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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数字经济

(一)数字经济的内涵

自Tapscott(1996)提出“数字经济”这一术语以来,数字经济研究大致经历了信息经济、互联网经济和新经济三个阶段(Turcan and Juho,2014;张化尧、金波、许航峰,2020),每个阶段内人们都对数字经济的内涵进行了界定。中国在《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中指出,数字经济是指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这个定义得到了领域内学者的普遍认同。

数字经济不断应用于各种不同场合,产生各种不同需要,这要求对数字经济的定义更加细致化、专业化,因此不同学者因其不同的研究需求给出了各具特色的相关定义。如:从其经济形态的角度来说,数字经济是随着信息技术革命发展而形成的(常皓亮、夏飞龙,2023),以数字技术方式进行生产的(李长江,2017),一种独立、高级的(常皓亮、夏飞龙,2023;康铁祥,2008)经济形态;从其作用职能的角度来说,数字经济的发展不只是一个或若干产业的发展问题,它以数字技术为核心,承担着从根本上改变各行各业的业务流程、交易方式,刺激电子商务发展(逄健、朱欣民,2013;张雪玲、焦月霞,2017),给实体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推动作用(何文彬,2020),助力共享发展和促进共同富裕的职能(蔡昉,2023);从其作用机制的角度来说,数字经济是以信息通信技术为核心的技术手段(袁惠爱、赵丽红、岳宏志,2023;裴长洪、倪江飞、李越,2018),数字经济是以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数字技术为核心驱动力量,以现代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崔军、刘冠宏、黎珍羽,2023;陈晓红等,2022),通过数据要素、数字技术和数字基础设施三者叠加、渗透、扩散对传统行业形成叠加效应、渗透效应和扩散效应(张旺、白永秀,2022;杜建军等,2023);从产生源头来说,基于虚拟而严谨的数字,应用数字技术来描述数字流动的经济称为数字经济(赵星,2016;赵玉鹏、王志远,2003),且数字经济代表着一种新的技术变革和新的发展动力(李本庆、岳宏志,2022)。

(二)数字经济的构成及其特征

数字经济的构成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相关学者根据应用的领域范围不同给出了多种划分方式。从狭义与广义的角度来看,狭义的数字经济包括信息和通信技术领域,而广义的数字经济包括所有潜在的能被数字化的领域(逄健、朱欣民,2013;Bukht and Heeks,2017)。从产权和使用权所属关系的角度划分,数字经济可划分为分享经济(共享经济)和非分享经济(李长江,2017)。从数字经济的应用范围来看,数字经济分为三个部分:电子商务基础设施、电子商务流程和电子商务(Mesenbourg,2001)。从数字化转型结构看,数字经济覆盖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大部分(何文彬,2020;蔡昉,2023)。此外,一些政府机构也根据应用需要做出过划分: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2017)将数字经济分为数字经济基础部分和数字经济融合部分。国家统计局在《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中将数字经济的核心产业划分为计算机通信、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五个部分。

数字经济不断改变经济社会的发展方向和人们的生活方式,成为我国各领域发展的关键依托。如今,在国家政策的引导和经济发展的推动下,数字经济的应用广度、深度不断延伸(张雪玲、焦月霞,2017),数字经济与各行各业的融合发展也成为时代发展的大趋势(陈一明,2021;逄健、朱欣民,2013)。一方面,在与传统产业融合的过程中,数字经济凭借自身低成本、低能耗、低污染等优势,通过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杜建军等,2023;沈费伟,2020;陈冬梅、王俐珍、陈安霓,2020),搭建数字化信息共享平台(周洋、华语音,2017;戴瑞红,2019),激发大众创新创业热情(杨仁发、徐晓夏,2023;纪雯雯,2017)等作用机制来不断引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张新红,2016),从而促进我国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随着数字经济在我国各行各业不断发展,不同地区数字经济发展不平衡(王军等,2021;李治国、王杰,2021),侵犯客户隐私(彭岳,2018;费方域等,2018),领域内出现“赢者通吃”的垄断现象等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故而,数字经济带来的发展成果日益丰硕,而显性问题也日益突出,细化了人们对于数字经济的认识,尤其是数字经济与其他产业融合的这种现象,被学者们定义为高渗透性(刘淑春,2019;Bailey,Leonardi,and Barley,2012;陈冬梅、王俐珍、陈安霓,2020)。

(三)数字经济对我国产业的赋能

随着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交叉发展,数字经济逐步与第一、第二、第三产业进行交叉融合(李文睿、周书俊,2023;唐红涛、谢婷,2022;张旺、白永秀,2022)。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发展动力正在从传统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赵宸宇、王文春,李雪松,2021;马中东、宁朝山,2020);数字经济作为一种独立、高级的经济形式,在产业结构升级、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国际竞争能力等方面具有战略意义(常皓亮、夏飞龙,2023;文龙娇、张珩,2021;崔军、刘冠宏,黎珍羽,2023;逄健、朱欣民,2013)。所以,如何高效利用信息技术、有效配置数字资源,实现数字经济赋能经济高质量变革,成为当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研究课题(陈晓红等,2022;陈晓红等,2020)。

