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意味着什么?可笑的事物中到底蕴含着什么?小丑的鬼脸、文字游戏、滑稽剧中的误会和高级喜剧的场景有什么共同点?我们要如何从形形色色的作品中——它们中有的散发出浓烈的气味,有的散发出优雅的芳香——提炼出始终如一的精华?自亚里士多德以来,伟大的思想家都遭遇过这个小问题,而这个问题也总是在压力下极力闪躲、溜走、逃脱,却又总是再次回来,对哲学思辨抛出傲慢的挑战。
我们之所以也来探讨这个问题,是因为我们并不想把喜感的美妙局限在一个定义之中。我们在其中首先就看到了活生生的东西。不论它多么微不足道,我们都应尊重它,就像我们尊重生活。我们仅限于观望它成长,看它开花盛放。喜感通过一些不易察觉的阶段,从一个形式到另一个形式,在我们眼皮子底下进行着奇特的形变。我们并不会轻视观察到的任何东西。或许通过这样持续的接触,我们可以获得比理论定义更灵活一些的东西——一些实际的、亲密的认知,就像从一个交往许久的朋友那儿获取的那样。或许我们还会无意间发现一些有用的认知。喜感即使在它最偏离正轨的表现当中,总也有它一定的道理,喜感带有一定的疯狂的意味,但它的疯狂总也会根据一定的方式,喜感也带有梦幻的性质,但在梦幻之中却能唤起一些能为整个社会立即接受和理解的幻象。喜剧的幻象怎能不告诉我们人类想象力,特别是社会性、集体性和大众性想象力的工作方式呢?既然它源自现实生活,与艺术相关联,它又怎能不对艺术和生活本身有所启示呢?
我们先要提出我们认为是基本的三个观点。这些观点和喜剧本身关系较小,而与该去哪儿寻求喜剧这个问题关系更为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