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很可笑,认识她居然是因为一条狗。
更没想到的是,第一次见到她我就流鼻血了。
我叫莫小智,莫名其妙的莫,小题大做的小,大智若愚的智。
遇见她的那一年我22岁。很不幸,双双得单,尚且光棍。
地球上有这么多的国家,这么多的国家有那么多的城市,那么多的城市又有这么多的街道,我却偏偏着了她的道儿。
那一天,我去省图书馆借了很多书。为了省钱,只好安步当车,还自欺欺人说这是锻炼竞走。
走到鼓屏路的时候,我口干舌燥,于是在路边的小店买了一杯可乐和两条台湾香肠。香肠长得实在太像那个了,路边的美女纷纷对我侧目。哼!假正经,你们吃炸香蕉的样子老子又不是没见过!
“哇!”我喝了一口冰镇可乐,“爽啊!”
“耶!”我咬了一口美味香肠,“正点!”
我敢用我的人头打赌那条狗听得懂我的话!
那是一条浑身银白的哈巴狗,似乎刚从漂白剂里打捞出来。它毛茸茸的尾巴讨喜地朝我摇着。
“哥们,给我一口吧!”我分明听见它说。
天杀的!兴许我真是一只猫转世——我最怕狗了!
我连忙撤退,白狗哗啦哗啦地流着口水,伸出贪婪的舌头和恐怖的犬牙,如影随形地紧跟着我。有路人以为我才是白狗的主人,纷纷怪我自私自利,只顾己腹。
我不由想起了鬼大师蒲松龄的《狼》。
“一书生晚归,手中可乐尽,止剩肠。途遇一犬缀行甚远。生惧,投以肠,犬得肠止,嗅而咽之,津津有味。生趁机逃,未几,前犬又至,尾随如故……”
我手中唯一的一条香肠还有一口,我和狗一起虎视眈眈地盯着那最后的晚餐。
该死的畜生!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敢和本大爷争香肠!
三分钟后,我实在忍不住了,一口气把香肠匆匆塞进了嘴巴里。我抹了抹嘴巴,双手一摊,朝白狗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说时迟,那时快,“汪!”白狗恼羞成怒,像闪电一样朝我追了过来。
“我的妈呀!”我抱着书拔腿就逃。
那条狗穷追不舍。
我相信奥运会的时候,如果在刘翔的屁股上挂一根香肠,后面放一条藏獒,他肯定可以打破世界纪录的。
我风驰电掣地逃命,就差没在肩膀插两块玻璃片当后视镜了。
刚好前面是一所学校,一个骨瘦如柴的保安站在门口,我觉得贴张门神都比他更能震慑住歹徒。
尽管如此,我还是慌忙躲到了学校里。
“喂,你的学生证呢!”
“狗!狗!帮我拦住那条狗!”我一把撞开了纸片般单薄的保安。
那条狗直接从保安下面穿裆而过。
我狼狈地跑啊跑啊,忽见前面一个硕大的操场,我大喜,加大油门冲了过去,随手一甩。“哐!”铁门关上了。
东风破,百花开,我在门后假装那狗还没走。
“嘘……”好险!我长长地出了口气。
“安打!好球!”远方传来一阵亢奋剧烈的呐喊。
我好奇地抬起高贵的头颅,只见一颗飞快旋转的陨石从天而降,迅速逼近,直接命中目标。
轰然一声,书飞上天,壮烈牺牲。
我呈大字倒毙,鼻血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