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用“中世纪”一词来界定那段长达千年,既黑暗又光明的历史时期是不够确切的。在 15世纪,当一些人文主义者初次使用“中世纪”一词的时候,他们看到的主要是他们自己对于所谓“黑暗时代”的否定和对于古典文明的继承。他们以为,从罗马文明在 5世纪的衰亡到人文主义在 15世纪的兴起之间,横亘着一段文明被割断的历史,他们把这段历史称为“中世纪”,用以说明在两种有继承关系的文明之间有一个被跨越的中间阶段。这种观点早已受到史学家们的订正。实际上,“中世纪”即通常说的“中古”。这一长时期的本质事实是:一个新民族,即北欧日耳曼民族占领了以前的罗马帝国,定居后吸纳和消化帝国文化以及希腊人的哲学和艺术,把基督教当作自己的宗教,并且自称“日耳曼神圣罗马帝国”。它承上启下,就历史发展的意义而言,并没有历史“割断”之意。它最大的意义是建立起名副其实的“封建制度”。
中世纪的历史由于没有连贯的记载而很难追溯,这段历史在欧洲和美国的西洋史学界是专门学问,著述甚夥。欧洲中古很重要,它从自身生发近代欧洲资本主义,这是中国历史所没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