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是一个影响重大且利弊都十分显著的考试制度,对其应该如何评价,向来都是争论激烈,即使在1905年废止科举之后,这种争论还是无休无止。尽管科举制至今已废止了近120年,但它还不断被人们重提和反思,它给人们留下的印象不时被翻新。废科举后人们对科举制的评价,依出现时间先后,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全盘否定阶段、在总体否定中肯定其中某些值得肯定的因素的阶段、在总体肯定中否定其中某些应该否定的因素的阶段。在中国科举百年祭的2005年,中国学术界、文化界出现纪念和讨论科举的热潮,掀起了一场文化大争论,之后开始逐渐进入第三个阶段。
2005年1月,笔者发表了《为科举制平反》一文,系统地、旗帜鲜明地提出为科举制平反,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与共鸣。大多数人都表示赞同为科举制平反的观点,但也有部分人不大理解,认为清末废科举扫清了兴学堂的障碍,近代教育得以迅速发展,这是一件值得肯定的历史事件,因此不应为科举制平反,其中有不少人误以为“为科举制平反”就是否定废科举。其实,为科举制平反不等于否定废科举这一历史事件。
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1300年的科举制度,是一个不断演变、十分复杂的制度,其影响非常重大而利弊都十分明显,人们对科举的评价也是“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即使是主张为科举制平反的言论,其间也有很大的差异。具体来说,提出为科举制平反的人士及其观点大体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最激进者是最彻底的平反论,不仅否定废科举,而且主张恢复科举制。以梁启超、孙中山等人为代表。前面已经提到梁启超主张恢复科举的言论。孙中山多次谈到科举考试选拔人才的积极作用,曾说:“至于考试之法,尤为良善。稽诸古昔,泰西各国,大都系贵族制度,非贵族不能做官。”认为科举制“最为公允,为泰西各国所无”。
1918年,孙中山甚至直接指出废科举是因噎废食,他说:科举考试为“中国良好之旧法”,“往年罢废科举,未免因噎废食。其实考试之法极良,不过当日考试之材料不良也”。
孙中山认为考选制与监察制是中国古代固有的两大优良制度,“我期望在我们的共和政治中复活这些优良的制度,分立五权,创立各国至今所未有的政治学说”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孙中山即以临时大总统的名义批令拟定《文官考试章程草案》,1924年8月26日,孙中山以中华民国陆军大元帅名义正式公布了《考试院组织条例》及《考试条例》《考试条例施行细则》等,后来南京国民政府建立考试院,举行高等考试,实现了孙中山的设想,在一定意义上“复活”了科举制。
第二类是对废科举表示质疑,认为科举其实可以不废,废科举是因噎废食,并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后果,也就是否定废科举这一历史事件,但并未提出恢复科举制。以杜亚泉、胡适、钱穆等人为代表。杜亚泉的言论,前已述及。在谈到戊戌变法时,胡适则说:“康梁变法的时候,只是空洞地吸收外国文化,不知道紧要的是什么。学堂是造就人才的地方,学堂不能代替考试的制度;用学校代替考试,是盲目的改革。结果造成中国二十五年来用人行政没有客观的、公开的用人标准。”
钱穆在1951年发表的《中国历史上之考试制度》一文中指出,科举制“因有种种缺点,种种流弊,自该随时变通,但清末却一意想变法,把此制度也连根拔去。民国以来,政府用人,便全无标准,人事奔竞,派系倾轧,结党营私,偏枯偏荣,种种病象,指不胜屈。不可不说我们把历史看轻了,认为以前一切要不得,才聚九州铁铸成大错”
。既然说废科举是“大错”,钱穆显然属于否定废科举的一类学者。
当代学者中也有不少人持此类观点。如萧功秦认为当时取消科举这一“休克疗法”导致了消极后果,科举制的急忙废止引发了急剧的社会震荡,导致中国历史上传统文化资源与新时代的价值之间的最重大的一次文化断裂。
罗志田认为,清季科举制的改革与废除不仅是个政治变革,还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变迁,造成了深远的社会影响。科举制废除后,耕读仕进的上升性社会变动取向转变,城乡逐渐分离,在传统社会中原居四民之首的士阶层不复存在。由于政教相连的政治传统中断,政统的常规社会来源枯竭,又缺乏新的职业官僚养成体制,原处边缘的军人和工商业者等新兴权势社群因“市场需求”而逐渐进据政统。而政治、军事群体的社会组成及其行为也逐步走向非常规化,出现了“游民”和“饥民”这类边缘社群对政治军事的参与及开会、发电报等新兴的政治行为。
