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世纪欧洲,冲击土地封建制的力量主要有三个:一是日益活跃起来的商业,二是商业化的教会鼓动起来的十字军运动,三是得益于商业发展和十字军远征的各国君主和新兴城市。
商业文明为中世纪欧洲带来了新气象。商业就像是给封建制的社会打进的一个楔子,那些低层阶级,那些受封建领主压迫而走投无路的人,开始在商业中寻找生计;那些对封建统治感到愤懑的小贵族、小市民和小农对保护商业和商人的亨利四世表示了由衷的支持,这些都说明中世纪禁锢封闭的社会经济状况开始由于商业的发展而发生了变化。此外,商业使欧洲人萌发了向外流动和扩张的欲望。在中世纪,这种欲望披上了宗教的外衣,以“圣战”的形式,将千百万人唤出封建的土地,带到东方。
在十字军东征西讨的年代里,十字军的后方——欧洲的腹地,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商品在欧洲的流通比过去增加了,在公元 13世纪的时候,就连法国南部讲奥克语的山乡地区,也从外面“贩运葡萄酒”了
。贸易穿透了欧洲封建的壁垒,打通了封地之间的道路,给欧洲的封建社会注入了新的活力,使欧洲从“漆黑的帷幕”背后走出来
。当我们重新看到欧洲的面目时,她已经摆脱了罗马时期的野蛮,抹去了民族大迁徙时期的粗糙,脱离了封建割据时期的混沌,出落成了多姿多彩、风姿绰约、走向成熟的欧罗巴。
起初,欧洲国家除了谷物、奴隶、羊毛和皮革以外,没有其他东西可以用来交换来自东方的丰富商品,只能用金银来抵消贸易逆差。这种贸易的结果是刺激了欧洲大陆上贵金属的流通,使封建欧洲的自然经济遭受破坏,为货币经济所取代。“贵族没有货币也不行了。但是,由于他们很少有或者说没有东西可卖,再加上这时掠夺也完全不再那么容易,所以他们不得不决定向城市的高利贷者借贷。骑士的城堡在被新式火炮轰开以前很久,就已经被货币破坏了。”
十字军带来的商业机会使得沿地中海出现了一批新兴的城市,在那里,经商致富的城市中产阶级几乎完全摆脱了封建的束缚。他们虽然仿效住在城堡里的封建主们,在他们豪华的住宅周围建筑了护卫塔楼,还自比贵族,自称为“男爵”,但是他们的生活和地位却和土地失去了联系 [1] 。精明的国王们感觉到商业的发展对于加强王权、削弱封建贵族势力至关重要,就及时地采取安抚商人的政策,批准城市特权和贸易专利权,并且借此加强自身的地位。
社会和社会观念的商业化使得 12—13世纪的欧洲文明较之前一个世纪的欧洲文明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这些变化当中,一个最惹人注目的现象就是封建制度的衰落。贵族们踊跃参加十字军,国王们则利用机会扩充实力和地盘,城市也利用机会,向那些愿意参加十字军的封建主购买它们的独立地位。农奴要么随着领主去参加十字军,要么变成了自由农,要么就逃往城市,充当手艺工人。在农村,欧洲封建制多年的稳定发展带来了人口的成倍增加。人口的压力也引起农村人口的向外流动,流入城市和流向外省的多数都是青壮年劳动力,而留在农村的往往是老弱病残。这种人口流动使庄园的经济效益下降,领主被迫放松对农民的管制,改善给农奴的待遇,把服役改变为固定的缴款,最后甚至释放农奴,转向地租制。封建经济的崩溃于是就跟着劳役制向地租制的过渡而开始了。
封建贵族地位的下降使得他们难以继续履行封建军事义务,这时,雇佣军就出现了。封建主们开始用土地税和商业税等固定进款代替旧有的劳役和军役。我们看到法国的君主将封建军役制改为军役税制,英国国王的税务署则向贵族和主教们征收一种“免于军役税”,或称“盾牌税”。贵族和主教们虽然占有封建领地,但是不再需要根据土地的大小而服军役,只需按照土地的大小支付相应的军役税,就可免去出征打仗的义务。
封建军役制瓦解了,封建责任关系的基础动摇了。君主们雇用雇佣军,建立常备军,因而产生了对于金钱的不断需求,新的赋税制度和对新财富的课税方法应运而生。一个新的欧洲正在出现,这个欧洲虽然还保存着封建制的框架,但是在这个框架中衰落的是封建责任制,兴起的是崇尚专权的君主们。
这些君主,他们的权位已经不能再建筑在战争上了,他们需要为自己新的统治方式正名。早在 1131年,土司的大主教西尔德贝尔特就告诫有可能继承英国王位的安苎伯爵,要记住作为君主的职责。他发展了西塞罗的政治理论,在这个基础上提出,君主的依据是人的权利和人的需求,是世俗社会秩序的内在尊严。此后,撒利斯波里等中世纪思想家进一步为世俗统治者们提出行为规范、权力界限和道德标准,使王权摆脱封建制暴力的阴影,开始了一个学习罗马法的时代。社会风气也悄悄地发生了希腊化的变化,舆论开始强调理性。撒利斯波里认为,束缚本身并不是罪恶,自由人和农奴都受束缚。自由不是要和法律对抗,而是就理性秩序的程度而言的。自由产生于法,而法是行动的依据。暴君是缺乏法律精神的表现,理性使人成为目的,“对自由人的统治应当是理性的”。 [2] 这种尊崇理性、反抗暴君的观念,这种对于古典人文精神的回归,逐渐渗透在当时欧洲的各个社会中,对于欧洲社会的发展产生着潜移默化的长久的影响。
