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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区分社会运行类型的主要原则及其应用

对社会运行的状态或类型,人们是可以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模糊地感觉到的。但是作为一种理论,却不能停留在感觉上,而是要在此基础上“升华”。这就是说,要在确定了不同的类型之后,对如何区分这些类型的主要原则作出必要的说明。

我们认为,区分社会运行类型的主要原则可归结为三个,即综合性原则、协调性原则和满足需要的原则。

1.综合性原则

(1)社会学的评价方法与综合性原则

如何评价与衡量一个社会的运行与发展状态,是社会学中一个争论较多的问题。长期以来,社会学家们提出了许多标准,却没有一个得到公认,即没有一个为所有社会学家所推崇和为所有国家所接受。其所以如此,一方面是因为众多的社会所处的时代、地理位置以及各种客观条件不尽相同,甚至截然相反。例如,美国的E.S.博加德斯教授提出了衡量社会进步的14条标准。其中有健全的身心、有利健康的环境、从事创造性工作人数的增加、工商业民主的发展、劳资关系的协调以及注重于精神和宗教的发展等。 这些标准曾受到一些社会学家的推崇。可是很显然,这些标准渗透着维护资本主义社会的狭隘意识形态,根本不可能照搬到社会主义的中国来。另一方面,是因为人们的价值取向也常常各不相同,甚至根本对立。因而,主观上也无法统一。在第九届世界社会学大会上就曾出现过在衡量标准和价值取向上互相对立的观点。不少社会学家坚持这样的观点:科技革命和工业发展是现代社会进步的标志。与此相反,印度社会学家C.达斯古普塔则根据印度的传统道德提出,现代科技对地球上绝大多数人是惨无人道的,它将给世界带来灾难性后果。他提出应以素食者人数、从事自然经济的人数等48条标准来说明社会的进步状态。 他的观点竟得到与会很多社会学家的赞同。由此可见,要想找到评价社会运行与发展的统一标准是十分困难的。但是,从上述简单介绍中我们也可以看出,有一点是为绝大多数社会学家所肯定的,即从社会学的角度看,衡量社会运行与发展不能只从某一个单方面,或某几个片面的角度出发,而是必须用一种全面的、综合性的标准来评价。

综合性的含义,主要可以从两个角度来把握。首先,它指对社会运行评价的全面性,即要对多系统、多因素、多层次的社会做周密全面的考察。既做横向的考察,又做纵向的考察;既对它的各系统、各因素、各层次及其功能和相互联系的方式做考察,又要对其历史过程、现时状况和未来趋势做考察。其次,它还指对社会运行评价的整体性。社会运行的状况最终要通过整体的运动表现出来,局部运行和发展的良性与否必须通过它对整体所发挥的作用才能显示出来。整体效益是衡量社会大系统以及各个子系统运行状态的根本依据。

(2)综合性原则的必要性

过去,人们在衡量社会运行与发展的状态时,往往仅看经济数字。统计学也仅仅强调经济统计。近年来,世界范围的一系列事实使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无论从理论上看,还是从实践上看,单凭经济状况与经济发展速度是不能如实地认识社会的运行状态的。

经济的发展、生产力的提高,是一个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但是,经济的发展并不完全等于社会的发展。社会是一个由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多结构、多层次的系统所构成的统一体。这个统一体的良性运行与发展要依靠各个子系统的良性运行来支持,而不能只靠其中某一个子系统的支持。我们既要看到经济发展对社会运行的基础性作用,又要看到两者是不同层次上的两个问题。它们有可能一致,也有可能不一致,甚至处于互相对立的状态。欧洲工业革命时期,西方资产阶级曾采取单纯的经济发展战略,靠牺牲社会发展来求得片面的经济增长,结果造成18至19世纪西方国家的巨大的社会动荡。在这一时期,西方的经济发展是迅速的,但是,社会运行却常常处于恶性运行状态。

