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内容是本书的立足点和理论基础。本章首先探讨了生态补偿的生态学、经济学理论基础,包括可持续发展理论、生态环境价值理论、环境外部性理论、公共物品理论等,为区域生态补偿研究的开展奠定了科学的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本章阐明了选择环太湖的苏锡常地区作为研究区域的主要原因。该地区高度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引起了生态系统的退化和丧失;政府高度重视,加大苏锡常地区的生态保护力度和生态工程的建设力度,然而在此过程中,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并不完善,主要体现在:①财政拨付主要是自上而下,还未较好地由纵向财政拨付过渡到横向资金转移支付上;②补偿对象难以界定,未能真正体现“谁受益谁补偿,谁保护谁受偿”的原则;③生态补偿标准的制度缺乏科学性,存在“一刀切”现象。因此,我们在苏锡常地区研究差异化生态补偿标准对于提高生态补偿政策的科学合理性与可操作性,以及推广应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