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人类文明演进的制度成果,是迄今人类为驯服政治国家权力所找到的最有力的武器之一。正是借助于民主和法治,人类政治文明才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法治也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领导人民不断探索实践,实现了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从依法治国向全面依法治国的转变。
伟大时代诞生伟大理论,伟大理论引领伟大征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中,将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创新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提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创造性地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新的历史性飞跃,极大推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形成、丰富和发展,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2022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强调,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结合当前国内国际形势,站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对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建设作出的科学判断,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同时,也为法学界、法律界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化研究指明了前进方向。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性、真理性、开创性,深刻领悟其中蕴含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进一步坚定我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必须深入学习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贡献,聚焦核心要义,完整准确地阐释其深刻内涵和知识体系,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提升中国法治的话语权和法治理论影响力。
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的法治建设成就,对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了高屋建瓴、浓墨重彩、准确精辟的专题论述,以系统思维方法谋划布局法治工作,提出“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一崭新论断讲清了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系,阐述了新时代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愿景。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指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高质量发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面对如此崇高而艰巨的使命任务,必须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刻认识到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意义。
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锚定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举措,构筑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全景图。《决定》在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总体部署的基础上,又提出了一系列与时俱进的关于法治的论述:在法治建设的战略定位方面,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方面,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在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方面,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在法治建设的力量源泉方面,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在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方面,要求“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在理解和处理全面深化改革和法治的关系方面,强调“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在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方面,提出“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决定》还围绕法治建设的全方位各环节提出了一系列重要举措要求。包括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由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建设就将在更为恢宏广阔的时空条件下不断推进,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建构获得了丰富鲜活的学术素材和创新源泉。
2020年11月16—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围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了11个方面的要求,首次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人类法治思想作出了全面系统的原创性贡献,开辟了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新境界。
2020年11月29日,经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学委员会批准,由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与法学院共同组建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揭牌成立。这是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成立的第一家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也是国内经党中央批准首批10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机构”中第一个成立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
学校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的建设发展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和法学院的通力支持下,完善内部体制机制建设,使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的理论创新中心、决策咨询中心、人才培养中心和学术交流中心。二是要汇集国内外学术资源,加强协同研究,建设高端学术平台,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教育智库,在全国法学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三是要认真系统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好“十一个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强化理论思维,不断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取得新成果,总结好、运用好党关于新时代加强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成果,使中国人民大学的法学学科建设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走在时代前列,全面服务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
今年是党中央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五周年。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系统观念,围绕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政治基础、战略定位、总体目标、首要任务、战略部署、发展道路、核心价值、途径方法、文化优势、依托力量、国情条件等提出一系列新时代法治创新理论,凝聚起14亿多中国人民对法治的坚定信仰,汇聚成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磅礴伟力,有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谱写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壮丽诗篇。
今年也是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成立五周年。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是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指导下的高校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院)协同研究机制的发起单位和秘书处所在单位,也是北京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中心建设单位。自成立以来,中心紧密团结学校法治理论研究队伍,开展集体科研攻关,全面、系统、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出版多部中外文著作,在法学权威期刊和“中央七报一刊”发表数十篇高质量学术论文,承接多项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完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的编写修订工作,引领带动习近平法治思想“三进”(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连续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学术研讨会”,并以电视宣讲、网络直播、学术报告等多种形式宣传、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取得了显著成绩。从某种意义上说,本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和法学理论界对中央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五周年献上的一瓣心香和理论贺礼。
这本题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理论前沿》的著作,收录了党的二十大以来法学界的权威专家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和全面依法治国”发表的重要理论文章。他们学养深厚、高屋建瓴、理实兼备、阐释精到,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渊源、理论体系、内在逻辑、基本特征、重大意义及原创性贡献作了深入全面的研究,从学理、哲理、道理上进行了深度理论阐释,并以之为指导着手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展现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穿透力、精神感召力、理论解释力、学术创新力,值得反复阅读、深入思考。事实上,近年来在我国法学核心期刊或重要报纸理论版所发表的有关作品还很多,但篇幅所限,未能扩展收录,深感遗珠之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