另一方面,对经济发展和生产力发展的真正科学的评价,是脱离不开对整个社会大系统的评价的。仅以生产力的三要素为例,我们列表如下(表一)。

从表一可以看出,生产力三要素与广泛的社会要素是无法分开的。没有“相关要素”的支持,生产力要素就无法存在,更谈不上发展。仅从劳动者这一要素看,没有人口、营养、居住等要素就没有劳动者的存在,而没有教育、科学技术等要素,劳动者则不能充分发挥劳动的能力。除了表中所列的要素外,劳动者作为社会的一员还要过广泛的社会生活。因此,就事物的本质而言,单靠经济标准是不可能认识社会运行的基本状态的。

近年来,许多社会学家已经指出,如果撇开社会的众多方面和众多要素,片面追求经济的增长或经济的评价,那只能造成畸形发展。社会学家们指出,在发达国家里,虽然国民生产总值已经很高了,但随之而来的环境污染、生态环境的破坏等,使人类生存最基本的条件——空气、水、安宁的环境、和谐的自然等变得更差了。人们从事高度紧张的脑力劳动,使精神系统的患病者增多了。社会学家们还指出,在许多发展中国家里,片面的经济发展不但没有给人民带来幸福,反而造成了社会分化和社会动荡,人们的不满情绪普遍高涨。

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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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综合性原则的运用

一般说来,综合性原则可以有两种方式加以运用:理论的综合研究和数学、统计学等模型的综合研究。如果把二者结合起来也算作一种,则共有三种运用方式。

第一,理论的综合研究。这是为人们广泛地、频繁地使用的一种基本方法。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分析有关国家的运行状况时,常常采用综合研究的方法。从他们的著作中,我们可以看到对各有关国家的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状况的全面分析,对各阶级各阶层的要求和情绪的透彻了解,对各国内外关系、内外条件的精辟论述。理论的综合研究的一般过程是,首先通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占有各个方面的大量实际材料,然后通过分析材料,找出其内在的联系,并从中找出最重要的联系,最后得出科学的综合结论。例如,列宁在十月革命前夕撰写的一系列著作中通过研究俄国的社会状况,指出当时的俄国社会恶性运行已达到极点,革命形势已经具备,必须用苏维埃新政权取代反动的旧政权。毛泽东同志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各个历史阶段,通过对中国社会状况的全面研究,分析了中国社会各阶级的经济地位、政治态度和思想倾向,从而得出了指导中国共产党进行斗争的方针政策。他们当时对俄国和中国的社会运行状况所做的理论综合研究已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

第二,数学、统计学等模型的综合研究。社会学历来重视运用数学、统计学及其他工具来研究社会,由此形成了数学、统计学等理论模型。这类模型的基本出发点是,认为社会现象虽然复杂,但总可以通过一定的方法加以计量。用计量化反映社会现象,只要运用得当,就具有严格、准确、客观性强和容易比较等特点。运用数学、统计学对社会运行状态作综合性评价有两种策略。

一种策略是计算社会运行状态的综合指标,即将社会某一方面的状况最终反映为一个综合性的指标,通过这个指标值的高低来判断社会运行、社会发展的好与坏、前进与倒退。在国际上,很多研究社会指标的专家曾提出了多种计算综合指标的模型或公式。比较著名的如美国社会卫生协会提出AS H A指标值的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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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组织用上述公式得出的数值来综合评价发展中国家的社会发展状况。又如,在美国的大卫·摩里斯博士指导下,美国海外发展委员会曾提出“生活质量指数”(PQLI指数),通过测量这个综合值来反映人们的生活状况。其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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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此种策略,从理论上说,一个社会多方面的社会子系统的运行状态,最终可以反映为一种综合值。根据一定的标准可以区分为高值、中值和低值三种状态,来分别反映社会运行的良性、中性和恶性三种类型。

