侠,以战国四公子的孟尝君为例,据《史记·孟尝君列传》,“食客数千人”“食客三千有余人”。其收入来源主要有:一是家底丰厚。“私家富累万金”,“厚积余藏”。二是个人俸禄。“孟尝君时相齐,封万户于薛。”三是赋税收入。“复其相位,而与其故邑之地,又益以千户。”二和三即“奉邑”,可以分开,也可以合在一起。四是放钱收息。“食客三千人,邑入不足以奉客,使人出钱于薛”,“食客三千人,故贷钱于薛”。
此外,还有君王赏赐、他人馈赠、经营产业等。以上主要是正当收入所得,其他不正当收入可能还有:铸钱、冶铁、煮盐、土地兼并、开设赌场、杀人越货等。
和贵族之侠相比,游侠因“振人不赡”“私义廉洁退让”“厚施而薄望”而显得捉襟见肘,常常“家无余财”。其收入来源主要为自身家底和他人馈赠。自身家底方面,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相对于普通人而言,游侠出身家底较为殷实。《游侠列传》里家境较好的游侠为闾里之侠原涉,其父为官,家有产业。他人馈赠方面,主要是游侠因名声而收到权贵和富豪的赠金,著名的如郭解,“诸公送者出千余万”。
像郭解、原涉之类游侠,“少时阴贼”“外温仁谦逊,而内隐好杀”,在其年少时期(尤其是获得侠称前)还做过一些非法勾当,这也是其经济来源的一个主要部分。《史记·游侠列传》里提到的就有:杀人(“所杀甚众”“以躯借交报仇”),犯法(“藏命”“作奸”),抢劫(“剽攻”),铸钱(“铸钱”,私铸钱币),掘冢(“掘冢”,盗掘坟墓)等。
暴豪之侠,在西汉中期以后,以“任侠”“豪侠”的姿态迅速取代卿相之侠和游侠而一家独大,也是早期“英雄”的前身。任侠中的佼佼者如剧孟、季布,本身就是侠或有侠名;其下者,就是司马迁所说的“暴豪之徒”。大体来说,任侠者更追求才能而非道德,他们的收入来源也比较复杂,既有贵族之侠和游侠正当收入的部分,也有他们不正当收入的部分,此外可能还有:椎剽,即杀人劫财;受赇报仇,即受任报仇,受人钱财替人复仇之意;放贷、设赌场、收保护费等。
相对来说,刺客/侠客的收入来源比较简单,“见养”性质比较明显。
总之,历史上的侠这一群体,一般不治生产,又好振穷周济,其求财之道没有保障,因此常有不法之途,堕落、没落也是在所难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