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938年,耶律德光笑纳了后晋高祖石敬瑭送上的幽、蓟等十六州,开始大力建设燕云十六州,作为南下征战的战备基地。
随着统治区域不断扩大,耶律德光为了分治各民族的事务,定下了“因俗而治”的统治原则,实行南北两面官制度,更好地融合契丹族与汉族。
居住在北部的契丹族以游牧经济为主,短时间内很难适应农耕经济的生产生活方式,因此仍“以国制治契丹”,由契丹贵族各领其职,管理番邦内务。
而南面紧邻宋朝,汉人居多,遂“以汉制待汉人”。官制、财政、法律都仿照唐制,主要任用汉人,要职则多由契丹贵族出任。当地百姓在战乱后能更快、更和谐地开始生产生活活动。
耶律德光此举,无疑是极为成功的,既稳定了境内各族人民的情绪,又为大辽统一治理赢得了宝贵的缓冲时间。这种一国双轨的统治制度,至今都非常有借鉴意义。
“因俗而治”的政治制度,充分尊重了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鼓励民族区域自治,蕴含民族平等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