下面,我们就从社会系统的角度,运用数学、统计学模型,对社会运行的综合研究方法作一简单举例说明。为了说明方便,我们列表二如下。

表二将社会运行的全部内容区分为社会条件系统、社会经济系统、社会生活系统、社会政治系统和思想文化系统五个方面。 表中列出的各系统的要素内容(如:自然灾害情况等)仅为举例说明,要素的实际内容将是多方面的。表中的数据主要有三类,即作为比较和参照用的基期数据,反映现时社会实际运行状态的报告期数据和为计算综合值、平均值而设的权数。其中,各个系统的综合指标 Z 1 Z 6 分别反映各个系统的运行状态。以社会条件系统为例,其综合指标的计算请参看下列公式:

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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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Z 1 :社会条件系统的综合值

:社会条件系统的平均数

T z :社会条件系统各要素的指标值

T q :社会条件系统各要素的权数

按照此种设想,通过计算社会各系统的综合值或平均数,可以得出反映整个社会运行状态的数据。其方法有两种:一种是计算总量指标及其平均数,请参看下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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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K :社会运行状态的总量指标

:社会各系统的平均数

Z i :社会各系统的报告期指标值

Q i :社会各系统的权数

从理论上说, K 值或 值均可以区分为三种——高值、中值和低值,分别反映社会运行的三种状态或类型。

另一种是计算相对数及其平均值,可参看下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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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K :社会运行状态的综合相对数

:社会各系统的平均数

Z i :社会各系统的报告期指标值

P i :社会各系统的基期指标值

Q i :社会各系统的权数

按此种方法计算,社会运行的综合值表现为报告期与基期指标之比。从理论上说,也可以区分出三种相对数值,来分别反映社会运行的三种状态。

另一种策略是进行多因子分析,即通过对社会运行的多种数值的反复权衡与比较而最终得出结论。其具体方法很多,如权衡法、目标函数法、等效线比较法、共约法、效益—费用分析法、压缩因子法等等。

第三,在实际应用中,理论的综合研究与数学、统计学等模型的综合研究,并不是各自独立、互不相干的。两者可以互相结合,取长补短。理论的综合研究的长处在于:它不需要较高的投资,不需要较多的设备;它能够迅速找出社会运行上的一些关键部位进行研究;它能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即凭借丰富的经验、敏锐的观察力和高超的理论水平而对社会运行做出定性的评价与判断。其缺点在于缺乏量的规定,受人的主观因素影响太大。一旦主观认识失误,则会导致全盘的错误。与此不同,数学、统计学等模型的长处是,它能进行较严格的定量分析、受人的主观因素影响小些——这些恰能弥补理论模型之不足。当然,数学、统计学等模型也有明显缺陷,它的全面实施,往往因耗资过大而成为不切实际的幻想。再者,有些数学、统计学等模型,如我们上面列出的一些公式,仅是一种理论构想,它在实际应用中还会遇到很多困难的技术问题。比如,如何找到科学的权数,就是一件困难的工作 ;又如,有些社会现象、社会关系难用数字或其他统计模型表达出来,这样其可行性就常为人们所怀疑。总之,我们主张,在实际应用中,既不要固守在某一种模型上,也不要轻易抛弃某一种模型,而是应把多种模型结合起来进行综合性研究。

2.协调性原则

从系统论的角度看,所谓社会运行的协调性,就是社会各系统及其各个要素、各个层次之间的相互配合。一个社会的协调程度是区分社会运行类型的重要标准。社会运行的协调性,主要包括下面三个方面。

(1)结构性协调

结构是要素的内在联系形式或方式。结构性协调是社会要素的联系具有较高的有序性、较合理的比例关系和排列方式、较严密的组织构成。我们知道,社会结构是多方面和多层次的。因此,社会结构性的协调也是指社会结构多方面、多层次的协调。

社会结构是社会运行的前提,对社会运行状态起着根本性制约作用。社会结构的协调与否是区分社会运行类型的基础。首先,社会良性运行必须建立在结构协调的基础上。如果结构不协调,那么,无论怎样从功能上调整也无法使社会呈现出良性运行状态。其次,社会的中性运行,是以社会结构出现部分失调,但整体还处在基本协调的界限内为前提的。最后,社会恶性运行归根结底总是与社会结构的基本失调有关。社会结构的基本失调表现为社会要素的有序性被破坏、各方面比例严重不合理,呈现出畸形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即使部分功能是协调的,也无法摆脱恶性运行的状态。

