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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
精神健康伦理
——概念与困惑

主讲人:肖巍
主持人:王露璐
评议人:周红
与谈人:张燕、焦金磊、吕雯瑜、张萌、
沈洁、陈佳庆、陈欢、边尚泽、赵子涵

案例引入

世界卫生组织2017年2月23日的报告显示,2015年全球超过3亿人受抑郁症困扰,约占全球人口的4.3%,中国抑郁症病例占全国人口的4.2%。在全球范围内,每年抑郁症会造成超过1万亿美元的经济损失。2005年至2015年,全球抑郁症患者的人数增长了18.4%。抑郁症的发病率高峰出现在老年人群,其中55岁至74岁的女性患病率高于7.5%,高出同龄男性2%。同时,抑郁症导致的自杀行为是15岁至29岁人群死亡的第二大原因,而且从发病率来看,女性是男性的约1.5倍。 由此可见,精神健康(Mental Health)问题已经成为当代世界公共健康领域的一个难题。在2022年10月10日,《柳叶刀》(The Lancet)发表《结束精神健康问题污名化和歧视重大报告》(The Lancet Commission on Ending Stigma and Discrimination in Mental Health),指出“对精神疾病的”污名化和歧视比疾病本身更可怕。这意味着精神健康问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而且精神障碍群体也正在面临被污名化和受到歧视的双重风险。精神疾病(Mental Illness)存在于非物质化的、非客观化的思维环境中,无法如同身体疾病那样得到清晰的病理学描述和诊断, 依旧是一个为精神病学、医学、哲学,以及精神病学哲学(Philosophy of Psychiatry)争论不休的模糊概念,其模糊性不仅影响到人们对精神疾病的认知、相关法律的制定与政策的出台,还关乎精神疾病学的临床诊断与治疗实践。

面对亟待解决的精神健康难题,我们也尝试以哲学伦理学视域分析探讨,以更好地开展精神疾病的预防、识别、诊断和治疗等相关活动,促进当今的精神健康事业和精神病学哲学学科建设。

主讲人 深入剖析

2022年世界卫生组织报告强调,世界上约有10亿人患有精神障碍,约占全球人口的12.5%,且不同精神障碍的患病率因性别和年龄不一。焦虑症、抑郁症是常见的精神障碍疾病。从全球范围来看,虽然所处地区的文化背景、传统习俗不同,但是精神健康问题的经历者们普遍遭遇了歧视和偏见。这不仅不利于个体的自我发展,也不利于社会繁荣。正如2005年欧盟的《促进人口的精神健康:有关欧洲联盟精神健康的策略》绿皮书指出,没有精神健康便没有健康。对于公民来说,精神健康是使他们能够发挥自己的知识和情感潜能,发现和完成自己在社会、学校和职业生涯的角色的资源。对于社会来说,公民良好的精神健康有助于社会的繁荣、团结和公正。相反,精神障碍会给公民和社会体系带来多重代价、损失和负担。人和动物的区别就在于人们能够超越现在看得见的世界,把一个看不见的世界作为自己生命的精神支柱。一个人是否精神健康,与其人生观、世界观联系紧密。如果一个人不能拥有一个永恒的精神支柱,就没有办法以宽阔的胸襟去接纳自我、面对苦难,也就无法建立心灵的秩序,无法不断地促进心灵成长和自我的拓展,便有可能成为精神疾病的受害者。我觉得伦理学不仅有助于建立心灵秩序,而且可以带动心灵成长。2022年10月10日,《柳叶刀》发表《结束精神健康问题污名化和歧视重大报告》,呼吁人们意识到:“在全球范围内,不仅精神健康问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而且精神病群体也正在面临被污名化和受到歧视的双重风险。”因而,国际社会特别注重精神健康问题,并且专门讨论了应当如何对待精神疾病患者或者精神不健康人群的问题。结合此报告,我也在思考,在我们国家,有没有对精神不健康人群的污名化?有没有对这些群体的歧视?如果这是一个全球性现象,那我们的污名化、我们的歧视究竟表现在哪儿?

