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新担任浙江按察使,主要负责该省的司法工作。上任不久,周新就遇到了一桩棘手的案子。
杭州府监狱中有一个关押数年的囚犯,一天,他忽然向主管官员举报一个名为范典的人。囚犯称范典曾与他一同做过强盗,谋财害命,奸淫民女,无恶不作。
监狱官将状纸呈给周新,周新当即调来囚犯的案卷仔细研读。他思索一番,命人传唤范典。
范典被押上来,大声喊冤:“青天大老爷,我与那强盗见都没见过,如何会合伙杀人劫财呢?”
周新打量着范典的神态动作,觉得他的反应确实像是被冤枉的,于是好言安慰:“你无需惊慌,本官自有主张。”
周新让范典与一个差役,相换衣衫、头巾,命他站在庭下,不要出声。接着,周新命人将老囚押至大堂,令其跪下听审。
只听,周新对那个穿着范典衣服的差役怒喝:“范典,你的同伙已经到了,还不跪下认罪!”
假范典连忙“扑通”一声跪下。周新对囚犯道:“你说他是你的同伙,他不肯承认。你看,是不是这个人?”
囚犯看着假范典,斩钉截铁道:“大人!就是他!他跟我一起杀人害命,就是烧成灰我也认得!”假范典低着头,不搭理囚犯。
周新故作狐疑,又问:“你是不是认错了?”
囚犯又看了一看假范典,肯定道:“就是他!他叫范典,住在小明村,七年前与我同在一家南货店当伙计,六年前五月七日和我一起抢劫。当时,我们俩各分了……”
还不等囚犯说完,周新便笑道:“不必再说了,你与范典面对面都认不出来,这个范典是由差役假扮的。我看,一定是有人指使你诬陷范典,还不老实交代,当心受皮肉之苦!”
囚犯吓得冷汗直流,慌忙交代了事情原委:原来是一个与范典有仇的小吏,花重金收买他,让他陷害范典的。
《三十六计》中有“瞒天过海”一计,即用尽方法迷惑,使其放松戒备,然后出其不意,取得优势。周新先制造假象,麻痹、试探囚犯,这才令他露出破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