由此看来,改变社会恶性运行状态,使之向中性运行和良性运行发展的基本途径是创造必要的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大规模的结构性调整。一般认为,社会结构具有稳定性的特点,即一种维持原有的秩序、组织和比例的趋向。这种稳定性表现在运行上,就是社会运行的惯性。在社会良性运行的情况下,结构的这一特点固然是好事,但是,在社会恶性运行的情况下,它就会给大规模的结构性调整带来巨大的阻力。例如,在我国“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动乱期间,社会结构严重失调。加上由于稳定性和惯性的特点,结构性调整十分困难。十一届三中全会冲破了这种结构的稳定性和运行的惯性,揭开了大规模结构性调整的序幕。仅从经济系统和政治系统看,三中全会以来所做的结构性调整至少有表三所列内容:

表三

表三列出了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政治和经济方面所做的一部分结构性调整。表中的箭头号表示系统之间的结构调整,即我们把工作重点由过去放在政治领域(特别是阶级斗争方面)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来。正是这些结构性调整,才使我国从不幸陷入的恶性运行中摆脱出来,开始了中性运行的历程,并逐步向良性运行方向迈进。

(2)功能性协调

社会功能与社会结构紧密相连。结构是功能的基础,功能则是结构在运动中所发挥出来的作用。所谓社会功能性协调是指,社会各系统的活动和作用的相互配合与相互促进。反之,如果配合不上,甚至相互促退、抵消,则是功能的失调。

由于结构状态不同,功能性协调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结构协调基础上的功能协调。这是一种比较稳定和持久的协调,因为它有较牢固、可靠的基础。例如,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调整了农业、轻工业、重工业之间的关系,目前在生产总值中,三方面大体上各占三分之一,比例较协调。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各业功能的发挥、功能之间的关系也趋于协调发展。近年来工农业生产持续和稳定的增长、工农业之间的相互促进,就是一种以结构相对协调为基础的功能协调。另一种是在结构不协调基础上的暂时的功能协调。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人们做了种种主观上的努力,在功能上做了尽可能的调整。例如,“文化大革命”期间,社会经济结构严重失调,但由于周恩来总理等领导人在功能的协调上做了极大的努力,结果减少了“文化大革命”的损失,国民经济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这种功能协调是没有牢固基础的,因而是不可能稳定和持久的。

功能性协调在社会运行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首先,功能的协调与否是社会运行状态的直接标志。结构作为基础往往隐藏得较深,功能则是表层的东西,可以直接表现出来。因此,只有结构上的协调是不够的,必须实现功能上的协调,良性运行才能真正得以实现。其次,功能协调的特点也给社会运行状态以深刻的影响。我们知道,功能作为一种活动,常常是变动不居的,功能上的协调也是经常变化的。与此相联系,社会运行状态与类型绝不是一成不变的,社会的良性运行也绝不是一劳永逸的,因此,要想维持社会的良性运行状态,就要不断地付出艰巨的努力。功能协调的变动不居的特点也说明,在社会运行中,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社会运行总是处于平衡→不平衡→平衡→新的不平衡……的矛盾运动之中。就是良性运行也并不等于没有矛盾了,而只是说,有结构性协调作基础,在功能上也大体上彼此协调。在这种情况下,社会障碍的东西、不协调的因素被控制在最小的范围中和最低的限度内。

(3)结构与功能之间的协调

结构的协调与功能的协调是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的,这就是结构与功能之间的协调。结构与功能之间的协调程度也是衡量社会运行与发展的重要尺度。