哈佛大学教授阿瑟·克莱曼(Arthur Kleinman)著有《苦痛和疾病的社会根源》(Social Origins of Distress and Disease)、《疾痛的故事》(The Illness Narratives)、《道德的重量》(What Really Matters)等。他认为精神疾病问题导致的经济负担是巨大的,其风险和影响也是全球性的。精神健康问题导致了很多潜在的、非常昂贵的疾病负担,包括癌症、心血管疾病、糖尿病、艾滋病、肥胖症等。克莱曼基于统计学数据得出结论说,精神疾病能让全球生产力每年大约损失一万亿美元。精神疾病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焦虑症,一种是抑郁症。普遍地说来,在全球范围内,妇女是特别弱势的群体。80%的人在一生之中会有一年遭遇精神疾病的困扰,在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这一问题更为普遍。在美国,大约16%的人有精神健康问题和成瘾障碍。对其中30%的人来说,这种障碍会持续一年以上。高达50%的人在有生之年会遭受一种精神障碍的折磨。而且,约33.3%的美国人在生命的某一阶段会表现出某种程度的精神障碍。这个群体中2.6%的人会出现诸如精神分裂症一类的严重精神障碍。《自然》(Nature)在2017年发布了一份有关报告,报告调查了全球5700个博士的精神健康状况,发现博士群体患有精神疾病的概率是普通人的2.6倍。25%的博士生有精神健康问题,其中45%的人曾因为读博带来的焦虑和压力寻求过救助。这部分人群有一个非常典型的症状,即常常感觉自己是个冒牌博士,并自我否定,这种自我否定便产生精神压力。尽管75%的受访者认为他们能够进行研究工作,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少部分受访者表示对未来的工作满意。这意味着研究工作和令人满意的工作并不一致。他们对如下问题感到焦虑:如何平衡工作和生活、职业发展和经济问题,以及读博的意义是什么等。我也带博士生,因此十分关注他们的精神健康问题,尤其是在论文送审之前,博士生都普遍表现出了某种程度的焦虑。

2014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关于自杀问题的报告,报告表明每年有80万人自杀,每45秒就有一人死于自杀。自杀的人口集中在15—29岁,而且自杀是这一年龄段的第二大死因。我在清华大学已经教书30多年了,感觉到每代学生都不太一样。以前学生并不怎么问人为什么要活着,但是现在的孩子从小就问为什么要活着,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可以感受到现在的孩子感觉自己活在别人的期待中,常常在网络虚拟世界中展示自己,而且展示越多就越恐惧面对真实的自己和他人。2010年,教育部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就提出了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可持续发展教育。我觉得我国在这方面可以做更多的工作,例如耶鲁大学就开设了死亡公开课,课上老师提问:人是什么?人是一种什么样的实体?人有灵魂吗?自身是道德的吗,非理性的吗?鼓励学生从哲学视角思考死亡,挑战看似有道理的观念,用有逻辑的论证去挑战我们思考上的舒适区。在缺少这种课程的情况下,如果我们的学生患有抑郁症,自杀风险就比较大。如果我们也设置这样的课程,那么我们教育的目的不仅仅是让学生活着,而且要让学生找到生活的意义,让学生理解痛苦。如何进行这种教育?如何对大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和自我教育?生命伦理学如何贯彻到大学生的生命教育之中?这也是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

人们在界定一个概念时,通常会坚持下列三种观点中的一种:“其一是纯粹评价的,不包括任何经验成分;其二是纯粹描述的,不包括任何评价成分;其三是由评价和描述两种成分组成。” 而且根据语言分析的观点,在定义某一对象时应当注意到三个方面:定义所呈现出的问题的本质;所能获得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在解决这类问题时人们所能期待的结果。 这就表明,任何概念都包含一种深刻的价值内涵,它取决于在界定过程中的方法论选择。基于上述观点,精神疾病应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说,它通常与人们心理上的痛苦和总体上的不幸福状态相关。从狭义上说,它意味着在各种生物学、心理学以及社会环境因素影响下,人类大脑功能失调所导致的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方面不同程度的障碍。20世纪60年代,美籍匈牙利裔精神病学家托马斯·萨斯(Thomas Szasz)著作《精神疾病的神话:一种人的行为理论基础》(The Myth of Mental Illness:Foundations of a Theory of Personal Conduct)出版,提出“精神疾病是一个神话”的观点,并引发了学术界数十年来的思考和争论,也促使精神病学哲学问世和发展。萨斯认为,精神不是一个如同大脑和心脏一样的器官,人的行为也并非如同糖代谢和造血一样是一种功能,人不是机器,不能当成物来对待。人的行为从根本上说是道德行为,不把握伦理价值便试图描述和改变人类行为的做法注定要失败。他试图在精神病学中引入政治、社会和道德思考,并建立一种人的行为理论,把伦理学纳入对精神疾病的解释和治疗。理性和精神是把人与万物区分开来的标志。人作为世界上最为复杂的生物,其精神世界与人本身一样是一个神秘难解的谜团。然而,人类所面临的精神健康问题和困境无时无刻不在逼迫精神病学、哲学以及精神病学哲学铸造各种概念,找到摆脱问题和困境的方法和路径。在这条探索的路途上,萨斯提出并引发的关于“精神疾病”概念的争议是深化探寻人类精神世界和自我认知的一个路标,尽管人们依旧无法判断路在何方,但不容否认的是,由于萨斯的理论观点,我们关于精神疾病的思考已经更复杂、更深邃、更矛盾,更有生机和希望。

