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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数字经济与农产品流通的关系

(一)农产品流通数字化变革

1 .“互联网+农产品流通”

《世界互联网发展报告(2019)》指出,根据2019年的指标体系,中国互联网发展指数排名第二,已经正式进入互联网时代。在“互联网+”的背景下,对传统农产品流通进行转型重构,通过网上在线交易和互联网信息化建设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已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汪旭晖等,2014;丁艳,2020)。同时,在“互联网+农产品流通”行动持续深化、“新零售”概念日益深入人心的大趋势下,实现流通基础设施的规范化、标准化、智慧化和信息化已成为流通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周佳,2019)。

对于鲜活农产品流通来说,“互联网+鲜活农产品流通”的作用在于:用互联网思维和互联网技术重新审视和设计鲜活农产品流通过程的各个环节,驱动生鲜农产品流通效率提升、成本降低和产业组织升级(甄泽璠,2022),从而解决现有鲜活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中存在的环节多、链条长、成本高、时间长、生产者和消费者权益难保障等问题(李美羽等,2019)。而对于绿色农产品流通来说,一些学者在分析数字化赋能绿色农产品流通体系现实逻辑的基础上,探究了其中的路径机制,认为数字化可以提高农产品流通体系的资源配置效率、实现供需的精准对接、推动绿色农产品品牌成长(孙丰勤等,2022;王静等,2022)。此外,一部分学者通过对黑龙江(韩平等,2023)、天津(马晨等,2017)当地农产品流通主体等方面进行调研,同样认为互联网与农产品流通结合对于整体流通水平具有提升作用。

2.电子商务与农产品流通

农产品电商平台既是将农业生产者与消费者两者有机结合在一起的互联网平台(赖修源,2016),又是用户与供应商进行信息交流和商品交易的媒介(秦铮等,2017),它以抢占线上市场份额为核心目标,形成基于用户规模的盈利模式(汪旭晖等,2014),采用交叉价格补贴(杜创,2021)的经营策略提高用户渗透率,获得更高的企业估值。同时,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先进的商务模式,一方面能够通过提高信息交互效率来解决农产品贸易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保证了农产品交易市场的透明性(赖修源,2016)。另一方面,利用政府部门建立的农产品供需信息系统以及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农产品与市场的直接对接(孙学文等,2013),解决了交易成本高而效率低、受地理限制等种种问题(王敏等,2006)。此外,从宏观上来看,电商主体能够在关系网络上即时转移虚拟市场信息,改善小农户在信息链的知识势差与生态位宽(周浪,2020)。因此,发展好农产品电子商务,对推进我国农产品流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孙祥,2015;梁淑慧等,2015)。

3.数字基础设施及保障,促进农产品流通转型升级

随着数字经济对农产品流通不断赋能,新型的数字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使得农产品流通发展更具敏捷性、多元性与质量化(殷浩栋等,2020)。为充分发挥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对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赋能效应,董晓波(2023)提出了针对经营主体的“精准培育”策略,旨在推动经营体系高效运行。同时,郭斌和杜曙光(2021)认为农产品流通借助新型数字基础设施赋能的优势,推动了农业生产效率提升。吴泽宇和葛莉(2023)从产品流通安全的角度出发,针对农产品流通环节多、管理松散等特点,设计了基于Java平台的数字农产品安全监管平台,在流通监管过程、技术延伸和监管对象上,达到了“全程监管、无缝对接、全面覆盖”。李燕凌和高猛(2021)则从长尾理论的视角出发,指出“可贸易化”的农业农村小众供需在传统经济模式下较难完成,而数字经济的赋能才使其得以“数字规模化”,进而将农业农村长尾供需塑造为极具获益潜力的“大市场”。此外,学者王春娟和赖阳(2023)构建了数字技术赋能、基础保障支撑的农产品流通数字化转型机制模型,对新发地、百果园、盒马鲜生、拼多多四家企业进行多案例研究,提出了加强农产品流通数字技术应用、提升农产品流通治理水平和强化农产品流通数字基础保障支撑的对策建议。