还有一批学者着重探讨废科举的消极后果,他们基本上也属于否定废科举一类。
第三类是不否定废科举但充分肯定科举制,认为虽然废科举的过程有点匆忙,但废科举属于历史发展的必然。在主张为科举制平反的学者中,此类学者最多,以顾颉刚、潘光旦、葛剑雄、何怀宏、杨学为等人为代表,笔者也属这一类。
1936年,顾颉刚在为邓嗣禹《中国考试制度史》一书所作的序文中说:“隋代一统,惩责其非,废九品中正法而创进士科。历代踵行,时加修正,以迄于明清,防闲之法益密,取人之道益公,所举中原与边域之人才亦益均,既受拥护于人民,又不遭君主之干涉,独立发展,蔚为盛典,盖吾国政制中之最可称颂者也。”潘光旦认为科举考试实“为中华民族独有之物”,谈到废科举时,他认为:“不论任何制度,不能一百分的完善,也不能有百害而无一利。一笔抹杀的论调,总是不相宜的。”
何怀宏认为,经历了近一个世纪的政治风云与官制兴革,人们回首发现:科举制采用的考试选才办法要优于世卿世禄制和察举推荐制,“学而优则仕”原则有其局限性,但远比“血而优则仕”好,也肯定比“学而劣则仕”或“不学而仕”要好。
葛剑雄与杨学为的相关论述前已言及,不再赘述。
笔者曾撰文指出,科举制就是一个选拔官员的考试制度,它本身不见得就那么恶,将科举骂成罪大恶极实在不够全面客观。
从考试制度的发展规律和清末的时代背景来看,当时废科举是历史的必然。即使不在1905年匆忙废止,也会在稍后几年废止,至少会在计划中的1911年废止。
还有许多学者没有使用“平反”的说法,但对科举的评价比以往更为正面,大体上也可以归入这一类。为科举制平反的观点有一个形成过程。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学者提出要重新评价科举制。
《辞海》对“平反”一词的解释为:“纠正冤屈误判的案件。”古代将“平反”一词理解为“理正幽枉也”。提出为科举制平反,平反的对象并不是“废科举”,而是科举制,目的是要将人们对科举制的错误印象纠正过来,纠正长久以来对科举制的偏见,使人们不再冤枉科举制。
长时段评价科举制与短时段评价废科举应有所区别。我们不能以科举制在近代的废止结局来否定其在古代长期存在的理由和价值。科举存在了1300年,而清末废科举前后只有十余年,至多几十年。在1300年的中国科举史上,有大约1240年的时间,科举制是适应当时的时代和社会的。只是当西学东渐、国门被迫打开之后,科举制才日益与时代脱节。科举制的废止,到19世纪末以后才显得理由充足。从1903年计划渐废科举到1905年立废科举的变化,也是在当时内忧外患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发生的。
科举在清末被废,并不是因为考试选才制度很坏,而是特定历史时代的必然结果。不是科举制不适应传统中国社会,而是近代以后中国社会已发生了亘古未有的改变。实际上,科举是废于时而不是废于制。美国纽约市立大学教授李弘祺便曾感慨:“科举制度是因时代而失败的制度,并不是因为其本身而失败的制度。”
在中国传统社会,科举制有其产生和长期存在的必然性与合理性,清代学者梁章鉅甚至以为“终古必无废科目之虞”
。科举制在近代的衰废,是因为社会环境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科举制已无法适应新的时代。
为科举制平反,就是为沉默的古人说话。经过后人的筛选,赞扬科举的古人变成“沉默的大多数”,为科举制平反,让他们也有“发声”的机会,此乃这部分古人之幸。在类似于科举改革等不涉及君权的领域,看来中国古代多数时候是有相当程度的言论自由的。除清代大兴文字狱的时期以外,什么人都可以发表自己对科举考试本身改革的看法,只要不触及专制统治的底线。你可以骂科举不好,也可以为科举唱赞歌。因此现在还可看到古代许多批评科举的文字,不过这方面的言论在清朝末年被进一步放大了,以至于淹没了更为大量的肯定科举的言论。
还科举制的本来面目就是还历史的本来面目。与科举类似,书院在清末也被视为旧学的堡垒而遭到彻底唾弃,儒学、汉字在“五四”时期也曾被一些人说得一无是处。到后来,人们更加全面客观地分析,便为书院、儒学、汉字等平反。而科举制至今在许多人的心目中仍然很坏,其实不是科举制本身太坏,而是人们对科举制的偏见太深。自清末将科举妖魔化以来,许多人还停留在跟在清末人士后面盲目地批判科举制的阶段。现在亟需正本清源,不能人云亦云,而不作具体的分析和自身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