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银监会首次批准上海银行跨区设立异地分支机构后,陆续颁布了《城市商业银行异地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关于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政策的调整意见》《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相关政策,适当放松了城商行跨区经营的政策性约束,加速了城商行跨区扩张进程,对驱动城商行转型升级、拉动地方经济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如火如荼的跨区经营浪潮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金融作为经济的血液,金融发展格局与经济发展基本协同。通常而言,金融服务量、金融机构数量以及金融人力资本是衡量金融资源的三类核心指标。众所周知,这三类金融资源均集中分布于东部地区,而中部地区相对稀缺,西部地区最为匮乏。
然而,现实中城商行倾向于在发达地区实施跨区扩张,这种战略选择进一步加剧了金融资源配置的不均衡问题。表3.5的统计结果表明,城商行跨区经营偏好于东部沿海等地的一线城市,主要涉及北京、上海、深圳、南京、杭州以及天津等发达城市。由此可见,城商行选择跨区的目标城市遵循向经济发达城市聚集的规律。这在一定程度上会让金融资源分布更加不均衡,“马太效应”明显,加大了金融发展“东强西弱”的差距。
“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地方经济”是城商行的市场定位。为了拓展成长空间,城商行依托跨区经营,实现快速扩张,将其发展目标定位于服务大型企业。与此同时,跨区经营在一定程度上有悖于城商行本土化的角色定位,甚至可能使其丧失原有的区位优势。
现实中,已有部分城商行在跨区经营后出现“水土不服”等问题,甚至丧失了地方政府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隐形担保等支持。尤其是同目标区域内大型商业银行竞争时,其常常处于被动地位。此外,跨区经营扩大了总行的管理半径,增加了风险防控难度,由此引发的风险案件也时有爆发。
城商行跨区经营监管政策陷入“管就死,放就乱”的怪圈。各地区城商行涉及面广,个体差异大。大型城商行的资产规模高达万亿元,而小型城商行的资产规模甚至不足百亿元。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城商行的监管政策亟须细化,不能“一刀切”。
然而,现行的城商行监管政策可以说是粗线条的,没有设置出细致的分类监管标准、差异化准入门槛。并且,监管政策缺乏一定的稳定性和连续性,部分城商行因担心政策有变而采取“既成事实”的策略,先行“跑马圈地”,从而导致一些城商行跨区经营具有一定的盲目性。
由此可见,城商行跨区经营涉及自身的经营管理,更涉及宏观层面的金融资源流动与配置、区域经济发展的协调等环节,是理论界与实务界都高度重视的经济现象。因此,基于上述现实背景的认识,建立健全优化跨区经营配套的监管政策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