首先,一般说来,结构决定功能,不同的结构要素、不同的结构组合会发挥不同的功能。当结构处于协调状态时,功能的协调就比较容易实现。但是,结构协调并不等于功能一定协调。例如,在工厂布局、管理制度、生产规划、投资等结构性要素都合理的情况下,如果不积极实现生产的运转、不去发挥全体劳动者的积极性,那么生产也无法增长。其次,功能的协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结构的协调,最终有利于社会的良性运行。前面说过,结构具有稳定性的特点。结构的调整往往是较大幅度的调整,容易引起社会运行上的较大的动荡。因此,人们一般并不过多地调整结构。特别是在社会结构仅有轻微的不协调时,人们往往通过功能性调整来补偿结构性不协调。例如,用加快公共汽车车辆周转率、运行率的办法补偿公共汽车数量的部分短缺。通过功能的调整来促进结构性协调的另一种方法是,发挥结构的内在的和潜在的多种功能。我们知道,一种结构并不是只具有一种功能,而是往往具有多种功能。这样,在结构不变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促进多种功能发挥作用,而弥补结构上的某些不协调。例如,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还不是很完善。同时,由于国家财力有限,一时还拿不出大笔钱来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社会救济以及社会福利体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使我国家庭的赡养老人的传统功能得到发挥,那么,很大部分社会保障上的结构性不协调就可以通过家庭的特殊功能而得到补偿或减轻,从而不至于损害或甚至于有利于社会向良性运行方向发展。最后,结构与功能在变化上的相互配合,也对社会运行产生重大影响。一方面,功能的变化是结构变化的先导,社会总是因功能上的变化而最终导致结构上的变化。另一方面,结构一旦发生变化,就要求有新的功能迅速与之配合,否则,社会良性运行也难以实现。

(4)社会变迁时期的协调问题

在运用协调性原则评价社会运行时,有一种情况必须加以注意,这就是如何看待社会变迁时期的协调问题。由于社会运行的惯性、社会结构的稳定性和功能对结构的补偿作用,在社会运行中往往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即虽然社会结构已经失调或部分失调,但社会运行在表面上仍处于一种常态运行之中。而当人们为着改变不合理的社会结构,做出大幅度的结构性调整时,结构确实比过去协调了,但是,结构性调整所带来的社会震动,却使社会表面反而处于不协调与动荡之中。马克思主义认为,革命、新的社会制度的诞生、新的社会结构的建立,是要有分娩时的痛苦——“阵痛”的。在中国当前的经济体制改革中,我们也遇到了类似“阵痛”的现象。这种现象告诉我们,与其把改革设想得容易些,还不如把改革设想得困难些。这种现象还告诉我们,要想正确评价社会运行状态,就必须用全面的和发展的观点看待协调性问题,而不能用一时一地的某些不协调现象来否定结构调整和改革的必要性。如果这样做,无异于为了避免“阵痛”而不准分娩。

综上所述,可以用表四来显示结构和功能的协调与社会运行的关系。

表四

3.满足需要的原则

我们认为,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和社会条件下,满足需要的程度是衡量这一时期社会运行状态的根本原则。

(1)满足需要的概念

一般地说,就人类社会而言,需要是个人、社会集团和整个社会对于维持和发展其自身活动的各种要求的总和。所谓满足需要的程度是指个人、社会集团和整个社会实现其生存和发展的条件所达到的水平。需要并不是一个纯粹的主观范畴。马克思主义认为,需要本身并不取决于个人的思想意识和心理感觉,而是取决于自然的、社会的、历史的、经济的和文化的等等客观条件。 因此,人类所提出的需要并不是主观随意的,而是具有一定的客观确定性的;满足需要的程度也不是主观随意的,同样是具有一定的确定性的,因而是可以度量的。

人类有多方面的需要。就基本方面而言,马克思主义区分了人类的自然需要与社会需要。自然需要是人作为有生命的自然物的需要,如食物的需要、御寒防热的需要、繁殖种族的需要等,它们主要受到人类新陈代谢规律的支配。社会需要是指作为社会的人所需要的一切。它是在人与人的交往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自然需要是人类需要的基础,社会需要则反映了人类需要的本质特点。

