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我们在这里举办2023年全省知识产权宣传周版权宣传活动,旨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2023年全国两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先行区和知识产权强省的决策部署,加强版权知识宣传普及,提升全社会版权保护意识,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版权舆论氛围。受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省版权局局长梁勇同志委托,我谨代表省委宣传部、省版权局,向关心支持我省版权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版权是重要的知识产权,是促进文化繁荣和科技创新的核心动力。进入新时代以来,江苏版权保护工作和版权事业呈现创新发展的良好局面。在服务版权创造方面:全省建成版权工作站202家,服务申请人近10万个,累计免费登记作品200余万件;荣获“中国版权金奖”8项。在促进版权成果转化方面:成功举办三届江苏(南京)版权贸易博览会,促成版权交易签约6.75亿元,版权产品销售近千万元;连续3年开展江苏省优秀版权作品产业转化重点培育项目遴选活动,104个入选项目涉及投资10.78亿元,实现销售41.66亿元;江苏国家版权贸易基地成功运行5年,累计实现版权贸易额103亿元;我省累计获评全国版权示范城市3个(苏州、昆山、张家港)、示范园区和单位31个;评定省级示范城市5个、示范园区23个、示范单位146家;2021年全省版权产业增加值超万亿元,达1.01万亿元,占全省GDP的比重达8.67%,同比提升0.04百分点。在版权保护和管理方面:连续举办打击侵权盗版集中办案周行动、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持续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近三年共立案查处侵权盗版案件1664起,6起案件入选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荣获全国打击侵权盗版有功单位和个人奖励590项,办案质量、数量和获奖数量均居各省(区、市)第一;南通家纺和吴江丝绸先后获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保护优秀案例示范点,充分展示江苏重视版权、保护创新的良好国际形象;扬州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产业科创名城,在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方面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有10家单位获评省版权示范单位,10个项目入选优秀作品产业转化重点培育项目,多起案件入选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1个单位荣获“中国版权金奖”保护奖,扬州市还被中宣部列为全国民间文学艺术版权保护和促进试点城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全省各级宣传部门、版权部门和各有关方面要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等重大部署,围绕“加强版权法治保障 有力支持全面创新”这个“世界知识产权日”版权宣传周活动主题,统筹各类宣传阵地,加强内容策划,丰富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提升宣传效果。要广泛传播版权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公众尊重版权、保护版权、自觉维权的法律意识。要深入挖掘和宣传全省各地在版权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新成果,彰显版权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要开展版权警示教育,帮助群众了解使用侵权与盗版产品的危害,树立支持正版、保护原创的版权意识,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扬州市还要紧密结合民间文学艺术版权保护和促进试点工作开展版权宣传,为发挥版权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的作用创造更多经验。
最后,预祝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版权宣传周活动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