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宪宗成化年间(1465年至1487年),宁王朱宸濠的丹顶白鹤失踪了。那可是皇帝所赐的珍禽,管家赶紧带上四个家仆上街寻找,只见一只狗正吃得香甜,而它的美味正是一只丹顶白鹤,白鹤脖子上还挂着“御赐”的铜牌。
众人大惊失色,连忙上前,准备就地勒死这只狗。管家见状忙喝住,他想,勒死这条狗,王爷的鹤也活不过来了,得让这狗的主人抵命才成!于是,管家把狗、狗主人以及被咬得血肉模糊的鹤,一起交与南昌知府祝瀚处理。
祝瀚一向不喜宁王府横行霸道,便道:“你先去写份诉状,没有诉状,本官定不了案。”
管家恼怒道:“宁王府报官,哪还用得着写诉状!大人是新官上任,不知道吧!”
“本官断案一定要有诉状!”祝瀚坚持道。
管家见此,只好写下诉状。大意是狗主人故意驱使狗,将皇帝钦赐的丹顶白鹤咬死,这种行为不仅冒犯了王爷,更是欺辱皇帝。
祝瀚看罢,怒道:“好一个狗胆包天的恶犬,竟敢咬死御赐丹顶白鹤,简直罪大恶极!还不赶紧交代,你的主人是如何指使你的?”管家心中诧异,狗怎么能听懂人话?倒是要看你如何收场。
见狗没有反应,祝知府便道:“你这只恶犬,竟敢不回答问题。宁王府管家已经递上状子了,容不得你抵赖。衙役,把这份诉状拿给恶犬,让它看清楚,上面所列罪状是否属实!”
“知府大人!”管家忍不住发问:“您怎么只审狗?狗既听不懂人话,又不认识字。”
“那管家以为该如何?”祝知府问道。
“当然是审问狗的主人!”管家道。
朱知府一脸惊奇道:“可诉状上不是说狗主人教唆狗吗?”
“对啊!”管家不明白他为什么明知故问。
“既然狗不通人话,一字不识,它如何能受人教唆?你这不是前后矛盾嘛!”
管家闻言怒道:“大人,你可别忘了,我是代表宁王府,你得把这个案子办妥了!”
“知道了,你等着。”祝知府挥笔批复:“鹤带铜牌,犬不识字。禽兽之争,与人何干。”写罢,将诉状还给管家。
管家怒道:“好个祝瀚,你给我等着,王爷一定会收拾你的!”
“放肆!”祝知府一拍惊堂木,怒道,“胆敢咆哮公堂!来人,将他重打四十大板!”衙役不敢耽搁,管家挨了四十大板,气急败坏地离开了。
祝瀚对狗主人道:“此事已了。回去后,要记得把狗拴好,别再惹出是非来。”狗主人惊魂未定,连连点头称是。
祝知府料定宁王不会罢休,赶紧前往宁王府谢罪。
宁王早从管家处得知了事情原委,正准备去找祝知府的麻烦,忽听闻祝知府前来谢罪。伸手不打笑脸人,宁王又不想落下纵容恶仆的名声,只好表示此事作罢,还相慰了祝知府一番。祝知府于是笑呵呵地从宁王府离开。
《论语》有云:“不迁怒,不贰过。”不迁怒于无辜的人,避免他人因自己的怒火,承受不公平的待遇,这是做人的智慧。管家没有这种觉悟,但祝瀚却能严守底线,巧言辩解,不给王府借题发挥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