人类的需要还可以区分为客观需要与主观需要。客观需要是与物质相联系的需要,它具有比较确定和容易度量的特点。它多与人类的基本需要、生理需要、经济需要相关联。如,人类对于衣、食、住、行的需要,健康的需要,劳动的需要以及职业的需要,收入与消费的需要,等等。所谓主观需要,是与人的精神活动相联系的需要,例如,人们有参加社会生活的需要,归属的需要,珍惜声誉、受尊重的需要,对于自身活动有自主、自决的需要,等等。这些需要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其测量很难象物质需要的测量那样准确。

所谓满足需要包括满足自然的、社会的、主观的、客观的、物质的、精神的多种需要。满足需要的程度是通过上述多方面的需要得到满足的状况来衡量的。

需要不仅是多方面的,而且是历史地变化的。今日社会的需要与古代社会的需要有天壤之别;80年代中国的需要又与50年代中国的需要有很大不同。同样地,满足需要的程度也是与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相联系的。在不同时代、不同社会条件下,表现同一满足程度的物品的质和量是不同的。例如,在自然经济条件下,水平并不很高的物质生活条件就可能基本上满足人的需要,而在高度发达的工业化社会里,比前者高得多的物质生活条件却不见得能满足人们的需要。因此,满足需要的程度是个相对的值,而不是一个绝对的值。不仅如此,就是在同一历史时期,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变化与影响,人们的需要及其满足程度也会随之发生变化。但是无论需要及其满足程度如何变化,总是受到现实条件的限制的,人们不可能提出完全没有现实根据的需要。古代人虽然能幻想某些事物,但却提不出汽车、电视、电子计算机这样具体的需要。正如马克思指出:“我们的需要和享受是由社会产生的,因此,我们对于需要和享受是以社会的尺度,而不是以满足它们的物品去衡量的。因为我们的需要和享受具有社会性质,所以它们是相对的。”

综上所述,既然需要是多方面的、历史地变化的,因此满足需要的程度也必须多方面地、具体历史地去看待。

(2)满足需要原则的必要性

为什么要用满足需要的程度作为衡量社会运行状态的根本原则呢?首先,人是社会的主体,人是社会活动的承担者和社会运行的推动者。所谓社会运行,也就是人类自身的运行。评价社会运行状态最终要用人类自身的状态来说明。而人类自身状态的直接标志就是人类需要得到满足的程度。其次,客观事物本身如果不与人类相联系就无所谓好与坏。社会运行,如果仅看成是纯粹客观的、与主观无联系的东西,那就难以说明其优与劣。衡量社会运行状态必须与作为主体的人的要求相联系。而满足需要的程度就是连接客观状态与主观要求之间的桥梁。最后,满足需要的程度也是前面所讲的两个原则的落脚点。第一个是综合性原则,按照此原则我们确定的是社会各个系统是否都处于最佳状态。第二个是协调性原则,按照此原则我们判明各系统之间是否彼此促进。但是,无论是综合性最佳状态还是协调性,都只是我们衡量社会运行的手段,而非我们的根本目的。马克思主义认为,共产主义者追求的目的最终是满足人类自身一切需要。 与综合性、协调性相比,满足需要既是衡量社会运行的手段,又是我们追求的根本目的。

(3)满足需要程度的衡量

这里我们仅从下述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来加以分析。

第一,满足需要的程度是合力作用的结果。人类的需要可以区分为个人的、群体的和社会的需要三个方面。这三方面需要在其内部以及三者之间都很难保持一致,在有些条件下甚至是根本对立的。例如,在阶级社会里,经济、政治、社会地位的重大区别,使人与人之间、阶级与阶级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要求常常处于根本对立的状态。同一件事,对占统治地位的剥削阶级来说是较高程度的满足,而对被统治阶级来说,却可能是需要的被扼杀。在社会主义社会,随着作为一个完整阶级的剥削阶级的消灭,反映阶级冲突的根本对立的需要在社会上已不占主导地位。但是,这并不是说所有人的需要都完全一致了。在社会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一部分人与另一部分人之间常常会发生非阶级性的冲突,个人与社会的需要有根本一致的情况,也会有许多不一致。