(二)农产品流通渠道变革

1.传统农产品电商流通渠道

农产品电商是指在互联网平台上凭借电子商务的各种形式向消费者销售农产品(纪良纲等,2020;樊西峰,2013)。对于农产品电商构成,骆毅(2012)认为农业生产、加工、物流、营销和网站建设构成了农产品电子商务。赵志田等(2014)认为电子商务运用、信息化管理、物流信息技术和农产品物流功能构成了农产品电子商务物流理论框架。而孙炜等(2014)则将信息中介和垂直门户视为电子商务的主要内容。另外,洪涛和张传林(2015)还从平台、驱动因素、生鲜品性、淘宝村镇县、市场体系等角度对农产品电商模式进行了总结。

此外,在农产品交易过程中,传统的主要模式包括B2B、O2O、B2C和C2C等(郭娜等,2009)。郑勇和张阳(2020)通过对现有的几种生鲜电商模式进行分析比较,运用系统动力学理论和Vensim模型对比分析不同种类的生鲜电商模式的优势和劣势,发现相对于B2C模式,O2O模式下的生鲜电商利润更高、总成本更低。

2.农产品电商流通渠道变革

《“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分别提出“打造智慧共享的新型数字生活”“打造数字化、智慧化、开放型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加强数字赋能现代流通”。对于新型的现代化数字流通渠道变革的探索,众多学者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立足于农产品流通渠道的发展实际,学者们在各自分析了目前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分别对农产品流通渠道数字化(陈秀林,2023;肖红波,2021;熊湘辉等,2006)、传统企业数字化(熊天任等,2022)、农业品牌数字化(赵敏婷等,2021)转型给出了自己的观点。此外,但斌等(2021)还基于多案例研究了“互联网+”背景下农消对接的实现路径,陈国军(2022)也以盒马村为例,重构了数字经济背景下农业农村现代化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一方面,周丹(2020)、李隽波等(2014)从产品品牌化的角度出发,提出要健全标准化以提升农产品品牌化,通过加快绿色农产品的品牌化发展,发挥现代物流与电子商务的优势来构建绿色农产品流通体系。另一方面,彭柳等(2019)提议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搭建一种以“政府+合作社”为主导的新经济平台。郑红明(2016)详细研究了政府导向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认为缺少政府支持将会影响农产品电商流通的效率。一部分学者结合供应链的运作模式,基于第三方物流的农产品连锁经营模式(王海南等,2020;张希颖等,2007),提出了以共享资源整合为主要依托(刘振滨等,2015;赵苹等,2011),以信息化为基础、以渠道体系为核心、以组织体系为支撑(赵晓飞等,2012)的新型流通渠道。还有一部分学者从农产品电商流通的顶层渠道变革进行分析,如王胜和丁忠兵(2015)从环境扫描、结构分析、功能分析三个方面构建了农产品电商生态系统框架,分析农产品电商生态系统的演化趋势和主要障碍。而另外一些学者基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出了渠道结构信息化、主体组织化及联盟化的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创新思路(王新利等,2008;刘刚,2013)。

3.农产品电商流通渠道的运作机制及意义

农产品流通连接着农产品生产领域和消费领域两端(李吉艳,2022),电子商务最大的作用就是打通农产品流通的消费端。农产品互联网化以及网络化发展是未来农业发展的主要方向。一方面,数字化营销充分利用了互联网的信息传递优势,通过大数据技术搜集营销数据,在提高营销服务质量的同时(郜宣,2020),还降低了信息流通成本,使得流通渠道更加扁平化(朱逸等,2021)。另一方面,与传统营销手段相比,数字营销内容更加个性化,更多具有娱乐性质和个性化的内容,通过数字化营销手段传播出去,更有利于提升产品的品牌价值(赵玮,2021;屈娟娟,2020),以及农产品新零售能力的进一步提升(杨林广,2021)。电子商务平台还对农产品供应链有着赋能作用。Bao等(2012)、Parker等(2016)分别研究了电子商务平台对农产品供应链垂直协作体系的良性影响、对生鲜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的支撑作用及对生鲜农产品供应链下游市场透明化的促进作用。同时,王珂等(2014)认为现代信息技术所支撑的电子商务对降低生鲜农产品供应链流程成本、简化渠道结构具有重要作用。