对此,我们可以打破传统的身/心、医学/社会、理性/疯癫等二元论思维方式,从整体性(holist)和缘身性(embodiment)出发理解“精神疾病”概念。美国现象学家和存在主义医学哲学家图姆斯(S.K.Toombs)也指出,疾病是人类存在的一种本体状态。疾病让我们感受到躯体已经不是自己的盟友,我们的手指、腿和其他器官已经不像往日那样按照我们的意愿行事,而且只有此时我们才发现,我们的自我意识与躯体多么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疾病或者残障不仅仅是一个生理事件,也是我们的本体存在,是我们在这个世界中的一种存在状况。 “当身体出毛病时,生命也发生了故障。”“患者并不是仅仅‘拥有’这个躯体。他或她就是这个躯体。结果,患者并不仅仅是‘患有’某种病症,而是生存于他们的病情之中。例如,患有多发性硬化症、关节炎、心脏病之类疾病的患者,他们就是以非常特殊的方式生活于一个失控的躯体之中,而不仅仅是‘患了’某种可以识别的疾病。” 这也如同当代中国作家贾平凹所形容的那样,“生病是另一种形式的参禅”。因此,无论从哲学还是医学意义上说,身体和精神的疾病都是紧密联系和相互转化的,这仅仅是因为人本身是一种整体性的本体存在,人们只是在分析和做概念研究时将身心分离,而在现实生活中必须把两者统合起来还原成一个整体。尽管当代神经科学、生物学、脑科学和医学发展尚未达到准确地阐释精神疾病病因的程度,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病因是不存在的。从哲学上说,无论身体的还是精神的疾病都不是单一的疾病,都必须从作为本体存在的、具有统一性和整体性的人,也就是“精神是生物—心理—社会统一的表现”的角度来理解。从“缘身性”来看,主体是作为身体来生存的,有生命的身体是物质身体在特有社会文化背景下行为与体验的统一体,身体存在于情境之中,身体的存在及其物质环境构成一个人的现实性和各种可能性。身体是一个统一的整体范畴,它消除了任何诸如身体/心灵、身体/物体、身体/世界、内在/外在、自为/自在、经验/先验的二元对立,因为身体不单单是支撑着我们行动的躯体,也包括我们的意识、精神和心灵,身体及其意向性是身心关系统一的基础。

哲学需要以探讨精神世界为己任,在精神疾病学发展方面作出独特贡献。我期待心理学、精神疾病学和哲学一起跨学科讨论精神健康问题,这也是当代精神疾病学哲学的主要研究方式。我更相信中国传统哲学文化、女性主义和新医学哲学能够为国际精神疾病学的发展提供重要理论资源。

自由阐述

边尚泽:我主要从个人对精神疾病的认识和精神健康问题的疗愈手段分享观点。首先,我认为我们实际上是生活在两个不同的世界,一个是个人的、情感体验的世界,且并不需要理性的参与,在此我们只需感受自身的生活;另一个是公众的、理性理解的世界,且必须把所有的质料转化为一种理性形式,而后使用理性形式及其内容进行沟通。这两个世界有着本质的差异隔阂。具体而言就是一个人的实际体验永远无法被另一个人完全理解感知。但是通过我们的努力,一定程度上我们可以跨越这个隔阂,使得个人的情感生活可以与公众的理性生活相统一。我认为精神健康问题实际上源于这两个世界的分裂,一些个人的情感体验在个人的生命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无法进入公众理性世界,因而成为一种脱离正常的非健康状态。对于这种精神非健康状态的疗愈,有效的手段就是帮助非健康人士进行积极的自我认识、自我理解和自我揭示,把自身的情感通过反思手段转化为理性形式,从而使得公众对个人的情感生活的理解成为可能。如果一个人连自身的状态都无法理解,那么让一个完全无法对其生活感同身受的人去理解认识他/她更是几乎不可能的。因此解决精神健康问题,本质上要依托个人积极进行自我认识的努力,这使得个人可能跨越两个世界的隔阂。

