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基本公共服务进入追求均等优质的目标阶段,全面实施和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不仅是确保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内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需要。然而,目前我国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总体处于起步阶段,并且在诸多方面面临现实难题,迫切需要理论研究的观照和回应。学术界虽然十分关注公共服务质量研究议题,也产出了众多富有价值的专题研究成果,但整体上仍较为缺乏质量监测视角下的狭义层面公共服务(基本公共服务)的质量监测研究;同时,在推进本土化的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理论研究方面,进展也相对缓慢。因此,专门聚焦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的基础理论问题,探讨构建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体系,不仅能够拓展基本公共服务质量议题的研究范畴,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的研究进程,而且能够为政府实务部门制定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政策和开展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工作提供理论支持与指导。
本书遵循“提出问题—基础理论—体系框架—次级体系—实证研究—得出结论”的研究思路,在跨学科的研究视角下,采用文献研究、逻辑演绎、案例研究等多种研究方法,围绕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体系构建的四个方面展开研究。一是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的基础理论。在界定公共服务、基本公共服务、质量、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质量监测、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等基本概念的基础上,本书对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的相近概念进行辨析,并进一步对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的特质属性、目标、内容、功能与作用、基本原则与影响因素等基础理论问题展开分析。二是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体系的框架构建。在解析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体系的构成要素和分析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体系构建机理的基础上,本书以“过程”分析框架为主导性理论依据,构建出“过程型”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体系理论框架,并对该理论框架的特色与应用价值进行分析。三是“过程型”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体系的子体系分析。本书依次对“过程型”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体系的三大子体系,即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的要求与标准体系、实施与保障体系、结果应用与反馈体系展开分析。四是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体系的实证研究。本书选取了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成都市村级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体系作为实践个案,对“过程型”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体系理论框架进行叙事性解释和说明。
本书得出的研究结论主要包括:
第一,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是指政府或第三方机构运用一定的监测方法和技术手段,对特定区域范围内的基本公共服务固有特性满足相关规定要求和社会公众要求的程度持续不断地进行信息数据搜集、整理、分析和测评,以动态监控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质量水平的过程。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的概念与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的监控、测评与管理等相近概念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的特质属性包括监测主体的多元性、监测功能的问题查改性、监测内容的复合性、监测方式的多样性、监测过程的持续长期性、监测结果的预测性。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的目标包括获取质量信息数据、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提升质量水平。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的内容分为空间范围、种类范围、“主观-客观”质量和“过程-结果”质量四个维度。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的功能与作用包括基本公共服务质量、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三个角度。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人为本、科学合理、系统谋划、民主参与、应用改进和持续定期。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的影响因素分为自身监测体系层面、内部监测环境层面和外部监测环境层面三大类别。
第二,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体系是指政府或第三方机构为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质量水平,对特定区域范围内的基本公共服务开展质量监测所涉及的一系列相关过程、活动、资源和制度的总和。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体系的构成要素包括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的主体、目标、内容、手段、环节、环境、绩效等。构建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体系,就是按照一定的逻辑,将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体系的构成要素进行有序串联和结构化排列,从而形成特定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体系理论框架的过程。以基本公共服务与质量监测相关理论为基础性理论依据,以“过程”分析框架为主导性理论依据,以系统论与协同论为考量性理论依据,本书构建出“过程型”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体系理论框架,具体包括三大子体系: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的要求与标准体系、实施与保障体系、结果应用与反馈体系。“过程型”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体系框架具有结构逻辑性、阶段环节性、动态运行性、变化发展性和对外开放性的特征,同时对政府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开展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工作具有应用价值。
第三,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的要求与标准体系对应“过程型”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体系框架的“输入”部分。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要求体系由价值取向、公共政策、基本原则和实践运行四类要求构成。其中,价值取向要求包括人本价值、科学价值、民主价值、法治价值、责任价值、透明价值等方面,公共政策要求包括与公共服务相关的公共政策、与质量监测相关的公共政策、与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相关的公共政策等提出的要求,基本原则要求包括以人为本、科学合理、系统谋划、民主参与、应用改进和持续定期,实践运行要求涉及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的主体、目标、模式、技术手段、环节、过程、结果、环境等要素性要求。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的指标与标准体系的设计依据包括理论依据、政策依据和经验依据。框架确立的关键在于确立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的指标、权重和评分标准。专业监测模式和公众监测模式下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的指标与标准体系内容可以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设置相同的一级指标,但二级指标会存在差异。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的指标与标准体系的应用,应根据实际需要对具体监测指标与标准进行调整细化。
第四,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的实施与保障体系对应“过程型”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体系框架的“转化”部分。按照监测方式的不同,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分为专业监测模式、公众监测模式和综合监测模式,三者在监测目标、监测主体、监测内容、监测参照、监测原理、监测方法与技术等方面存在差异。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的实施程序包括设计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方案、搜集和分析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数据、撰写和发布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报告,以及总结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工作。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是一项程序繁多、资源投入大、耗时长的系统工程,需要建立健全政策法规、组织机构和人财物资源等多方面的配套保障体系。
第五,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的结果应用与反馈体系对应“过程型”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体系的“输出”部分。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结果应用就是根据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的结果,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组织进行奖励或问责。基本公共服务质量奖励机制的构建涉及动力机制、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基本公共服务质量问责机制的构建涉及责任确立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和责任履行机制。基于质量监测结果的基本公共服务质量问题分析,将问题识别及成因诊断作为二维目标。其中,基本公共服务质量问题识别的基本思路是区别总体问题与分支问题,而基本公共服务质量问题成因诊断的有效方法是质量问题追溯。针对质量监测反馈的质量问题,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可以将服务质量差距模型作为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质量水平的重要工具,同时将分类整改与持续追踪确立为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质量水平的两种重要机制。
本书可能的学术创新与价值在于从质量监测的视角拓展了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的研究领域,所构建的“过程型”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体系具有一定的理论探索性,以及预期研究结论对于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实践具有应用指导性。本书的不足之处是研究面向较宽和研究内容较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研究的深度。未来的研究可以围绕质量监测理论体系的学科史梳理及在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中的应用、多重逻辑视角下的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体系构建及其比较、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体系的构成子体系、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体系的实证案例拓展与比较等展开,以拓展和深化该研究议题。
陈朝兵
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