一些学者从电商下沉的角度出发,从数字经济和公共服务等要素禀赋差异视角阐述了农村电商下沉对农产品流通的边际影响,提出电商下沉能够缓解农产品供需市场信息不对称(梁锐,2021),并利用网络爬虫技术定量评价了各城市农产品流通指数,研究结果表明电商下沉有利于农产品流通(周炜,2022)。而农产品的流通离不开农村消费市场,农村消费市场必将成为未来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王小艳,2021),因此建立现代农村消费品流通体系是高效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客观要求(伍音子,2021),而电子商务推动了城乡贸易一体化发展,丰富了农村产业形式(刘云,2021),进而推动了农村消费市场的发展。此外,郭娜和程祥芬(2020)以网红经济为切入点,以“巧妇九妹”为例分析了“短视频+网红+直播+电商”的农产品销售模式,发现新型电商模式能够降低获客成本、缓解信息不对称、提高交易效率。

(三)农产品供应链优化路径

1.农产品数字化供应链构建

以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数字经济强势崛起,并与农产品供销紧密联系,使得消费者对生鲜农产品的消费观念由“物质消费”转向“生活体验”,再加上政府政策的积极引导(张夏恒,2014),面向消费者的供应链系统逐渐兴起并走进更多人的视野。价值主张作为企业分析消费群体并为其提供和传递价值的途径,是优化供应链模式的首要因素(Michael et al.,2013)。而传统供应链模式的价值主张在追求高效的数字经济时代已经无法适应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的供求网络,亟待进行数字化转型以适应新环境(王正沛等,2019)。在市场需求和技术推动的双重驱动下,我国农产品供应链正经历着一场巨大的数字化变革,学者们对此纷纷提出自己的观点。

一方面,基于供应链的“互联网+”转型策略,李骏阳(2015)、白桦(2016)、剧希(2016)、武沁宇(2016)分别从宏观的角度探讨了“互联网+流通”的概念和意义、基于“互联网+”的农产品物流发展对策、基于“互联网+”的优特农产品供应模式再造、“互联网+生鲜农产品”宅配业态等问题。而在微观层面,学者们分别从社群经济的预售模式(但斌等,2016,2017)、农产品质量控制(Shen Q等,2018)、农产品供应端(王磊等,2018;吴志坚等,2015)等方面提出结合互联网技术的新型供应链模型。另一方面,部分学者基于大数据平台的智能交易网络对供应链模型进行数字化重构,建立合作主体之间的协同关系(王漱敏等,2017),满足了新消费需求以及个性化服务等方面的需要(赵晓飞等,2020)。同时,数字经济的突出特征在于信息化,以信息化为基础的现代农产品供应链将各种分布式资源虚拟化为“云”(赵晓飞,2012;刘助忠等,2015),并以信息流来管理、监督和控制农业供应链全流程(陈铭,2009),协同线上线下营销,同时通过这种信息化手段将电子商务与农贸市场连接(范林榜等,2019;王威,2020),最终实现数字经济与农产品流通的综合一体化。此外,王宁、黄立平(2005)提出了基于信息网络的农产品SCOR模型,并构建了信息网络环境下的农产品物流供应链模式。而许宪春和张美慧(2020)、刘迪等(2021)从技术和市场两个层面,结合永辉超市生鲜农产品供应链模式数字化转型过程,提出数字化生鲜农产品供应链“点、线、面、体”的模式形态演进逻辑。Drucker (2011)还进一步地将驱动生鲜农产品供应链模式演进的因素分为技术驱动和市场驱动。

