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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贸易行为细分

从某种角度讲,贸易行为就是组成贸易过程的每一次买卖行为。由于商品交换在时间上和空间上分离,因此通常在商品流通过程中要发生多次交换,其中每一次交换就是一次买卖行为。这些买卖行为发生在商业经营者、消费者或商人之间。

(一)收购

商品收购是通过交换获取物料和服务的购买行为,目的是为企业在合适的时间、地点以合适的价格获取质量、数量合适的资源。采购流程包括:收集信息、询价、比价、议价、评估、索样、决定、请购、订购、协调与沟通、催交、进货验收、整理付款等。

收购使商品从生产领域进入消费领域,是商业经济活动的真正开始。商品贸易首先必须向生产者购进商品,然后才能进行商品转卖,满足消费,获得商业利润。对生产者来说,商业部门及时收购产品,能使生产部门尽快地把商品转化为货币,以便于购买生产资料和支付职工的工资,为再生产提供条件。商品收购使商业本身能够及时掌握货源,组织商品供应,以满足工农业生产、城乡人民生活以及外贸出口的需要。商业在工业品收购中会发生工商关系,在农副产品收购中会发生农商关系。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之间的矛盾,会在商品收购中反映出来,表现为收购的商品数量、质量、花色、品种、规格和价格等方面的工商矛盾或农商矛盾。

(二)商品运输

商品运输是指商品借助动力在地区之间的位置转移。它不仅是生产过程在流通领域的继续,也是商品流通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还是商业企业联结生产和消费、联结城乡、联结购销、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运输活动和一般生产活动不同,不创造新的物质产品,不增加社会产品数量,不赋予产品新的使用价值,只改变其所在的空间位置,但是这一变动是使生产继续下去,使社会再生产不断推进,使价值不断增值的过程。所以,运输需求几乎是所有经济主体都具有的普遍需求。可以说,运输是生产过程在流通领域的继续,是属于流通领域的物质生产过程。在经济活动中,它连接着生产和生产、生产和交换、生产和消费、交换和消费等各个环节,因此,运输在社会再生产和经济生活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与国民经济各部门有着密切的关系。

运输这种特殊的物质生产活动具有以下性质:第一,服务性。与工农业生产的产品不同,它提供的产品是一种劳务形式的活劳动。第二,运输联系的广泛性。运输把原材料、燃料等送达生产地,又把产品运往消费地,它贯穿整个社会再生产过程,几乎和所有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第三,非实体性。运输产品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与被运输的实体产品结合在一起的产品,它实现的只是空间的位移。第四,连续性。运输往往是在一个固定的线路上完成的,且由几种运输方式共同完成,而不像工农业生产那样在一定范围内即可完成其生产任务。商品在生产中及生产出来后,以及送到消费者(用户)手中之前,一直存在不同形式的运输。

(三)商品销售
1.概念

商品销售是指商品生产企业通过货币结算出售所经营的商品,转移所有权并取得销售收入的交易行为。它是商品所有者经过出卖把商品让渡给购买者,使商品转变为货币,并实现商品的价值形态转化的经济活动。商品销售并不仅仅是将商品卖掉,而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的经济行为,是创造、沟通与向顾客传送价值,是经营顾客关系以便让组织与其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受益的一种组织功能与程序。因此,销售可以解释为一个帮助有需求的人得到所需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从事销售工作的人得到相应的报酬。商品销售就是介绍商品提供的利益,以满足客户特定需求的过程。商品销售不仅包括有形的商品销售,而且附带或包含无形服务的销售;销售还包括满足客户特定的需求(特定的欲望),或者客户特定问题的被解决,包括提供的特别利益。

