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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勇

吴起不是那种喜欢安坐中军帐、高高在上的将领。从担任主将的第一天起,他就保持着极为简朴的生活作风,并且一头扎在兵堆里:与最底层的士兵穿着相同的衣服,吃着一样的伙食;睡觉时不架床,不垫褥子,和士兵一样睡在地上;行军时坚持徒步,绝不乘车骑马,并且亲自背负行装、携带干粮。

乍一看,这位主将除了气质与众不同外,跟一个普通的军营小兵无异。要知道,在那个时代,士兵和将军的身份地位有着天壤之别。一个横刀立马的将军,能够与最低微的士兵一同起居,同甘共苦,简直不可思议。由此也可以看出,作为军人的吴起,其个性和品质确实与众不同。

在吴起的思想深处,就有官兵平等的意识,即便身为将军,也应与士卒分担劳苦 。他认为,要让士兵以拼死的精神竭尽全力去作战,就绝不可自作尊贵、摆架子,同时军营之中也没有必要苛求部下处处讲礼节,战士在身穿铠甲、头戴铁盔时,完全可以不必向将军行礼下拜。

战国晚期兵书《尉缭子》的作者尉缭,曾担任秦国尉,是秦国主管军事的最高长官。尉缭以己推人,认为以吴起的身份和地位能够在士兵面前放下身段,实属不易,究其原因,还是因为他能够平等对待士兵,从不把自己看得高人一等。尉缭同时指出,正是吴起如此发自内心地尊重和爱惜战士,才激励了将士们,使他们甘愿与敌人死战。

“勇”是战争能否取得胜利的关键因素之一,所谓两军相逢勇者胜,但这又常常会给人造成一种错觉,以为打仗只要不怕死地往前冲锋即可。若以吴起的军事理念来看,这种认识显然是错误的,真正的“勇”不是莽撞蛮干,而应是一种“智勇”。

“智勇”首先意味着这种勇猛是整支部队的勇猛,而非士兵逞个人英雄主义,耍匹夫之勇。在“鲁庄公战车颠覆事件”中,车御和车右赴敌战死的精神固然可嘉,但做法却不足取。

如何把匹夫之勇变成团队之勇?答案是严申军纪。

在吴起所习兵书中,《司马法》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该书作者司马穰苴是春秋时期的名将,以选材精当著称的《史记》重点记载了他生平的两件事迹。第一件事迹是他与士卒同甘共苦,从而感动了全体将士。战斗开始后,连伤病员都坚决请战,争相奔赴疆场杀敌。吴起在军营中的俭朴作风和爱兵行为,可以说就是对司马穰苴经验的活学活用。

司马穰苴的第二件事迹,是从严治军,斩杀庄贾。当时,齐国国君齐景公任命司马穰苴为将,派他抵御晋、燕联军。司马穰苴临行前,请求齐景公派一位重臣为监军。齐景公便选派了自己的宠臣庄贾。谁知庄贾恃宠而骄,大军出师之日,竟擅离军营,与送行的亲朋饮酒,且逾期不归。司马穰苴立即申以军法,将庄贾斩首。三军将士闻之肃然,此后无人再敢触犯军纪,齐军最终击溃晋、燕联军,大获全胜。

实际上,从严治军几乎是所有名将的共同特点。孙武见吴王阖闾,在其后宫中以宫女演练兵法,见宫女不服从号令,孙武便将为首的两个吴王宠姬斩首示众。这就是“演兵斩美姬”的故事,也被视为兵家对于军法如山、令行禁止信念的极致体现。

吴起对此深有体会。他早年在卫国的“休妻事件”,就相当于以法治军的超前预演。在吴起看来,军队要打胜仗,就必须拧成一股绳,而要做到这一点,不严肃军纪是不行的,特别是步兵,军纪涣散,那就是一盘散沙,乌合之众;军纪严明,才有可能成为一支骁勇善战的劲旅。

细读吴起后来所著的《吴子兵法》(亦称《吴子》《吴起兵法》),“严明军纪”“以法治军”的文字随处可见。吴起指出,军队之中,必须上上下下都敬畏于主将的威严,且士兵们都愿意听从命令、效命疆场。若能如此,则无论面对多么强大的敌人,也无论攻打多么坚固的阵地,都能取得胜利。

纪律要严明,相应法令则必须简明扼要。 吴起认为,只有法令简洁明了,大军才知道怎么去遵守。将领在战时虽以一驭万,亦能做到举重若轻、指挥若定。这就叫“治众如治寡”。

吴起将战场上的法令简化为三类:战鼓、旌旗、刑罚。具体来说,“战鼓”指军中的大鼓和金铎,它们靠震撼士兵的听觉以立威;“旌旗”指军中的战旗和指挥的旗帜,它们靠震撼士兵的视觉以立威;“刑罚”指军中的禁令和刑罚,它们靠震撼士兵的内心以立威。

军营和战场之上,战鼓不可不清晰,旌旗不可不鲜明,刑罚不可不严厉。吴起相信,把这三个方面抓好了,即纲举目张。真正打仗的时候,就不用担心主将的作战意图贯彻不下去,部队的勇猛气势展现不出来。主将挥动军旗,士兵们就会随之移动;主将指向哪里,士兵们就会勇往直前,甚至不惜牺牲生命。 FHcIJIkJs45X8Yhf8xoYY5L+V9nkyHaefz+WPkUPeB4uJG5TQ9IeOoOu4i1oheq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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