2.农产品供应链数字化意义及其结构

新兴数字技术与数字经济的迅速发展,为农产品供应链管理优化提供了土壤和养分,也使得数字化的农产品供应链开出更艳丽的花。首先,信息系统是构建现代化农产品供应链的中枢神经(易法敏,2006),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应用是物流系统中信息采集、资源管理的能力增强(戴定一,2010),并且进一步成熟的智慧物流在运作效率与协同效能上也有很大提升(芦千文,2021)。同时数字经济所带来的现代化技术搭建了供应链信息共享平台(王玲,2021),提升了供应链系统中要素和资源的配置效率,形成了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三流合一的价值网络(梁运文等,2005)。其次,借助有效的供应链协同网络,可以改进企业与外部供应链合作伙伴间的业务流程、交互模式(徐可等,2015),企业线上线下生鲜农产品供应链一体化管理会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冯燕芳,2022)。例如王珂、李震、周建(2014)以“菜管家”为例,利用供应链网络均衡理论分析了电子商务的加入对农产品供应链参与各方的积极影响。最后,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也开拓了数字经济赋能农产品流通的新领域,这得益于其去中心化、时序数据、集体维护、可编程和安全可信等特点(袁勇等,2016)。具体来说,将区块链嵌入农产品供应链可以有效整合农产品生产、贸易、需求各环节中的商流、物流、资金流与信息流等流通要素与服务(卢奇等,2022),并且因其自身信息公开透明、信息不可篡改等方面的特征和优势(汪普庆等,2019),能够有效解决传统追溯系统中数据封闭和缺乏监督的问题,为克服传统农产品安全生产的机会主义和信任问题提供网络治理机制体系(刘鸿超等,2021;谭砚文等,2022)。

而对于数字化供应链的组成结构,房丽娜(2009)研究了农产品供应链信息管理,并将其更进一步分为信息传递、信息失真、信息风险及信息共享四个维度。陆生堂(2021)将供应链整体从上、中、下游三方面拆解,提出智能化超短链的供应链模式。朱婷和夏英(2022)通过关系嵌入和结构嵌入两种渠道,得出了现代农产品供应链的实现路径。洪涛等则将供应链分为“拉式供应链”和“推式供应链”两种,并指出互联网加速推进了以流通组织尤其是以零售逆向整合供应链为主要路径的拉式产销变革,数字农产品采取“拉式供应链”发展的方式是未来的大势所趋(洪涛等,2020;谢莉娟等,2019)。

(四)数字经济与农产品流通关系研究

蒋廷富(2020)在构建互联网成熟度和农产品流通效率的测评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就互联网成熟度对农产品流通效率提升的影响作用展开实证分析。研究显示:互联网成熟度对我国农产品流通效率的提升产生了积极影响,且互联网成熟度对农产品流通效率的影响也存在区域差异性。杨入一、孔繁涛(2023)和赵艳丽(2023)则对我国数字化水平发展对农产品流通业发展的促进作用进行实证研究,发现农产品批发市场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主要得益于技术进步,而数字化水平的提高可以显著促进农产品流通业发展,且数字化对农产品流通业的影响存在区域和行业异质性。曾庆均等(2022)运用基准模型、中介效应模型、面板门槛模型、空间滞后模型对数字经济对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进行实证分析。研究表明:数字经济显著加速了农产品流通现代化进程,并且区域创新能力是其重要的中间机制。王阳阳等(2023)和李燕等(2022)实证检验了电子商务对农产品流通效率的影响及其作用机理,发现电子商务能够通过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农村信息化服务水平两种中介路径来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 z7sK3+DfJjX82gxHKPiVBJ0GOKg/U9Mn/A5tFFBVz6lKCTqH+6SpONrAazY3RxJ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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