张萌:我不认同边尚泽同学的观点,他将感情转化成理性的方式过于抽象。尽管每个人都无法很好地做到与别人感同身受,但至少需要摒弃宏大的视角思考,尊重每个人不同的心理体验。他说他遇到一些心理健康存在问题的人,但这种判断是极为主观的,也许在人家心里他才是那个心理不健康的人,这一点我们无从得知。我认为,对于心理精神问题,不能轻易下判断。因为精神健康的临床诊断跟贴标签类似:对于精神健康问题的临床诊断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对某一类人群的分类,然后给他们分门别类贴好标签。每个人的生活都是独一无二的,我们自己都过着无法复制和重复的生活,因此,我们在理解别人的时候,要考虑其独特性。同时,我们又生活在与他人联系的世界中,所以,考虑具体的精神健康问题是否有先例对于我们对此的理解和实践也是必要的。因此,当我们听到类似的精神健康问题时,我们不仅应该关注这个人独特的体验,也应该关注普遍的临床意义;面对有精神健康问题的人,重要的是要把我们理性的能力和我们对此的知识联系在一起,把医学标准和社会环境因素联系在一起。

沈洁:精神疾病存在于非物质化的、非客观化的思维环境中,无法如同身体疾病那样得到清晰的病理学描述和诊断,甚至人们对于精神疾病是否存在,以及临床诊断的有效性等问题也一直有争论。自我与他人、社会与世界的关系等都是伦理学研究的主题,精神疾病意味着自我、关系和认知的扭曲,如幻觉、消极体验和错觉体验等,因而从伦理学讨论精神病学是有意义与价值的。对于精神病患如何与共同体相处的问题,可以运用关怀伦理思想。关怀伦理是在人类实践生活维度探讨、解读、解决道德问题的。在关怀伦理思想中,个人不再是原子化独立的存在,而是关系性自我,即在社会关系网中与他者进行交流互动的主体。人们“通过对他人与自我关系的重新理解,消除了自私与责任之间的紧张关系,关怀成为自我选择的判断原则” 。为了实现自我价值,人们必须考虑并结合与之相关的价值(关爱、同情、包容等),并通过与相关价值的融通保证自我实现。关怀伦理以其交互性视角,不仅展现了人与人交往之中的美好,更体现了生活的多元丰富。它要求人们丢弃“抽象的至高原则”,而是面对具体的生活情境,作出令人最大程度上满意的选择。在现代陌生人社会,关怀关系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自我与他者都处在关怀关系之中,依赖着关怀关系生存和发展,人们需要并且认同生活实践中的交流活动,因此自我的生活与他者的生活得以和谐融合,并且自我价值的个性化特质及自我认知也能够被保留。

赵子涵:精神健康不仅归属于医学领域,更归属于社会领域,在伦理、文化以及政治意义上关系到一个人的人格、自由、社会权利和地位。精神疾病不仅仅反映了身体上的异常与功能失调,更是心灵上的障碍与问题。精神疾病的产生是内因和外因综合作用的结果。对于个人而言,自尊心强、心灵脆弱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人也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是与他人、与社会相互联结的,个人的问题也源于社会等多方面因素。我病了,可能病的不是我,而是病人在疾病之中,是世界病了,是病人的“在世存在”方式有障碍。精神疾病是多种因素结合导致的,不仅仅是病人自身的问题,还有与其联系的周围的人与环境等的问题。那么它相应的解决措施与治愈方法应当也是多层面的,需要从其诱因所在的多重维度来探讨。对于精神疾病被污名化、标签化的现象,我们要打破偏见,并且勇于关爱,对身边、社会上的弱势群体运用关怀伦理。疾病的治疗不应局限于医学上的治疗,还应有心理学、哲学等方面的综合辅助治疗,需要用跨学科的视角来认识、分析与解决。