同时,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又离不开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交叉发展,所以针对这一热点民生课题,更多的学者首先对数字经济赋能农业、制造业和金融业做出了相关研究与探讨。

1.对农业赋能

近几年,数字经济与农业产业的融合发展已初见成效,成为助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力量(赵巍、徐筱雯,2023a;温涛、陈一明,2020)。学者们从作用机制和应用技术等方面具体阐述了数字经济如何赋能农业生产。比如有学者指出电子商务降低了乡村信息传递和农产品交易成本,进而扩大了农业生产规模(王俊豪、周晟佳,2021;郭红东等,2021)。沈费伟(2020)则表示:物联网与数据等数字技术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生产资源,从而促进农业生产提质增效。陈一明(2021)从作用机制的角度,阐明了数字经济在动能切换、技术溢出等方面对农业的影响。章成、洪铮、王林(2021)指出数字金融普惠可以显著地提高农业的产业化水平。数字经济赋能农业可进一步细分为管理、生产、物流和交易四个重点环节,详见表1-1。

表1-1 数字经济赋能农业的四大环节

2.对制造业赋能

2017年11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提出结合实施“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的新要求,开始从国家整体战略上引导数字经济赋能制造业。近几年,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制造业正在成为数字经济主战场(曹正勇,2018;闫德利、周子祺,2017),这一特征在理论研究方面表现得淋漓尽致。一些学者从宏观层面入手,从全球价值链视角探究数字经济对我国制造业的作用机理(李馥伊,2018;何文彬,2020);另一些学者则聚焦微观,从我国企业技术发展的角度探究数字经济如何对制造业创新赋能(张新红,2016;王俊豪、周晟佳,2021;曹正勇,2018)。当然,现有研究结果大都证明了数字经济可以优化传统制造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焦勇,2020;沈运红、黄桁,2020;李春发、李冬冬、周驰,2020,赵宸宇、王文春、李雪松,2021;马中东、宁朝山,2020;廖信林、杨正源,2021)。根据现有研究,不难发现数字经济赋能制造业主要通过资源管理、技术设备、运营模式和贸易流通四方面,详见表1-2。

表1-2 数字经济赋能制造业

3.对金融业赋能

目前数字经济对金融业在广度与深度两个方面同时赋能,不仅使得数字普惠金融在我国整体发展中得到进一步的延伸应用,而且在对传统金融业进行改革升级后,大大促进了数字金融的发展。凭借这两方面的赋能,我国金融业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逐渐成为我国发展最活跃的领域之一(郭峰、熊云军,2011)。具体来说,数字经济从国家、区域、企业等不同层面赋能我国金融业发展,详见表1-3。

表1-3 数字经济赋能金融业

(四)数字经济对于国际数字鸿沟的作用

数字经济的发展水平已是新经济背景下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体现(康铁祥,2008)。当然,国家之间数字经济的发展是极不平衡的,这会自然而然地产生国际数字鸿沟。美国国家远程通信和信息管理局最早于1999年在报告中做了如此界定:数字鸿沟指的是在那些拥有信息时代相关工具的人以及那些未曾拥有者之间存在的鸿沟。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学者们也有所侧重地给出定义:陈潭、王鹏(2020)和胡鞍钢、周绍杰(2002)认为其是数字时代下新兴信息技术衍生出来的非对称和非均衡化现象;熊光清(2009)更强调数字鸿沟在信息技术方面的差距。显然学者们都在强调数字鸿沟所带来的不平衡、异质性问题,然而,通过进一步研究发现,数字鸿沟的出现还会拉大各国贫富差距,形成“马太效应”(尹翔硕、刘能华,2008;刘芸,2007;何宗樾、张勋、万少华,2020),形成数字霸权,产生垄断现象(熊光清,2009;何枭吟,2013;钱爱兵,2003),甚至会产生数据、隐私等安全问题(熊光清,2009),故而亟待探寻数字经济对于国际数字鸿沟的作用效果以及作用机制。

“解铃还须系铃人”,数字鸿沟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而产生,数字经济对于缩小数字鸿沟可以发挥积极作用。比如:孙德林和王晓玲(2004)认为发展中国家可以充分利用数字经济中的某些后发性优势,缩小与发达国家的数字鸿沟;更进一步,一些学者站在中国的角度研究发现,中国通过推动数字金融健康发展,使其充分发挥了溢出效应,从而缩小了数字鸿沟(张勋、万广华、吴海涛,2021;杨新铭,2017)。但是,数字经济也会产生负面作用:由于数字经济的持续发展性,数字经济虽然一定程度上缩小了传统信息技术鸿沟,但是却扩大了新兴信息技术鸿沟的差距(何枭吟,2013),从这方面来讲数字经济的发展反而会拉大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数字鸿沟。由此可以看出:数字经济的发展可以加快发展中国家的信息化速度,甚至对缩小与发达国家之间的数字鸿沟起到积极的正面作用,但同时由于数字经济的固有特性,也可能会拉大两者之间的数字鸿沟,故而数字经济对于国际数字鸿沟的作用较为复杂,不能简单地一语概括之。 z7sK3+DfJjX82gxHKPiVBJ0GOKg/U9Mn/A5tFFBVz6lKCTqH+6SpONrAazY3RxJ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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