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保险需求的不断变化,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新质生产力推出的保险产品和保险服务逐渐出现,保险科技公司应运而生。
当前,学术界和业界对保险科技公司尚无统一定义。参照本书对保险科技的定义,保险科技公司是指以新质生产力与保险业相互融合为业务基础,以各种保险产品创新和保险服务为主营业务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公司。根据保险科技的发展深度不同,可将保险科技公司大致分为三类:专业保险科技公司、设立了保险科技部门的传统保险公司、涉足保险的科技公司。
(1)专业保险科技公司是指创立时间较短,由年轻的创业者组建的专门致力于保险科技领域的创业公司。该类公司专注于推动保险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和创新发展。
(2)设立了保险科技部门的传统保险公司是指专门设立了从事科技研发和创新部门的传统保险公司,并且这些部门正在致力于推动本公司的数字化转型和技术升级。
(3)涉足保险的科技公司一方面指通过技术优势和海量数据开展保险业务的公司,另一方面指为保险行业提供专业服务的科技公司。
保险科技公司的运作模式十分多元化,大致能分为2A、2B、2C三类模式。
2A模式主要体现为代理人平台形式,为保险代理人提供保险产品销售平台等服务,满足代理人远程设计保险产品规划和引导客户在线投保的业务需求,同时运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提升代理人工作效率。当前2A模式主要靠佣金收入支持。
2B模式主要是保险IT公司、健康险服务商等保险科技公司,通过运用科技基础设施拓宽渠道、优化销售流程、降低理赔成本、提升客户端和中后台的运营效率,并利用技术进行一定的产品、服务创新,具体有车险风控、健康险风控、车险理赔等业务。具体来说,2B模式参与者的来源更广,包括了保险公司、企业投保客户、保险中介机构、药厂、药店、医院、汽车生产企业等。
2C模式下的保险产品直接面向个人客户,主要形式为在线保险市场、比价平台、KOL代理人和互助平台,在线保险市场可以面对个人客户、保险代理人或经纪人、保险产品供应商。此类平台通常对个人客户是免费的,通过平台达成的保费合同,其所缴保费会以一定比例和平台分成,或者保险中介需要向平台支付一定比例的佣金或服务费用。该模式适用于在线保险市场的保险产品,产品针对特定场景或人群设计。
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可以为保险科技行业提供更多支持和有序的发展机会,并为行业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人才,提升行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相对于成熟行业,处于起步阶段的保险科技行业将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和更加激烈的竞争,需要社会为其可持续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这至少涉及如下三个方面:
政策环境对于保险科技公司至关重要。政府在保险科技监管、税收和保险市场开放等方面的政策举措,都会对保险科技公司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当前,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新质生产力赋能保险业助力保险改革的政策方针,鼓励保险市场不断创新,为保险科技公司提供了多重支持政策。
保险科技涉及客户的数据应用及隐私保护等法律问题。健全的法律体系是保险科技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可以维护保险科技公司和客户的权益,保护投保双方的利益,为保险公司提供稳定的运营保障。当前,我国相关法律体系高度重视保险科技公司的监管和合规问题,但是相关法律条款亟待进一步完善。
保险市场是保险科技发展的主要场所。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是保险科技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当前,保险科技市场尚处起步阶段,配套的相关市场规则和行业准则尚待建立健全,市场秩序急需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