陈佳庆:根据匹兹堡学派对于概念内容的研究,经验主义将概念作为一种工具用于表象经验、认知和实践,理性主义则将概念作为规范性的载体来规约认知和实践。概念的结构和统一也就是自我的结构和统一,所以当我们使用某些概念或语言的时候,我们是在展现自我,即认知和行动通过认知和行动的概念呈现自我,同时塑造自我,自我也通过概念指导实践和规约实践。其实不存在私人实践,不存在私人语言,不存在私人理由,因为我们处在一个交互性的社会之中,我们在一个社会网络之中形成自己的概念和自我,同时这种社会交互的影响也可以是负面的,即我们形成的自我可能是病态的,以病态的自我形成病态的概念,最后产生病态的认知和实践,这也许就是精神疾病的一种解释。

我觉得萨斯的观点是有价值的,他不是完全否认精神疾病的存在,只是希望更多地在社会和伦理层面去关注精神疾病。这个观点在现在是易于接受的,当今医学模式已经从单纯的生物医学模式进步到了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所以关注疾病生物事实以外的形成因素是现代医学的共识,而对于更加特殊的精神疾病而言,关注其社会、伦理、心理和政治因素当然是更加必要的。因此,我认为我们需要以更加正确的态度和方式去治疗精神疾病,一方面我们要避免讳谈精神疾病,某些时期压抑的认知和实践塑造了病态的概念和自我,这是可以理解的,不需要为此羞耻;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简单地对待精神疾病的治疗,仅仅让患者吃药而忽略他们内心世界的重建是不负责任的。

吕雯瑜:历史上人们对精神病概念的探讨从未间断过。美国精神病学家霍妮(Karen Horney)从更加广泛的社会关系来探讨人格的形成和精神病因。她认为,西方文明中存在的剥削和竞争严重地妨碍着人的心理健康和人格发展。理想的自我与真正的自我之间的矛盾是导致精神病的主要原因。弗洛姆(Erich Fromm)从社会发展的过程来考察现代人的性格养成。他把文化与政治、经济、意识形态等方面结合起来。他认为人类进入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中冷酷竞争的现实使人产生一种孤寂和恐惧,这种孤寂不安之感进入潜意识,结果变成强迫性观念和行为,精神病由此而生。美国人格心理学家奥尔波特(Gordon Allport)从“正常”与“非正常”的角度对人格进行了概念界定。正常人格就是行为符合权威性标准的,而反常人格则是行为与权威性标准不一致的。他进一步指出规范的两种形式,一种是统计学意义上的,即一般的或常见的情况,另一种是道德意义上的。两种规范截然不同,有时甚至是矛盾的、冲突的。因此,一味地强调要求人们的行为符合权威标准,其结果只能是使人们成为庸才。在我看来,对于“精神病”的哲学探讨从未间断过,但是,在这种纷争面前,如何增强人们的适应能力、缓解人们的心理压力以保持健全的理智,才是我们应该探讨的问题。社会的发展需要积极意义上的正常、健康和健全的公民,绝不能把任何一种偏离常规的行为举止都看作精神病的症状。

陈欢:精神疾病是一种严重影响身心健康的疾病。精神病人在面对自我存在的意义问题时,在从焦虑无法排解到抑郁难以治愈的生病过程中,通常会不断地否定自身的价值。现代社会中,人们过于追求个性化而忽略群体共性,存在着利己主义、个人主义等多元的道德原则,使得精神病人在群体中很难找到与自己有相同思想、兴趣或情感的对象,精神病人难以建立正常的亲密关系或特定社会联系。在长时间断开与社会的联系后,因无法找到自身意义而引发更为孤独与痛苦的精神问题,精神病人迫于情感、认知与意志的内在心灵需求,不得不创造出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外在表现为经常自言自语、不与外界沟通等“不正常”行为。正常人在面对精神病人时通常会感到害怕,出于趋利避害的本能选择远离他们以保护自己。在这种情况下,他人或社会是否有义务去关爱或治愈所谓的精神病人?这个义务又是否在于将他们变为“正常人”?我认为,与群体保持同步的“正常”也只是因为大家都这么做而已,比如纳粹屠杀,德国公民选择了目前看来疯狂的种族主义,而在当时却没有深究这种群体行为是不是“正常”。在社会整体处于病态时,这种“正常”的标准是社会掌握话语权的一方对未掌握话语权的另一方的权力规训,最终还得回到哲学中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中去探讨其根源。