2.种类

生产者销售商品,可以直接卖给消费者,也可以卖给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起媒介作用的商人。商人购进商品,并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消费需要,而是为了转卖,所以商人也要销售商品。商人出售商品,可以直接卖给消费者,也可以卖给其他商人。但商品无论在商人之间怎样买卖,最后终究都要卖给消费者。商品无论怎样销售,只有出售给消费者才是最终的出售,商品至此才能脱离流通领域而进入消费领域,成为消费者使用或享受的对象。因此,从严格的意义上讲,商品销售是指出卖给消费者的最终销售。生产者通过商人将资本品卖给其他生产者以便进行生产,这虽然也是一种销售,但不是最终销售。商品销售有以下几种:

一是经销,由供货商向商家定期、定量供应货物,由商家在市场上销售。这种商人叫经销商。经销商与供货商之间是买卖关系,经销商必须自垫资金购买供货商的货物,自行销售,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经销也是售定,供货人与经销商之间是一种买卖关系,但又与通常的单边逐笔售定不同,当事人双方除签有买卖合同外,通常须事先签有经销协议,确定对等的权利和义务。按经销商权限的不同,经销可分为:第一,包销,即指经销商在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对指定的商品享有专营权;第二,定销,即指经销商不享有独家专营权,供货商可在同一时间、同一地区委派几家商号来经销同类商品。

二是代销,指受托方(一般为商业企业)按委托方的要求销售委托方的货物,并收取手续费的经营活动。代销的特点是受托方只是一个代理商,委托方将商品发出后,所有权并未转移给受托方,因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仍在委托方。只有在受托方将商品售出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才转移出委托方。所以,企业采用委托代销方式销售商品,直到代销商品销售后才确认商品销售成立。商业企业可以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销商品,也可以委托其他单位代销本企业的商品。

(四)进出口

进出口,即进出口贸易,指一国(或地区)与他国(或地区)之间货物和服务的交换活动。进出口贸易有多种形式,如国家间一般的商品贸易、补偿贸易、来料加工装配贸易、进料加工贸易、国家间寄售与代销贸易、边境小额贸易、加工贸易进口设备、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租赁贸易、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设备与物品贸易、出料加工贸易、易货贸易、保税仓库进出境货物、保税区仓储转口货物、境外贸易加工等。

1.进口

进口,又称入口,指一国(或地区)向他国(或地区)购买生产或消费所需的原材料、产品、服务,是把外国商品输入本国的一种贸易活动。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进口贸易的目的是谋求本国没有的产品与服务,并获得利润。

2.出口

出口,指一国(或地区)向他国(或地区)出售一部分生产加工的产品的全部贸易性业务。出口贸易又称输出贸易,是指将本国生产或加工的商品运往国外市场销售。从国外输入的商品未在本国消费,又未经本国加工而再次输出国外,称为复出口或再输出。

3.进出口贸易的环节

从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的衔接来看,进出口贸易流程在国内外都要经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组织货源阶段。该阶段的主要工作是,依合同所规定的交易商品和交易条件组织贸易活动,如果是出口贸易,还要经过在本国的生产或收购调拨调运、仓储保管阶段。该阶段要求产品的品质、性能、包装、规格、外形等与合同条款保持一致;要保证原辅料、中间产品的及时供应,确保按时交货;无论是进口贸易还是出口贸易,都要进行货物的运输,中转运输地往往是港口、车站、机场等。调运过程要求合理安排货物流向,选择从产地到出口地最便利、最省时的运输路径。此外,还有一个必经的环节是仓储保管。

第二,履行合同,处理争议阶段。履行合同的主要内容可用“货、证、船、款”来概括。货,指按合同要求备齐货物待运,这在组织货源阶段已基本完成;证,指国际贸易结算的主要方式,如托收、电汇和信用证,其中以信用证最为普遍;船,即国际贸易运输方式,有海运、陆运、空运等,首先是租船和定舱,其次是出运,最后到达目的地并报关;款,指制单结汇过程。处理争议的解决办法一般有三种:友好协商、仲裁以及司法诉讼。 gARX/C1ZMW2cZFOf+5ySinKyPz3Hq4uw0/XZNc3G2av1Jw0kdWKtRfa/kVaAP4s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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