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组建城市合作银行的通知》,明确指出要撤并城市信用社,并分期分批次组建城市合作银行,其由城市企业、居民以及地方财政共同投资入股,这决定了其具有鲜明的地方股份制性质(邢斐等,2022;熊家财和杨来峰,2022)。1998年3月,国务院批准将“城市合作银行”变更为“城市商业银行”,这一变更也促使城商行的性质由合作制向股份制转变。与此同时,城商行的数量和规模得到了空前发展,加速了中国金融改革的进程。
21世纪初期,我国持续推进城市信用社重组,城商行数量大幅上升,其资产规模快速扩大。特别地,2005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城市信用社监管与发展规划》,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城市信用社的改革力度。2012年4月,浙江省象山县绿叶城市信用社成功改组为宁波东海银行,这标志着城市信用社的重组工作顺利完成。
现阶段,城商行在中国金融业体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鲜明的地方股份制性质决定了城商行在发展进程中具有明显的地缘性优势和地方政府控制特征。具体而言,一方面,城商行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本地化优势极为突出。尤其是,城商行的战略定位由“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为地方经济搭桥铺路”转向“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市居民”。这一转变凸显了城商行金融服务的鲜明地域性,更反映了城商行同本地企业高度的关联性。因此,城商行在获取本地企业“软”信息方面具有明显的地缘性、时效性等比较优势,更加熟悉本地潜在客户的资信状况。另一方面,城商行的特殊历史背景导致当地政府通常会持有其较高的股份,这就为当地政府干预城商行的信贷配置决策提供了契机。比如,一些地方政府可能直接实施人事任免、信贷干预,甚至造成城商行出现金融错配问题。
特别地,2006年4月,上海银行宁波分行正式开业,这是国内第一家跨省经营的城商行分行。至此,中国城商行拉开了跨区经营的序幕。紧接着,2008年国内便有20多家城商行实施了跨区经营战略。其中,以北京银行、浙江商业银行为代表的品质高、业绩好的城市商业银行依托跨区新设分支机构以及合并重组等方式相继向区域性商业银行转型。显然,城商行作为中国银行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其对地方经济发展乃至全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积极影响日益重要。不可否认,实施跨区经营战略后,城商行与中小型企业之间搭建起了金融共生关系。然而,一旦城商行提供的优惠信贷与客户实际偿债能力严重失衡,这种金融共生关系极易引致僵尸企业形成。