焦金磊:我希望通过概念比对的方式探讨“精神疾病”的哲学定义,所以我首先想到的是“残障”概念。依据纳斯鲍姆(Martha Nussbaum)在《正义的前沿》(Frontiers of Justice)中的定义,残障意味着“身体受损”+“影响了当事人实现个人的善观念”。然而这一定义无法平移至精神病上,因为我们无从判断精神病患者是否实现了个人的善观念,也无从判断其身体的损伤。那么是否可以将精神病患者类比于“异端”“异见者”呢?我认为也是不合适的,布鲁诺被烧死而不是被送到精神病院的原因在于,他能够条理清晰、理性地说出自己的观念,而这是精神病患者无法做到的。但我很快意识到这一对比并不合适,因为布鲁诺与他人的分歧还不够大,如果大到古代人与现代人观念差异的程度,我毫不怀疑布鲁诺会被当作精神病患。这里让我明确的一点是,精神病意味着“一种特殊的运用理性的方式”。因此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它的特殊性在于何处?可以想到的是马克思对于异化概念的处理,是在与“对象化劳动”的对比中诞生的。

张燕:结合肖老师刚刚提到的中医传统文化,我跟大家分享一点相关内容。福柯(Michel Foucault)在《疯癫与文明》(Histoire de la folie à l'âge classique)的前言中就说:“我们有必要确定这种共谋的开端……有必要试着追溯历史上疯癫发展历程的起点。” 循着福柯的这一追溯路径,我们可以发现,在西方早期,我们今天所说的精神异常或者精神不健康的状态,古希腊人称之为“张狂”。但在古希腊,古希腊人对“张狂”并不是一种排斥或谴责的态度,比如我们熟知的阿基米德,他就常常裸奔,还口出狂言“给我一个支点,我就能撬起整个地球”。但到了中世纪,由于对理性的推崇和高扬,理性与疯癫逐渐成为对立的关系,人们渐渐把精神错乱完全归结为精神疾病。中医中的“癫狂”,最早记载于《黄帝内经》。《黄帝内经》中,有怒伤肝、喜伤心、忧伤肺、思伤脾、恐伤肾的表述,还提到惊则气乱、恐则气下、怒则气上、思则气结。恼怒伤肝,忧思伤脾,气机逆乱,而发生精神分裂。一般来说,气滞、痰结、火郁、血瘀等因素是癫狂的病因。从西方后来的进路来看,身心似乎是二元分立的。但在中医理论中,身心并不能割裂开来,无论是病因分析,还是治疗方案,采取的都是身心一体的路径,即整体辩证施治。

总的来说,就像刚刚肖老师所讲,“精神疾病”的范畴总会暗含着我们不同程度的排斥态度,当一些人排斥另一些贴着“精神疾病”标签的人,这就已经是一个鲜明的伦理问题,而伦理学在这方面能起的作用似乎在于昭示这种排斥,并尽可能改变这种情况,减少污名化、减少歧视,让人的自由、价值、尊严等重要追求得以彰显。今天这次工作坊的意义也正在于此,我们通过应用伦理学的学术讨论形式,关注到了精神健康问题,并试图在伦理学术框架内做一些进一步的解释和分析工作,这是伦理学人对现实问题的一种关切方式。谢谢肖巍老师的引领和启发。

主讲人 问题回应

我总体上认为同学们的思路开阔。关于疾病与正常的界定问题,我认为这不仅是一个精神病学上的定义,也是一个社会、哲学、文化和历史方面的定义。同时我赞同“不正常”的标签导致了对人的排斥,也带来了人们对精神疾病的负面态度这一观点。关于概念的问题,概念来源于理性主义传统,本身具有一种规范性,被用于定义精神疾病、自我、健康的时候,实际上都隐含某种时代的价值标准。那么这可以理解为,通过理性思维被定义的概念,都暗含着一种价值因素。这意味着我们可以用价值视角来看待与精神疾病产生、预防和治疗相关的问题。对于精神疾病的问题,可以运用女性主义理论资源来思考如何关怀精神疾病人群,但也要关注关怀和义务是否需要进行区分,是否能够进行区分;也可以运用理性、政治权利等视角分析现代社会的文化、情感等因素对精神疾病的影响,包括张燕老师提出的如何从中西文化的起点来看中西方哲学的差异,怎样把中国的《黄帝内经》这种整体的思维认识路径融入中国精神病哲学的结构,这些也是我们要继续努力的方向。