既然如此,那么,怎样衡量整个社会范围内的满足需要的程度呢?我们认为应该找到各种不同需要的力的结合点。马克思主义认为,历史的创造是合力作用的结果,“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 。人们的需要实质上是人们的利益要求,它们在相互冲突中也将最终产生一个总的合力。如果从某一特定历史时刻看,它就是一个力的结合点;如果作为历史过程看,它就是一条运动着的曲线。因此,所谓满足需要的程度,也就是接近于这样一条需要曲线的程度。

那么,这是不是说,在阶级社会里,衡量社会运行不仅要看被统治阶级需要满足的程度,而且也要看统治阶级需要满足的程度?事实正是如此。所谓社会的运行状态的优劣必须视社会上多方面的力量、利益集团需要被满足的程度而定,而不能只看某一集团的需要被满足的程度。列宁曾明确表述了这一思想——当社会上层与下层的需要都得不到满足时,作为一种合力造成了社会恶性运行。当然,马克思主义认为,广大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占人口的绝大多数,满足需要主要是满足他们的需要。

第二,满足需要的程度是由基本需要、目标需要(包括现实目标需要和理想目标需要)和已实现的需要之间的关系决定的。所谓基本需要,亦称作“必不可少的需要”。马克思说:“所谓必不可少的需要的范围,和满足这些需要的方式一样,本身是历史的产物” 。因此,它是指某一特定历史时期和社会条件下,人们满足自身要求的最起码的条件。如果全社会的基本需要得不到满足,那么社会就要发生动乱,进入恶性运行。目标需要是指人类期望实现的需要。人类永不会以基本需要的实现为满足,人类总要有超出基本需要的目标需要。目标需要是人类社会前进的动力。目标需要可以区分为现实目标需要和理想目标需要。现实目标需要是指某一特定历史条件下有可能实现的需要。理想目标需要是指由于生产力水平和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在当时无法实现的需要。理想目标不同于幻想目标。幻想目标是没有现实根据的空想,而理想目标在社会上是有根据的,只是条件不具备而已。一般说来当现实目标与理想目标比较接近时,人们的满足程度容易较高;而当现实目标与理想目标差距太大时,人们的满足程度就不会很高。例如,当政府或舆论宣传提出了与现实条件相距太远的目标时,人民的生活水平即使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由于与他们心目中的目标还相距很远,往往会表现出较高的不满情绪。所谓已实现的需要,就是已经得到满足的需要,它与现实目标需要越接近,则人们需要得到满足的程度越高。如果用一个公式说明上述关系,可做如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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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般规律:现实目标需要>已实现的需要,理想目标需要>现实目标需要。

(4)满足需要的程度与社会运行的类型

所谓社会良性运行有三个条件:第一,满足了基本需要;第二,逐步实现了现实目标需要;第三,理想目标需要与现实目标需要之间的差距较小。所谓中性运行,也必须是实现了基本需要,但与现实目标需要的满足尚有一段距离,而且理想目标需要与现实目标需要的差距比前者大一些(但还在允许值范围内)。所谓社会的恶性运行,或者是未能满足基本需要,或者是虽满足了基本需要,但与现实目标需要的差距太大,而且,理想目标需要与现实目标需要的差距超过了允许值的范围。

当然,社会运行状态反映在满足需要的程度上,它不仅表现为一种数值的范围,而且表现为一种发展趋势。即,所谓良性运行的发展是偏向现实目标和理想目标的方向前进的。而中性运行的发展则处于模糊状态,看不清其发展趋势。恶性运行是朝着满足需要程度更低的方向发展。

以上对如何区分社会运行类型的三个主要原则的探讨,是十分粗浅的。我们的目的与其说是提供答案,还不如说是提出问题。 tqRMAnFMP/QZR2CpSWKeGKkGrBDGQq0iO8aEJYecUqPCjKRnzPm89pbrYkGXK3j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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