到了中世纪后期,君主们急于扩张领土,实现内部统一和强化的君主专政,把税收权作为一种政治主权收归己有。君权和王权至高无上的概念开始出现,封建制特有的相互制约和契约概念被上级权力的概念所取代,封建制度只剩下虚名。教皇、德意志的亲王们,法国、西班牙、英国以及斯堪的纳维亚的君主们,向着中央集权的方向迅跑。王国机构里的法学家们在想方设法为王权正名,他们极力使国王们相信,国王有权过问一切、支配一切,国王是代表全社会的总体利益的,因此国王在为自己的利益而行动的时候,也就是在为全社会的利益而立法。中世纪后期王权的崛起实质上已在预告,新的国家形态将在中世纪的基地上诞生。
为了使这种王权立法具有合理性,立法者必须兼顾社会职能。1307年,粮食歉收,在法国造成了普遍的粮价过高的问题,于是,巴黎市长宣布了一项《大法令》,要求实行降低粮食价格、取缔囤积、检查面包的分量等措施。法令规定取消十年以上的债务,还规定控制公证人和书记员手续费,实行市场管理和固定价格,并且设专门章节规范行会,限定工作量和禁止夜间劳作。应当说,现代的社会政策起始于中世纪君主制兴起的时期。
为了能够维持王权日益扩大的功能,还必须想方设法增加税收,欧洲的君主们在这个时代都开始普遍地收取营业税和进出口商品税,商业的兴旺和市场的扩大使得商业营业额不断增加,君主们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收取钱财的机会。除了这些税款以外,国王们还在自己的领地里征收直接税,即人头税,并且及时地控制了铸币权。
税收制度在王国范围内的建立和统一使得封建割据的政治界限模糊了,各个封地上的人都被一视同仁地当作需要纳税的臣民。要实行有效的税收制度还需要发展集中的货币制度。在英国,所有的货币都出自国王的造币厂,只有国王拥有铸币权。恩格斯后来总结说,当时的社会出现了第三种力量来压制阶级间公开的冲突,这第三种力量要求“按地区来划分……国民”,要求建立公共权力。“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发行公债”,需要建立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官吏机构。
欧洲中世纪后期王权崛起的历史正是这样一个过程。
▲ 15世纪的绘画,作者不详。
图片所示场景为爱德华一世(跪着)向法王腓力四世(坐着)致敬。作为阿基坦公爵,爱德华是法国国王的附庸
随着王权的兴起,民族意识和领土观念也开始出现。法王腓力四世在 1285年即位以后就宣布,将“自然边界”定在莱茵河、阿尔卑斯山脉和比利牛斯山脉。
这种意识在法国和英国为了争夺佛兰德斯而进行的百年战争中不断得到强化。在战争初期,英国利用海上优势发布了英国拥有“海上主权”的著名宣言,实行强制性的海上主权,使英国的海外贸易有了很大增长,英国人的信条也发展成为“国旗所到之处,贸易随之而来”。出于贸易利益,英国的民族主义从一开始就带有了某种“世界主义”的色彩。在英国内部,由于王权的迅速崛起,贵族们要保护自己的权益,开始了与王室之间的分权斗争,出现了限制王权的《大宪章》,为近代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开了先河。
战争也使法国内部发生了一场政治性的革命。在与英国的战争发展到了僵持的时期,法国王室的财政和经济也到了枯竭的边缘。王室被迫召集等级会议,交出部分权力,换取贵族对于征税的支持。结果“只有等级会议有权征收永久捐税”“政府统治必须以被统治者的拥护为基础”这类的政治思想也不胫而走,形成了社会舆论。最后,以法律的形式通过了一个著名的条款,决定“每年在巴黎召开等级会议”,确定了法国君主和臣民、王室和教会之间的关系,确立了近代民主与集权关系的原则。
这种关系的核心是征税权。这种权力不是绝对的,而是有所制约的。大多数城市和贵族利用国王对于金钱的需求,要求王室确认他们的特权。不过法国王室毕竟通过出让一部分特权赢得了征税权,从而极大地增加了岁入,加强了王室的实力,并且把法国各界用税收的方式捆绑在了一起。当然,由于历史的原因,和英国相比,法国的君主获得了更大的权力,法国的“等级会议”并没有产生像英国《大宪章》那样对后世的影响。