评议人 总结点评

今天的工作坊探讨,展现了直面现实的勇气,我看到了大家从法学视角、伦理学视角、哲学视角、心理学视角等各个方面探讨精神健康,也感谢同学们的分享,无论是从伦理关怀、个人和世界的关系,还是用感性或理性面对这个问题。大家不局限于从一个视角去归因,这些分析拓宽了精神健康问题的研究面向。精神健康话题在今天的时代背景下,确实影响着每一个家庭、每一个群体。结合我在学校心理工作站工作二十多年的经历,我认为建构精神病哲学学科,无论是在精神病医学还是哲学方面,都是现实社会需要直视和回应的问题。我们的现实世界越来越富了,效率越来越高了,但我们越来越好了吗?我们关注到老年、青少年、儿童,都存在着不同的心理危机和精神疾病。因此,我们一定要以顶天的学术研究视角去做立地的工作。

我从心理学专业角度回应同学们的一些疑惑。关于是否正常的界定,在实际工作中一般有三个标准:(1) 以大多数人为视角;(2) 当事人是否觉得痛苦;(3) 当事人不觉得痛苦,但其行为是否存在伤害性。这三个标准并不是绝对的,只是心理治疗和心理干预工作的应对方式。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对于身体健康和精神健康的定义都在遭受挑战。精神健康问题是现实社会需要正视和反思的重要问题,处于精神困境中的人迫切需要被关怀、被理解和被支持。关于自杀的问题,我承认并且认同,自杀是所有人的权利。这个观点虽然较为危险,但这并不意味着这样的权利允许你去践行。在心理学研究中,自杀的人是想着去解决问题的。我们认为自杀者只是没有找到更好的解决方式而选择了极端的解决方式。尽管这是人的权利,但自杀不是值得提倡和鼓励的。为何我们认同自杀,是因为自杀者经历了极致的痛苦,无论这个痛苦是针对自我还是他人,还是社会。他/她想解决问题,实在找不到其他方法才选择了这种方法。我们也理解深度的自我否定。自杀的核心症状就是孤独和悲哀:尽管我在人群中,但我不在这里;悲哀是各种愿望受阻,各种失望,有的是针对社会的,有的是针对父母的,最终是针对自我的,那么糟糕的社会,我无能为力,我就不跟你玩了。最后针对童年创伤,我们虽然经常说弗洛伊德理论,但我们不应该广泛宣传童年创伤的理论,因为它似乎让人们觉得后天所有的灾难都和童年有关,也丧失了后天努力。但是实际上心理学的跟踪研究表明,有三分之一的人是可以修复童年创伤的。也就是你遇到糟糕的父母,并不意味着你的未来不值得期待,重要的是你当下该怎么做,否则心理工作就没有意义了。因此,我希望未来在这个方面,哲学伦理学的同学们能够更多地探索一些有意义的发现和有价值的支持。关于贴标签的问题,我们今天为什么会讨论这个问题,很重要的原因在于那些处于精神困境的人是不被现在的社会所允许存在的。如果人什么样子都可以被允许存在于社会,被群体所接受,那么正常与不正常就不会引起我们的讨论。人在被允许的基础上,从而可以被理解,最后能够被支持。这样便可以消解贴标签的负面价值。

希望同学和老师们以哲学伦理的视角去讨论精神健康的内核以及标准,从而助力更多的从业者能够以悲悯之心、专业之能、人文之光,帮助每个求助者有尊严地生活,并拥有快乐和有意义的人生。肖老师的分享展示了应用伦理学研究的学术方法和学术思路,应用伦理学的研究既要出自对现实问题的思考,又要回到对哲学方法和学术资源的应用,同时还包含着多学科的理论交叉与碰撞。应用伦理学的意义并不是要让大家找到普适性的答案,而是在于以更广、更深、更前沿、更全面的视角思考相关问题。 +bSz2gHtA/qZfWEEhB0eTZHXdLT0McCn+74I5Jk9mGGj/4khghdz9IRx/rSYzI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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