在德意志和意大利,皇帝和教皇的存在和影响使王权不易形成,结果是封建主各自为政,自由城市纷纷兴起,商业活动异常活跃。在德意志,由于皇帝的空位、皇权的衰落以及商业的需要,出现了可以和意大利伦巴城市同盟相媲美的汉萨城市同盟。汉萨同盟的范围十分广大,东起诺夫哥罗德,西至伦敦、布鲁日,南北跨越科隆和卑尔根,包括了德意志北部、俄国北部、芬兰、斯堪的纳维亚各王国、丹麦、佛兰德斯、尼德兰、英国和条顿骑士团占据的各省份,中心地段是北德意志。整个同盟水陆交通发达,河网纵横。人们疏通河渠、挖凿运河、开辟航道,内河航运较今天还要发达。在同盟鼎盛时期,多达七八十个城市是汉萨同盟的成员。同盟没有制定过对所有成员都有约束力的决议,没有公认的法规,没有共同防御方针,没有全体成员参加的战争,没有作为定期捐税依据的成员花名册。所以汉萨同盟比起法国等王权集中统一的国家来,只是一个较为松散的城市联合体,未能起到集中政权的作用,它的职能更多的是商业性的。
在意大利,由于教皇国的存在和自由城市的强大,王权迟迟没有兴起,政治腐败与政治无常同时存在。对君主制怀抱期望的马基雅维利撰写了《君主论》,作为献给君主们的进谏。在《君主论》中,马基雅维利论述了君主所必备的品质,认为君权的关键是集权的政府给君主的臣民带来整体利益,从而也给君主本人带来荣誉,因此君主的准则是:“按能给他带来荣誉的方式行动。”
马氏认为,德行是手段和工具而不是目的,如果德行有助于君主的权力和荣誉,那么君主也不妨表现出正义、自由和宽厚;反之,则可以变成狮子。君主的艺术在于软硬兼施,知道什么时候当狐狸,什么时候当狮子。这种赤裸裸的集权艺术既反映了马基雅维利对时代的洞察,也表现了一种对意大利分裂状况的逆反。作为对照,在英国出现了乌托邦的理想,托巴斯·莫尔在他的《乌托邦》一书中描述了理想中的国家形态,表达了人文主义的德政理想和自由观。结果是,作为对时代政治反思的这两种政治理念都成了后来欧洲政治文明的观念。
可以想见,十二三世纪的欧洲政治经济社会变革是非常重要的,它甚至是中世纪欧洲转向近代欧洲的一个转折点,因为它改变了欧洲的经济环境、政治组织和社会结构。不仅如此,在这个历史阶段中,有许许多多的制度创新,其中有不少已经初具现代模型。修改了税法和财政章法的王权是一种新的政治体制,自由的自治城市也是一种新的政治体制,股份制的经营方式和海洋法的应用一直延续至今。
从 13世纪起,欧洲从中世纪向新时代的演变已经显现出多种征兆:从生产力的发展、商业的活跃和工商城市的出现、各种体制上和社会结构上的变化等几个层次看,都已经明显地不同于中世纪的前五百年。这表明,中世纪不是从头到尾铁板一块的历史阶段,而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当然,我们也不能说 13世纪已经是中世纪的终结,但在 13世纪欧洲中世纪已经开始加快了终结的进程,还需要一段历史时期就可以望见近代欧洲航船的桅杆出现在地平线上了。恩格斯说,近代欧洲民族国家是脱胎于中世纪的,就是这个意思。欧洲的中世纪,特别是它的后几个世纪,是近代欧洲的“胚胎期”。这是欧洲封建主义对欧洲文明发展史的一个贡献。
于此,我们想到了关于“封建制”的一种甚为流行的误解。“封建制”上承“奴隶制”,下接资本主义社会,这是一种欧洲的典型历史观。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家们在资本主义后增加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其实上文汤普逊所描述的欧洲“封建制”,略相当于我国先秦时的“封建”,用词和意义都差不多。柳宗元所谓“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设五等,邦群后。布履星罗,四周于天下,轮运而辐集;合为朝觐会同,离为守臣扞城”。秦废封建、立郡县以后便没有原来意义上的“封建”,而主要是大一统的君主中央集权制了。把秦始皇以后的“郡县制”称作“封建制”,而把柳宗元所说的“封建制”套用欧洲的顺序称作“奴隶制”,是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后的事,这实在是历史学上的一个大误会。此处顺做说明,以明中西历史的发展轨迹是各有分殊的。
[1] Henri Pirenne. Economic and Social History of Medieval Europe . Harvest Books, 1937.
[2] Norman Cantor & Michael Werthman ed. Medieval Society , 400—1450 . Thomas Y. Crowell Comp, 1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